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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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物料放行审核的管理程序。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企业物料(包括中间产品)放行使用的审核。

职责:质量管理部、库管

内容:

1审核程序

1.1库管员接到领料单后,检查品名、数量、批次、单位等项目填写是否齐全;领料人、审核人是否签字。

1.2检查标识卡是否为绿色合格标识,并且检查该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

1.3原辅料或内包产品如没有检验报告单,管理员需检查标识卡上是否有检验员确认后所盖的“已确认”印章。

1.4以上项目经审核符合规定方可放行。不合格物料不予放行。

1.5发料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及被取样包装先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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