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课件(120页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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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概论PPT课件

特点之二:民间性
民间性——仲裁的灵魂 有人认为,它是唯一不可妥协的特性。 【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 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第14条】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第15条】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 会的会员。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
涉外与国际化—— 20世纪以后,由于商品生产和国际经济贸易的迅 速发展,仲裁制度普及于世界主要国家,出现了 跨国仲裁的问题。 同时,一国的仲裁裁决有可能需要在他国执行, 即仲裁裁决的异国执行问题。 1958年,于纽约订立《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公约》。1965年,订立《华盛顿公约》。
自愿性 民间性 专业性 经济性 保密性 独立性
特点之三:专业性
专业性——仲裁的突出优势 仲裁员来源与构成的专业性,兼顾理论与实践 【第12条】……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 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 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第13条】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 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同专业设仲裁员名册。
缺陷与质疑—— 法律调整与法律授权可以划等号? 司法权可以让渡、割让? 如仲裁与审判权同属司法权,如何解释仲裁的特 殊性? 仲裁是国家对司法权的让渡,还是司法权是民众 对其仲裁等纠纷解决权的让渡?
仲裁法学 PPT

导言
一、契约理论与仲裁制度的产生 以身份地位同以契约关系确定人在政治生
活中的地位的区别 二、仲裁法学的研究对象
1、仲裁立法及实践 2、仲裁法与其他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3、外国的仲裁立法与仲裁法学 三、仲裁法学的学习方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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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仲裁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仲裁法基本制度的概念
一、仲裁法基本原则 仲裁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仲裁活动中,仲
裁机构、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必须遵循 的基本行为准则。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第4条) (2)公平合理仲裁原则;(第7条) (3)遵守国际惯例原则; (4)符合法律规定原则;(第7条) (5)独立仲裁原则。(第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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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仲裁制度的性质
1、司法权论(Jurisdictional Theory) (1)国家对仲裁的监督和管理的权力 (2)仲裁权的国家主权性。(德国等国家) 2、契约论(Contractual Theory) 仲裁权源于当事人之间的自由意志的选择 3、混合论(Mixed or Hybrid Theory) 4、自治论(Autonomous Theory)
仲裁不可抗力讲述幻灯片PPT

• 独立性:仲裁法规定,仲裁独立进行,不受任何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新仲裁制度所确 立的仲裁机制,确保了仲裁的独立性。
• 公正性:仲裁的公正,是由仲裁机制所决定的。 一是新的仲裁制度实行协议管辖,没有地域管辖 和级别管辖。要不要仲裁,以及在哪个仲裁机构 仲裁,完全由当事人自主选择。仲裁靠的是信誉, 不是靠强制。
for nonshipment or late shipment of the goods of this
contract. However, the Seller shall notify the Buyers by
cable or telex and furnish the letter within 15 days by
一.不可抗力含义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指在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双方任何 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 了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避免、无法预 防和无法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或不 能按期履约,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当事人 依据法律或合同规定,可以延期履行或解 除履行合同而免负损害赔偿责任。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瑞士苏黎士商会仲裁院、 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 美国仲裁协会、 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
三、仲裁协议
在我国,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 的。
1、书面仲裁协议的形式
➢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争议发生之前签订) ➢ 当事人订立的“提交仲裁协议”。(争议发生之 后)
(一)概括式
• 如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全部或部分 装运或延迟装运合同货物,卖方对于这种不能装运或 迟延装运本合同货物不负有责任,但卖方须用电传通 知买方,并须在15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向买方提交发 生此类事故的证明书。
《国际商事仲裁》PPT课件

第八章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法的概念、特征与依据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及其仲裁规则 仲裁协议与仲裁庭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精选课件ppt
1
第一节 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第一申请人××家用电器(集团)公司、第二申请人××市 ××厂与被申请人××有限公司签订了89MSSC001-PRC 号合同。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申请人据此于1997年3月28日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2)A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A公司与B公司双方当 事人已自愿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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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案例2.
甲与乙同住A市,两人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订立合同后双方 口头约定若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A市仲裁委员 会仲裁,后两人因合同履行时标的物的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 协商不成,甲于是向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仲裁。 要求分析: (1)A市仲裁委员会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2)对此案甲可以采用什么样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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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则认定有涉外因素。理由是,合同中采用的贸 易术语为CIF.合同说明了CIF的价格构成是FOB美国价格+ 运费+保险费,从表面看来,货物的装运港在美国,即本 案合同的履行地点是美国。因此本案符合《仲裁规则》第 二条关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规定,驳回了被申请人的 管辖权异议。
要求分析: (1)A公司向本公司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行为是否合
法?为什么? (2)A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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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参考答案:
(1)A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 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系出 自于双方自愿,并且双方当事人明确选定了仲裁委员会。
仲裁法的概念、特征与依据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及其仲裁规则 仲裁协议与仲裁庭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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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概述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第一申请人××家用电器(集团)公司、第二申请人××市 ××厂与被申请人××有限公司签订了89MSSC001-PRC 号合同。合同中有仲裁条款,申请人据此于1997年3月28日 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
(2)A公司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因为A公司与B公司双方当 事人已自愿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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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甲与乙同住A市,两人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订立合同后双方 口头约定若双方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A市仲裁委员 会仲裁,后两人因合同履行时标的物的质量等问题发生纠纷, 协商不成,甲于是向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仲裁。 要求分析: (1)A市仲裁委员会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2)对此案甲可以采用什么样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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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仲裁委员会则认定有涉外因素。理由是,合同中采用的贸 易术语为CIF.合同说明了CIF的价格构成是FOB美国价格+ 运费+保险费,从表面看来,货物的装运港在美国,即本 案合同的履行地点是美国。因此本案符合《仲裁规则》第 二条关于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规定,驳回了被申请人的 管辖权异议。
要求分析: (1)A公司向本公司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行为是否合
法?为什么? (2)A公司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B公司?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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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参考答案:
(1)A公司的行为是正确的。因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 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系出 自于双方自愿,并且双方当事人明确选定了仲裁委员会。
9.1认识调解与仲裁课件(共44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消费者维 护自身权 益的途径
通过诉讼解决与经 营者之间的争议
生活中出现的其他一些纠纷,比如借钱不还、违约侵权、邻里打架等等, 又该怎么去解决呢?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自主学习:阅读书本P82-85,找出以下知识点 目题一 以和为贵选调解 1. 生活中有哪些纠纷解决方式? 2. 什么是调解?调解有哪些类型? 目题二 便捷经济选仲裁 3. 仲裁有哪些类型?比较常见的是哪种类型? 4. 什么是商事仲裁? 5. 关于仲裁的制度规定是什么? 6. 仲裁有什么特点?
教材知识脉络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 与
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秉持着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集在线咨询、 在线评估、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五大功能模块于一体,不论管理员、调解员还 是当事人,均可通过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线上开展工作,解决纠纷,实现“人不出户、 事不出网”。 在线咨询:在线咨询包括智能咨询和人工咨询两个模块。智能咨询可为社会公众提供7*24 小时的全天候智能咨询服务,可以随时随地解答法律问题,还能根据用户的提问自动推荐 相关法律法规、案例、解纷流程和法律文书范本。人工咨询由专业的律师团队组成,可为 用户解答法律问题,提供相关法律知识,推荐合适解纷方式。
约束力: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应当自觉履行;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的效力) ② 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国际商事仲裁ppt演示文稿

•7
案例
“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鑫泉公司与河南公 司在合同项下的河南公司欠交鑫泉公司的货款、 利息及应承担的延期交付的违约金等受偿权利 全部转让给辽宁公司,用以清偿鑫泉公司欠辽 宁公司的债务等。 同日,鑫泉公司拟函将上述“债权转让协议书” 通知河南公司。
•8
案例
1999年10月8日,辽宁公司依据债权转让协 议书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 河南公司按债权转让协议的数额偿还债务。 河南公司提出异议:河南公司与鑫泉公司在 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合同之债权转让,并不 影响原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即提 交仲裁的效力。
•21
否定的实践及理由
协议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仲裁具有保密性、商业秘密 防止仲裁程序拖延,费用增加 可能导致执行困难
•22
•15
相关规定
荷兰民事诉讼法1045条 经与仲裁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仲裁庭 可以允许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
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 仲裁庭可追加第三人,即使仲裁当事人一方 反对。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 第三人同意、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同意
•16
3 .仲裁员的选择及其公正性问题
名册制 § 强制仲裁员名册(日、印) § 推荐仲裁员名册(美、中、香港) § 不设仲裁员名册(伦敦、国际商会、瑞典) 公正性 § 近亲属关系 § 利害关系 §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关系
•4
我国的立法状况
1994年《仲裁法》第19条( 1 ) : 仲裁协议独 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 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
(四)仲裁条款的可转让性
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将 其在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 他人,仲裁条款是否约束合同的受让人?
案例
“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鑫泉公司与河南公 司在合同项下的河南公司欠交鑫泉公司的货款、 利息及应承担的延期交付的违约金等受偿权利 全部转让给辽宁公司,用以清偿鑫泉公司欠辽 宁公司的债务等。 同日,鑫泉公司拟函将上述“债权转让协议书” 通知河南公司。
•8
案例
1999年10月8日,辽宁公司依据债权转让协 议书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 河南公司按债权转让协议的数额偿还债务。 河南公司提出异议:河南公司与鑫泉公司在 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合同之债权转让,并不 影响原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即提 交仲裁的效力。
•21
否定的实践及理由
协议仅对当事人有约束力 仲裁具有保密性、商业秘密 防止仲裁程序拖延,费用增加 可能导致执行困难
•22
•15
相关规定
荷兰民事诉讼法1045条 经与仲裁结果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仲裁庭 可以允许第三人参加仲裁程序。
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 仲裁庭可追加第三人,即使仲裁当事人一方 反对。 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仲裁规则 第三人同意、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同意
•16
3 .仲裁员的选择及其公正性问题
名册制 § 强制仲裁员名册(日、印) § 推荐仲裁员名册(美、中、香港) § 不设仲裁员名册(伦敦、国际商会、瑞典) 公正性 § 近亲属关系 § 利害关系 §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关系
•4
我国的立法状况
1994年《仲裁法》第19条( 1 ) : 仲裁协议独 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 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5
(四)仲裁条款的可转让性
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将 其在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 他人,仲裁条款是否约束合同的受让人?
劳动仲裁ppt课件

基于演示设的一站式在线演示、素材销售、服务交易系统。由中国专业PPT设计
最后
不要纠结去留的问题,准备好下家
员工和公司本质上就是合伙人的关系,当不发 工资时,劳动关系意味着解除,这个时候一味 坚守意义不大。要做好两手准备,可以开始看 一些工作机会,在合适的时机全身而退,保全 自己。
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由中国专业ppt设计最后不要纠结去留的问题准备好下家员工和公司本质上就是合伙人的关系当不发工资时劳动关系意味着解除这个时候一味坚守意义不大
今天该我分享了
目录
01概述/原因 02仲裁流程 03鉴别公司 04总结
原因
今年3月份,在中关村找了份工作,没有发工资,产生劳动纠纷,和其他同事 去仲裁,流程繁琐,耗费时间。好好几个同事上任公司都有欠薪,在政策和经 济环境中,觉着大家以后也可能遇到这种情况 。
如果是小公司很容易有拖欠工 资的情况,一定要尽快追讨工 资,别等到公司实在没钱时, 那时就会很麻烦。 至于补偿的话就不要抱太大期 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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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跟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可以通过协商拿回工资再好不过; 2、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过很多小伙伴对于申请流程或许不了解,需要找专业 机构需求帮助;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经济补偿金,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解决方法
证据
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等等 与老板的电话与短信沟通记录也可以证明相关事实,最好对重要通话进行录音。
仲裁程序PPT课件PPT教学课件

保全措施应遵守以下程序: •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2.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 • 3.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 4.裁定。 • 5.执行。(实例7) • (二)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 • 2.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 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 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
• 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 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
• 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 不同。
• (二) 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 提起条件: • (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
被申请人提出。
•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 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 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 特征: • (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 (2)反请求的独立性 • (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 (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讨论
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系与区别?
一、仲裁答辩 • 1.概念 •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 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 • 2.方式和内容 •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二、反请求
• (一) 概念与特征 •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
•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 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解除财产保全。 • 2.申请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
• 1、答辩是针对请求与证据、事实进行答 复,目的在于反驳请求;
• 2、反请求是提出同原请求有牵连的独立 请求,目的在于低效、吞并原请求。
• 3、两者提出的时间、目的、程序、条件 不同。
• (二) 反请求的提起与审理 • 提起条件: • (1)反求情请求应由被申请人以原仲裁申请人为
被申请人提出。
• (2)反请求只能由被申请人向受理原仲裁申请的 仲裁委员会提出,而不得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的与原仲裁请 求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有牵连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 仲裁申请人原仲裁请求的独立的请求。
• 特征: • (1)事人地位的双重性 • (2)反请求的独立性 • (3)反请求目的的对抗性 • (4)反请求时间的限定性 • (5)反请求事实、理由的牵连性
讨论
答辩与反请求的联系与区别?
一、仲裁答辩 • 1.概念 • 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为了 维护自己的合法
权益,针对仲裁申请人在仲裁申请书中所提出仲裁 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进行答复和抗辩的行为。 • 2.方式和内容 • 方式:必须以书面的方式 • 内容:既可以是实体方面的也可以是程序方面的
二、反请求
• (一) 概念与特征 • 指在已经开始的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以原仲裁
• 4.财产保全申请应当向受理争议案件的仲裁委 员会提出,而不得直接向有关的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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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之间订立仲裁协议将其 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及提起仲裁程序并在仲裁程序 中实施各种行为,都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不受任何人干涉。
①.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 为前提。(《仲裁法》第4条)
②.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 定。(《仲裁法》第6条)
①.仲裁庭对待双方当事人应一律平等
②.仲裁庭应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 ③.仲裁员必须能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决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独立于行政机构,仲裁 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 三者之间相互独立 ,仲裁不受任何团体和个人 干涉。
①.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②.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
③.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相互独立
③.仲裁庭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仲裁法》第30条规定)
④.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⑤.当事人可以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有关 程序事项(《仲裁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 纠纷原则是指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必须保持中立 ,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 理地作出裁决。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制度。
①.仲裁协议是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 ②.仲裁机构取得争议案件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
人的协议授权。 2、或裁或审制度是指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当
事人有权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或者双方达成 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或者争议发生 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特点: • ①民间性 • ②非营利性
• ③独立性
• 3、仲裁机构的分类 :
• ①根据仲裁机构的不同性质,可以将仲 裁机构分为一般仲裁机构和特别仲裁机 构
• ②根据仲裁机构的存在期间,可以将仲 裁机构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 构。
• ③根据仲裁机构是否依国内法法设立,可 以将仲裁机构分为内国仲裁机构和国际仲 裁机构
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①.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 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②.一裁终局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和约定 的基础上的。
③.仲裁终局性不是绝对的,法院在一定范围 内享有司法审查权。
4、仲裁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仲裁员遇有 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时,不参 加该案的仲裁而更换仲裁员的制度。
第11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 员中聘任仲裁员。
思考:仲裁员的法律责任问题
• 仲裁法第38条: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四条 第四项规定和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 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 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 其除名。
5、不公开审理制度:不仅要求仲裁庭在公开 审理案件时不公开进行,而且请求仲裁庭对争 议作出裁决也不能公开宣告。
6、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பைடு நூலகம்度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
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
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机构、仲裁协会与仲裁员
一、仲裁机构
• 1、概念:指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 协议,审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事争 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的民间性组织
①.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不能向法院起诉。
②.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起诉
③.对于没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当事人既可以于 争议发生后签订仲裁协议而选择仲裁解决,也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转化。(《仲裁法》第26条)
3、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 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 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 ④根据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是否有涉外性 ,可以把国家仲裁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 和涉外仲裁机构
• ⑤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可以将 仲裁机构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 裁机构
• 4、仲裁机构的设置:四种模式 • ①仲裁机构设于商会内 • ②单独设置 • ③既有单独设置,又有在行业协会
内设置 • ④ 设立多个仲裁机构并设全国性的
四、仲裁员
• 1、概念:广义指符合仲裁员任职资格,为 仲裁委员会依法选聘的并列入仲裁员名册的 人。
• 狭义是指被当事人选定或被依法指定,主 持具体争议的仲裁程序并作出裁决的人。
• 2、任职条件: • ①品行条件 • ②专业资格:必须从事法定职业达法定年限
或具有法定职称 • ③国籍条件
• 3、仲裁员的聘任:第13条和第11条对照 • 4、仲裁员的行为规范 • ①独立公正的仲裁案件 • ②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 • ③自觉披露义务 • ④勤勉审慎的履行自己职责 • ⑤严格保守仲裁秘密 • ⑥依法获得报酬 • ⑦参加学术获得,学习仲裁业务,提高仲裁水平
仲裁协调机构
二、仲裁委员会
• 1、概念: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 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民商事争 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
• 2、设立: • 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 ②有必要的财产 • ③有仲裁委员会的成员 • ④ 有聘任的仲裁员
• 4、设立程序:政府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5、仲裁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 ①组成人员:仲裁法第12条 • ②仲裁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 • ③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秘书处 • ④专家咨询委员会 • ⑤ 其他机构
三、中国仲裁协会
• 仲裁协会是以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为成员 的自律性、管理性的行业组织。我国的 仲裁行业协会称为中国仲裁协会
•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 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 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 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 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并依据本法 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指当事人之间订立仲裁协议将其 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及提起仲裁程序并在仲裁程序 中实施各种行为,都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 示,不受任何人干涉。
①.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自愿 为前提。(《仲裁法》第4条)
②.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选 定。(《仲裁法》第6条)
①.仲裁庭对待双方当事人应一律平等
②.仲裁庭应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 ③.仲裁员必须能保证案件的公正裁决
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独立于行政机构,仲裁 组织体系中的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 三者之间相互独立 ,仲裁不受任何团体和个人 干涉。
①.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②.仲裁机构具有独立性
③.仲裁协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相互独立
③.仲裁庭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 《仲裁法》第30条规定)
④.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⑤.当事人可以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有关 程序事项(《仲裁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 纠纷原则是指仲裁庭在仲裁活动中必须保持中立 ,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 理地作出裁决。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必须以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为依据,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的制度。
①.仲裁协议是协议仲裁制度的核心 ②.仲裁机构取得争议案件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
人的协议授权。 2、或裁或审制度是指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当
事人有权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或者双方达成 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或者争议发生 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特点: • ①民间性 • ②非营利性
• ③独立性
• 3、仲裁机构的分类 :
• ①根据仲裁机构的不同性质,可以将仲 裁机构分为一般仲裁机构和特别仲裁机 构
• ②根据仲裁机构的存在期间,可以将仲 裁机构分为临时仲裁机构和常设仲裁机 构。
• ③根据仲裁机构是否依国内法法设立,可 以将仲裁机构分为内国仲裁机构和国际仲 裁机构
也不能向其他仲裁机构再申请仲裁。
①.仲裁裁决已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 法定程序不得撤销。
②.一裁终局制度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和约定 的基础上的。
③.仲裁终局性不是绝对的,法院在一定范围 内享有司法审查权。
4、仲裁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仲裁员遇有 法律规定的情形,可能影响公正裁决时,不参 加该案的仲裁而更换仲裁员的制度。
第11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第13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 员中聘任仲裁员。
思考:仲裁员的法律责任问题
• 仲裁法第38条: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四条 第四项规定和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 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 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 其除名。
5、不公开审理制度:不仅要求仲裁庭在公开 审理案件时不公开进行,而且请求仲裁庭对争 议作出裁决也不能公开宣告。
6、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பைடு நூலகம்度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
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
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仲裁机构、仲裁协会与仲裁员
一、仲裁机构
• 1、概念:指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 协议,审理一定范围内的民商事争 议并作出强制性裁决的民间性组织
①.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裁,不能向法院起诉。
②.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之间有仲裁协议的起诉
③.对于没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当事人既可以于 争议发生后签订仲裁协议而选择仲裁解决,也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仲裁与诉讼的相互转化。(《仲裁法》第26条)
3、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受理并经仲裁庭审理 的纠纷,一经仲裁庭裁决,该裁决即发生终局的法 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 ④根据仲裁机构受理的案件是否有涉外性 ,可以把国家仲裁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 和涉外仲裁机构
• ⑤根据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可以将 仲裁机构分为综合性仲裁机构和专门性仲 裁机构
• 4、仲裁机构的设置:四种模式 • ①仲裁机构设于商会内 • ②单独设置 • ③既有单独设置,又有在行业协会
内设置 • ④ 设立多个仲裁机构并设全国性的
四、仲裁员
• 1、概念:广义指符合仲裁员任职资格,为 仲裁委员会依法选聘的并列入仲裁员名册的 人。
• 狭义是指被当事人选定或被依法指定,主 持具体争议的仲裁程序并作出裁决的人。
• 2、任职条件: • ①品行条件 • ②专业资格:必须从事法定职业达法定年限
或具有法定职称 • ③国籍条件
• 3、仲裁员的聘任:第13条和第11条对照 • 4、仲裁员的行为规范 • ①独立公正的仲裁案件 • ②不得私自接触当事人 • ③自觉披露义务 • ④勤勉审慎的履行自己职责 • ⑤严格保守仲裁秘密 • ⑥依法获得报酬 • ⑦参加学术获得,学习仲裁业务,提高仲裁水平
仲裁协调机构
二、仲裁委员会
• 1、概念: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组成的,依 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受理并裁决民商事争 议的常设性仲裁机构。
• 2、设立: • 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 ②有必要的财产 • ③有仲裁委员会的成员 • ④ 有聘任的仲裁员
• 4、设立程序:政府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 5、仲裁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 ①组成人员:仲裁法第12条 • ②仲裁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 • ③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秘书处 • ④专家咨询委员会 • ⑤ 其他机构
三、中国仲裁协会
• 仲裁协会是以仲裁机构和仲裁员为成员 的自律性、管理性的行业组织。我国的 仲裁行业协会称为中国仲裁协会
•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 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中国仲裁 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 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 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 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并依据本法 和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