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光纤到户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智慧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第1章智慧城市概述 (3)1.1 智慧城市的发展背景 (3)1.2 智慧城市的基本概念 (4)1.3 智慧城市的发展战略与目标 (4)第2章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5)2.1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5)2.1.1 通信网络设施 (5)2.1.2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 (5)2.2 城市感知系统建设 (5)2.2.1 传感器部署 (6)2.2.2 感知数据融合 (6)2.3 数据中心与云计算平台 (6)2.3.1 数据中心建设 (6)2.3.2 云计算平台建设 (6)第3章智慧交通 (6)3.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6)3.1.1 关键技术 (6)3.1.2 应用案例 (7)3.2 公共交通优化与调度 (7)3.2.1 关键技术 (7)3.2.2 应用案例 (7)3.3 无人驾驶与车联网技术 (7)3.3.1 关键技术 (8)3.3.2 应用案例 (8)第4章智慧能源 (8)4.1 能源互联网建设 (8)4.1.1 网架架构 (8)4.1.2 技术支持 (8)4.1.3 互联互通 (8)4.2 分布式能源管理与优化 (9)4.2.1 分布式能源接入 (9)4.2.2 能源管理系统 (9)4.2.3 优化策略 (9)4.3 能源大数据与智能分析 (9)4.3.1 数据采集与处理 (9)4.3.2 智能分析应用 (9)4.3.3 智能决策支持 (9)第5章智慧环保 (9)5.1 环境监测与预警系统 (9)5.1.1 监测网络建设 (10)5.1.2 预警系统构建 (10)5.2 污染源治理与减排 (10)5.2.1 污染源治理 (10)5.2.2 减排措施 (10)5.3 生态保护与资源循环利用 (10)5.3.1 生态保护 (10)5.3.2 资源循环利用 (11)第6章智慧社区 (11)6.1 智能家居与社区服务 (11)6.1.1 智能家居系统架构 (11)6.1.2 社区服务功能 (11)6.1.3 信息安全保障 (11)6.2 社区安全管理与应急响应 (11)6.2.1 社区安全监控系统 (11)6.2.2 应急响应机制 (11)6.2.3 安全数据分析 (11)6.3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12)6.3.1 电子健康档案 (12)6.3.2 在线医疗服务 (12)6.3.3 医疗资源共享 (12)6.3.4 健康促进与教育 (12)第7章智慧 (12)7.1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 (12)7.1.1 数据共享机制 (12)7.1.2 数据开放平台 (12)7.1.3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2)7.2 电子政务与在线服务 (12)7.2.1 电子政务系统 (13)7.2.2 在线服务平台 (13)7.2.3 政务服务效能提升 (13)7.3 智能决策与指挥调度 (13)7.3.1 决策支持系统 (13)7.3.2 智能指挥调度 (13)7.3.3 人工智能应用 (13)第8章智慧经济 (13)8.1 数字经济发展策略 (13)8.1.1 数字经济概述 (13)8.1.2 数字经济发展目标 (13)8.1.3 数字经济发展路径 (14)8.2 产业智能化升级 (14)8.2.1 智能制造 (14)8.2.2 工业互联网 (14)8.3 创新创业与智慧园区 (14)8.3.1 创新创业 (15)8.3.2 智慧园区 (15)第9章智慧城市安全与隐私保护 (15)9.1 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15)9.1.1 物理安全 (15)9.1.2 网络安全 (15)9.1.3 数据安全 (16)9.1.4 应用安全 (16)9.2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16)9.2.1 数据分类与分级 (16)9.2.2 数据加密与脱敏 (16)9.2.3 隐私保护 (16)9.2.4 权限管理与审计 (16)9.3 网络空间治理与法律法规 (16)9.3.1 网络空间治理 (16)9.3.2 法律法规 (17)9.3.3 政策宣传与培训 (17)9.3.4 国际合作 (17)第10章智慧城市评估与优化 (17)10.1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17)10.1.1 经济发展指标 (17)10.1.2 社会民生指标 (17)10.1.3 环境质量指标 (17)10.1.4 技术与创新指标 (18)10.2 智慧城市建设成效评估 (18)10.2.1 数据收集与分析 (18)10.2.2 评估方法 (18)10.2.3 评估结果应用 (18)10.3 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与优化策略 (18)10.3.1 政策与制度创新 (18)10.3.2 技术创新与应用 (18)10.3.3 公众参与与民生改善 (19)10.3.4 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 (19)第1章智慧城市概述1.1 智慧城市的发展背景全球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面临着人口增长、资源紧张、环境污染等诸多挑战。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南第1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概述 (3)1.1 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与分类 (3)1.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4)1.3 国内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状与发展趋势 (4)第2章城市规划与基础设施布局 (5)2.1 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5)2.2 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的要求与方法 (5)2.3 城市基础设施与土地利用的关系 (6)第3章道路交通设施建设 (6)3.1 道路系统规划与设计 (6)3.1.1 道路分类 (6)3.1.2 道路红线宽度 (6)3.1.3 道路横断面设计 (7)3.1.4 道路交叉口设计 (7)3.2 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7)3.2.1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7)3.2.2 公交线路及站点布局 (7)3.2.3 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7)3.3 停车设施建设 (7)3.3.1 停车设施规划 (7)3.3.2 停车设施建设 (7)3.3.3 停车诱导系统 (7)3.3.4 停车管理 (8)第4章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8)4.1 水源保护与供水设施 (8)4.1.1 水源保护 (8)4.1.2 供水设施建设 (8)4.2 排水设施建设 (8)4.2.1 雨污分流制度 (8)4.2.2 雨水收集与利用 (8)4.2.3 污水收集与输送 (8)4.3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9)4.3.1 污水处理技术选择 (9)4.3.2 污水处理设施布局 (9)4.3.3 污泥处理与处置 (9)4.3.4 污水再生利用 (9)第5章电力与通信设施建设 (9)5.1 电力设施规划与建设 (9)5.1.1 电力需求预测 (9)5.1.2 电网规划 (9)5.1.3 电力设施建设 (9)5.2.1 通信需求预测 (9)5.2.2 通信网络规划 (10)5.2.3 通信设施建设 (10)5.3 智能电网与新能源应用 (10)5.3.1 智能电网建设 (10)5.3.2 新能源应用 (10)第6章城市燃气与热力设施建设 (10)6.1 燃气设施规划与建设 (10)6.1.1 燃气需求预测 (10)6.1.2 燃气输配系统规划 (10)6.1.3 燃气设施建设 (11)6.2 热力设施规划与建设 (11)6.2.1 热力需求预测 (11)6.2.2 热力供应系统规划 (11)6.2.3 热力设施建设 (11)6.3 多能互补与能源互联网 (11)6.3.1 多能互补 (11)6.3.2 能源互联网 (11)6.3.3 智能化管理 (11)第7章城市生态环境设施建设 (12)7.1 城市绿化与景观建设 (12)7.1.1 城市绿化规划与设计 (12)7.1.2 城市绿化建设与管理 (12)7.1.3 城市景观建设 (12)7.2 生态湿地与水体治理 (12)7.2.1 生态湿地建设 (12)7.2.2 水体治理 (12)7.2.3 生态护岸设计 (12)7.3 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12)7.3.1 垃圾分类与收集 (13)7.3.2 垃圾处理技术 (13)7.3.3 资源化利用 (13)第8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3)8.1 教育设施建设 (13)8.1.1 基础教育设施 (13)8.1.2 高等教育设施 (13)8.1.3 继续教育设施 (13)8.2 医疗卫生设施建设 (13)8.2.1 基层医疗卫生设施 (13)8.2.2 专科医疗服务设施 (13)8.2.3 医疗保障设施 (14)8.3 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14)8.3.1 文化设施建设 (14)8.3.3 公共休闲设施建设 (14)第9章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设施建设 (14)9.1 城市防洪设施建设 (14)9.1.1 防洪规划与设计 (14)9.1.2 防洪设施建设 (14)9.2 地震防灾设施建设 (15)9.2.1 地震防灾规划 (15)9.2.2 地震防灾设施建设 (15)9.3 消防设施建设与火灾防控 (15)9.3.1 消防设施建设 (15)9.3.2 火灾防控 (15)第10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15)10.1 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管理 (15)10.1.1 项目规划与立项 (15)10.1.2 项目招投标管理 (16)10.1.3 项目施工管理 (16)10.1.4 项目验收与移交 (16)10.2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与更新 (16)10.2.1 设施维护管理 (16)10.2.2 设施更新改造 (16)10.2.3 智能化管理与监控 (16)10.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与法规建议 (16)10.3.1 完善政策体系 (16)10.3.2 制定优惠政策 (16)10.3.3 加强法规建设 (16)10.3.4 强化监管与执法 (17)第1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概述1.1 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与分类城市基础设施是指为满足城市居民生产、生活需求,保障城市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物质工程设施和服务体系。
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指南

附件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指南一、工作原则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验收依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会办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联合验收工作的省级主办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等相关各职能部门是联合验收工作的省级会办部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部门是联合验收工作的本级主办部门,其他相关各职能部门是联合验收工作的本级会办部门。
二、受理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给水排水工程、城镇燃气输配工程、城镇热力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含轨道交通)、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城镇环境卫生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城镇园林绿化工程等。
保密工程可不纳入联合验收。
三、主要事项(一)联合验收事项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二)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工程,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包括: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2.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四、受理条件(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服务事项,在联合验收前应补齐相关手续。
(二)对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的项目,其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行为应处理完毕。
(三)组织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取得档案专项检查结果。
(四)道路、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设施满足接入条件;规划红线内道路、节能、电梯、环卫设施、充电桩、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快递箱(柜)、无障碍设施(含适老化)、雨污分流、配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专项工程等完成验收。
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一、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数字化时代已经来临。
在这个时代中,光纤宽带成为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而公共建筑是数字化时代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建立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对于保障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技术标准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是建设公共建筑光纤宽带网络的基础性标准。
其核心内容包括:1. 光缆布线系统标准:按照光缆的敷设、保护、接头、标识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光缆布线的技术标准。
2. 动力线缆系统标准:动力线缆是光缆电源和交换设备电源的重要通道,需规范动力线缆的敷设、保护、接头、标识等方面的要求。
3. 光交换设备选型标准:根据不同楼层的网络规模和业务需求,规定光交换设备的选型标准,保证网络设备的稳定可靠。
4. 光纤接口标准:光接口是网络中的重要部分,其稳定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网络的通信质量。
对于光接口的规范,包括连接方式、接触压力、光纤端面等方面的要求。
5. 全业务服务质量标准:针对不同的业务需求,规定不同的服务质量标准,包括带宽、抖动、时延、丢包等方面的要求。
三、应用案例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的应用案例非常丰富。
以某城市的政府大厦为例,该建筑采用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整个工程涵盖了动力线缆敷设、光缆敷设、交换设备选型、光接口规范以及业务质量标准等多个方面。
经过验收,政府大厦的网络稳定、可靠,满足各种业务需求,成为该市一道亮丽的数字化景观。
四、总结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应用,不仅是数字化时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推动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今后,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应用,公共建筑光纤宽带接入工程技术标准的研究和更新将不断推进,为数字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指南

智慧城市规划与建设指南第1章智慧城市概述 (3)1.1 智慧城市的发展历程 (3)1.2 智慧城市的基本概念与内涵 (4)1.3 智慧城市的发展目标与战略意义 (4)第2章智慧城市规划 (5)2.1 智慧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5)2.2 智慧城市空间规划与布局 (5)2.3 智慧城市专项规划与实施策略 (6)第3章智慧基础设施建设 (6)3.1 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6)3.1.1 光纤网络布局 (7)3.1.2 无线网络覆盖 (7)3.1.3 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建设 (7)3.1.4 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7)3.2 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7)3.2.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7)3.2.2 公共交通智能化 (7)3.2.3 停车设施智能化 (7)3.2.4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 (7)3.3 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 (7)3.3.1 智能电网建设 (7)3.3.2 分布式能源系统 (8)3.3.3 能源互联网 (8)3.3.4 智能能源管理平台 (8)第4章智慧政务服务 (8)4.1 电子政务发展策略与规划 (8)4.1.1 发展背景 (8)4.1.2 发展目标 (8)4.1.3 发展策略 (8)4.2 政务数据共享与开放 (8)4.2.1 政务数据共享 (8)4.2.2 政务数据开放 (9)4.3 政务服务一体化与便捷化 (9)4.3.1 政务服务一体化 (9)4.3.2 政务服务便捷化 (9)第5章智慧社会管理 (9)5.1 公共安全智能化 (9)5.1.1 概述 (9)5.1.2 智能监控系统 (9)5.1.3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 (9)5.1.4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9)5.2.1 概述 (10)5.2.2 智慧市政设施 (10)5.2.3 智慧交通管理 (10)5.2.4 城市网格化管理 (10)5.3 环境保护与治理 (10)5.3.1 概述 (10)5.3.2 环境监测预警系统 (10)5.3.3 污染源智能监管 (10)5.3.4 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 (10)5.3.5 绿色生活方式推广 (10)第6章智慧生活服务 (11)6.1 智慧社区建设 (11)6.1.1 社区信息基础设施 (11)6.1.2 社区治理与服务 (11)6.1.3 社区互动与互助 (11)6.2 智慧教育发展 (11)6.2.1 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1)6.2.2 教育教学创新 (11)6.2.3 教育资源共享与公平 (11)6.3 智慧医疗与健康 (11)6.3.1 医疗信息化建设 (11)6.3.2 智能医疗服务 (12)6.3.3 健康管理与促进 (12)6.3.4 医疗资源优化配置 (12)第7章智慧产业创新与发展 (12)7.1 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 (12)7.1.1 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12)7.1.2 产业结构优化策略 (12)7.1.3 产业升级路径摸索 (12)7.2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12)7.2.1 建立创新体系 (12)7.2.2 创新人才培育与引进 (12)7.2.3 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12)7.3 产业发展政策与环境 (13)7.3.1 政策体系构建 (13)7.3.2 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13)7.3.3 国际合作与交流 (13)7.3.4 产业监测与评估 (13)第8章智慧交通 (13)8.1 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13)8.1.1 系统概述 (13)8.1.2 系统构架 (13)8.1.3 关键技术 (13)8.2.1 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概述 (14)8.2.2 智能公共交通系统构架 (14)8.2.3 关键技术 (14)8.3 无人驾驶与车联网 (14)8.3.1 无人驾驶技术概述 (14)8.3.2 车联网技术概述 (14)8.3.3 关键技术 (14)8.3.4 应用前景 (15)第9章智慧能源 (15)9.1 能源消费智能化 (15)9.1.1 智能计量与监测 (15)9.1.2 需求响应与能效管理 (15)9.1.3 智能电网与微网技术 (15)9.2 分布式能源与储能技术 (15)9.2.1 分布式能源系统 (15)9.2.2 储能技术 (15)9.2.3 储能与分布式能源协同 (15)9.3 能源互联网与能源大数据 (15)9.3.1 能源互联网 (15)9.3.2 能源大数据 (16)9.3.3 能源交易平台 (16)9.3.4 能源网络安全 (16)第10章智慧城市保障体系 (16)10.1 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 (16)10.1.1 政策法规制定 (16)10.1.2 标准规范建设 (16)10.2 投融资与商业模式 (16)10.2.1 投融资机制 (16)10.2.2 商业模式创新 (17)10.3 人才培育与引进 (17)10.3.1 人才培育 (17)10.3.2 人才引进 (17)10.4 智慧城市建设监测与评估体系 (17)10.4.1 监测体系 (17)10.4.2 评估体系 (17)第1章智慧城市概述1.1 智慧城市的发展历程智慧城市的概念源于数字城市和智能城市,其发展历程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的数字城市建设。
中国电信——光纤到楼(FTTB)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3 术语和符号
英文缩写 CATV DBA DSL DSLAM EPON FTTB FTTH IAD IP IPTV LAN OAM ODF ODN OLT ONU PON POTS PRI PSTN QoS SNMP SNI TE TO UPT UNI VLAN VOIP 英文名称 Cable Tele Vision Dynamic Bandwidth Allocation Digital Subscriber Line DSL Access Multiplexer Etherne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Fiber to the Building Fiber to the Home Integrated Access Device Internet Protocol Internet Protocol Tele Vision Local Area Network Operation,Administration & Maintenance Optical Fiber Distribution Frame Optical Distribution Network Optical Line Terminal Optical Network Unit Passive Optical Network Plain Old Telephone Service Primary Rate Interface 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 Quality of Service Simple Network Management Protocol Service Node Interface Terminal Equipment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Unshielded Twisted Pair User Network Interface Virtual Local Area Network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中文名称 有线电视 动态宽带分配 数字用户线 数字用户线接入复用器 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 光纤到大楼 光纤到户 综合接入设备 互联网协议 网络电视 局域网 操作、管理和维护 光配线架 光分配网络 光线路终端 光网络单元 无源光网络 传统电话业务 基群速率接口 公共交换电话网 服务质量 简单网络管理协议 业务节点接口 终端设备 信息点 非屏蔽对绞线 用户网络接口 虚拟局域网 IP 语音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XXXXX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实施细则(试行)XXXXX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2015-04前言本办法是在住建部《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的基础上,由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在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已成为大势所趋。
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是政府大力推进的重点工作,能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和企业成本,驻地网内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是通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了适应城市信息化发展目标,为三网融合奠定基础,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利用率,避免重复建设,本着节约资源、合作共赢、服务用户的指导原则,现组织编写了《XXXXX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实施细则》,以规范和指导新建通信设施的共建共享。
根据GB 50846-2012的要求,本实施细则针对基于PON的光纤到户模式组网,办法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商住楼、写字楼、大市场等通信设施建设,以下简称驻地网。
主编单位:XXXXX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办公室目录一、总则 01.1 强制性条文 01.2 一般性条文 0二、术语 02.1 电信设施共建基本术语 02.2 FTTH光纤到户基本术语 (1)三、工程界面及建设原则 (2)3.1 驻地网通信设施工程分工界面 (2)3.2 驻地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原则 (3)四、驻地网通信共建设计要求 (4)4.1 FTTH光纤到户组网方案 (4)4.2 地下通信管道方案 (5)4.3 设备间设计要求 (6)五、驻地网通信共建施工及验收要求 (7)5.1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 (8)5.2 光缆工程施工及验收 (9)5.3 设备间施工及验收 (11)六、其他要求 (11)参考标准名录 (12)附录一机房光总配线架MODF技术标准 (13)附录二共享型光配线箱技术标准 (15)附录三光分纤箱技术标准 (16)附录四家居配线箱技术标准 (17)附录五引入光缆、皮线光缆技术标准 (18)一、总则1.1 强制性条文(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长沙市光纤到户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长沙市光纤到户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指南2019 年 12 月目录1前言 (3)2总则 (5)3术语 (6)4光纤到户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10)4.1分工界面 (10)4.2配置原则 (11)4. 2.1 商业楼宇配置原则 (11)4. 2 .2 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配置原则 (21)4.3通信管网设计 (23)4.3.1 红线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 (23)4. 3 .2 室内配线管网设计 (26)4.3.3 设备间、电信间室内管槽、桥架、尾纤槽设计 (28)4.4设备间、电信间选址及工艺设计要求 (29)4. 4 .1 选址要求 (29)4.4.2 工艺设计要求 (31)4.5光纤到户检测标准 (32)5室内分布系统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35)5.1室内分布系统分工界面 (35)5.2室内分布系统设置基本规定 (35)5.3室内分布系统管网设计 (36)5.4室内分布系统选址及工艺要求 (37)附图 (38)1 前言1.0 .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3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19〕25 号)> 等文件精神,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及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为规范长沙市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适用范围:指南适用于长沙市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1.光纤到户设施实施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商业楼宇、园区、学校、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
2.室内分布系统实施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商业楼宇、园区、学校、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公共交通类重点公共设施(地铁、铁路候车楼、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候机楼、车站、码头等)、大型场馆(体育馆、展览中心、图书馆、应急避难等)、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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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光纤到户及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指南2019 年 12 月目录1前言 (3)2总则 (5)3术语 (6)4光纤到户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10)4.1分工界面 (10)4.2配置原则 (11)4. 2.1 商业楼宇配置原则 (11)4. 2 .2 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配置原则 (21)4.3通信管网设计 (23)4.3.1 红线内地下通信管道设计 (23)4. 3 .2 室内配线管网设计 (26)4.3.3 设备间、电信间室内管槽、桥架、尾纤槽设计 (28)4.4设备间、电信间选址及工艺设计要求 (29)4. 4 .1 选址要求 (29)4.4.2 工艺设计要求 (31)4.5光纤到户检测标准 (32)5室内分布系统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35)5.1室内分布系统分工界面 (35)5.2室内分布系统设置基本规定 (35)5.3室内分布系统管网设计 (36)5.4室内分布系统选址及工艺要求 (37)附图 (38)1 前言1.0 .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53 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19〕25 号)> 等文件精神,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及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为规范长沙市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适用范围:指南适用于长沙市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等通信设施的规划设计与施工,具体实施范围如下 :1.光纤到户设施实施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商业楼宇、园区、学校、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
2.室内分布系统实施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商业楼宇、园区、学校、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公共交通类重点公共设施(地铁、铁路候车楼、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候机楼、车站、码头等)、大型场馆(体育馆、展览中心、图书馆、应急避难等)、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物。
3.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实施范围: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商业建筑、公共交通类重点公共设施、大型场馆、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其他公共建筑物等若存在移动基站建设需求,依据《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DBJ43/T507-2019)应配套建设相关移动基站通信设施。
1.0.3工程技术依据:《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
《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DBJ43/003-201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47 - 2012)。
《湖南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DBJ43/T507-201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11-2016)。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2016)。
《 YD/ T 5120-2015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 YD/ T 5160-2015 无线通信室内覆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 YD/ T 2164.4 -2013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4 部分室内内分布系统》。
《 YD5191-2009 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程技术暂行规定》。
《 YD5003-2014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通信局 ( 站 )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GB50689-2011) 。
1.0.4本文自发文即日起执行。
2总则2.0.1新建、改建、扩建商业楼宇、园区、学校、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等建设项目的建设、设计单位应当按照通信设施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将建 ( 构 ) 筑物内和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室内分布系统等所需的电信间、设备间、机房、管道、线缆、杆路、电源及防雷接地等通信设施及配建条件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0.2新建、改建、扩建商业楼宇、园区、学校、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等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相关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对有关通信配套设施进行设计,遵循共建共享的原则,并满足多家电信企业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企业的需要。
2.0.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室内分布系统预留的相关技术要求,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0.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及移动基站等标准规范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设计、施工。
其中,光纤到户工程竣工后,应当委托经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对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进行检测。
2.0.5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向长沙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申请通信报装(含有线和无线),报装必须在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完成,如发现有未申请报装的通信项目须一律停止施工并整改,并予以通报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0.6光纤到户、室内分布系统及移动基站等通信设施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长沙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申请验收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要求备案的,该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
3术语3.0.1电信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铁塔公司等合法电信经营者。
3.0.2商业楼宇供人们从事各类经济活动的建筑物。
包括:零售商店、商场、批发市场、商务办公楼、各类服务业建筑等。
3.0.3商业楼宇宽带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指建设商业楼宇内的地下通信管道、建筑物内的配线管网,电信间等设备安装空间,通信线缆及配线设备、户内家居配线箱、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
3.0.4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住宅区内地下通信管道、光缆交接箱、住宅建筑内管槽及通信线缆、配线设备、住户内家居配线箱、户内管线及各类通信业务信息插座,预留的设备间、电信间等设备安装空间。
3.0.5配线区在住宅区内根据住宅建筑的分类、住户密度,以单体或若干个住宅建筑组成的配线区域。
3.0.6用户接入点接入管网线路结构中配线未端的分配点,是用户引入线连接业务供给侧的连接点是多家电信企业共同接入的部位,是电信企业与商业楼宇建设方的工程界面。
3.0.7电信间住宅建筑内放置光纤到户配线及室内分布系统设备并进行线缆交接的专用空间。
3.0.8设备间住宅区内具备线缆引入、安装电信企业通信配线设备及室内分布系统设备条件的房屋。
3.0.9配线光缆用户接入点至设备间配线设备、设备间至与公用通信管道互通的人(手)孔之间连接的光缆。
3.0.10用户光缆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至楼层分纤箱之间连接的光缆。
3.0.11入户光缆楼层分纤箱至家居配线箱之间连接的光缆。
3.0.12配线设备用于线缆的成端和分配的设备,如配线机柜(架)、交接箱、配线箱、分纤箱等的统称。
3.0.13机柜(光纤到户)用于安装配线与网络设备、引入线缆并端接的封闭式装置 ; 由框架、前后门及侧板组成。
3.0.14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安装于用户单元区域(营业区域)内完成信息互通与通信业务接入的配线箱体。
3.0.15家居配线箱安装于住户内的多功能配线箱箱体。
3.0.16终端盒户内光缆的终端部位盒体。
3.0.17信息插座支持各类通信业务的线缆终端模块。
3.0.18适配器使插头与插头之间实现光学连接的器件。
3.0.19尾纤一端带有光纤连接器插头,另一端是一根光缆纤芯的断头的光缆组件。
3.0.20光纤熔接盘熔接盘是对每一根光纤,互相任意连接,配合使用。
熔接盘是组合在光缆交接箱体内,光缆一部分光纤与尾纤熔接用于连路调度,另一部分与其它光缆直接对接(直熔)。
3.0.21室内分布系统建筑物内由无线电信号的发射、接收及传输等设施组成的系统,是无线电传输网络基站的室内设置形式,简称室内分布系统,用于为室内提供良好的无线覆盖效果。
通常情况下,一套室内分布系统由无线电信号发射接收设备、电源设备、传输设备及天线、馈线等组成。
3.0.22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包括移动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两部分,移动基站主要包括基站机房、电源系统、接地系统、屋面设施等,室内分布系统主要包括室分机房、电源系统、接地系统及布线桥架等。
3.0.23联合接地将各类通信设备不同的接地方式,包括通信设备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信息设备逻辑地等和建筑物金属构件及各部分防雷装置、防雷器的保护接地连接在一起,并与建筑物防雷接地共同合用建筑物的基础接地体及外设接地系统的接地方式。
4光纤到户工程建设技术指南4.1 分工界面4.1.1商业楼宇光纤到户工程分工界面:1.商业楼宇内通信管网和电信间至商业楼宇红线内的“ 与公网衔接(手 )孔” 的地下通信管道由商业楼宇建设方负责建设。
2.电信企业和商业楼宇方分别设置配线箱或配线柜,各自负责箱体或机柜的建设。
3.电信业务接入侧的配线光缆及配线模块由电信企业负责建设。
4.用户接入点用户侧以内用户线缆、配线设备、成端设备(用户单元信息配线箱、信息插座等)由商业楼宇建设方负责建设。
5.在用户接入点与电信业务之间连通由选用的电信企业负责。
6.用户接入点的桥架、尾纤槽、线槽等由商业楼宇建设方负责建设。
4.1.2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商住楼光纤到户工程分工界面:1.电信企业和住宅建设方共用配线箱或光缆交接箱时,由住宅建设方责箱体的建设。
2.电信企业和住宅建设方分别设置配线箱或配线柜时,各自负责箱体或机柜的建设。
3.交换局侧的配线模块有电信企业负责建设,用户侧的配线模块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4.用户接入点交换局侧以外的配线设备及配线光缆,应由电信企业负责建设;用户接入点用户侧以内配线设备、用户光缆及户内家居配线箱、终端盒、信息插座、入户光缆,应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5.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商住楼内部通信管道及住宅建筑内配线管网,应由住宅建设方负责建设。
6.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商住楼内通信设施的安装空间,应由住宅建设方负责提供(“ 分工界面” 详见附图 1 )。
4.2 配置原则4. 2.1 商业楼宇配置原则4.2.1.1商业楼宇用户接入点设置要求:1.每一个光纤配线区应设置一个用户接入点。
2.每个商业楼宇应设置至少一个电信间。
3.用户接入点宜设置在电信间。
4.商业楼宇光纤到户工程一个配线区所辖住户数量不宜超过300 户。
5.每一个商业楼宇应设置一个设备间,面积至少 10m²,设备间主要用于各电信企业安装各种通信设备,在面积满足要求情况下可与电信间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