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问题及完善研究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救助制度在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的有效实施,也制约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
本文就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 覆盖面不足我国目前的社会救助制度覆盖面相对较窄,许多群体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
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救助覆盖面较小,一些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的救助难度较大。
2. 救助标准不合理当前的社会救助标准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救助需求,导致一些救助对象生活水平低下,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救助标准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去甚远。
3. 救助程序繁琐申请救助的程序繁琐复杂,需要层层审核和审批,导致一些急需救助的人群难以得到及时帮助。
尤其是在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发生后,救助程序的繁琐成为了救助对象面临的主要问题。
4. 救助资金不足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金主要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而各地的财政状况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地区的救助资金不足,无法满足救助需求。
尤其是在经济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救助资金的不足成为了救助对象面临的主要问题。
5. 救助管理不规范当前的社会救助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性,导致一些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也增加了救助的不透明性和不公正性。
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救助制度的公信力和可持续性。
二、对策建议要解决救助标准不合理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对象的实际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救助标准,确保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特别是对于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救助标准要进行合理调整,以适应当地的实际情况。
要解决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需要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财政拨款,确保救助资金的充足。
特别是对于经济困难地区和贫困地区,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解决救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救助管理制度,加大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救助资金的浪费和滥用,提高救助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和谐的重要工作,它涉及到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和社会公平问题。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本文将围绕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困难问题1.政策法规不够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受政策法规的约束,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尚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和不足之处。
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执行的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弱势群体的救助不够及时和有效。
2.社会救助资源有限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资源相对匮乏,很多地区和单位都存在社会救助资源不足的情况。
这就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加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
3.管理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管理机制不健全会导致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例如,一些弱势群体可能会被重复申请救助,或者漏掉了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4.服务水平不高目前一些地区的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不高,一些基层服务机构缺乏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能力和素质,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效果。
5.社会认知度不足由于普遍缺乏社会救助意识,一些弱势群体在遇到困难时不知道去哪里寻求帮助,导致了救助工作的薄弱环节。
二、建议1.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针对当前社会救助政策存在的不足,应加强政策研究,健全政策法规,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时,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范围和标准,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支持。
2. 提高社会救助资源配置效率应加强对社会救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挖掘潜在救助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可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和协调,创造更多救助机会。
3. 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加强对救助对象的跟踪和监督,保证救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要完善救助流程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4. 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加强基层服务机构的培训和交流,提高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引言社会救助是一个国家对弱势群体进行帮助和支持的重要机制,旨在减轻贫困和困难群体的压力,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社会救助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改进。
二、问题一:资金分配不公平当前,社会救助资金分配不公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资金投入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而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带的救助工作则相对滞后。
这导致了资源不均衡,弱势群体在经济援助上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另一方面,救助资金存在使用不透明和不规范的情况,导致一些本应得到救助的人群无法及时获得帮助。
三、问题二:救助标准过低社会救助的标准在一些地区过低,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特别是在大城市中,生活成本高昂,救助标准却较低,容易导致救助对象无法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这给困境中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和经济压力,甚至有些人可能落入双重贫困的陷阱中,难以摆脱困境。
四、问题三:救助机制不完善当前的社会救助机制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在救助对象的识别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筛选标准不明确的情况,导致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
其次,救助程序繁琐,办事流程不透明,影响了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也使得救助工作变得低效且脱离实际需要。
此外,社会救助的配套服务不足,仅仅提供经济援助不能根本解决问题,更需要提供培训、医疗等全方位的帮助。
五、问题四:救助管理缺乏监督社会救助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导致问题和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
负责救助工作的部门对于救助资金的使用和分配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督手段,容易导致个别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滥用职权。
缺乏监督也意味着救助工作缺乏透明度和公信力,给社会公众对救助机制的认可和信任带来困难。
六、问题五:社会救助与就业问题的衔接不足社会救助应该与就业问题的解决相衔接,形成一种可持续的帮扶机制。
然而目前的社会救助工作往往只是提供一时的经济援助,缺乏对被救助对象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持久性帮助。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一、引言社会救助作为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需求的重要措施,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社会救助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诸如滥用、浪费、不公等现象普遍存在。
本文将从问题和对策两个方面,深入探讨当前社会救助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1. 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当前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标准各地差异较大,导致了在不同地区受到相同困境的人们享受不到均等的帮扶。
例如,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分配差距较大,特别是在医疗和养老保险方面。
2. 救助资源配置不公平由于资源分配机制存在问题,在某些地区富裕而其他地方贫困的现象依然突出。
这种不均衡导致了一些弱势群体无法得到足够支持和援助。
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救助资金严重短缺。
3. 救助对象审核不严谨在社会救助中,审核环节较为关键。
然而,由于人员不足、审核程序简化等原因,存在着滥发和虚报等问题。
一些富裕家庭通过虚假申报获得了救助资源,而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却因为各种原因被拒之门外。
4. 救助项目单一、陷入困境无法自力更生过度依赖社会救助导致一些弱势群体动力不足,无法摆脱困境。
许多人习惯性地依靠救济,没有发展能力和自我改变的机会和动力。
三、社会救助的对策1. 统一标准,建立公平的执行机制要解决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建立起统一并公平的标准和评估机制。
相关部门可以借鉴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行业规范,并通过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2. 优化资源配置机制针对资源配置不公平的问题,应加强财政保障和资金的投入。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分配机制,并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源能够最大限度地服务于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
3. 强化审核流程,确保救助对象准确为了解决审核环节存在的问题,应增加人员配备与培训经费投入,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
建立科学完善的审核流程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救助对象真实情况的调查核实,将虚假信息排除在外。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社会救助工作是指国家或社会组织向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的工作。
这项工作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救助对象数量庞大,财政压力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失业人员、低收入群体等救助对象增多,使得社会救助工作所需资金的投入也越来越大,财政压力不断加大。
2. 救助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的社会救助标准不同,导致救助对象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有些群体可能因救助标准过低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帮助,有些群体则可能因标准过高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 救助覆盖范围有限:社会救助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发达地区,而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救助覆盖范围相对较小,救助体系还不够全面,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
4. 救助机构管理存在缺陷:社会救助机构的管理存在缺陷,有些机构的职责和责任不够明确,救助对象的信息不够完整、准确,还有一些救助机构存在腐败等问题。
二、对策探讨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先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基本保障问题。
2. 统一救助标准:政府应该加强对社会救助的监管,统一救助标准,防止标准过低或过高造成的浪费或不公平现象。
3. 完善救助体系:政府应该逐步完善救助体系,提高救助覆盖范围,特别是加强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救助工作,保障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
4. 加强救助机构管理:政府应该加强对救助机构的管理,加强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腐败行为的打击。
总之,社会救助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民生工程,对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现有的问题,政府应该加大投入力度,并不断完善救助体系,加强对救助机构的管理,尽力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救助需求。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及改革建议

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救助制度研究及改革建议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公平正义而建立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总称。
其中,社会救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那些处于生活困境中的人们。
本文将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一、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分析1.1 社会救助制度的意义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通过提供经济和精神上的支持,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帮助人们重新融入社会,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1.2 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然而,当前社会救助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有限,一些特殊的困境群体难以享受到救助政策的福利。
其次,救助标准与生活成本不匹配,导致实际救助效果相对偏低。
此外,救助资金来源单一,难以满足大规模的救助需求。
最后,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不紧密,缺乏整体性。
二、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建议为了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效能和覆盖范围,我们提出以下改革建议:2.1 扩大救助范围当前社会救助制度主要关注特困群体,我们建议将救助范围扩大至一些特殊困境群体,如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等。
通过扩大救助范围,将更多的人纳入到救助的范围内,提高社会救助的普惠性。
2.2 调整救助标准为了更好地满足困境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应根据实际生活成本和物价水平,适时调整救助标准。
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救助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2.3 多元化救助方式除了提供经济支持外,应在救助中注重提供精神支持和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帮助。
通过多元化的救助方式,帮助困境群体实现自我发展,提高其自身的生活能力。
2.4 多元化救助资金来源为了解决救助资金来源单一的问题,可以探索多元化的救助资金来源。
例如,可以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发展救助基金、吸引社会捐助等方式融资,以满足大规模的救助需求。
2.5 强化政策衔接与整合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与整合非常重要。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一直在不断完善和进步。
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和改进。
本文就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问题一: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虽然在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细则,导致在具体实施中存在较大的漏洞和问题。
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也不够完备,无法完全覆盖到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体和个体。
由此,导致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无法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助。
对策建议:一、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立法工作,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
二、加大对社会救助政策和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的知晓率和覆盖率,确保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群都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援助。
问题二:救助标准过低、救助覆盖面不够广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标准相对较低,很难满足受助人基本的生活需求。
与此救助覆盖面也不够广泛,只覆盖了部分低收入和困难群体,而一些特殊群体和个体往往无法得到应有的救助,这对他们的生活和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困难。
对策建议:一、合理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标准,使之与实际生活成本相匹配,能够满足受助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基本权益。
二、扩大社会救助制度的救助覆盖范围,确保所有需要帮助的人群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援助和救助,特别是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和个体。
问题三:管理体系不够完善、效率较低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和配合不够紧密,信息共享和流通不够通畅,导致救助工作缺乏有效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与此救助工作的效率也较低,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够为受助人提供实际的帮助和支持。
问题四:社会救助工作缺乏专业人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偏低,专业人才相对不足,导致救助工作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受助人在得到救助时往往无法得到专业和及时的帮助。
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引言社会救助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公平和困难群体福祉的重要工作。
在现代社会,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许多人处于贫困、失业或其他困境之中,需要得到相关部门的援助。
然而,在实施社会救助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改进这一领域。
二、缺乏统一标准与透明度1.问题描述:目前社会救助机构缺乏统一的标准与透明度,导致了政策执行不公平和不易获得帮助者信息。
2.原因分析:这主要归结于各个地区和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所考虑因素不尽相同,使得各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在具体操作上缺乏规范化操作流程,并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人群的普及性指南。
3.解决方案:该领域亟需建立起统一标准与透明度。
首先,在政策制定阶段需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形成一个更合理有效、符合整体利益的政策体系。
其次,针对执行阶段,各级社会救助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操作流程与标准,并加强监督与评估。
三、信息不对称与欺诈问题1.问题描述:在社会救助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一方面是帮助者缺乏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渠道的知识;另一方面有人恶意利用系统漏洞夸大自身困难,获得不应得到的援助。
2.原因分析:首先,在信息传递上存在滞后或不完全等问题,导致帮助者无法及时获取必要信息;其次,在资金审批环节缺少严格把关机制和审计措施,则个别人可能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状况来牟取私利。
3.解决方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高公众对社会救助政策和程序的认知度。
可以通过建立定期培训以及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政策和申请渠道。
此外,在资金发放环节增加审核人员数量,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测与审计。
四、效率低下与资源浪费1.问题描述:在社会救助过程中,存在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的情况。
某些人群往往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得到帮助,甚至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获得援助;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监管不完善等原因,一些人可能获得了超过他们真实需求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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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问题及完善研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建设快速推进,然而,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着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碎片化、城乡救助标准差距逐年增大、信息化建设不全面等方面问题。
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培训与宣传,整合制度,实现城乡救助一体化,完善配套法规,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做实家计调查工作,选用专业社会救助工作者从事社会救助工作,是保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标签: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救助对象;救助范围2014年2月2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社会救助法制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行政法规形式确立了八项社会救助制度,为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下社会救助法律建设的战略重点是如何真正落实该法律依据,《办法》能否得到全面、有效的實施,不仅关系着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社会公平,还关系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
一、《办法》实施后我国社会救助的发展《办法》出台后,与社会救助相关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各地加快配套法规政策的制定步伐。
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军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的通知》,2014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急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2014年12月18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统筹慈善和社会救助两方面资源,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民生,国务院发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浙江率先在全国出台《社会救助条例》,山东、河南、贵州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社会救助办法》贯彻实施意见,黑龙江、内蒙古等地制定了《办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目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 026.1万户、1 877.0万人。
2014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411元/人月,比上年增长10.1%;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86元,比上年增长8.3%。
2014年救济城市“三无”7.6万人;全国有农村低保对象2 943.6万户、5 207.2万人。
2014年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2 777元/人年,比上年提高343元,增长14.1%;全国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129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国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29.1万人,比上年下降1.5%。
2014年全国实施医疗救助9 119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52.6亿元,其中住院救助180.2亿元,门诊救助24亿元,资助参保参合48.4亿元,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水平分别达到人次均1 628元、186元、72元;全年累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474.6万人次,人均补助水平661.8元,各级财政共支出优抚医疗补助资金31.4亿元。
2014年临时救助650.7万户次,全年支出临时救助资金57.6亿元[1]。
二、困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的主要问题虽然《办法》为我国社会救助事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但在我国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受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办法》在实施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制度分割,管理部门仍然碎片化。
《办法》第1章总则第3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以上规定中的诸多行政部门组成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缺乏统筹与协调,与各专项救助的建立完善难以协作,各项救助政策不能有效衔接。
例如,虽然民政部归管低保、医疗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但在其内部又分管于不同机构,其他的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也是不同部门分割。
《办法》实施主要目的之一在于整合资源,明确受理部门,提高救助效率,而这种分割局面不仅造成救助政策交叉重叠,存在救助漏洞,而且造成救助资源浪费。
2.城乡救助差距逐年增大。
据统计,2012年、2013年、2014年近三年,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330.1元/人月、373.3元/人月、411元/人月;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分别为172.9元/人月、202.75元/人月、231元/人月[2-3]。
虽然从总体来看,全国低保水平平均标准逐年增大,但是也可以看出近三年城乡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57.2元/人月增大到2014年180元/人月,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差距,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公平的理念相违背。
3.专项救助中救助范围界定模糊。
在《办法》规定中,医疗救助的对象为低保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内容为对救助对象所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补助。
在临时救助中,有一项为对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这时临时救助的内容转向医疗救助,而办法中对这两项救助中有可能重叠部分并没有明确规定。
《办法》第60条中虽规定了难以确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求助,然后及时办理或转交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
但是对于“其他管理部门”并没有做出详细说明,这导致救助者在求助过程中的盲目性,以及增大各救助部门之间管理的随意性,引起互相扯皮,降低救助效率,影响救助效果。
4.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社会救助制度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随着各项救助制度的不断整合,其实施工作具有业务信息量大、范围广等特点。
《办法》第6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这也是金保工程的要求,而目前我国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现状与实际工作需求有一定距离,同时部分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技术管理落后,信息更新滞后,不能及时为社会提供社会救助信息服务。
贝弗利其强调:“无论如何,社会救助工作都需要由经特殊培训的专门人员来做。
”从当前来看,我国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大多数为非专业人员,在选拔救助工作人才时也没有专业限制,造成在救助过程中很难有效核查申请人和受益人的收入水平、合理认定申请人的收益资格、加强对收益人的动态管理,从而不利于提高社会救助的社会效益和运行效益。
三、强化《办法》实施效果的路径为保证《办法》更有效的实施,充分发挥其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办法》的实施。
1.整合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
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作为突破口,建立专门的社会救助机构,统一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整合社会救助各项目的业务管理流程,建立城乡救助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有计划分阶段地缩小城乡救助水平的差距,应当消除户籍差异对社会救助的影响,加快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轨,朝向更加积极的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最终实现全国统一的综合型的社会救助体系。
2.尽快出台《社会救助法》。
《办法》虽然为社会救助的运行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办法》毕竟不是一部完备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未能使各项救助上升到法律规范层面,导致社会救助实施的随意性增大。
2009年,主管部门就将《社会救助草案》报送国务院法制办,但由于立法内容过于繁重,《社会救助法》的出台一再延迟,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因此,国务院应当在《办法》基础上根据其实施的可行性与有效性加快进行《社会救助法》的起草工作。
3.严格落实对社会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现代社会救助过程中,能否接受社会救助主要依靠家计调查结果的认定,如何确定真正需要受助的对象是关键,2015年1月13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意见》对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实施细则做出了规范,当下重点任务是依靠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强制性获取申请人和受助者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构应当落实家计调查,进行摸底调查,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同时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实施意义,转变普遍存在的“救助即福利”的落后观念,对于欺骗或隐瞒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成员采取必要的惩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准确高效地认定社会救助对象,公平公正地实施社会救助。
4.选用专业的社会救助工作者实施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专业工作者素质的高低,直接制约着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水平,培养以及采用从事社会保障专业的专门人才是《办法》贯彻实施的关键。
在培养社会保障专业人才时,应当要将理论知识培养与社会保障实务训练并重,尤其要注重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者的选拔,非专业人员务必要在上岗之前进行保质的专业培训,确保救助工作者在经办救助业务时对业务流程以及工作技术的精准把握。
同时更要提高社会救助工作者思想认识,要求在工作中做到“阳光服务”,维护求助者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为求助者及时办理业务,提供方便,代表党和政府真正地把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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