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施工方的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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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对施工方的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和质量

管理制度4

甲方对施工材料设备管理制度和

工程施工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草堂新村二期安置房项目建筑材料的现场管理和施

工管理,现制定有关制度如下:

1、材料报验制度

(1)各种建筑材料进场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报验,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

(2)见证取样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以假换真、弄虚作假,部分掺假的,发现一次扣除管理押金5000元,或材料价格的5倍,并对掺假材料清退出场。对于掺假材料已经使用,影响到结构安全的,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3)装饰装修阶段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实行封样制。进场材料与样品不符,且擅自使用的,扣除管理押金1000~3000元/次。材料使用过程中换料,与样品不符,扣除管理押金3000元/次,并拆除、清场与样品不符的材料。

2、材料报验程序

(1)总承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向监理单位申报A-9表,附质量证明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场钢筋施行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分包单位进场材料须向总包单位申报,由总包单位联系监理单位,三方共同验收。

(3)进场材料未经报验使用于工程的,对责任单位扣除管理押

金500元;对于被证实不合格的产品而使用的予以拆除,同时扣除管理押金2000元/次。

3、工程报验程序

(1)工程报验严格执行“三检制”,在施工单位自检、专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报验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责任单位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2)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自检,自检记录齐全后报监理验收,否则不予验收。

(3)检查记录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扣除管理押金100元/处。

(4)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监理下达监理通知书,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按通知书内容扣除管理押金500元/项。

(5)对监理下达监理通知书不签收,或无回执的,扣除管

理押金500元/次。

4、质量控制程序

(1)各进场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备存;提供拟进场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和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岗位证书。未能按规定时间上报扣除管理押金500元/次。

(2)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时间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创优计划及质量标准,每道工序都要做到样板引路,未能按要求时间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创优计划及质量标准的单位,扣除管理

押金500元,现场施工与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不符的扣除管理押金500元/项,未做样板或已做样板但未经各方确认就直接施工的工序,每次扣管理押金1000元。

(3)各施工单位必须自觉地接受政府质检站在工程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意见,施工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把整改情况书面反馈给监理单位和质检站,对整改不及时和不反馈的,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4)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格按各自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创优计划及质量标准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质量须满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各分项工程验收细则要求,对于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及时的每次扣除管理押金500元,整改过程中须由各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监督落实到位,避免发生整改质量仍不达标的状

况。

(5)施工单位技术管理人员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书面),接受交底的所有人员应签字确认,不得代签;无技术交底,扣除管理押金200元。

(6)对工程放线定位不认真,致使标高超差、位置偏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管理押金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除承担自身的损失外,另行赔偿其他单位相应损失。

(7)由于施工方法不当,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8)施工单位由于施工机具配备不足、精度不够,不按法定计

量鉴定造成质量不合格,扣除管理押金1000元。

(9)工程施工使用的组合材料必须严格执行配合比,严格计量,对无计量机具或计量不准,扣管理押金500元。

(10)施工过程中,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工程返工外,扣管理押金500元。

(11)施工中无论什么原因出现质量事故,都要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对隐瞒不报者,扣管理押金5000元。

(1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的记录,否则对单位扣除管理押金200元/次。

(1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材料、设备进行标识,除限期整改并达到标准外,同时另扣除管理押金200元/处。

5、工程交接制度

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度。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包间的工序交接由监理组织,三方会签,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未进行工序交接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所有责任由下道工序施工单位负责并且扣除管理押金500/次。

(2)上道工序完工后,施工单位不按照各方确认的日期进行工序交接的,上道工序施工单位承担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全部误工损失,同时每滞后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3)交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滞后一天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6、施工单位需按监理下发的监理旁站方案内容在需要旁站施工

部位提前通知监理。未通知监理,擅自施工,扣除管理押金500元/次。

7、涉及功能检测内容需提前通知监理。若擅自施工,上述施工内容监理不予认可,并扣除管理押金500元/次。

8、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各施工单位需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未能建立质量

管理体系或体系未能有效的运行,除限期整改达到标准外,同时扣除管理押金500元。

(2)项目经理、质检员(土、水、电)、安全员、档案员(土、水、电)、特殊工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不准脱岗。

(3)人员上岗前需向监理报验有效证件,无证上岗或人证不符扣除管理押金500元/每人,并将无证人员清除出场。

(4)施工过程中,因相关人员不在岗,现场施工无人管理而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扣除管理押金500元/次。

9、工作落实

甲方、监理在工程例会、专题会等各种形式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工作安排,以及日常工作下发的指令文件要求,施工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安排落实。不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扣除管理押金200元/项*天。如因特殊原因或非自身原因可以顺延。

四、进度控制制度

1、工程进度实行动态控制。开工前按施工合同内容要求编制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目标分解月计划、周计划。月计划在每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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