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六篇
新《职业教育法》个人心得体会7篇

新《职业教育法》个人心得体会7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完善产教融合制度支撑等方面作了修改,对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是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新的职业教育法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规定行业企业作为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地位,明确了产教深度融合的路径举措,制定支持多元协同办好职业教育的鼓励条款,针对以往产教关系存在的滞后性、松散性、浅层性和被动性,给出了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为驱动形成一个共建、共治、共赢的产教深度融合生态圈搭建了顶层设计、提供了制度框架、理顺了运行机制,筑牢了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在大众心目中作为一种教育层次而非教育类型存在,被视为“低人一等”的教育、“失败者”的教育。
新出台的《职业教育法》旗帜鲜明地提出“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法律层面保障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我们正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一个奋斗与创新的时代,富国梦、强国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个个让人振奋的词汇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日新月异、奋勇向前的中国。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作为职业教育者,应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己任,为国家输送一代又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总务后勤于学校发展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从立法层面完善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保障制度和激励措施,助力了产教深度融合,破解了“产教融而不合”的痛点,真正有望实现校企合作共赢。
总务后勤部门不仅要为学校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还要认真研究和整合有限的财、物、环境等要素,使其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最大效应,更好地为学校的工作目标服好务。
对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适应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我国政府于2022年4月20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迈入了新时代,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为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我认真学习了新《职业教育法》,深感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以下是我对新《职业教育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里程碑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它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阶段,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此之前,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职业教育与产业需求脱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不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较低等。
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将有助于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即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这要求职业教育要紧密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加强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行业、职业的有机衔接。
这一发展方向和目标,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新《职业教育法》强化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新《职业教育法》强化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了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这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同时,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即职业教育院校和企业。
这有利于推动职业教育与企业、行业、职业的深度融合,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企业、行业、职业的有机衔接。
四、新《职业教育法》提出了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措施新《职业教育法》提出了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措施,包括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改革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等。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最新5篇)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最新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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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15篇)

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通用1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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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6篇

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6篇拥有认真的态度和真挚的情感才会写出优秀的心得体会,提升个人思想觉悟的关键在于多思考,写心得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环,下面是网作者为您分享的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6篇,感谢您的参阅。
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篇151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于月1996日起正式施行。
这是该法自年颁布实行以来的首次大修。
近日,根据前期上级统组织参加新法在线公益宣讲内容并结合自主学习情况,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感觉对职业教育空前重视,让全体职教同仁倍感振奋。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报告自己的学习感悟,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一是职业教育更有底气。
受类型不清、定位不准、通道不畅、体系不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职业教育长期被认为是“低人一等的教育〞,家长不认可,社会有偏见。
就连职教老师在普通教育老师面前也感觉低人一等。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着要同等重视、同等投入、同等保障同等重要地位〞六字,一字千金,它确认了职业教育的地位是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的,“职业教育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新一代职教人更有底气。
二是职教学生更有未来。
职业教育没有底气,是因为职业教育过去属于“断头式教育〞。
职教学生毕业后从事低端产业工作,没有发展空间。
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学生,学历提升的机会不多,约束了其职业发展。
新《职教法》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由高级中等教育层次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实施。
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实施。
这意味着,职业教育是广大青年打开通往成功成才大门的重要途径。
“学历+技能〞的职业类型教育为广大中职学子贯通了从职业中学一职业专科一职业本科的成才通道。
职校生有越来越多的公平教育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更有无限的未来。
2023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19篇)

2023年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精选19篇)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又一个里程碑,也说明了国家高度认识到职业教育在推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我在认真阅读了这部八章六十九条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后,感受颇深,启迪很大。
特别是读了《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可以根据需要参与制定职业专业目录——组织、协调、指导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的内容。
作为中华职教社成员,这是给我们圈定了工作范围,落实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近期如何学习好、宣传好和落实好《职业教育法》,今后如何好发挥中华职教社作用,需要我们认真的研究和思考。
我们逊克是个土地广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的农业大县,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推进绿色优质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种、养、加等技术技能水平,是我县农业丰产丰收,乡村振兴,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
逊克县中华职教社,借新的《职业教育法》出台实施之东风,认真开展《职业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落实,按着《职教教育法》第十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举办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和职能培训,培养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
全面抓好农业职教培训基地建设,参与、支持和指导好职教培训工作,为逊克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
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 2东胜乡职教社按照市职教社的通知要求,于4月26日组织本乡职教社员通过微信,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关于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陈宝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并在各自的微信群里转发宣传。
通过《职业教育法》的认真学习,主要有四方面的感受体会。
一、感受到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法案第二条“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2024年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本(3篇)

2024年学习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本职业教育法是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旨在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
经过学习职业教育法,我深感其对职业教育事业的推动作用和指导意义,下面是我对职业教育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职业教育法的出台为我国实施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过去,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职业教育指导法和职业教育法规,缺乏一部专门针对职业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的法律,导致职业教育发展不够规范、不够有序。
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职业教育立法的空白,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
其次,职业教育法强调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和价值。
职业教育一直以来都受到普通教育的冷落和轻视,学生和家长普遍认为职业教育是“输送不了高薪工作”的教育形式。
职业教育法强调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和价值,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一样,是培养人才、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这一改变有助于提升职业教育的地位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学生和家长选择职业教育。
再次,职业教育法规范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设置、办学主体、办学方式等方面的规定,为职业教育的整体管理提供了指导。
同时,职业教育法加强了对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规定了教学设备、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这有助于加强职业教育的内部管理,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最后,职业教育法强调了职业教育的质量监督与评价。
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的质量监督与评价机制,规定了教育部门、社会监督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职责和权力,加强了对职业教育质量的监控和评价。
这有助于推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升,确保职业教育能够真正发挥培养职业能力的作用,满足社会和经济对人才的需求。
综上所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对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会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法的指导作用,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培养具有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体会六篇

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学习感受作为一名在中职学校从教22年的一线教师。
等到新《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倍感精神振奋、干劲十足,相信新《职业教育法》必将促使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带起来”。
1、打通升学深造通道,享受平等就业发展待遇,提升中职学校吸引力和认可度多年来,做了多届职高的班主任,由于中职学校学生圆大学梦困难,学校的认可度、专业设置吸引力普遍不高,层次不够。
新《职业教育法》直面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和家长的问题,明确规定专科本科问题,升学和学位问题等等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解决了职业教育是“断头教育”的问题,破除了职业教育的“天花板”,拓宽、延伸了职业学校学生升学深造通道。
这意味着职业学校学生既可以上高职院校,也可以上普通高校,既可以上专科,也可以享受本科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并可以申请相应学位。
升学深造通道的畅通,必将提升在高中阶段教育中选择中职学校的学生和家长比重,提高中职学校的吸引力和认可度。
2、拓宽职教师资来源,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设置,激发师资队伍奋进活力和价值追求随职业教育改稳步推进,中职学校的办学规模、专业门类、学生数量逐年增加。
同时,职教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不少学校出现了师资短缺、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不足等现象,一线教师职称晋升无望,极大影响了教师热情。
新修订的这些规定破解了专业技术人员因学历不高、没有教师资格证等无法进入职教师资队伍的痼疾,拓展了职教师资尤其是专业课教师的来源,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高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打造。
作为一线职教人,把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殷切期盼转化为“大有作为”的生动实践,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职教人应有的贡献。
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如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理想信念教育在新《职业教育法》第四条中就明确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领导,坚持办学方向,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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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业教育法学习体会新法已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与研读。
“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
”很多专家如是说。
“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
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的痕迹。
1、教学的内容更全面。
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的教学。
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
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魅力和社会认可性。
2、教学类型更明确。
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等、矮人一截。
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
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业浸入,这样的学情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
3、奖励指向更显化。
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
明确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
由此可见,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学习的向心力。
4、发展通道更多样。
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
学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就业,或升学,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
5、校企合作更紧密。
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推行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引力和办学实力。
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发展需要的好法。
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
而入读职业学校,将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
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是继1996年《职业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全面修订,是将职业教改26年来的成果、经验进行了进一步的制度化、法定化。
对未来职业教育的发展影响是深远的,现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影响谈点体会和看法:一是职业教育“为国育才”目标更加清晰。
新《职业教育法》强调,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办学方向,贯彻的教育方针;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
把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法定化。
二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彰显。
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中等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模式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升学将成为绝大多数学生的选择,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将发生根本的变化,中职学校更多成为高一级学校的生源基地,而非企业的人力资源基地。
应对职教高考将成为学校的主攻方向。
三是行业办学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作用彰显会进一步弱化。
由于大量的学生都愿意选择升学,中等职业教育直接输出的人力资源会越来越少。
行业的优势,专业的优势无法通过培养的人才显现,加之行业办学在招生上不占优势,行业对人才素质要求在不断提高,中职层面行业办学的路会越走越窄。
行业主管部门办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会受到影响。
四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会出现困难。
由于中等职业教育没有很好的人力资源输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中企业不能找到合作的兴奋点、成功点,势必会造成一头热,一头冷的局面。
在近几年的办学实践中深有感触,企业在前期的合作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最后在收获成果,企业需要的时候,学校没有人力资源提供,因而企业也就失去了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是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和办学过程中的几点浅见,不当之处,请批评。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有感体会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目标要求是“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让选择职业教育类型的人们有了更高的“培养目标”与务实的“评价标准”。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有不少的人以为读职高成不了大“才”——对这个“才”的认识是肤浅的,低级的,不科学的,评价标准是模糊的,不明确的。
“上职校的都是差生,调皮生。
讲德,德不行;讲习惯,习惯不行,行为习惯、学习习惯,生活习惯等等方面都差,都不行。
讲技术技能,技术技能不行。
能学到啥技术啥技能?读了职校等于没读,都是混人长大的”。
真的是这样的吗?不!绝不是这样的。
首次颁布的原《职业教育法》与时隔26年首次修订后的新《职业教育法》,其实都强调“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只不过是把原来的“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修改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添加了“高素质”这三个字就说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高了,评价标准也更高了。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建设“技能型社会”,只有这样才能切实的“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我们要清楚的认识到对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提出的“立德树人、德技并修”这个目标要求不能弱化,只能得到强化,要大力深化这个目标要求。
“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职业学校学生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养成良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行为习惯,掌握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按要求参加实习实训,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技能等”这个评价标准,也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务必要严格执行这个评价标准。
职业学校形象不能再被诋毁、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再被受到歧视,关键在就看这个“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目标要求能够达到。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与担当,不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一定倍加努力!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范文《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
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
总之,新法的实施对我们职业教育的。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体会新《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的重要地位。
推动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贯彻落实。
作为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首先,需要在思想上正确认识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地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类型的教育,没有高低之分。
职业学校的学生不是差生,而是一类有着个性特点的学生;其次,要加强自身专业化培养,钻研业务,总结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不断改创新,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承担起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最后,要继续保持对职业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做到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激励学生,这也是一种教育力量。
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
职业教育,是教育,更是民生;是传承,更是希望!学校结合职教活动周系列活动,展示职业教育成果项目,宣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接下来,学校将进一步强调德技双修,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就业导向,明确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产教融合,促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专业设置、培养方案制定、质量评价、教师培训、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全过程,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心得体会讲话稿5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26年来的首次大修。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包含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明确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