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荞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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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用茶的标准资料[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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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用茶的标准资料[ 精品]代用茶的标准资料, Q/TYC 0004 S-2012 代用茶Q/TYC 0004 S-2012 代用茶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重瓣红玫瑰、金银花、茉莉花、菊花、荷叶、桑叶、枸杞、苦瓜片、莲子等可食用植物的花类..., 2013/03/12Q/YZT 0001 S-2012 代用茶Q/YZT 0001 S-2012 代用茶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人工种植)、菊花、玫瑰花、金银花、栀子、胖大海、桑叶、甘草、余甘子、酸枣仁、..., 2013/03/12Q/LDY 0008 S-2012 代用茶Q/LDY 0008 S-2012 代用茶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要求。

本公司生产的代用茶是以可食用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经选剔、干燥、拼配、包装等工艺制成..., 2013/03/05Q/YDR 0002 S-2010 花茶(代用茶)Q/YDR 0002 S-2010 花茶(代用茶)本标准规定了花茶(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制可食用花卉为主要原料,经筛拣、分装加工制成的用于冲泡..., 2013/03/05Q/XWZ 0002 S-2009 小米荞代用茶Q/XWZ 0002 S-2009 小米荞代用茶本标准规定了小米荞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米荞为原料,经脱壳、炒制(或烘烤)包装制成的,供冲泡饮用的小米荞代用..., 2013/03/04Q/JSX 0001 S-2010 代用茶Q/JSX 0001 S-2010 代用茶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代用茶国际标准

代用茶国际标准

代用茶国际标准本标准旨在规定代用茶的原料要求、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检验规则、标签说明书、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

1.原料要求2.代用茶的原料应符合以下要求:3.(1)应采用符合规定的植物及植物部位作为原料;4.(2)原料中不得含有法规禁止的添加剂;5.(3)应采用清洁卫生、无异味的生产工艺;6.(4)不得使用非食品级的原辅料。

7.生产工艺8.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9.(1)应采用科学的生产工艺,确保产品质量稳定;10.(2)生产过程中应对原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11.(3)产品应经过筛选、清洗、干燥等工艺流程,确保产品质量。

12.产品质量13.代用茶的产品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14.(1)产品的感官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15.(2)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16.(3)产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

17.包装标识18.代用茶的包装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19.(1)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20.(2)标识内容应真实、清晰,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1.(3)标识上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

22.检验规则23.代用茶的检验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24.(1)产品应经过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25.(2)每批产品应进行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26.(3)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检验能力。

27.标签、说明书28.代用茶的标签、说明书应符合以下要求:29.(1)标签上应注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标注;30.(2)说明书上应包括产品的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并应通俗易懂。

31.储存和运输32.代用茶的储存和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33.(1)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34.(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挤压和碰撞,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35.贸易要求36.代用茶的贸易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37.(1)贸易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产品的质量要求、价格、交货期等条款;38.(2)贸易过程中应对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

代用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植物代用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枳椇子、葛根、栀子、甘草、蒲公英、陈皮、枸杞为原料,经破碎、配料、混合、糊化或者不糊化、烘干、分装、包装而成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0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672 枸杞GB/T 19618 甘草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GH/T 1091 代用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1992年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枳椇子:应符合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材(第一册)1992年版。

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

附件6:代用茶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5.1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以可食用植物(除茶树外)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时,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许可生产产品的检验.代用茶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类别编号为1405。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代用茶”. 同时,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类别名称,即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中的一类或几类.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具体品种明细。

代用茶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本细则适用以下分类和定义: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叶片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桑叶、苦丁茶等。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花朵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菊花、重瓣红玫瑰、金银花等。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果实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大麦茶、荞麦、枸杞、柠檬片。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的植物根茎制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甘草、人参(人工种植)、牛蒡根等.混合类代用茶:用以上几种产品中的两种(或多种)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包括荷叶玫瑰茶、枸杞菊花茶等.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5.2生产许可条件审查5.2。

1管理制度审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等规定,对企业建立实施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制度: 5。

2。

1.1 人员要求管理制度(1)制定生产、质量、技术、检验等各部门职责及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及其任职资格规定。

(2)制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3)制定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计划.(4)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

代用茶执行标准一、茶叶原料的选择。

1. 代用茶的原料应选用优质的鲜叶,鲜叶应具备完整的叶片,色泽鲜绿,无病虫害,无霉烂变质,无异味。

2.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 代用茶的原料应当来源清晰,有合法的采购渠道,并保留相关的采购记录。

二、加工工艺的要求。

1. 代用茶的加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加工工艺流程进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2. 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加工设备应当定期清洁和消毒。

3. 加工过程中应当避免叶片发霉变质,加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

三、产品质量的检验。

1. 代用茶的成品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湿度、杂质等指标。

2. 检验过程中应当使用合格的检测设备和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验报告应当详细记录检测结果和检测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四、包装和存储要求。

1. 代用茶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不得使用劣质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中应当注意卫生,包装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卫生健康证明,包装后应当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3. 代用茶的存储条件应当符合产品的要求,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潮湿环境,存储过程中应当注意防潮防虫。

五、产品标识和合格证明。

1. 代用茶的包装上应当清晰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 产品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虚假标识或误导性标识。

3. 产品合格证明应当真实有效,包括产品的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六、质量追溯和投诉处理。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追溯体系,能够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2.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投诉产品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保留相关的投诉记录和处理结果。

七、法律法规的遵守。

1. 代用茶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一)立项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

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任务来源《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

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4 代用茶标准

2014 代用茶标准

2014 代用茶标准2014年,我国发布了《代用茶》国家标准,这一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代用茶的生产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2014年代用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对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2014年代用茶标准明确了代用茶的定义和分类。

代用茶是指以茶树的非叶部分(如茶花、茶籽、茶枝、茶根等)或其他植物的叶、花、果实等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可供饮用的饮料。

根据原料的不同,代用茶分为茶花茶、茶籽茶、茶枝茶、茶根茶等多个类别。

标准对不同种类的代用茶的原料要求、生产工艺、品质指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代用茶的生产和质量提供了具体的标准和依据。

其次,标准对代用茶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指标进行了规范。

在生产工艺方面,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应当遵循卫生标准,严格控制原料的选取、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生产设备的清洁和消毒等。

在质量指标方面,标准对代用茶的外观、色泽、气味、口感、营养成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保证代用茶的品质和安全。

此外,标准还对代用茶的包装和标识进行了规定。

标准要求代用茶的包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保证产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同时,标准还规定了代用茶包装上应当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

最后,标准还对代用茶的质量检验和风险评估进行了规定。

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代用茶进行全面的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同时,标准还要求生产企业应当对代用茶的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总的来说,2014年代用茶标准的发布为代用茶的生产和质量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规范,有利于提升代用茶的品质和安全水平,促进代用茶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生产企业能够严格遵守标准要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代用茶产品。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oc

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doc

DB 河南省地方标准DBS 41/010—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2 分类产品按原料不同,分为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和混合类代用茶。

2.1 叶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荷叶、桑叶、薄荷叶等。

2.2 花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花(蕾)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菊花、金银花、茉莉花等。

2.3 果实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果(实)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枸杞、柠檬片、苦瓜片等。

2.4 根茎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根、茎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如甘草、葛根、牛蒡根等。

2.5 混合类代用茶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原料中的两种(或多种)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3技术要求3.1 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4.2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无相应类属食品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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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XDS0002S-2019
1 苦荞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苦荞麦为原料,经筛选、浸泡、蒸煮、干燥、脱壳、分级、色选、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苦荞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5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6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状态 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 在自然光线下观其状态、色泽,检查有无异物,嗅其气味, 用温开水漱口, 品其滋味。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 计)/(mg/kg) ≤ 0.15 GB 5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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