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
税收中性——精选推荐

1\名词解释税收中性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前提下,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市场机制和税收机制达到最优结合.税收的影响一般而言,税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是两方面的。
一是产生额外收益,即征税后,对经济的影响除了使社会承担税收负担外,还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
如政府对污染环境的工厂课以重税,除了课税额本身外,还可以使这些工厂减少生产或停止生产,社会用于治理污染的费用会因此减少,同时环境本身也会得到改善,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增加,产生了除税收额以外的收益。
二是产生额外损失,即课税后,经济体系除负担税收额外,还要承受其他负担。
例如,若对污染企业课以轻税,对其他企业课以重税,就会使环境污染加重,社会治理污染的费用增加,社会整体利益受到损害,课税便会产生额外损失。
税收中性强调税收对经济不发生额外的影响,经济体系仅仅承受税收负担,不再给纳税人和社会造成其他额外损失或额外收益。
其实质是,国家征税不应对市场机制产生影响,课税时,市场机制仍然是影响资源配置和纳税人决策的主要力量,税收不应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纳税人经济决策的主要因素。
相对概念实际上,税收中性只是一种理论上的设想,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的。
由于税收涉及面广,渗透各方,个人或企业总要考虑各种税收的作用,税收对经济的影响不可能仅限于征税额本身而保持“中性”,必然会存在税收额之外的收益和损失。
即使是课征直接税,也有干扰市场运行的作用。
“税收中性”只是一个相对概念,通常用来表示政府利用税收干预经济的程度。
2、不影响社会经济活动按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税收。
具体讲,即征税应不影响社会资源在市场自身调节作用下形成的最佳配置。
试论税法宏观调控功能

试论税法宏观调控功能作者:罗毅倪红华来源:《科学与财富》2010年第10期[摘要]宏观调控是国家基本经济职能之一,市场机制由于其天生的缺陷性,需要国家宏观调控。
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多种多样,但税法以其特有的调节经济功能以及法律强制与广泛灵活相结合的特点表明一无论是维护效率市场的运转,还是解决深层次的经济问题,税法都有其较大的作用空间,因此,优化税法宏观调控功能成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理想选择手段之一。
[关键词]税法税收宏观调控一、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法是调整税收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税法是经济法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在经济法的宏观调控法中居于重要地位,属于法律范畴。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而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活动或手段。
税收是政府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的分配形式,属于经济范畴。
税法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学界已基本达成一致看法:在现代法治国家,税收与税法是一一对应的,有税收必有税法,有税法亦必有税收,无税法则不成税。
也就是说,税收行为必须以税法为其依据和保障,而税法又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国家和社会对税收收入与税收活动的客观需要,决定了与税收相对应的税法的存在;而税法则对税收活动的有序进行和税收目的的有效实现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保障作用。
如有的学者把二者的关系描述为“一种经济现象所体现出来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税收作为社会经济关系,是税法的实质内容,税法作为特殊的行为规范,是税收的法律形式”。
另一方面,根据税收法定主义,如无税法,则税收之功能又无法发挥;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税收在起财政、经济与监督的作用,倒不如说是税法在起相同的作用,因此税收与税法的关系表现为“税收与税法的必然联系——税收法定主义,税收的功能与税法的功能是相同的”。
可见,税法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功能在大多数情况下与经济领域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并无差异。
税收中性名词解释

税收中性名词解释税收中性是指税收对经济活动和市场行为都没有明显的扭曲作用,不会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产生显著的影响。
税收是国家获取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作为一种经济手段,税收的设计和实施通常会对经济产生影响。
在税收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政府需要考虑税收的公平性、效率性以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税收中性就是在这个框架下的一种理想状态,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对经济行为的干预和扭曲。
税收中性的含义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
从公平性角度来看,税收中性意味着税收对不同群体和个体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没有太大的影响。
税收的目的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
税收中性可以保持税收体系的公正性,避免将税收作为一种工具来扭曲收入和财富的分配。
从效率角度来看,税收中性意味着税收对经济资源的配置没有明显的干预作用。
税收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可以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
直接影响是指税收对具体的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比如税收会降低生产者的利润,增加商品价格等。
间接影响是指税收对经济结构和市场行为的影响,比如税收可以引导资源向某些行业和领域倾斜,从而改变市场格局。
税收中性的目标就是尽可能减少这种干预,让经济资源能够在自由的市场环境中进行有效配置。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看,税收中性意味着税收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较小。
税收会对投资、创新和生产活动产生一定的成本,如果税收对这些活动的影响过大,可能会抑制经济的增长潜力。
税收中性的设计可以通过减少税收的歧视性和不确定性,鼓励投资和创新,促进经济增长。
实现税收中性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和权衡不同的目标。
税收政策的设计应该综合考虑公平性、效率性和经济增长的需求,避免税收对经济的不必要干预和扭曲,最大限度地保持税收的中性特征。
这对政府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
5.税收职能

第二节
经济职能( 经济职能(续1)
收入分配职能:通过税收影响个人的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职能:
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的差别税率 消费税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 社会保险税对个人收入分配的影响 -社会保险税的累退效应 -社会保险税的综合效应
第二节
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 -调节价格定 -实现充分就业
第五章 税收职能
第一节 财政收入职能
税收收入的特点
-来源的广泛性 -形成的稳定性 -获得的持续性
税收的财政收入职能
第二节 资源配置职能
经济职能
实行税收中性,减少效率损失( - 实行税收中性,减少效率损失(对于税 税基、税率和价格弹性的选择); 种、税基、税率和价格弹性的选择); 运用税收杠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运用税收杠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纠 正外部经济、平衡产销供求、 正外部经济、平衡产销供求、调节级差 收益) 收益)
第三节 管理 职能
税收反映职能 税收检查、监督职能 税收检查、
税收乘数与政府支出乘数: 税收乘数与政府支出乘数: 由于Y=C+I+G+(X-M) 由于 又C=Co+b(Y-T) + Y=Co+b(Y-T)+G+(X-M) 求导, Y=(-b/1T,即税收乘数 即税收乘数。 对T求导,得ΔY=(-b/1-b) ΔT,即税收乘数。 求导 求导, Y=(1/1对G求导,得ΔY=(1/1-b) ΔG,即政府支出乘 数。 因为b小于零, 因为b小于零,税收乘数小于政府支出乘数 而税收乘数+政府支出乘数= 而税收乘数+政府支出乘数=1,即使征税后 全部用于政府支出,也会促进经济增长。 全部用于政府支出,也会促进经济增长。
税收学思考题8分析

第一章税收概论一、名词解释1.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征收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2.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3.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4.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和征税标准。
5.税收职能:是指由税收本质所决定,内在于税收分配过程中的功能。
6.税收筹集资金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从社会成员处强制性地取得一部分收入,为政府提供公共品,满足公共需要所需物质的功能。
7.税收资源配置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在市场对经济资源基础配置的基础上,通过税收政策、制度,对市场所决定的资源配置,在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不同的私人部门之间进行重新组合安排的功能。
8.税收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
9.税收宏观调控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社会经济运行,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
二、问答题1.试述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
答: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包括提供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兴建公共工程,举办公共事业等。
2.试述国家征税的依据。
答: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也就是行政管理权,可以对其行政权力管辖范围内的个人和经济组织征税,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3.税收具体有哪些形式特征?答: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征。
4.税收如何产生?答:税收的产生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国家的产生;二是私有财产制度的产生。
5.在税收发展过程中,征收形式有哪些变化?答: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形式基本上以力役形式和实物形式为主;在自然经济向商品货币经济过渡的漫长封建社会中,对土地课征的田赋长期以农产品实物为主;到商品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税收的征收缴纳形式都以货币形式为主。
税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税收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税收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税收在宏观调控中的主要作用:
1.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促进经济的平衡发展。
例如,当经济过热时,政府可以通过增加税收来抑制总需求,从而减缓经济增长速度;相反,当经济衰退时,政府可以通过减税来刺激总需求,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2.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税收可以通过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等征收不同的税率,从而引导资源向国家鼓励的产业、行业和产品流动,促进国民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3.维护国营企业的主导地位: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可以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的发展,维护国营企业的主导地位,促进其他各种经济成份的协调发展。
4.调节收入分配:税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设置,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5.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税收政策,可以引导资源向更有效率的领域流动,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6.稳定物价:通过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影响商品的价格水平,从而稳定物价。
总之,税收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政府进行经济调节的重要手段之一。
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精选、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税收调控政策措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调控的高度重视,也突出反映了税收调控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
税收调控作用不可替代税收调控是税收固有的职能,它通过法律调节利益分配关系,进而影响市场主体行为来实现政府调控目标,具有“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相比较于其他调控手段,更具有“作用直接、运用灵活、定点调控”的优势,因而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重视,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十一五”时期,我国税收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
特别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我们坚持把税收调控作为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完善税收政策,深化税制改革,为我国经济在世界率先实现回升向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方面,应该说,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作用之深前所未有。
在深化税制改革方面,可以说实现了重要突破,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
我们在运用税收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世界各国也纷纷出台一系列税收政策,刺激经济复苏。
综观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发现几个鲜明特点:一是调节经济与调节收入分配并重。
例如,加拿大在降低联邦商品和劳务税税率的同时,提高个人和家庭免税额。
英国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同时,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标准,以增加中低收入阶层可支配收入。
二是实行减税与增税相结合。
例如,为控制财政赤字规模,美国在实施减税的同时,将年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高收入者的税率从35%提高到39.6%。
三是注重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扶持。
例如,加拿大逐步降低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计划从2009年的19.5%逐步降至2012年的15%;美国规定,对小企业2008、2009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向前结转5年;日本自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将年所得不超过800万日元的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由22%降至18%。
税收职能与作用是什么

税收职能与作⽤是什么税收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内在功能,其具体表现则为税收的作⽤。
税收作为政府的⼀种分配⾏为,在性质上属于经济活动中的分配范畴,因此,税收的职能作⽤,也只能从税收与经济的关系中来考察。
⼀、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税收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越发展,税收越重要。
税收与经济的紧密关系表现在两个⽅⾯: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
经济决定税收,这是前提。
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经济发展的⼴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配的范围和程度,并从根本上决定新税种的产⽣、发展和更替。
商品⽣产、贸易的发展和繁荣,使商品课税成为可能,⽽跨国经济的发展⼜促使税收分配范围的国际延伸,国际税收也随之产⽣和发展。
不仅如此,不同税种的构成、不同税制模式的选择,也在很⼤程度上受经济发展⽔平的制约。
如今,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益加快,知识经济发展迅速,这些⽆疑都预⽰着税制将随经济的发展⽽⾯临新的创新和发展。
税收依赖于经济,只是⼀个⽅⾯。
从税收研究⾓度讲,更重要的还在于另⼀⽅⾯,即税收对经济具有反作⽤。
随着税收分配的⼴度和深度的增加,税收职能也随之拓展,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和作⽤也不断扩⼤。
这主要表现在税收的财政地位的不断提⾼和税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的⽇益加强。
正因为如此,税收也随经济的发展⽽⽇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重视。
⼆、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的职能筹集国家财政收⼊是税收的⾸要职能,有的将其简称为税收的财政职能或财政收⼊职能。
由于税收分配是⼀种⽆偿分配,税收收⼊⼜具有及时、充裕、稳定、可靠的特点,因此,税收⼀直都是政府财政收⼊的主要来源。
特别是在现代经济中,绝⼤多数国家的财政收⼊的80%以上都是通过税收筹集的。
税收的财政职能决定了税收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与财政同属于分配范畴。
虽然税收是财政的⼀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具有相对的独⽴性,在财政分配关系中具有独特的地位。
这种独特的地位,不仅表现在税收具有独特的调控功能,⽽且税收活动对财政的意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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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
摘要:税收既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又是国家直接掌握的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税收中性是税收不应干扰和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关键词: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税收中性辩证关系
一、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
(一)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概述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既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又是国家直接掌握的对社会再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税收职能是指由税收本质决定的、内在于税收分配过程中的功能。
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是指通过一定的税制安排,影响社会经济运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
这种职能主要是通过控制需求总量、调节供给结构以及纠正外部性来实现的。
价格是资源配置的基方式,税收作为决定商品价格的一个重要变量因素,可以根据政府对经济形势的判断进行适时的调整,影响供求的变动,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动,达到推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目的。
(二)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内容
税收调控可以“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政府通过运用税收这个宏观经济调控手段,来实现对“看不见的手”支配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完成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控制和引导。
税收控制体系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一项基本的内容。
1.税收引导资源配置
高效地配置资源或者说资源的合理配置,是通过对现有的社会经济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以达到资源结构的合理化,使其得到最有效的使用,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实质上是对社会劳动进行科学分配和高效使用。
税收调节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宏观税率的高低是调节积累与消费比例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税收引导资源在各产业之间的配置,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税收调节资源在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分配,通过确定合理的宏观税率,调节财政收入的比重。
2.税收调节收入公平分配
收入差距的日益增大,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税收通过调节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能够抑制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促进收入公平分配。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国家通过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加强征管等措施,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及利润水平;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的设定、宽免额的计算、累进税率的方式,都对收入的公平分配起到了推动作用。
3.税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西方对经济增长是否稳定主要有五个衡量标准:经济增长率、物价上涨率、失业率、利率和汇率。
税收在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主要在于调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之间的平衡。
如通过消费税来控制人们的消费行为,通过调节税负的高低影响企业的收入,通过累进税制减少经济波动带来的影响等等。
(三)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特点
税收是一种将经济手段、政治手段与法律手段集于一身的一种特殊的宏观调控手段。
博朗和杰克逊央曾说:“由政府筹措的税收不仅用于满足支出,而且还有经济稳定收入再分配和资源配置的目的”,而马斯格雷夫也主张:“税收既是满足政府支出需要的一种形式,又是对经济有独特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凯恩斯则主张:“政府运用政策干预经济运行,而税收政策是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西方经济学家的税收调控论。
二、税收中性
(一)税收中性概述
税收中性作为一种思想,其起源可追溯到英国古典经济学派亚当·斯密的理论。
他在著作《国富论》中提出,“自由放任和自由竞争”的经济政策是税收中心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
19世纪末,税收中性原则首先由英国新古典学派的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正式提出。
他利用供需曲线和消费者剩余的概念,指出税收可能给纳税人带来“额外负担”,影响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
1所谓额外负担重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即导致纳
1杨杨:《浅议“税收中性”》,时代经贸,2008年6月,第6卷,总第106期。
税人经济利益受损,同时税收增加了政府部门的支出,即增加了社会经济效益,如果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社会经济利益的增加,就产生了超额负担;二是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减少了消费需求和劳动力需求,减少了社会消费,增加了失业规模,从而对消费和生产带来不良影响,这就是发生在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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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中性的特点
S·罗森认为:“一般对税收外负担的分析,是在假定经济中除正在考虑的税之外,没有其他扭曲因素。
但在现实中,在开征一种新税时,已经有其他扭曲因素,如垄断、外部影响和已经苛政的其他税。
”也就是说税收中性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绝对的税收中性是不成立的。
三、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
税收的宏观调控是指国家利用税收这一经济杠杆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干预、调节的一种宏观调控行为;税收中性是一种古老的税收理论、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指税收不应干扰和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对立却又不可分割,只有充分的认识到它们的这种辩证关系,才能使税制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是对立的。
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强调的是税收对经济的干预,而税收中性则主张减少税收对经济的影响。
另一方面,税收的宏观调控职能与税收中性是统一的。
税收调控强调的是从宏观角度来协调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高宏观经济效率;税收中性强调的是从微观机制入手,通过设置能使额外负担与效率损失较小的税种结构来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通过对那些不可避免的税负进行公平分配来减少对市场经济的扭曲程度,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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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目录:
1.《1999年全国税收理论研讨会观点综述》杜萌昆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宏观调控问题》安体富
3.《论经济增长中的税收宏观调控》侯明,杨树臣
2孙婧麟:《税收中性理论发展综述》,世界经济情况,2007年5月。
3邓子基、邓力平:《税收中性、税收调控与产业政策》,财政研究,1995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