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课程论文 《爱弥儿》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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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教师教育原则

——以《爱弥儿》第二卷为例

《爱弥儿》是法国杰出的教育家卢梭的代表作之一,该著作因其通俗生动的文字内容和独特深刻的教育思想倍受世人推崇,被教育界人士奉为经典。全书共分为五卷,虚构的学生“爱弥儿”的教育成长是本书的逻辑基础,卢梭以教师的身份的想象叙述对爱弥儿的教育则是本书的主要内容,不得不说,这样的行文安排可谓将卢梭的教育思想展现得淋漓尽致。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将教育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对应本书的五卷。第一卷,着重论述对零岁至两岁的婴儿的教育,强调儿童的自然发展。第二卷,着重论述对两岁至十二岁的的儿童的教育,强调儿童的感官发展。第三卷,着重论述对十二岁至十五岁的少年的教育,强调少年的智育发展。第四卷,着重论述对十五岁至二十岁的青年的教育,强调青年的德育发展。第五卷,主要论述了对女子的教育及男女青年的教育。

纵观《爱弥儿》全书,其中第二卷给我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由于我曾在某培训中心担任该中心暑期班小学二三年级的语文教学任务,上学期的家教对象又为四年级女生,所以对这一阶段的孩子身心特点及教育有一定的感触和体会。其他阶段的孩子的特点,小至婴儿时期的分析,如父母责任、保姆的选择;大至青年时期的爱情教育,我都很难想象并对应到实践中,所以我选择《爱弥儿》第二卷为分析主要内容。

学生的初始条件在本书第一卷中就已设定,卢梭又提倡自然教育,所以对学生在教育时应遵循的原则等的挖掘空间不大。排除对学生的考虑,我们自然会把目光发到教师身上。实际上,卢梭的行文安排,基本是教师基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的特点想象教育方法及效果,自述教育思想,因此,本书的主要启发对象还是教师,学界也不乏对《爱弥儿》中体现的教师的角色和要求的探讨,如刘琼的《卢梭〈爱弥儿〉教师角色观》①,李贤智、杨汉麟的《浅析卢梭〈爱弥儿〉中的教师观》②,《爱弥儿》独特的构思决定了本书并不能明确的、条理清晰的罗列教育原则的状况。然而,仔细阅读本书,我们不难发现书中某些思想反复出现甚至一以贯之,亦即我们能够在散乱、随意的形式内容中概括出几条针对教师教育

*本文所引《爱弥儿》之原文,如无特殊说明,均来自商务印书馆1982年1月版《爱弥儿》。

①刘琼,《卢梭〈爱弥儿〉教师角色观》,中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6月

②李贤智、杨汉麟,《浅析卢梭〈爱弥儿〉中的教师观》,《教育史研究》,2006年第1期

原则,以下,我将罗列我在《爱弥儿》中读出的教师教育原则,并就自己的经历简要谈谈对卢梭的教育见解的看法及阅读本书的收获。

一、根据学生的身心情况进行引导,对症下药

卢梭对教育的独特态度并不是随性阐发的,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会首先简要分析该时期的儿童的身心特点,然后根据特点提出正确的教育方式。以对儿童的哭声的引导为例,卢梭首先分析儿童对“哭”的认识及“哭”对儿童的意义:“当小孩开始说话后,他们哭的时候就要少一些。这种进步是很自然的,当一种语言代替了另外一种语言,一到他们能够用语言说出他们所受的痛苦,只要不是痛得不能用言语形容的时候,他们为什么的要用哭去表示呢?”

“不论一个孩子受了什么样的创痛,当他独自一个人的时候,除非他希望别人听见他在哭,他是很少哭的。”

也就是说从生理角度来看,儿童比起婴儿,已经能够逐步掌握语言,哭声不再是他们表达自身感受的唯一方式,因此,哭在生理上不是必须的;从心理角度来看,儿童独处之时是不会哭的,哭只是为了让别人听到。我们知道,儿童经常哭并不是什么好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又了解,儿童对哭声的需求并不是必要的,而他们却在实际中将“哭”作为一种手段,因此,如何引导他们是值得探讨的。卢梭如是论述:

“只要他在哭,我就不到他那里去;他不哭了,我马上跑到他的身边”。

“如果你一看见他流泪就给他东西,那就等于是在鼓励他哭泣,是在教他怀疑你的好意,而且还以为对你硬讨比温和地索取更有效果。”

也就是说从“条件反射”这一心理学基础对症下药,儿童哭时给予消极的心理暗示,不哭时给予积极的心理暗示,那么久而久之,儿童便会领悟不哭的效用。当然,这只是理论,那么,在实践领域这一原则的效果又如何呢?我在浏览某网页时刚巧看到了相关的帖子,内容是一位在美国加州养育了两个孩子的妈妈在国外的家庭医生及培训班的帮助下收获的一套教育孩子的方法,跟广大妈妈分享她的教育经验,其中第一条就与卢梭的论述如出一辙:

绝招一:如何让小宝宝不哭

爱哭的宝宝都是爸妈教出来的。宝宝听不懂话,他们靠条件反射来做判断。中国的家长一听到孩子哭就抱起来。医生反复告诫我:孩子一哭就放下来,不哭才抱起来,正好反过来。这样一来,再小的孩子都能明白,不哭的时候才有得抱,这招极灵。放下爱哭的孩子开始训练,看着时钟,不要抱,让她哭,准备等10

分钟再抱。第一次可以设定5分钟,以后一次比一次时间拉长,我的妞妞第一次就没有熬到5分钟,大约3分半的时候就停了,我已经心疼得肝肠寸断自己都快哭了,一定要忍住了。让孩子知道哭声是叫不来妈妈的。训练“不哭的孩子”要排除4个哭的其他原因:尿了、病了、饿了,困了。上帝保佑,我家两个孩子都不会无理由哭,偶尔哭一下当作运动也是极少数,妞妞和妙妙100%是快乐的宝宝,躺在床上都咯咯笑出声的孩子。①

也就是说,卢梭以身心特点为基点,想象的教育方式在实践上也是有效的。至此,我不禁惊讶于卢梭对儿童的身心情况的卓越的洞察力和判断力,教育理论的发展进步有时需要强大的心理学基础作支撑。

除了“哭声”方面的引导外,在唤醒孩子的自我意识方面,卢梭同样遵循了从孩子的身心实际出发这一原则。卢梭首先阐述了人的天性:

“把一切能够得到的东西看作是自己的,这是人的一种天性。”

因此,儿童总是习惯自己索要自己能够要到的东西,而这些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他该得到的或者他必须得到的,所以,对儿童的欲望进行合理的引导和控制也是教师的责任。如何实践?卢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他一要就给,不要等到他向你乞求,更不要等到他提出什么条件的时候才给他。给的时候要高高兴兴的,而拒绝的时候就要表示不喜欢的样子;不过,你一经拒绝就不能加以改变,尽管他再三纠缠,你也不要动摇,一个“不”字说出去,就要像一睹铁打的墙,他碰五次、六次就会碰得精疲力竭,再也不想来碰了,这样,即使在他得不到他所希望的东西的时,你也可以使他心平气和,觉得没有关系,得不到也就算了,因为人在天性上可以安心忍受物品的缺乏,但不能忍受别人的恶意。”

也就是说,对儿童的引导从一开始就该立场坚定——不打算给他们东西,无论他们怎么乞求(这是人的本性)都不应该动摇。教师的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和启发是初始的、深刻的,教育的方式很多,所得效果也就有好有差,效率有高有低。我们花心思去思考该交给孩子什么,怎样让他学到他应该学到的同时,也要思考怎样引导才是合理的,有效率的,能容易为孩子接受的,我们的某些考虑可能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没有考虑到儿童的心理现实,盲目灌输我们认为他们应该学到的,却忽略怎样才能让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心悦诚服。对此,卢梭有精辟的论述:“我们所有一切本能活动首先是为了保持我们的生存和幸福。所以,第一个

①来源:/resaveArt.aspx?articleid=167455175&isreg=1,2013年5月4日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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