80个“物权法论文题目范例
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论文[5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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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论文[5篇范例]第一篇: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论文摘要: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从民法的平等原则中发展出来的,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这项原则符合我国的宪法相关规定,其他物权方面的规定也不存在冲突,主要是为了保护物权方面的利益。
本文主要对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内容、制定原因和存在的错误认识进行了分析,并进行了清晰的阐述。
关键词: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体现了我国的法治精神。
我国在依法治国中就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原则是一项非常基本的原则。
所以在对公民财产权进行保护时也应该受到平等原则的保护。
而且这项原则在世界物权法中都有明确的体现,所以在我国现代市场经济快的发展当中,这项原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就是物权主体的相关物权在受到侵害时,其相关的权利都会受到物权法的保护。
物权法主要就是保护公民的物权。
物权的内容包括国家、集体和个人物权等,这些物权在法律面前地位都是平等的。
物权中的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相关执法人员在开展物权保护工作时主要依据的指导思想。
而且这项原则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物权法制定平等保护原则的原因(一)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我国存在各类经济主体,为了保证他们可以在同一个市场上得到正常的发展,每个市场主体都可以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我国必须制定出一个统一的原则,从而保证我国经济市场正常的运行。
物权法主要就是对财产归属和相关利用进行规定的法律,其主要的作用就是保证市场各个主体之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确保他们的合法权利都可以得到很好的保护,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的发展。
所以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非常必要的,其保证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也只有这项原则得到了很好的确定,才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到很好的法律保护。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发展中,因为市场的自由度更高,平等保护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来说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
物权法的论文

物权法的论文物权法的论文范文【摘要】这篇文章首要从物权法的概念,我国物权法的定位,论述现代物权法的研讨。
【关键字】物权法的概念;我国物权法的定位一、物权法的概念物权法是内地法所特有的概念,在内地法的民法体系中,物权法是其间一个首要的法则。
一些专家认为,物权法与债款法相分别的观念来历于罗马法。
罗马法曾存在“对物法(iura in rem)”和“对人法(iura in personam)”的概念,这两个概念是现代物权法与债款法分立的来历。
实际上,罗马法中并不存在着物权与物权法的概念,罗马法连物与物权甚至连权力的概念都没有严峻区别,直至罗马帝国期间查士丁尼拟定的《法学畅谈》(The Institutes of Justinian)中对物和物权的概念都未作严峻区别。
《法学畅谈》中将物与用益物权、全部权、地役权等都是混杂在一起的。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也深受罗马法上述规则的影响,仍然没有严峻区别物与物权等概念,然后也没有明确提出物权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无缺的物权法。
但是,17世纪当罗马法在德国得到广泛传播时,德国法学家便初步提出物与工业的区别,然后初步构成物权的概念。
与罗马法的上述体系不一样,1900年《德国民法典》将物作为权力客体移到总则有些,并将物权、债款和继承作为三种不一样性质的工业权,分别成编加以规则,物权法恰是从《德国民法典》初步才实在构成为具有本身独立体系的、内容无缺的法则,并成为民法中的一项首要原则。
英美法本无所谓民法的概念,当然也不存在物权法的概念,有关物权的法则规范在英美法中被称为工业法,它是与合同法、侵权做法法对应的法则。
从内容上看,英美法的工业法基本上包含了内地法的物权法有些,甚至在内地法系通常是包含在合同当中的疑问,如租赁、赠与等也包含在英美工业法的规划当中。
二、我国物权法的定位尽管专家关于是不是需要做出私法与公法的区别,存在各种不一样的观念,但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区别公法和私法仍然是必要的。
物权法律制度案例题(3篇)

第1篇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近年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市区周边购置了一块土地,并计划在此建设一个大型购物中心。
然而,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A公司发现该土地存在以下问题:1. 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不符,实际面积比证上面积多出10%。
2. 土地使用权证上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但实际用途为住宅用地。
3. 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所有权人为B公司,而实际所有权人为C公司。
A公司认为,以上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合法权益,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 撤销A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
2. 依法确认A公司对该土地的所有权。
3. 依法判令B公司和C公司向A公司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费。
二、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物权法律制度中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及土地登记制度。
1. 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变更、转让、继承和消灭,应当依法进行。
”A公司作为实际土地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
然而,由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所有权人标注错误,导致A公司无法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
2.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继承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A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但该证上的土地面积、用途及所有权人均存在错误,无法证明A公司对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3. 土地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权属、用途、面积、位置、等级、质量、使用期限等进行登记的行为。
”本案中,由于土地登记存在错误,导致A公司无法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法院判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作为实际土地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权。
然而,由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面积、用途及所有权人均存在错误,无法证明A公司对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论文摘要物权法是民法典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的一个部分。

论文摘要:物权法是民法典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的一个部分。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只有财产归属明确,才能更有效的对财产进行利用。
人们开始越来越关注物权法的立法工作。
因为它不仅关系到对现有物权法的理论体系,而且关系到民法的基本观念以及如何在实践中使这一原则发挥其最大的作用。
物权法定原则是建立现代物权法的首要原则,在整个物权结构中处于枢纽地位。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自由创设。
笔者认为,物权法定内容包括两项,即类型强制及内容固定。
物权法定原则之根据即必要性,各国学者看法不一。
我认为,对于我国来说物权法定原则之需求,不但有着同别国一样的一般原因,而且有着基于我国现实的具体国情而产生的特殊原因。
除了以上之理由,以下两点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
其一,物权法定是财产关系的物权法调整区别于债法调整的根本标志,实行物权法定原则才能保证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稳定的重要财产关系的法律调整上贯彻国家意志,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治国方略。
其二,物权法定原则维系一国的经济、政治制度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政府主导的改革,一开始就具有一定的强行性,践行了物权法定原则。
只有实行法定原则,采用益物权形式,将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及用益期限定型化,才能维护作为“私”的用益者或经营者的利益。
[7]8]总之,物权法定注意作为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普遍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物权归属清晰,物权变动公开透明,保障了交易的安全,维护了经济秩序,适应了物权的特点,尤其存在的合理价值。
在肯定物权法定原则的同时,给其增加一些弹性和柔性,适当的软化处理,使其刚柔并济,从而使物权法定原则更为恒久的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
[关键词] 物权法定原则;内容;根据;界定论物权法定原则一、引言物权法是民法典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的一个部分。
但在早期,由于人们只看到规范财产流转关系的重要性,忽视了规范财产归属关系的物权法,从而造成了我国债法相对发达,而物权法相对滞后的局面。
试论我国《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学位论文

论文编号: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题目:试论我国《物权法》中善意取得制度姓名:黄惠敏学号:050524121系别:法律系专业班级:律师实务(1)班指导教师:张永奇2009年 4 月 6 日目录中文摘要 (I)ABSTRACT ................................................................................................I I 一、我国《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价值 (1)(一)有利于保护交易安全 (1)(二)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 (1)(三)有利于保障善意第三人权益 (2)二、我国《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现状 (2)(一)善意取得适用范围的扩大 (2)(二)善意取得制度的一体化 (5)(三)我国《物权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缺陷 (5)三、国外善意取得制度立法例 (7)(一)不动产善意取得国外立法例 (7)(二)脱离物善意取得国外立法例 (8)(三)国外立法情况的可借鉴之处 (8)四、完善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建议 (9)(一)独立设计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10)(二)脱离物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10)参考文献 (12)致谢 (13)中文摘要善意取得制度在我国民法上是一项重要制度,它发挥着保护第三人权益、保障交易安全等功能。
虽然我国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对善意取得作了比较具体的条文规定,但是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如不动产善意取得方面,对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也没有作出详细规定。
这部分的缺陷让每一个交易主体都处于不可预测的风险之中,给市场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造成破坏。
因此,本文主要以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和脱离物善意取得制度为中心,就善意取得涵义、理论基础以及不足之处进行论述,试图对我国《物权法》上的善意取得制度做进一步探讨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几点建议。
希望能引起重视,并通过司法解释加以改善。
物权法小论文

婚姻法浅析物权法在生活中的使用在各国的民法制度当中,物权制度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均赋以完善、详尽的各种物权法律,而在我国由于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摆脱资本主义列强对新中国的影响和快速回复国民经济,实行的一直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的高度集中使得新中国顺利地渡过经济困难时期,并快速建立了完备的工业体系,国民经济也逐步恢复。
但在计划经济下,一切都是公有制,所以不存在物权,所以新中国的一直没有一部《物权法》。
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急需要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权法,来保护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发的进行,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社会财富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人民逐步富裕。
有了财产,百姓自然关心自己的财产安全和自身利益,财产的日趋纠纷复杂多变。
解决这些纠纷适用的具体法律就是物权法。
我国《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是调整有形财产关系的法,其根本意义在于为我们的市场经济生活找到了一个产权的制度基础。
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社会生产总过程中,物权法确认着生产和交换的前提,体现了分配的结果,并且也决定着消费的范围。
所以,物权法对一个社会的经济、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这说明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则中,已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物权法的实行,使得我们在现代生活中更有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保护我们的自身利益,所以我们要学在生活中使用物权法去保护我们的切身利益。
如在物权法的存在善意取得制度,善意第三人,是指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合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他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我们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所以这一点告诉我们在一些房屋买卖中一定要到有关部门登记,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生活中还经常用到处理相邻关系,<<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关于物权法的论文

从暴力拆迁事件中看《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在中国法律史上是不平凡的一天,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胡锦涛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2号主席令,批准法律,并于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所谓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
《物权法》全面肯定和建立了我国的物权制度和物权体系,规定权利人依法享有物权,特别是《物权法》对所有权平等保护;把我国近30年改革开放取得的胜利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保证了改革开放的继续;它的通过,标志着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完成了关键的核心部分,使民法典的起草工作从此进入了顺畅的时期,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体系完成了最为重要的部分。
可以说这部法律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物权法的制定筹备工作始于1993年,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被审议通过,前后历时13年。
从2002年12月物权法初次审议,到2007年审议通过,共经过5年8次审议,审议次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创下了中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的纪录。
可就是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在今年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我们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事件中看一下《物权法》在房屋拆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2009年11月13日早晨,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金华村发生一起恶性“拆迁”事件,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
2010年3月27日上午,江苏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一户村民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二人浇汽油自焚,68岁的男子陶会西死亡,其92岁的父亲陶兴尧被烧伤。
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强拆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2010年10月30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密山市发生一起抵制强迁的自焚事件。
物权法结业论文2200字_物权法结业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物权法结业论文2200字_物权法结业毕业论文范文模板物权法结业论文2200字(一):浅析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论文摘要: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权利人的物权而制定的法规。
我国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有序和谐的社会,而物权法作为调整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其中的平等保护原则更是构建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中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物权方面的利益,对物权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进行贯彻落实,对于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从多方面进行具体分析,以供相关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一、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的概述我国的物权法指的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護权利人的物权而根据宪法所制定出来的法规。
物权法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之上产生的,是私法的性质,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物权法还是普通法,是固有法,也是财产法和强行法。
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平等保护原则就是物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物权法主要是为保护公民的物权而设立的,物权的内容包括国家、社会和个人等多方面的,而物权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权利人的相关物权在受到侵害时,与其相关的权利都会受到物权法的保护,也就是说国家、社会、个人等各方面的物权在法律面前地位都是平等的。
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是物权法的首要基本原则,是制定物权法的主要指导思想,也是相关工作人员在行使物权法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原则。
由于物权法维护的是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因此物权法中的平等保护原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要意义[1]。
二、确立物权法平等保护原则的原因(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我国同时存在多种经济主体,为了使这些经济主体能够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了这些经济主体能够实现自身良好、稳定、长远的发展,我国必须制定可行的原则来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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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个“物权法论文题目范例
物权法是我国法律条例之一,其出台和实施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明
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
就物权法论文题目而言,可供选择的范闱有很多,如:财产权、物权变动、不动产、抵押权人、抵押人、用益物权等等。
本文根据以上热词,整理了80个"物权法论文题目范例”,以供参考。
物权法论文题目范例一:
2、物权法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
2、物权法开禁农村宅基地交易之辩
3、论物权法中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
4、水权与民法理论及物权法典的制泄
5、我国物权法应选取的结构原则
6、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7、解释论视野下的物权法一一不动产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研究
8、中国物权法研究
9、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条文说明理由与参考立法例
20、宅基地的立法问题一一兼析物权法草案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权"
ir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12、物权法草案的若干问题
13、徳国当代物权法
14、物权法草案中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15、物权法研究
16、关于物权法的"绿色"思考
17、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一一以我国物权法草案第111条为分析对象
18、关于在我国物权法中设置居住权的几个问题
29、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的若干问题
20、关于物权法草案中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21、关于物权法与上地制度及城市规划的若干讨论
22、中国物权法的起草
23、自然环境理念与民法典制泄一一物权法的环境保护功能:理念与模式
24、物权法的环境保护功能:理念与模式
25、徳国物权法的沿革与功能
26、侵权责任法应与物权法相衔接
27、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一一兼议《物权法》第70条的规立
28、《物权法》视野下的《土地管理法》修改
29、物权行为:传说中的不死鸟一一《物权法》上的物权变动模式研究
30、物权请求权与我国物权法
32、现代国家建构与上地制度变迁一一写在《物权法》讨论通过之际
32、物权法研究
33、关于我国物权法制订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
34、一般债权质押问题之探讨一一兼评我国《物权法》(草案)相关条款之规左
35、论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6、试论物权法的平等保护原则
37、物权法如何保护私有财产
38、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
39、我国物权法的调整范国内容特点及物权体系
40、论城市地下空间权及其物权法构建
物权法论文题目范例二:
41、论小区停车位及车库的归属一一兼议对《物权法》第74条规左的理解
42、《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创新及审判实务面临的问题(上)
43、法国物权法中动产与不动产的法律地位
44、对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不同意见及建议
45、公共利益与拆迁补偿:从重庆最牛"钉子户”案看《物权法》第42条的解释
46、《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责任-从物权法到民法典的规世
47、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
48、论国家财产的物权法地位一一"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不写入物权法的法理依据
49、制定和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
50、物权法的十个基本问题一一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
51、物权法的十个基本问题
52、徳国民法对中国制左物权法的借鉴作用
53、让与担保在我国物权法中的地位
54、物权法新论
55、法国物权法上动产的即时取得制度
56、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兼论《物权法》中添附制度的确立
57、关于我国物权法体系结构的思考
58、行政权与物权之关系研究-以《物权法》文本为分析对象
59、平等保护原则:中国物权法的鲜明特色
60、论物权法规立的物权客体中统一物的概念
61、关于物权法草案中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
62、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63、农村上地制度的物权法规范解析一一学习《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的思考
64、《物权法》的实施与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65、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一一国绕合同法第286条之争议
6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思考
67、《物权法(草案)》该如何通过宪法之门一一评一封公开信引起的违宪与合宪之争
68、物权法立法的若干问题探讨
69、论物权法的规范配置
70、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释义
72、物权法中的若干行政法问题
72、制泄中国物权法的基本思路
73、我国物权法中所有权体系的应然结构
74、论物权法规泄取得时效的必要性
75、不动产制度与物权法的理论和立法构造
76、物权法如何保护集体财产
77、论物权法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78、物权法与国家征收补偿
79、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性质及苴权利归属研究一一兼评《物权法》第74条
80、我国物权法中物权变动规则的法理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