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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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优质的生源是学校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本科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保证。招生宣传工作作为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生源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有力保证。为了建立科学有效的招生宣传工作机制,培养稳定高效的招生宣传队伍,加强与中学的联系,不断扩大学校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招生宣传相关政策及方案的审定。

(二)教务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生招生宣传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各学院具体承担本科招生分省宣传工作,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招生宣传工作负责人,学院应按照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宣传人员资格及数量要求设立招生宣传工作小组,并选定组长,在招生办公室指导下有效的开展所分配地区的招生宣传工作。

(四)校内其他单位积极配合招生宣传工作。

二、招生宣传地区分配

我校在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为了与生源中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宣传效果,加强对优秀生源的跟踪,建立招生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根据近年来学院参与招生宣传工作情况,确定由26个学院分别负责26个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安排其余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工作,分配方案按《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各学院负责省份一览表》(附件1)执行。

三、组织实施形式

(一)举办重点中学校长论坛

每年邀请全国主要生源中学的校长来校交流、考察,以增进中学对我校的全面了解,加强我校与重点中学的联系。

(二)开展名师巡讲活动

每年派出我校知名教授进入优秀生源中学开展科普报告、励志巡讲等活动,展示名师风采,充分发挥名师在提升学校影响力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学校推介

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学院招生宣传组深入生源中学巡回宣讲,全面介绍学校历史、办学现状,解读招生政策;发掘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建设优秀生源基地

建设一批优秀生源基地。由学院招生宣传组赴各生源中学签订《兰州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协议书》,并举行优秀生源基地挂牌仪式。

(五)开展优秀学子母校行活动

公开选聘在校学生,经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培训后,在放假期间回原毕业中学对学校进行宣传推介,开展大学生活交流。由团委参照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办公室负责提供适当交通费用和相关补贴。

(六)发掘校友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校友是与母校有着特殊感情联系,又拥有信息、文化和社会影响力等资源的群体,是学校重要的社会信息资源,在招生宣传中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要广开渠道,争取更多的校友关心和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在提高母校的社会声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与生源中学联系方面起到重要的中介和桥梁作用。学校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校友的先进事迹、成长之路,发挥其对中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七)举办主题夏令营活动

充分展示兰州大学的办学特色,实施开放式办学,为中学生举办主题夏令营活动,通过精彩的教学设计、良好的教学条件、优秀的师资、贴心的服务,给全国优秀中学生提供一个"走进兰大、感受兰大"的机会,扩大学校影响力。

(八)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

邀请全国重点高校来我校联合组织校园开放日。开放日当天,学校各学院、有关单位对招生政策、校内管理、学科情况等进行现场解读;向学生、家长开放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等主要场馆,全面展示学校风采。

(九)媒体宣传

利用网络、电视台、广播电台、专业性报刊杂志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

媒体,发布我校宣传视频和招生信息,开展在线访谈、现场访谈等活动,扩大学校知名度。

(十)参加生源中学相关活动

参加我校优秀生源中学校庆、校园开放日等活动,加强沟通了解,增进友谊,建立长期联系。

(十一)参加各类咨询活动

积极参加包括教育部、各省级招生部门、各高校、各大型网络媒体举办的现场咨询活动和网上咨询活动。

(十二)做好日常服务

每年向6000多所生源中学寄送招生宣传材料,保证我校的招生信息能直接传递给考生;安排专门人员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回复电子邮件,接待考生、家长来访咨询等。

四、工作职责

(一)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及时掌握我校学科专业发展情况,统计分析各省(区、市)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年度招生宣传方案,印制宣传材料,安排宣传时间节点,指导各学院的宣传工作并审核学院的宣传方案;负责在主要媒体上的招生宣传并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对每年的招生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考核与表彰。

(二)学院工作职责

学院建立稳定的招生宣传队伍,成立招生宣传组,具体负责所承担地区招生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选定学院领导或具有高级职称教师长期稳定的担任招生宣传组组长,组长应积极有效的组织并参与每年招生宣传工作。

2.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招生宣传组须提前了解所负责地区生源及中学情况,认真规划行程,合理制定宣传方案和经费预算,填写《兰州大学招生宣传工作审批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宣传工作。

3.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如优秀生源基地建设、名师科普报告会、中学宣讲会、生源中学回访、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发放招生宣传材料等宣传活动。

4.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相关工作,填写《兰州大学招生宣传

工作总结报告书》(附件3),及走访中学登记表、照片等相关材料提交招生办公室。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招生宣传活动。

6.要经常与中学保持联系,成为我校和中学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五、人员选派

(一)招生宣传人员资格要求

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领导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招生宣传人员由学院负责派出,也可聘请身体健康的退休职工或校内其他单位熟悉招生宣传工作的职工参加,为了保证人员稳定,尽量选派家庭所在地为负责宣传省份的校内教职工;招生宣传人员必须热爱学校、熟悉学校整体情况、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宣传队伍中具有高职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总数的50%。教务处招生办每年对外出招生宣传人员进行政策及业务培训,对于未参加过政策及业务培训人员,不予派出。各学院应于当年招生宣传工作开展前按照要求将本院当年招生宣传人员情况报教务处招生办审核。

(二)招生宣传人员数量

学院招生宣传人员数量根据各省(区、市)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确定。对于招生计划人数小于150人的地区,可每年派出招生宣传4-6人次,对于招生人数大于或等于150人的地区,可每年派出招生宣传6-8人次。每年的招生宣传次数应不少于2次,高考填报志愿期间,宣传重点放在高考志愿填报咨询会及生源基础较好的中学,鼓励优秀考生报考;非高考填报志愿期间,主要走访重点中学及我校生源基础较好且生源稳定的中学,开展名师科普报告、生源基地建设等活动,巩固并逐步扩大在生源基地的影响,形成招生宣传的长效机制。同一线路上招生宣传小组成员不得超过2人,要合理规划线路。

六、经费管理

招生宣传经费统一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管理,招生办公室按照学院承担的地区差异、招生计划人数和派出宣传人员数量,核定每个学院的招生宣传经费额度,用于学院招生宣传支出,经费开支经招生办审核后报销。

七、考核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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