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和运行编号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闻资讯----发布时间:2011-1-5 浏览次数:327次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统一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命名、运行编号,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管辖的10kV 及以下配电线路及设备命名、运行编号方法管理工作。20kV 线路及设备、客户专用设备参照执行。

1.3 新投产的配电设备应严格按照本规范命名和编号,本规范颁发前,已投产运行设备命名更改应制定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停电工作有计划地逐步按规范进行。

2 术语和定义

2.1 配电运行单位

指配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配电运行的直接责任单位,即县(市)、区级供电局,县级子公

司;没有县(市)、区级供电局层级的则是指镇供电所或级别相当单位。

2.2 配网调度部门

指对配电设备行使调度权限的管理部门。

2.3 配电站

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电力、分配电力的供电设施,配电站一般是将10kV电压变换为

0.38kV电压。

2.4 开关站

在配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的10kV供电设施,站内没有配电变压器。

2.5 箱变

在配网中,用于变换电压、集中和分配电力的户外一体化封闭式供电设备,箱变一般是将10kV

电压变换为0.38kV电压。

2.6 电缆分接箱

完成配电系统中电缆线路的汇集和分接功能的10kV 户外专用电气连接设备,常用于城市环网、

辐射供电系统中分配电能或向终端用户供电。

2.7 台变台架变、座地式台变等户外变压器装置。

2.8 电房

配电站、开关站的俗称。

3 10kV 线路

3.1 10kV 线路命名

3.1.1 10kV 馈线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例:10kV 西南线

3.1.2 主干线路命名:(电压等级)+(名称)+ “线”。

主干线名称与其所在馈线名称相同。

例:10kV 西南线

3.1.3 分支线路命名:(主干线路)+(名称)+ “支线”。

例:10kV 西南线三水中学支线

多级支线情况下,只取主干线路及当前一级支线名称。

3.1.4 向同一区域或同一用户供电的多回线路,可用甲、乙、丙、丁等文字加以区分。

例:10kV 西南甲线

10kV 西南乙线

3.1.5 公用馈线线路应以该线路主要供电区域的地名简称(街道、小区、社区等)为线路名称,一

般不使用企业、工厂名作为线路名称;专用馈线线路适宜以供电目标客户简称为线路名称。

3.1.6 按3.1.1~3.1.3 命名规则,馈线、分支线“名称”字段长度一般分别应不超过5 个字。

3.1.7 线路命名应在其所属的配网调度区域范围内保证唯一性,不得出现重复,且尽量避免命名读

音出现近似或谐音的情况。

3.1.8 新投产线路名称由配电运行单位提出建议,确保在运行管辖范围内的唯一性,由配网调度部

门审核其命名的合理性,确保在调度范围内的唯一性,审核通过后由配电运行单位发布。

3.2 10kV 线路架空线段

3.2.1 杆塔编号

3.2.1.1 变电站10kV 穿墙套管或10kV 出线柜出线电缆外第一基杆塔或构架为#1 杆塔,依此类推。

同一线路名称内的杆塔号不得重复。3.2.1.2 如起始杆塔位于变电站围墙内的,以#0 号为起始编号。变电站围墙内有多基杆塔的,按#0、

#0+1 、#0+2 、……顺序编号。变电站围墙外第一基杆塔编号为#1,此后顺序编号。

3.2.1.3 分支线与主干线相连的第一基杆塔为该分支线的#1 杆塔,依此类推。

3.2.2 杆塔增减时的编号调整原则

a 原线路两杆之间新增杆塔不超过2 基时,可采用“小号侧杆塔编号+1、+2”的形式增加中间编

号,如:10kV 西南线#5+1 塔。

b 减少杆塔时,可不调整杆塔编号。

c 应定期按照杆塔增减情况重新编号,从杆塔编号不连续点(包括增加编号的点)起对以后的线

路杆塔重新编号。

3.2.3 当杆塔上安装有开关或刀闸时,杆塔编号不宜采用增加中间编号的形式,如“#5+1 杆”,宜

对前后杆塔编号进行调整,使得该杆塔编号为单独数字编号,如“#5 杆”。

3.3 10kV 线路电缆段

3.3.1 命名:(电缆起点)+“至”+(电缆止点)+(电压等级)+ “电缆”。

例: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电缆

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 变压器10kV 电缆

西南线#5 杆至西南线#6 杆10kV 电缆

3.3.1.1 对于单芯电缆增加相序名称。

例: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电缆A 相

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电缆B 相

3.3.1.2 对于多根电缆并列使用时增加甲、乙、丙等编号。

例: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电缆甲

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电缆乙

康乐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电缆A 相甲

3.3.1.3 上述电缆段命名中,电缆的起止点为变电站、配电站、配变、杆塔等设施和设备,若起止

点相同时,按#1、#2 等顺序编号。

例: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1 电缆

三水变电站至三水中学公用配电站10kV #2 电缆

3.3.2 编号3.3.2.1 电缆编号:5 位流水编号

配电运行单位管辖区域范围内,10kV 电缆按流水编号,编号为5 位数字。

例:00001

3.3.2.2 电缆终端编号:(电缆编号)+“A” 或“B”

A、B 表示此电缆的两端,A 表示电缆起点,B 表示电缆止点。

例:00001A

00001B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