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荞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SXDS0002S-2019
1 苦荞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苦荞麦为原料,经筛选、浸泡、蒸煮、干燥、脱壳、分级、色选、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苦荞代用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污染物限量
3.5真菌毒素限量
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3.6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GB 2763和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的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 滋味、气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 状态 颗粒状,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 在自然光线下观其状态、色泽,检查有无异物,嗅其气味, 用温开水漱口, 品其滋味。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 计)/(mg/kg) ≤ 0.15 GB 5009.12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