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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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

形而上学强调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辩证法强调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形而上学注重静态分析,辩证法注重动态分析 形而上学强调事物的普遍性,辩证法强调事物的特殊性 形而上学注重逻辑推理,辩证法注重实践检验
形而上学是现代哲学的基础,对现代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形而上学在现代哲学中仍然具有重要的地位,许多哲学家仍然在研究形而上学问题。 形而上学在现代哲学中仍然具有重要的价值,许多哲学家仍然在运用形而上学的方法 进行研究。 形而上学在现代哲学中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许多哲学家仍然在探讨形而上学的问题。
力和方向。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在现代哲学中的融合,是哲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融合,使得哲学更加全面、深入地探讨问题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融合,为现代哲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融合,促进了哲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推动了哲学的发展
哲学思考:形 而上学可以帮 助我们理解世 界的本质和规 律,提高我们 的哲学素养。
辩证法是认识世 界、改造世界的 重要方法
辩证法是科学方 法论的重要组成 部分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都是哲学的重要分支,它们都试图解释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形而上学强调事物的静止和孤立,而辩证法强调事物的运动和联系。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试图揭示世界的本质和规律。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在哲学史上都有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它们都对人类认识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辩证法是现代哲 学的重要理论基 础,对现代哲学 的发展产生了深
远影响。
辩证法强调事物 的对立统一,揭 示了事物的内在 矛盾和运动规律, 为现代哲学提供 了新的思维方式
和方法论。
辩证法在现代哲 学中广泛应用于 社会、政治、文 化等领域,对现 代哲学的研究和 应用产生了重要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举例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举例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举例形而上学与辩证法是两种不同的哲学思维方式,它们在对待事物本质、矛盾的处理以及认识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本文旨在通过举例,深入探讨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并分析其各自的特点和价值。

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是一种对事物本质的研究方法和思考方式,其核心思想是从原因、本质和存在方面来认识事物。

它以分析事物的特性和属性为基础,通过抽象的推理和演绎方法,寻求事物的固有本质和真理。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往往是由整体观察到细节的过程,它注重从宏观到微观的逐步推导,逐渐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属性。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可以看作是一种从简到繁,由表及里的思考模式。

举个例子来说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假设我们要研究宇宙中的星系形成及其演化规律。

形而上学的方法会首先考虑宇宙的整体结构和特征,然后再逐步分析不同星系的形成原因、演化过程,最终得出关于星系演化规律的结论。

在此过程中,形而上学方法更注重从宏观到微观的逻辑推理。

二、辩证法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和研究方法,其核心思想是通过对事物和现象的矛盾分析和统一,寻找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变化过程。

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是从一对矛盾分析开始,通过矛盾双方的斗争和统一过程,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规律。

辩证法强调事物的矛盾是发展的动力,矛盾的解决和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关键。

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可以看作是一种从矛盾到统一,由内到外的思考模式。

举个例子来说明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假设我们要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辩证法的方法会考虑社会的各个方面和矛盾关系,然后通过对社会矛盾的分析和统一,揭示出社会的发展规律。

在此过程中,辩证法的方法更注重矛盾的辩证运动和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三、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举例下面通过举例来进一步说明形而上学与辩证法的区别。

1. 对待客观事物形而上学更注重客观事物的固有本质和属性,强调通过抽象和演绎的方式来认识事物。

在研究植物生长的过程中,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会更注重植物的生命周期和内在生长规律。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名词解释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名词解释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名词解释
1.辩证法:
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由黑格尔提出,旨在揭示事物的内在矛盾和运动规律。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在矛盾所推动的,而这些矛盾是通过对立统一、量变到质变、否定之否定等规律体现出来的。

在辩证法中,事物的发展被视为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是前一个阶段的延续和后一个阶段的准备。

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全面认识和对矛盾的深入理解,认为只有通过分析和研究事物的矛盾和运动规律,才能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

因此,辩证法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旨在揭示事物的内在矛盾和推动事物的不断进步和发展。

2.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是一种哲学方法,旨在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存在方式。

在形而上学中,事物被视为具有超越经验现象的本质和存在方式,这些本质和存在方式是超越人类感知和认识的。

形而上学的核心问题是关于存在的本质和意义的探究,它试图回答什么是存在以及存在的本质是什么等问题。

形而上学的方法通常是通过对概念的分析和思考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存在方式。

它关注的是超越人类感知和认识的领域,旨在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和意义。

然而,由于形而上学的探究领域超越了人类的认识能力,因此它的结论往往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

总之,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不同的哲学方法,它们分别关注
的是事物的矛盾和运动规律以及事物的本质和存在方式。

虽然这两种方法在探究领域和方法上存在差异,但它们都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而存在的。

形而上学与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

形而上学与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

形而上学与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在哲学领域中,形而上学与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是两个重要概念。

它们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学说体系。

在本文中,我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它们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和意义。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创造的一个术语,指的是那些超越人类感官经验和可见世界的领域。

在形而上学中,人们试图探讨存在的本质、原理和规律,以及世界的本源和本质。

形而上学倾向于从宏观的角度来理解世界,并追求找到一切事物的根源和本质。

这种思维方式强调直觉和纯粹的理性分析,试图构建一个超越经验的观点。

相对于形而上学,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则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

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强调通过对立统一的观点来分析事物,关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它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相对矛盾联系的,都有其内在的矛盾和运动规律。

辩证法试图通过对事物内部矛盾的分析和对立统一的观点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强调从微观的、具体的角度来理解世界。

形而上学和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哲学观点和思维方式。

在当代社会中,这两种思维方式都有其独特的应用和意义。

形而上学倾向于深入挖掘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强调对事物的纯粹理性分析。

在某些哲学或科学领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仍然具有一定的价值,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原理。

相对而言,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更加关注事物的发展和变化,强调对事物内部矛盾的辨析和对立统一的观点。

在当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中,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具有特别的意义。

尤其在社会变革、经济发展等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趋势,从而更好地应对社会变革和发展。

通过对立统一的观点和矛盾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社会的矛盾和发展规律,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帮助。

形而上学和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哲学思维方式和学说体系。

它们在当代社会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应用价值。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举例说明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举例说明

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举例说明一、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概念及基本区别形而上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的是客观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是对存在的本质进行抽象和概括的思维方式。

而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思想方法,研究的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变化和发展的规律,是一种具体的思维方法。

二、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1. 观点立场不同形而上学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关注事物的本质和存在的规律,强调事物的稳定性和静态性。

而辩证法则从微观的角度出发,关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规律,强调事物的动态性和矛盾性。

2. 逻辑思维方式不同形而上学使用的是抽象和概括的思维方式,通过分析、比较和归纳等方法来得出结论。

而辩证法使用的是具体和综合的思维方式,通过辩证推理、矛盾分析和综合运用等方法来得出结论。

3. 分析对象不同形而上学分析的是事物的本质和存在的规律,关注事物的结构和属性。

而辩证法分析的是事物的变化和发展的规律,关注事物的矛盾和运动。

4. 对矛盾的处理不同形而上学认为矛盾是事物的对立面,通过排除和压制来解决矛盾。

而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承认和解决矛盾来推动事物的发展。

5. 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不同形而上学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线性的,呈现出单向度的进化过程。

而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的,呈现出循环往复的进化过程。

6. 对真理的认识不同形而上学认为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可以通过理性推理和直观感知来获得。

而辩证法认为真理是相对的,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7. 对人类认识能力的看法不同形而上学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通过感觉和理性来认识事物。

而辩证法认为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通过实践和思维的不断发展可以不断提高认识水平。

8. 对科学方法的看法不同形而上学认为科学方法是一种理性的推理方法,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而辩证法认为科学方法是一种实践的探索方法,通过实践验证和修正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9. 对历史发展的看法不同形而上学认为历史是线性的,呈现出单一性的进步过程。

形而上学辩证法

形而上学辩证法

形而上学辩证法形而上学可以发展来解释支持辩证法,辩证法也可以包括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和科学相同的是都是思维而非思想。

形而上学以理性为根基,形而下学以复杂的的理智为根基。

但是形而下学不可理解。

形而上学预设实体或者斥诸实体。

辩证法预设逻辑和本质,以联系发展运动为本质,如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量变质变。

形而上学正确但是不一定准确,为了理解认识,对无法完全理解的没有办法,是理论的方法也是模型,属于纯粹理性判断;辩证法准确但是不一定正确,是为了解决问题,是现实的方法,属于综合判断。

真诚的学者倾向于形而上学,真实的看到和表达,唯学术理性,是非常有限的。

但是现实的,我们需要实用,更加依赖综合判断,哪怕不理解。

辩证法把对立统一、发展联系、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形式逻辑等作为预设逻辑,并且这逻辑倾向于符合世界,不预设实体,因为物质就是实体。

形而上学不自主的把理性逻辑如数学作为预设逻辑,显然这倾向于符合先验理性。

形而上学意图解决根源的可知性问题,也就是可靠的理解。

人对形而上学的需要就像树枝对根的需要,好的形而上学能够让伦理学家理解数学,并且这种理解能够为数学家承认。

于是人类的知识就通过某种形而上学贯通起来,只有智力上的区分而没有学科知识等的异化,真理也应该是这样兼容所有方面的真理而非无根据地否定什么。

根本上是因为,首先每个人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什么家,天生是人而非科学家、数学家。

在各个方面(如政治、科学、数学、甚至医学军事)努力的取得深入理解而进步的人们能够汇聚在一起,能够相互理解甚至转化促进。

没有一个正常人能够仅仅关心自己这方面而无视其它方面,某方面的进步应当能够促进其它方面的发展,而非脱离人群的走向他人不可知不可理解的方向。

就文明历史以来,我们都需要恰当的形而上学,作为根本知识的基础,能够相互监督促进和有保障的分工分学科。

人类在理性上统一的形而上学就是真理的根本方向,不仅仅有科学更有政治学、伦理学等,是所有知识所有方向、情况深入发展理解的真理综合,绝非单独某个学科知识或者技能。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差异和斗争?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差异和斗争?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差异和斗争?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不同的哲学观点,它们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存在着差异和斗争。

1.本质差异:辩证法是一种基于矛盾、变化和发展的观念,
认为事物是矛盾运动和内部变化的结果。

它强调相互关系、相互影响和相互转化。

而形而上学则相信客观世界是静态、固定和确定的,追寻事物的永恒不变本质。

2.方法差异:辩证法采用综合、发展和变革的方法,通过观
察和研究事物的矛盾和变化来理解世界。

它强调从整体的
角度把握事物,并关注事物的内在联系。

相比之下,形而
上学方法偏向于从个别实体和静态的角度来研究事物,强
调抽象的概念和分析的方法。

3.世界观差异:辩证法持有一种开放和相对的世界观,认为
世界是变化、多样和不断演变的。

它强调事物的相互作用
和发展趋势。

形而上学则倾向于一种封闭和绝对的世界观,相信事物存在确定的本质和永恒不变的真理。

4.社会实践差异:辩证法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和实践与认识的
互动关系,认为认识是通过实践不断发展的。

形而上学倾
向于通过推理和逻辑来获取认识,强调思维和理念的独立
于实践的存在。

这两种观点之间的斗争主要涉及对世界本质、认识方法和哲学立场的不同看法。

辩证法试图通过对事物的动态变化和内在联
系的研究,把握事物的复杂性和发展趋势。

形而上学则试图从静态、固定和确定的角度理解世界。

斗争体现在不同理论派别、学术界和思想流派之间,也体现在对认识论、方法论和世界观的持续辩论和思想争论中。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划分标准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划分标准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划分标准1. 引言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聊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这两位哲学“老朋友”。

这俩概念听起来高大上,但其实在咱们的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

要不然我们就一起探讨一下它们有什么区别,又是怎么划分的,听起来怎么样?2. 辩证法:事物的“变化舞蹈”2.1 什么是辩证法?辩证法,简单来说,就是一套理解世界变化和发展的方法。

它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不断变化的,而且这种变化是有规律的。

比如说,春天变成夏天,花儿开了又谢了,这些都是辩证法里的“变化舞蹈”。

辩证法的核心观点就是“矛盾统一”。

换句话说,就是事物内部总有对立面存在,而这些对立面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就像人际关系中,朋友之间有时候会有争吵,但正是这些争吵让关系更加紧密。

2.2 辩证法的特点辩证法有几个特点。

首先,它强调“发展”。

世界不是静止的,而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

其次,它讲究“整体”,认为事物是一个整体的,不能孤立看待。

最后,它提倡“对立统一”,就是在对立中寻找统一、在矛盾中寻求和解。

3. 形而上学:世界的“固定蓝图”3.1 什么是形而上学?形而上学,咱们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研究事物本质和存在的哲学方法。

它关注的是事物的“固定蓝图”,也就是事物的基本性质和结构。

形而上学关注的不是变化,而是稳定和不变的东西。

举个例子,形而上学关心的问题可能是“什么是存在?”“物质和意识的关系是什么?”这些问题听起来有点像是在探讨宇宙的基本法则。

3.2 形而上学的特点形而上学有几个特点。

首先,它关注“本质”。

它试图揭示事物的根本性质,而不是表面的变化。

其次,它讲究“固定性”,认为事物的基本性质是稳定的。

最后,它强调“抽象思维”,通过逻辑推理和思辨来理解世界。

4.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比4.1 关注点不同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关注点的不同。

辩证法关注的是事物的变化和发展,强调矛盾和统一。

而形而上学关注的是事物的本质和固定性,试图找到事物的不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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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验层面跃迁到哲学层面去理解“辩 证法”和“形而上学”,在最深层的理 论问题上,就是能否从恩格斯所概括的 “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和存在的关 系问题”去理解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 立。
所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它并不是一般地否 认联系和变化,甚至也不是一般地否认矛盾和 发展;
它所否认的是思维和存在之间的矛盾。是思维 和存在的矛盾关系的发展。形而上学的思维方 式之所以是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 认为“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 鬼话”,就是因为它不理解“思维和存在”是 矛盾中的统一,发展中的统一,而把“思维和 存在”看成是直接的统一,不变的统一。
所谓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则在于它从“思维和 存在的关系问题”出发,不断地发现,揭示和 深化人类认识的“梯级”和“支撑点”――概 念,范畴――中所蕴涵的“思维和存在”之间 的矛盾,用“概念的逻辑”去表达运动,矛盾, 发展的本质。
例如,在现代社会的发展理论中,人们对“发 展”的理解,已经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发展为经 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又发展为已经被人们普 遍认同的可持续发展。而辩证法所运用的概念 的逻辑,就是恩格斯所说的建立在通晓思维的 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
在经验的层面上承认“联系”,“运动” 和“发展”,这当然也可以说是“辩证 法”,但不过是“朴素的”辩证法。
正是由于这种“朴素的”辩证法无力解 决概念中的矛盾,因而它在回答“运动 的真实性”等“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
时,往往又陷入“形而上学”的思维方 式,即是以“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 此以外,都是鬼话”的思维方式去理解 和解释各种问题。
对“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 误读
在对“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理解 中,最为根本的问题在于,人们通常总 是在经验常识的意义上去理解和解释二 者的区别。这种解释,通常不是把人们 的思维从常识层面上升到哲学层面,而 是把哲学层面的理论问题下降为经验常 识问题,以致误导人们总是停留在经验 常识中理解“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当我们对“生活”进行“反思”,也源自是使 “生活”进入“研究领域”,我们立刻就会发 现,那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就会像恩格斯所 说的“遇到最惊人的变故”:
是非,好坏,善恶,美丑,祸福,荣辱,是否 可以作出“非此即彼”的判断?决不是可以 “形而上学”地断言,“是就是,不是就不 是”,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错 纵复杂,扑朔迷离,只能运用辩证智慧去“保 持必要的张力”和“达到微秒的平衡”。辩证 法植根于人类生活。
列宁则针锋相对地指出,由于无人否认 作为感觉确定性的运动,因而问题不在 于有没有运动。这样,列宁就把经验层 面的常识问题跃迁为超验层面的哲学问 题。
这个超验层面的哲学问题,就是“如何 用概念的逻辑来表达”运动的问题。
用概念的逻辑去表达运动,这就是辩
证法问题。
恩格斯指出“运动”就是“矛盾”。 “运动”是不间断性与间断性的统一, 是事物在每一瞬间既在某一点又不在某 一点,是事物存在的每一瞬间都既是它 自身又不是它自身,因而“运动”就是 “矛盾”。正是“矛盾”造成了“如何 用概念的逻辑;表达“运动”的困难, 并因此构成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所谓的“形而上学”,恩格斯把它的思 维方式概括为“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 思维”。恩格斯还具体的指出:“是就 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 话”,这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公 式”。
怎样看待“形而上学”的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思维公
式”?
这种“思维公式”正是我们日常生活中 的“思维方式”:太阳就是太阳,月亮 就是月亮,白天就是白天,黑夜就是黑 夜,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美 的就是美的,丑的就是丑的,如此等等。
超越这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就必须超越经 验意识,在对“概念”的矛盾的,发展的理解 中构成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以“人”为例。“人”是历史的存在,文化的 存在,具有特定的历史,文化的内涵,即“人” 本身是矛盾的,发展的存在。但是在人们的经 验意识中,“人”就是“人”,“人”自身并 无矛盾;即使人们在经验意识中承认“人”是 矛盾的存在,也难以自觉的意识到用以指称 “人”的“人”这个概念的内在矛盾。其实, 我们对“人”的理解是在揭示“人”的内在矛 盾中不断深化的。
在人的经验中,思维所反映的存在,就是存在 本身。被存在所反映的存在,既包括存在的联 系和变化,也包括存在的矛盾和发展。如果人 们在经验中发觉思维与存在的矛盾,也是把这 种矛盾看成是直接的不统一,即所谓歪曲地反 映了存在。
例如,我们如其所是地肯定了骏马的奔驰和雄 鹰的飞翔,这就正确地反映了存在,反之,则 是歪曲地反映了存在。这就把思维与存在之间 的关系看成是直接的统一或直接的不统一。因 此,这种经验中的思维和存在的矛盾,仍然是 由“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形而上学”的 思维方式构成的。
我们可以在感觉确定性上承认运动,但是我们 却难以在思维中以概念的逻辑去表达运动。
这是因为,“造成困难的从来就是思维,因为 思维把一个对象的实际联结在一起的各个环节 彼此区分开来”。
而“如果不把不间断的东西割断,不使活生生 的东西简单化,粗陋化,不加以划分,不使之 僵化,那么我们就不能想象,表达,测量,描 述运动”。因此,人们需要以概念层次的辩证 法去把握,描述。理解和解释事物的联系,运 动和发展。
提一个最为直接的问题:
人们能否在感觉的确实性上或表象的意 义上把一切事物看成彼此孤立的和永久 不变的?
能否在感觉的确实性上或表象的意义上 不承认事物的实质的变化?
我们还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提出问题。这 就是:
即使我们承认骏马与草原的联系,雄鹰 与蓝天的联系。并且我们承认骏马在奔 驰,雄鹰在翱翔,甚至我们承认骏马和 雄鹰由“生”到“死”的质变,我们是 否就是用辩证法的观点看世界?是否就 是形成了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形而上学的合理性
恩格斯首先向人们说明了“形而上学” 这种思维方式的“合理性”,即“初看 起来,这种思维方式对我们来说似乎是 极为可信的,因为它是合乎所谓常识 的”。
所谓“常识”,就是普通,平常但又经 常持久起作用的知识。“常识”是来源 于经验,依附于经验,适用于经验的人 类的“共同经验”。
对“概念”与“名称”的反思
把“概念”混同“名称”,这是在经验 层面理解和解释辩证法,并从而造成对 辩证法的种种曲解的认识论根源。
在人们的经验意识中,“概念”只不过是关于 某种对象的“名称”,这些“名称”与它所指 示的“对象”是确定的,稳定的对应关系,因 此作为“名称”的“概念”既是无矛盾的,也 是非发展的。例如,在人们的经验意识中, “人”也好,“物”也好,“规律”“真理” 等,它所指称的对象,它对所指称的对象的理 解,都是确定的,不变的。因此, “人”“物”“规律”“真理”这些概念本身 也是确定的,不变的,无矛盾的,非发展的。 正是这种把“概念”当作“名称”的经验意识, 构成了“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 是鬼话”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
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区别
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关于“辩证法”,马克思曾经这样概括 它的“本质”,即“辩证法”是“在对 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 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 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 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种,因而也是 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从不 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 判的和革命的”。
如何理解辩证法?
为什么我们在对事物肯定的理解中,能够而且必须包 含着否定的理解呢?
因为人是以实践的方式存在的。人同世界的关系是一 个否定的统一的关系。
人是一个否定性的存在,或者说人是一个理想性的存 在。全部的实践活动,不过是把你的目的性要求取得 现实性。而你的目的性要求能够取得现实性,是否定 了世界的现实性。
为什么我们还要“坚持辩证法”, “反对形而上学”?
恩格斯明确提出,“常识在日常应用的 范围内虽然是极可尊敬的东西,但它一 跨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碰到极为惊 人的变故”。这里,恩格斯明确的以 “日常应用的范围”和“研究领域”的 区分,向我们提示了“形而上学”这种 “思维方式”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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