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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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突发事件分级

2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部及其主要职责

2.2 县(市、区)应急指挥部

3 物资储备

3.1 政府实物储备

3.2 商业库存储备

3.3 增加储备品种

4 预警机制

4.1 信息收集和报告

4.2 预警发布和响应

4.3 预警解除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响应措施

6 应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6.2 制度保障

6.3 物资保障

6.4 资金保障

6.5 交通运输保障

6.6治安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评估

7.2 结算

7.3 补充更新

7.4 奖励与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

8.2 预案管理

8.3 实施时间

8.4 其他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发挥物资储备的作用,确保储备物资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的及时有效供应,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有效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福建省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宁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物资严重短缺时,我市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储备物资承储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上述储备物资包括粮油、猪肉、食糖、医药、成品油、农资、建材等,物资储备部门包括经贸、发改、财政、粮食、盐务、供销等部门。

1.4工作原则

1.4.1 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建立市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

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全市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1.4.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市级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由市政府有

关部门组成的市物资储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针对不同情况,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物资储备各单位组织实施。

1.4.3 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各物资储备部门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

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1.4.4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各物资储备部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1.5 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程度大小,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四级。

1.5.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或包括我市在内的3个(含3个)以上设区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2)超过省政府处置能力和国务院认为需要按照国家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1.5.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1)在包括我市在内的2个设区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1.5.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1)在我市所辖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

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

1.5.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

(1)在我市所辖的1个县(市、区)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严重短缺的状况。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

2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协调指挥部及其职责

2.1.1市物资储备应急协调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局、外经贸局、交通局、公安

局、物价局、粮食局、供销社、盐务局、铁路、民航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2.1.2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

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2)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决定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

(5)研究、落实省经贸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1.3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贸委:负责协调市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物资储备的应急响应工作,并视情

协调市有关成员单位支持配合县(市、区)有关部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2)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部分市级重要商品储备,按

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级储备物资的动用,并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向国家申请进口重

要物资及动用中央储备物资。

(3)市财政局: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对调动市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4)市外经贸局:负责配合做好在国内储备物资资源不足时,组织进出口经营企

业进口,涉及国家限制进口的商品会同市发改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迅速组织进口。

(5)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指导、监督市级物资储备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应急物

资储存、调出、运输、投放等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6)市交通局: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企业为应急物资提供方

便、快捷的运输渠道和运输工具,并配合做好物资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7)市物价局:负责加强价格监管,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等应急处置措施,维护

市场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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