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2017年上海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第一、二志愿 九年一贯制
2017年上海市民办小学招生计划
区县 学校名称 招生学段 学校办别 班级数 本区招生人数 外区招生人数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小学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民办 公办 10 5 9 4 10 6 4 4 6 8 4 5 9 6 6 8 3 6 3 4 22 3 3 4 2 185 84 108 67 140 140 50 70 94 96 48 180 120 80 430 244 26 170 85 120 640 80 70 96 20 10 240 20 36 27 75 56 108 29 140 60 50 70 80 96 48 20 120 80 计划总人数 260 140 216 96 280 200 100 140 174 192 96 200 240 160 430 280 53 170 105 130 880 100 70 96 60 是否寄宿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是 否 否 九年一贯制 十二年一贯制 九年一贯制 九年一贯制 九年一贯制 十年一贯制 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 十二年一贯制 九年一贯制 十二年一贯制 面谈范围 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 第一、二志愿 第一、二志愿 第一、二志愿 第一、二志愿 第一、二志 第一、二志愿 第一志愿 第一志愿 第一、二志愿 第一志愿 十二年一贯制 十二年一贯制 备注
徐汇区 上海市民办盛大花园小学 徐汇区 上海市徐汇区爱菊小学 徐汇区 上海市世界外国语小学 徐汇区 上海市徐汇区逸夫小学 杨浦区 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 杨浦区 上海民办阳浦小学 杨浦区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杨浦区 上海同济大学实验学校 杨浦区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杨浦区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 静安区 民办上海上外静安外国语小学 静安区 上海市民办童园(实验)小学 静安区 上海市民办扬波外国语小学 静安区 上海民办彭浦实验小学 黄浦区 上海民办永昌学校(小学部) 虹口区 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民办外国语小学 虹口区 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 虹口区 上海市民办宏星小学 虹口区 上海市民办四中心实验小学 普陀区 上海培佳双语学校 普陀区 上海市民办新黄浦实验学校 普陀区 上海金洲小学 长宁区 上海民办包玉刚实验学校 长宁区 上海市民办新世纪小学 闵行区 上海市七宝外国语小学 闵行区 上海市民办协和双语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1.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是指为了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教育权益,提供经济资助和其他帮助的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补助金、减免学杂费等形式的资助。
2.谁可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学业成绩等条件,可以享受相应的资助政策。
3.如何确定学生资助的对象和资助的范围?- 学生资助的对象一般由学校、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根据资助政策的要求进行初步甄别,随后会进行资格审核和评估,最终确定资助对象。
资助的范围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交通费等方面的支持。
4.学生资助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学生资助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奖学金:对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 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资助;- 补助金:针对残疾学生、特困生等提供的特殊补助资金;- 减免学杂费: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学杂费等费用。
5.学生如何申请义务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 学生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学习成绩证明、残疾证明等。
申请程序会根据各地不同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学生可以咨询学校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
6.申请资助政策是否需要还款?- 通常情况下,学生资助政策不需要还款。
奖学金、助学金等形式的资助属于一次性给予,而补助金和减免学杂费等经济补助也不需要学生返还。
7.如何监督和评估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 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通常由教育部门、学校和相关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些机构会定期审核学生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资助对象进行核查和评估,确保政策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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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名词及注释:- 义务教育阶段:指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 学杂费:指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需要支付的杂费,包括教材费、实验费、活动费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问答一、什么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是指国家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过程中的学杂费、生活费和其他资助需求而实施的政策措施。
二、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无法支付学生学习和生活所需费用的学生。
三、哪些政策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权益,制定了以下一系列政策:1-生活费补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每月一定金额的生活费补助。
2-学杂费减免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或免除。
3-借读生资助政策:对需要借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包括学费、生活费及交通费等。
4-营养餐补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充足的营养餐补助。
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是什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综合评估:1-家庭收入水平:主要考虑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综合收入等。
2-家庭财产状况:包括家庭固定资产、不动产等。
3-家庭生活条件:考虑家庭住房、生活环境等。
4-困难程度综合评估:综合考虑家庭中残疾和重病人员、特困家庭等特殊情况。
五、如何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填写申请表格:根据所在地区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等。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要求,提供联系、户口簿、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3-各级审批:申请材料经过学校、地区有关部门审批并评估审核。
4-批准和资助发放: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批准资助金额并进行发放。
六、学生资助政策的监督与维权机制是什么?为了保障学生资助政策的公正执行,各级设立了监督与维权机制,包括:1-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专门方式、邮箱等渠道,接受家长和学生对学生资助政策执行不公、不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沪府办规〔2018〕5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11日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就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等,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制度。
二、具体安排(一)学前教育阶段由各区教育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区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具体规定。
区教育部门可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条件,在妥善安排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
(二)义务教育阶段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其适龄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可向《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上海积分入学规则

上海积分入学规则
上海的积分入学规则主要适用于小学和初中入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局发布的规定,入学积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计算:
1. 居住地: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上海市的,积1分;非上海市户籍但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积2分;非上海市户籍但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5年,积3分。
2. 工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单位在上海市内,积1分;在上海市国家级开发区工作,积2分。
3. 学业:上海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连续3年以上,积1分;连续6年以上,积2分。
4. 确定学校:学生积分按照从高到低排序,在录取时按照学校划片范围划定的生源地行政区划分为学生所在区、其他区分别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则可能会根据具体年度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确定具体的积分入学规则时,应当参考当年教育局发布的最新政策和通知。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对象界定与确认工作要求

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对象界定与确认工作要求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对象界定与确认工作要求是指在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随班就读对象的界定和确认的工作要求。
该工作旨在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教育的权利,并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的政策。
随班就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在学校普通班级中就读,与其他学生一同接受相同的教育,并享受相同的权益。
在进行随班就读对象的界定与确认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界定与确认的对象应包括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即按照国家规定年龄划定的范围内。
对于适龄儿童少年的界定,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确定具体的年龄范围。
其次,界定与确认的对象应包括所有常住户籍在上海市的适龄儿童少年。
常住户籍是指在上海市落户并具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对于非户籍人口或流动人口,可以采取特殊的确认方法,确保他们也能享受到义务教育的权益。
第三,界定与确认的对象应包括所有身体健康、智力正常的适龄儿童少年。
身体健康和智力正常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能够顺利接受教育的基本条件。
对于一些有残疾或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教育权益。
第四,界定与确认的对象应包括所有无法在家庭环境中获得基本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在家庭环境中无法获得基本教育的原因可以包括贫困、家庭关系不稳定、父母离异等。
对于这些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应该及时介入,提供适当的资源和支持,保障他们能够接受到基本的教育。
最后,界定与确认的对象还应考虑到学校资源和班级容量的限制。
在进行随班就读对象的确认时,需要充分考虑学校资源的有限性,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在学校就读,但也要避免过度拥挤和资源浪费的情况。
总之,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对象界定与确认工作的要求是要充分考虑适龄儿童少年的年龄、户籍、身体健康、智力情况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到义务教育的权益。
上海小升初招生指南
上海小升初招生指南上海小升初招生指南小升初笔试考查主要是语文和数学两个科目。
题目来源是所在5.6年级上册以及6年纪下册的期末考试题;重点从语法和阅读理解两个方面来测试学生。
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上海小升初招生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招生入学对象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小学五年级在读学生。
二、招生原则1、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班额不超过45人。
2、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4、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5、其余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市。
三、申请入学需携带的证件(原件)1、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户口簿》;2、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3、随迁子女《出生证明》;4、随迁子女《预防接种证》;5、随迁子女《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6、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和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和满3年的在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7、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8、有效居住证明(购房产权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沪教委规〔2017〕3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7〕3号各区教育局: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形成科学化、信息化的学业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12月22日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形成科学化、信息化的学业评价和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日制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以及其他发放本市普通高中学历证书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学制、入学注册、学籍变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奖惩等。
第三条管理职能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全市中小学学籍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中小学学籍工作的管理、指导并负责具体落实;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籍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有专人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全市统一采用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生信息系统”)进行学生学籍信息管理。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考试题库(三)
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法律法规考试题库(三)1、单选凡年满O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O周岁。
A. 5、6B. 6、7C. 7、8D.(江南博哥)8、9正确答案:B参若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单选O是国家统•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A.义务教育B.中等教育C.职业教育D.高等教育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3、单选教育法规的基础和灵魂是指O0A.教育计划B.教育发展C.教育政策D.教育惩罚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教育政策是教育法规的灵魂,是制定教育法规的基础,也是实施教育法规的指导。
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的体现,是教育政策的定型化、条文化。
所以教育法规的制定必须依据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政策。
4、单选下列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说法,哪种是错误的?()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C.学校不得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D∙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任何学校倾斜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5、单选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义务教育的特征?()A.强制性B.免费性C.普遍性D.基础性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义务教育具有三个特征:强制性、免费性、普遍性。
6、单选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省领导,H治区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浦东新区初中招生指南(2)
浦东新区初中招生指南(2)三、具体工作要求(一)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间统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招生政策问答。
2.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公办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招生入学操作细则等信息。
3.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和专用教室数量、运动场地面积和设施设备、图书馆面积和设施设备及生均藏书量、实验室及其数量等。
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老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老师数量和比例、老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
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老师队伍中退休返聘老师的人数和比例。
5.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班招生范围、招生名额、招生方式。
6.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7.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区教育局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
3月21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
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参加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发放入学通知招办和学校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0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三)推动注册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招办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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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问答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基本原则是什么?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为目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切实维护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就近入学”?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公布各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方案。
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等因素影响,部分公办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划片范围可能会有适当调整。
公办小学:根据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划片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就近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公办初中:按照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划片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免试招收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就读。
公办寄宿制学校(上海市回民中学除外)限在本区县范围内招生。
三、“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有哪些功能,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为准确掌握本市适龄儿童的人口信息,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校网上报名和录取办法,2017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入学报名系统”于2017年3月18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的服务。
通过“入学报名系统”,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划片招生方案等;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录取通知;获取公办中小学入学通知信息;实名举报招生违纪违规现象等。
为方便家长查阅相关信息,今年在政务微信公众号“上海教育”中新增“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政策”菜单,一键进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可查看义务教育招生信息。
2017年“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还和“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信息联动。
家长完成孩子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和升入初中关键信息核对后,可以凭“孩子证件号码”、“孩子姓名”以及“统一审批编码”(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报名信息查询”栏目查询获取,如:001045513000000)登录“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查看孩子报名入学的相关信息。
四、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2017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月24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信息、就业失业登记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或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
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事先请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短信:“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查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
登录账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上海基础教育】”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统计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五、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六、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就读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且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17年,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受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6月30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进城务工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初中统一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七、本市公办小学如何进行报名验证?5月27日-28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日。
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各区县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将对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的证件进行验证,并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八、今年小学升入公办初中如何进行系统操作?今年,我们会将本市小学五年级在籍学生学籍信息直接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4月1日—10日,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需在学生就读小学核对关键信息(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并填写家长手机号码(作为家长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
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在4月10日前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
4月10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市就读六年级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九、跨区县就读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学毕业该在哪个区参加考试?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
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10日。
十、如果想就读民办中小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2017年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的办法,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请家长及时关注民办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4月24日-26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4月27日-29日接受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报名时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进入网上报名页面,会出现“报名指南”,提示家长要通过“报名登录”“填报志愿”“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四个环节方能确保报名成功。
家长须仔细阅读“报名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指南,知晓民办报名步骤,同意民办报名成功后不再修改民办报名志愿”后,方可正式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户籍地或居住地),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
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
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提示。
民办初中报名:家长需输入孩子的学生证号(学籍副号)、学生姓名、家长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民办初中志愿填报流程。
先自动跳转到所确定的区县,再填报民办初中志愿。
每个适龄学生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3个志愿。
在填报志愿前,应事先关注民办学校招生简章中关于面谈对象的提示。
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提示家长在5月5日前按规定要求上传学生近照,家长手机也可获取【上海基础教育】发送的报名成功、需上传指定规格学生照片的短信。
未上传照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民办学校面谈。
上传学生近照需点击“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左下角的“民办报名学生照片上传”栏目,输入学生的“证件号码”和民办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后,按要求上传学生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