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概述(PPT 49张)

合集下载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PPT课件

公司企业职务犯罪风险防范PPT课件
(一)企业家自身原因 • 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界限认识不清 • 不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 • 人性弱点 (二)企业经营管理原因 • 企业管理制度不科学 •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 (三)企业及企业家外部原因 • 社会风气 • 政策及体制
.
6
(一)公司、企业的设立环节刑事法律风险
在这个环节主要涉及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罪名。其中虚报注册资本 罪应引起企业家们的足够重视。因为,在中国企业家们演绎着一个个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 大的传奇故事的同时,也存在着太多的浮躁和隐患。有的企业家不惜弄虚作假、制造泡沫经 济,而最终却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深陷牢狱。
• 经查实,为在市场上有更大的竞争力,谋取 生意合作方的信任,该厂的三位股东郭某、林 某和吴某经过商议,于2005年2月份自行伪造 了假营业执照副本,并进行营利活动。2005年 8月,该企业借助该假营业执照副本,与山东 一化肥厂达成了订购合同,销售出一批60件的 空压机配件,总货值为3万元,利润为5000元。 去年年底,当事人害怕违法行为败露,已将伪 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销毁。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案 例】浙江吴 英集资诈骗一案。
.
12
【案例】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2009年4月16日,浙江省金华市中院一审开
庭审理吴英涉嫌集资诈骗3.8亿余元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
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
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当日,最高
1、【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 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 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 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 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 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 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 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 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 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本的; ② 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 【案 例】 李XX虚构注册资金880万一案。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概述(PPT 49张)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概述(PPT 49张)

• 二、渎职罪 • 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 •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 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 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 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 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 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例2:成克杰跟办案人员提出过:“能不能向中央 反映一下,一分钱也不要了,什么官也不要了, 到偏远地区盖个小房,做老百姓行不行?” 办案 人员告诉他:“不行,你已经犯罪了,你必须为 你的罪行承担法律责任。”无论级别多高、职务 多大,只要犯了国法,想回到原来的起点只能是 一种不可实现的奢望。
• 例3:谢晓冬,北京华诚文化传播公司原副总经理。199
•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 国企企业家贪腐
罪最多 • 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以下简称《报 告》)。《报告》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 日,共搜集到企业家犯罪案件463例,涉案企 业家共计599位。其中国企涉案110例,涉案 企业家128人。
• 涉案企业家人大代表9人 • 在媒体报道的463起案例中,共有599名企业家
六算“自由账”,叫身陷囹 圄。 • 放眼世界,看多姿多彩的 生活,领略自由的可贵。 一旦违法犯罪,身陷囹圄, 丧失人身自由有多可悲。 职务犯罪人员身陷监狱后, 对自由无价有切肤之感。 自由也同健康一样,只有 失去的人才真正懂得它的 珍贵。
例1:有一个犯了事的领导(王怀忠)曾经说 过这样一段话:“我现在进了小屋,才真 正知道自由的可贵。如果时光能倒流,让 我重新选择,只要一家人能平平安安地在 一起,哪怕是天天吃窝窝头,啃咸菜,生 活再艰苦,我也愿意。”

企业职务犯罪法制讲座PPT课件

企业职务犯罪法制讲座PPT课件

2021/3/25
13
2021/3/25
2 企业中常见的经济犯罪
(一)职务侵占罪 (二)非国家工作人员
受贿罪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
行贿罪 (四)挪用资金罪
(五)侵犯商业秘密罪
14
常见的经济犯罪
• (一)职务侵占罪
• 《刑法》第271条
•Hale Waihona Puke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严格自律 强化监督 共创美好明 天
2021/3/25
南海区人民检察院 西樵检察室
1
• 开始之前 先来看个视频,放松一下……
2021/3/25
2
讲座的目的
•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
• 大部分的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法律一经颁布 即推定为公民已经知道且必须遵守。一旦违法犯罪,不会 不知者无罪。
出来最多退钱了事。
2021/3/25
9
认识误区
•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或者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我做的这一行 ,收点小红包不过是人之常情嘛,会犯什么大错呢?”
• 部分企业员工认为,在日常工作中,侵占或者受贿数额较小不会被处 罚。
2021/3/25
10
认识误区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013年6月13日,已怀孕数月的犯罪嫌疑人苏某主动到朝阳区双井派出所 投案自首,因犯罪嫌疑人怀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1/3/25
19
常见的经济犯罪
B、窃取型非法占有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PPT文档共42页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PPT文档共42页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56、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57、春秋多佳日,登高赋新诗。 58、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 理荒秽 ,带月 荷锄归 。道狭 草木长 ,夕露 沾我衣 。衣沾 不足惜 ,但使 愿无违 。 59、相见无杂言,但道桑麻长。 60、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谢谢!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惩治与预防

05
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介绍
案例一
某国有企业高管利用职务 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 谋取利益,导致企业遭受 重大损失。
案例二
某国有企业财务人员挪用 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和投 资,给企业带来严重风险 。
案例三
某国有企业领导层集体决 策失误,导致国有资产流 失,涉及职务犯罪。
案例分析
01 02
案例一分析
该案例涉及受贿行为,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该高管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
企业形象受损
社会信任危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形象 和信誉,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会导致社会信任危机, 破坏社会稳定和和谐。
02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 分析
内部原因
01
02
03
监督机制不健全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存 在漏洞,导致权力滥用和 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管理体制不完善
市场环境不规范
不规范的市场环境可能导致国有企业 参与不正当竞争,进而引发职务犯罪 。
社会原因
社会风气不良
社会上存在的不良风气,如拜金 主义、权力至上等,可能影响国 有企业员工的思想观念,引发职
务犯罪。
文化传统影响
一些消极的文化传统因素,如人情 关系、官本位思想等,也可能促使 国有企业员工进行职务犯罪。
特点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复杂 性、长期性和严重性等特点,往往涉 及多个部门和领域,给国家利益和公 共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类型
01
02
03
04
贪污贿赂类
包括贪污公款、挪用公款、受 贿等行为,这类犯罪是国有企 业职务犯罪中最常见的类型。

法律之预防职务犯罪课件

法律之预防职务犯罪课件

办充当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
作人员55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多
亿元。
h
10
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1.成克杰案件。成克杰原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 员长。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7日以受贿罪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
2.胡长清案件。胡长清原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00年3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以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核准胡长清 死刑。
即产生,迄今已有五千年的历史了。
h
31
四、职务犯罪的表现
西汉文帝时,为了培养民众对于抵抗匈奴的爱 国情操,政府“令边民入粟边”,拜爵,同时,又 颁布纳赀钱可为官的法令。中国的卖官制从此大兴。
西汉武帝后期,自由民主之风甚炽,大大 扩大了卖官的范围。到了东汉中后期,卖官几 乎成了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
h
8
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一、职务犯罪的现状
2003年3月,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在十届全
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表示,
五年来,中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查办
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大案5541件,涉嫌犯罪的
县处级以上干部12830人,依法查办了成克杰、胡长清、李
5.卢效玉案件。卢效玉原系山东省菏泽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1999年 5月1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6.黄纪诚案件。黄纪诚原系北京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顾问。1997年 8月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黄纪诚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 权利2年。
纪周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ppt

企业员工预防职务犯罪ppt
3.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 行为人有一定的控制权、支配权 通过制作、涂改等语言、文字行为,改变企业财物的 所有权关系
挪用资金罪
案例1:王某为了圆自己的发财美梦,利用担任公司出 纳之便,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挪用公款678.9万 元用来购买彩票,直到发财梦破灭后才迫于心理压力 投案自首。4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 用资金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涉案赃款依法追 缴后发还给其原单位。
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 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 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 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 定定罪处罚。
3.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将挪用的款项用于非法活动和营利活动之外的其他活动 如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借贷给他人
挪用资金罪: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 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
一类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
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 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 及其所辖市、县、区。一类地区以3万以上不满80万元为“数 额较大”,8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类地区以2万元以 上不满60万元为“数额较大”,6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但是,挪用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一类地区以2万以上, 二类地区以1万元以上为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

职务犯罪预防课件
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h
18
玩忽职守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 规定。
本罪的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 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 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
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h
8
(3)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 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受贿罪。
h
7
(2)挪用公款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 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 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 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2、长期担任“一把手”的经历使唐文峰渐渐养成了“一言堂”、“家长制”的霸 道作风。
3、法律意识相当淡薄,只知道受贿是犯罪,认为挪用公款特别是挪用公款已归还 的情况不是犯罪,对于企业改制中的滥用职权更认为不算是什么问题。
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 ❖ 为非法逃避税收、办理违法贷款、公司企业违规上市,向税务机关、银行等金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行使侦查权 。 • 检察机关根据查办职务犯罪的需要,分设
两个部门承担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一个 是反贪污贿赂局 ,一个是反渎职侵权局
• 反贪污贿赂局,负责对贪污贿赂案件的侦
查,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 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 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罚没款物罪这十二个罪名。
• 财务管理环节最易滋生腐败 • 企业高管及部分“用权人”成为高危涉案人群。国有企业实施职
务犯罪的主体大多是具有一定经营、管理和经手国有资产的人员,他们 掌管着企业的用人权、经营决策权、财务管理权。 • 一些“用权人”在参与经济活动中,审批得“红包”,进货得“回 扣”,放贷要“分成”,在少数领域渐渐成为“潜规则”。 • 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部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收 受他人给的现金、银联卡、购物卡、金条等累计折合人民币76.8864 万元,在物资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为他人谋取利益。 • 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报告显示,过半案件发生在公 司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环节。75例国企案件发案环节主要集中在财务管 理方面。
• 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发布 国企企业家贪腐
罪最多 • 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以下简称《报 告》)。《报告》披露,截至2013年12月31 日,共搜集到企业家犯罪案件463例,涉案企 业家共计599位。其中国企涉案110例,涉案 企业家128人。
• 反渎职侵权局,负责对渎职犯罪和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 的侦查,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报复陷害罪等 40个罪名。
二、当前国企职务犯罪形势、特点
• 四年查处千余件国企职务犯罪(山东省数据) • 2008年—2012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6275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 • 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2)国有公司、企业、国家事业机构、人民团
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国有企业中的管理工 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 或委派的管理人员(国有企业的“国有”是指国 有全资的单位,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 公司不属于这个“国有”)。国有事业单位,是 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 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 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 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 二、渎职罪 • 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 • 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 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 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组织中 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 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家 机关行使职权时,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件8741人,查办国有企业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的职务犯罪案件1359件,占总案件数的15%。如新汶矿业 集团原董事长郎庆田贪污受贿案、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 贪污受贿案。 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 《2013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国企企业家触犯频率最高 的三个罪名依然是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中国青 年报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3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 分析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3年,受贿、贪污、挪用公款 在当年的国企高管犯罪数量和比例一直稳居前三名。受贿 罪最高占到了八成,最低也超过四成。
职务犯罪预防
一、职务犯罪简介
• 一、什么是职务犯罪? •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 职犯罪、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 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它重大犯罪。
• 一、贪污贿赂罪 • 主要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行贿、
•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 (5)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是
指除上述人员外,其他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在国家 机关、国有单位职能管辖、管理范围内从事公务 的人员,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受国家机关、国 有单位的合法委托而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原本不是国 家工作人员的代表,如原本是工人、农民、演艺 员、运动员、专职教师、专职科技人员、个体经 商户等人民代表;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人民检察 院的特邀检察员、监察部门的特邀监督员等;发 放救灾款的村长等。
• (3)国有企业委派到控股、参股、合营公司,非
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能的人员和其他依 法从事公务的人员。(董、监、高。《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委派”,是 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 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 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者。
• •
• •


涉案人员往往边受贿边行贿 检察机关发现,近年来发生在国有企业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有的是领导与财会人员相互勾结,有的是一些企业负责人之间相互勾结。 在近几年查办的近2000起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中,有半数以上 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有的多达十几人甚至几十人。如齐鲁石化腐败案 涉案人员近30人,山东烟台银行原董事长庄永辉一案涉及的嫌疑人也 多达30余人。 检察机关分析,这些人往往既大肆受贿,又大肆行贿,极力为自己的 职务犯罪构筑上级保护伞和下级保险箱。一旦案发,必然“牵一发而动 全身”。 国企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宣讲团成员分析,一个 重要原因是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缺陷。 少数国企内部制定的奖惩机制还不够合理,存在多劳者并不多得的 现象,这就容易使个别人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收到的回报不相称,心理上 失衡,从而产生“不捞白不捞”的想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