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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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四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

呆账的核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还不到贷款总量的1%〕。

银监会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的标准: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次级类;逾期18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可疑类;逾期36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损失类。

与此相对应,正常类贷款、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须分别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5%、25%、50%和100%。

央行1998年下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中根据贷款的风险度仅以文字表述的形式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归还本息。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归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归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归还本息。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归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方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五级分类标准

五级分类标准

目录第一节:分类指导原则 (2)一、指导原则 (2)二、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 (2)三、补充说明 (3)第二节各类资产分类的具体标准 (3)一、批发贷款 (3)二、零售贷款 (8)三、信用卡透支 (10)四、各类垫款 (11)五、贸易融资、买入票据及贴现 (16)六、同业贴现 (22)七、开出信用证 (23)八、保兑信用证 (24)九、开出保函 (26)十、应收保理款项、 (28)十一、承兑汇票 (30)十二、贷款承诺 (30)目前,我行国内机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涵盖的资产包括批发贷款、零售贷款、等12大类资产。

根据不同种类资产不同的风险特点,分别制定了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标准。

第一节:分类指导原则一、指导原则我行风险分类标准参照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五个级别的贷款定义如下: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二、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2、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3、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若借款人为新往来公司,参考其在同业往来记录、资信状况;若借款人为新成立的公司,考察其股东的往来记录、资信状况。

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可反映贷款的展、逾期情况,分类时贷款的展、逾期状况亦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

4、贷款的担保。

(1)信用保证:考察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履保记录。

(2)抵、质押品:抵、质押品的质量、折扣、估值的准确性、可变现能力。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主要依据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和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

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财务实力、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来判断,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是指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变为,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两类银行将奉行,取消原来并行的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具体标准如下:企事业单位贷款和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的、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如对外、签发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改制(如、、、、、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得,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五级分类

五级分类

1、正常贷款(pass loan):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借款人经营活动“一切正常,贷款能足额偿还”2、关注贷款(to-be-watched loan):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贷款存在“潜在缺陷”,抓住这一内在特征分类。

该类贷款损失的概率一般不超过5%。

3、次级贷款(substandard loan):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缺陷明显,可能损失”。

该类贷款损失的概率一般在30%至50%之间。

4、可疑贷款(doubtful loan):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肯定损失”。

这类贷款的损失概率在50%至75%之间。

5、损失贷款(loss loan):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须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损失严重”。

这类贷款的损失概率为95%至100%。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贷款五级分类新规旧规对比

贷款五级分类新规旧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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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五级分类新规旧规对比(大纲)一、引言1.1贷款五级分类背景1.2新规与旧规的出台目的二、新规与旧规对比2.1五级分类定义的调整2.1.1旧规五级分类定义2.1.2新规五级分类定义2.2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2.2.1旧规贷款损失准备提取方法2.2.2新规贷款损失准备提取方法2.3计量方法的改变2.3.1旧规计量方法2.3.2新规计量方法三、新规对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影响3.1银行资产质量的影响3.1.1旧规下的资产质量3.1.2新规下的资产质量3.2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变化3.2.1旧规下的贷款损失准备金3.2.2新规下的贷款损失准备金3.3银行盈利能力的影响3.3.1旧规下的盈利能力3.3.2新规下的盈利能力四、应对策略及建议4.1银行内部管理调整4.1.1风险管理策略4.1.2贷款审批政策4.2监管政策的适应性4.2.1新规对监管的要求4.2.2银行与监管的沟通协作4.3提高银行资产质量4.3.1贷款结构优化4.3.2催收及风险控制五、总结5.1新规与旧规对比下的变化5.2银行及金融机构的应对措施5.3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及展望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贷款五级分类作为金融机构对信贷资产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的重要手段,逐渐成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

银行贷款的一逾两呆和五级分类四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

呆账的核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还不到贷款总量的1%)。

银监会实施的贷款五级分类中不良资产的标准: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次级类;逾期18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可疑类;逾期360天以上的贷款,一般应划为损失类。

与此相对应,正常类贷款、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须分别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5%、25%、50%和100%。

央行1998年下发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中根据贷款的风险度仅以文字表述的形式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本息。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足额偿还本息。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

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

“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

贷款五级分类管理

贷款五级分类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和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银发[2002]355号发布日期:2002-11-21执行日期:2002-11-21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要求,为做好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现将《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2002年底前,安排16家城市商业银行(名单见附件2)进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试点。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各试点银行按照《意见》的要求进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

其他城市商业银行应按照《意见》的要求积极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从2003年起,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均按照《意见》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

二、考虑目前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实际状况,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一)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可以按年度执行,即以每年的年底为基准点进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并于次年3月底前向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报送分类结果和分析报告。

从2006年起,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城市商业银行目前可以只对一般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从2006年起,城市商业银行应对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和或有负债全面进行五级分类。

(三)各城市商业银行应在2005年底前按照五级分类结果提足准备金。

各城市商业银行应制定2005年底前的准备金年度提取计划和呆账核销方案,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批准。

三、各城市商业银行应依据本《意见》制定本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备案。

在本《意见》印发前,自行制定的贷款质量分类级数多于五级的城市商业银行,可继续执行自定的办法,但应制定与《意见》相对应的折算办法,并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批准。

银行贷款新五级分类标准

银行贷款新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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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
商业银行五级贷款分类法是指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的五级分类,目的在于对不同风险贷款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和管理。

下面是相关参考内容:
一级分类(正常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存在良好的信用记录,偿还能力乐观,预计可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二级分类(关注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有一定不确定性,虽然目前还有还贷的能力,但存在一些风险因素,如收入不稳定、借款人经营面临的市场竞争较大等。

银行需对这类贷款进行更详细的跟踪和监管,以确保贷款正常偿还。

三级分类(次级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面临一定风险,需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这类贷款暂时没有违约风险,但存在偿还能力和还款意愿转弱等潜在风险因素,银行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

四级分类(可疑类):表明借款人在贷款偿还方面面临较高风险,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如借款人未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已存在逾期状态,银行需要采取进一步的风险管理措施。

五级分类(损失类):表明商业银行认为借款人已经不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贷款已经造成损失。

对于这类贷款,银行需要考虑采取适当的风险处置措施,如催收和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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