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火灾防治措施
煤矿预防火灾的措施

煤矿预防火灾的措施煤矿火灾是煤矿生产中的重大灾害之一,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煤矿的正常生产秩序。
因此,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一、加强通风管理良好的通风系统是预防煤矿火灾的基础。
通风可以将新鲜空气送入井下,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降低温度,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1、合理设计通风系统通风系统的设计应根据煤矿的地质条件、开采方式和规模等因素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通风线路应尽量简洁,通风阻力要小,通风风量要满足矿井的需要。
2、确保通风设备正常运行通风设备如通风机、通风管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通风机的风量、风压要符合设计要求,通风管道要严密,无漏风现象。
3、加强通风监测要安装通风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通风系统的风量、风速、风压等参数,以及有害气体的浓度。
一旦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严格控制火源火源是引发煤矿火灾的直接原因,因此必须严格控制。
1、禁止明火在煤矿井下严禁使用明火,如吸烟、生火取暖等。
井口房、通风机房等要害场所也禁止使用明火。
2、加强电气设备管理电气设备是煤矿井下常见的火源之一。
要选用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防爆性能良好。
严禁电气设备失爆,杜绝电气短路、过载等故障的发生。
3、加强放炮管理放炮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炸药和雷管,并采用正确的放炮方法。
放炮后要及时检查,防止放炮火花引发火灾。
4、防止摩擦和撞击火花在井下运输、采掘等作业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设备和材料之间的摩擦和撞击产生火花。
例如,使用耐磨材料、加装防护装置等。
三、加强煤炭自燃的预防煤炭自燃是煤矿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开采高硫、高挥发分的煤层时,更容易发生自燃。
1、合理开采布局采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方法,避免采煤工作面长期搁置,减少煤炭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
2、喷洒阻化剂对容易自燃的煤层,可以喷洒阻化剂,如氯化钙、氯化镁等,降低煤炭的氧化活性,延缓自燃的发生。
某煤矿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起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1) 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 一45/122 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 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 个50cm?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 1.5~3.0 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2m?。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者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许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1)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者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 型并配合JJB-600B 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 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许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许用明火或者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 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挪移橡胶套软电缆。
矿井火灾防治措施

矿井火灾防治措施1、一般性技术措施: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设置防火门;设置消防材料库;设置消防水池。
(1)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井筒、平硐、各水平的连接处及进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的胶带输送机的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以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和支护。
(2)进风井口和通风平硐口都要装设防火铁门。
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要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3)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
井上消防材料库应设在井口附近,并有轨道直达井口;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由矿长确定,并备有明细卡片,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换,及时补齐。
(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O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足量的水量。
2、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预防明火、放炮引火、电气引火、摩擦生火。
(1)严格杜绝火源。
严禁将烟和火带下井,更不许在井下吸烟与使用明火;地面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并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并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2)井下和地面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使用喷灯等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06条的有关规定。
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3)按矿井瓦斯等级,使用规定的安全可靠的炸药和雷管,并严格执行放炮的有关规定。
(4)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或防火花型。
在必须要使用某一种不防爆或防爆性能不好的仪表或设备时,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措施。
(5)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硐室、检测、修理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耦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
煤矿井下防灭火措施

*****煤矿井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二〇一三年一月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加强防灭火基本知识的培训,每年至少对全矿职工进行一次防灭火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的防灭火安全意识。
2、加强防灭火器材和消防管路系统的管理,对已使用了的消防器材或失效的灭火器必须及时补足或更换,对损坏的消防管路和消防栓要及时修复,严禁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3、加强易燃物品的管理,井下因设备检查所用的各种油脂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设备检查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将易燃油脂和油布装入专用箱运至地面进行处理。
4、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配置足够的防灭火器具。
5、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6、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7、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8、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井下硐室火灾防治措施: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建有井下变电硐室、乳化泵硐室,应注意采取以下防火措施:1、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妨碍运输,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并采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
2、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 5m 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3、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火灾事故防范措施煤矿井下

火灾事故防范措施煤矿井下一、火灾事故的原因1. 人为原因煤矿井下存在大量的火源,例如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引线、火花等,如果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易引起火灾。
2. 自然原因地质条件造成的矿井通风不畅、瓦斯和煤尘爆炸、地震等都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3. 机械设备故障矿井井下存在大量的机械设备,如果设备故障或老化,易产生过热或短路等导致火灾的隐患。
4. 蓄意纵火一些不法分子在井下蓄意纵火,造成严重的火灾事故,危害煤矿生产安全。
二、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1.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流程,严格禁止吸烟、私接电线、乱堆物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
2. 加强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使他们能够迅速正确地处理火灾事故,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安全设备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确保煤矿井下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火灾。
4. 加强巡查加大对矿井井下环境的巡查力度,发现潜在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制定合理的检查制度,确保矿井通风畅通、电气设备完好等。
5. 确保安全生产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红线不被打破,加强对矿井生产的安全监控和检验,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
6. 应急预案制定健全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矿工们在火灾事故中的应急处理流程,提高火灾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三、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1. 第一时间报警一旦发现火灾隐患,矿工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疏散矿井在发生火灾时,及时疏散受到威胁的矿工,转移至安全地点,确保其生命安全。
3. 封堵火源在火灾初期,尽力将火源封堵,防止火势扩大,及时使用灭火器和其他灭火设备进行灭火。
4. 防止煤尘爆炸根据情况采取措施,例如加强通风、湿式作业等,防止煤尘爆炸的发生。
5. 寻找避难通道在火灾发生时,矿工应尽快寻找避难通道,迅速撤离火灾现场,避免被困。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总则1、矿井开采的煤尘都属于自然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2、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
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____度的。
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
4)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铁道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报告。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煤管站或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煤矿井下火灾事故如何预防措施

煤矿井下火灾事故如何预防措施煤矿是矿业中最具危险的产业之一,如果不注意安全问题,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不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给煤矿工人带来生命危险。
本文将介绍煤矿井下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煤矿井下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煤矿的通风系统应该达到以下要求:1. 保证空气流通,氧气供应充足。
一旦井下产生火灾,空气不流通、氧气不充足,将加剧火势,导致事故严重性加剧。
2. 移除井下废气、尘埃。
煤矿特别是井下环境有很多的废气和尘埃,这些物质不仅会对工人的健康产生危害,更会对煤矿的安全产生影响。
废气和尘埃堆积在一起,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火源的作用下引发爆炸。
3. 对井下煤气进行检测。
井下煤气一旦超标,就意味着井下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进行疏散或者治理。
二、煤矿井下消防系统消防系统是预防火灾事故的关键设备。
如何选择自动喷水设备和气闸设备是防止火灾事故的重要部分。
1. 自动喷水设备:在煤矿井下进行自动喷水,在发现火源时,可以迅速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2. 气闸设备:煤矿井下气闸设备可以及时切断进风口,确保火源不会被氧气充分供给,火势得到控制。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是火灾事故的主要来源。
因此,在煤矿生产岗位要认真的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1. 安装地漏。
工人工作时,由于汗水等液体的滴落,导致电器出现漏电现象。
因此安装地漏可以有效的防止发生漏电事故。
2. 检查电缆插头。
电缆插头只要松动,就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因此,工作人员需要定期检查电缆插头进行维修和加固。
四、煤矿井下瓦斯检测煤矿井下存在大量的瓦斯,一旦瓦斯积聚到一定程度,就容易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在选购瓦斯检测器的时候,需要选择敏感度较高、检测器响应速度较快、可靠性较高的检测器。
在瓦斯检测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检查检测器是否正常工作,并及时更换电池。
2. 检查检测器响应灵敏度是否合理,确保能够及时提醒人员进行疏散。
矿井火灾预防工作及矿井火灾防治措施

矿井火灾预防工作及矿井火灾防治措施㈠切实矿井火灾预防工作1.井口检身工必须遵守工作岗位, 履行职责, 严禁入井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烟火下井, 杜绝穿化纤维衣服人员入井。
〔本条由运输队负责, 安监科负责监督。
〕2.每一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合格的防爆矿灯、一台自救器。
严禁在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本条由充灯工和井下职工负责, 安监科负责监督。
〕3.井下禁止使用汽油机和柴油机, 严禁吸烟和烤火, 严禁使用日光灯和用火炉取暖。
井口和风机房20m以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井下和硐室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使用过和棉沙、布头、润滑油、废纸等不准乱扔乱放、要及时清理送到地面处理;严禁将剩油、废油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井口20m范围内及井下需要从事电焊、气焊等工作, 必须由机电科制订安全措施, 并经总工程师、矿长批准, 且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方准进行。
〔本条由安监科负责〕4.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安全炸药和雷管,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混掺使用。
严禁使用黑火药或其它非矿用炸药, 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炸药。
〔本条由安监科负责〕5.井下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 严禁用明火、明电放炮。
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 持证上岗。
井下放炮工作只准由放炮员担任, 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 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操作。
放炮母线要绝缘优良、无明接头, 并保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严禁用放炮母线和放炮器作碰火试电。
〔本条由放炮员负责, 安监科负责监督。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炮眼内先装1~2袋水炮泥, 再用不燃性粘土炮泥填满封实。
无封泥、封泥不够或封泥不严, 严禁放炮。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充当封泥。
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 炮眼深度为0.6m时, 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严禁放明炮、糊炮。
〔本条由安监科负责〕7、机电设备必须取得“三证一标志〞方可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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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火灾防治措施
1、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
⑴严禁携带纸烟、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和引火物下井。
⑵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⑶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短路的保护装置。
⑷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展不少于两处的良好的接地。
⑸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置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⑹井下严禁使用电炉。
⑺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
⑻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进展。
⑼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和爆破工艺。
⑽严格火区管理。
2、井下机电硐室防火
⑴井下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行的方式支护。
硐室必需品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阻碍运输。
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阻碍铁门的开闭。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铁门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的砂箱和其他灭火器材。
⑵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作不燃性材料支护。
⑶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⑷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并严禁设集油坑。
硐精通不应有滴水,硐室的过道应保持畅通,严禁存放在无关的设备和物件,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时,必须立即处理。
⑸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入井手续。
⑹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和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需存在盖严的铁桶内。
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内。
⑺在井下水泵房、井下变电所配置CO灭火器和8㎏干粉灭火器各2只;井底车场配置10L泡沫灭火器4只、CO灭火器2台;爆破材料发放硐室配置10L泡沫灭火器、8㎏干粉灭火器各1只;绞车房配置CO灭火器8㎏干粉灭火器各1只;油类贮存室配置10L泡沫灭火哭器、8kg干粉灭火器各
1只,别配置装有0.5m3以上砂子的砂箱1个;井下压风机房配置10L泡沫灭火器、CO2灭火器2台,每台压风机加配装有0.5m3以上砂子的砂箱1个。
3、带式输送机防火措施
⑴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20m*围内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
⑵使用合格的阻燃性输送带。
⑶输送机道做以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管线吊挂整齐。
⑷输送机道的消防设施齐全。
机道要设置有常流水的消防水路,每隔50m砂箱和2个以上合格的灭火器,同进机头部要备有不少于25m长的软管。
⑸液力联轴节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工作介质符合规定的要求。
4、电火灾预防措施
⑴合理造选择电气设备的容量及电缆截面,按负载需要正确选择电气设备额定值,要根据开关出口处的最大短路电流,校验开关断流容量,校验上下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动稳定性、热稳定性。
⑵对输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设过流保护,并按"煤矿井下低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进展整定和灵敏度校验。
假设开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允许反复强行送电。
⑶为防止已着火的电缆脱离电源或火源后继续燃烧,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⑷为防止散热不良,电缆不准盘圈、成堆或压埋送电,电缆悬挂要符合"煤矿平安规程"要示。
⑸为防止接触不良,应加强上下压电缆接线盒,尤其是铝芯电缆接线盒中接头的检查。
铝芯接头片极易氧化,产生较大接触电阻,电流通过时使接头过热以致烧坏绝缘,甚至引起芯线相间短路造成接线盒放炮,熔化起火。
别个接线盒外不得有可燃物。
⑹变压器检修时要防止因掉入异物造成高压短路,要防止变压器绝缘油失效,使变压器温升过高造成套管炸裂,绝缘油喷出着火。
⑺进下照明必须有保护罩或使用日光灯,应经常清理灯罩的灰尘。
井下不准用灯炮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置在易燃物上。
⑻检查变配电硐室是否备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村,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设置防火门。
⑼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带电检修。
②不准切除无压释放器、过流保护装置。
③不准切除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装置。
④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爆破。
⑤不准用铜、铝、铁丝作熔体。
⑥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应检查瓦斯,不符合平安标准不准送电。
⑦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送电。
⑧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⑨隔爆电气设备失爆不准使用。
⑩不准在进吓拆卸矿灯。
5、采煤工作面防火措施
⑴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矿井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必须砌碹和锚喷。
⑵采区和回采工作面后退式开采,加快回采速度。
⑶放顶煤采煤工作面应采取丢煤少、采空区漏风少的相应措施。
⑷为预防煤的自然,应对采空区和冒落空隙选择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凝胶、均压、注水等*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⑸对采区开采线、停采线、上下煤柱内的采空区,应加强防火灌浆。
严格加强井下各个采空区的密闭,防止向采空区漏风。
⑹加强"一通三防〞管理,拟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煤层自然发火综合防治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的良好运行。
⑺如果回采工作面在煤层自然发火期内采不完,则必须对采空区、冒落孔等空隙采取预防性灌浆或全部充填、喷洒阻化剂注阻化泥浆、注凝胶、均压等措施,防止自然。
⑻回采工作面回采完毕后,必须在45天内进展永久性封闭。
⑼在巷道掘进过程中出现的冒落区,必须及时进展防火处理,并定期检查。
⑽矿井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掘进巷道迎头、已封闭的采空区、已封闭的火区等地点进展监测,对CO、CO2等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性气体进展取样检测,并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气度,所有检测分析结果必须记录在专用的防火记录簿上,并定期检查、分析、整理,发现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到达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发出自然发火预报,采取相应措施进展处理。
⑾不得在火区的同一煤层的的周围进展采掘作业。
在同一煤层同一水平的火区两侧进展采掘作业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煤柱隔离火区,回采时及回采后能有效隔离火区,不影响火区的处理。
在巷道掘进时,必须防止误冒、误透火区的平安措施。
井下防治火灾措施
霍
家
焉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二〇〇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