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精编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纳税辅导服务,帮助 纳税人了解税收法规和政策。
通过纳税辅导,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 促进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效果。
涉税审批制度
涉税审批是涉税服务制度的关键环节之一。
涉税审批的事项包括:减免税申请、退库申请、抵扣 税款申请等。
税收管理员的职责与权利
为纳税人提供纳税辅导服务
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及时足 额缴纳税款
宣传、贯彻税法
核定纳税定额
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和检 查
02
岗位责任制度
岗位设置及职责
01
02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中负责分 户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 工作的人员。
岗位设置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分工合 理、便于考核的原则。
2023
《精编税收管理员制度》
contents
目录
• 制度总则 • 岗位责任制度 • 涉税服务制度 • 税收执法责任制度 • 内部监督制度 • 附则与附件
01
制度总则
目的与意义
01
规范税收管理员的职责、权利和行为
02
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增强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03
适用范围与对象
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员 税务机关委托的涉税中介机构人员
03
税收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管理纳税人日常纳税事项;负责税款 催报催缴;提供纳税咨询辅导;开展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税收宣传、纳税 辅导等工作;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源 调查、纳税评估和纳税辅导等工作。
岗位轮换制度
01
02
03
岗位轮换是基层税务机关对税收管理 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换工作岗位的 一种制度。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5.10.25•【字号】•【施行日期】2005.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现将《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附件:1-3(略)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江西省国税系统税收管理员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建立以税收管理员制度为核心的责任明确、执法公正、管理精细、服务优良的税源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和《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赣国税发〔2004〕269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县(市、区)国税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中负责分片、分类管理税源,负有管户责任的工作人员。
税收管理员还包括出口退税管理部门负责退(免)税管理的工作人员。
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县(市、区)国税机关内设的税源管理科和所属的农村分局。
出口退税管理部门是指设区市局内设的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第三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
根据经济税源的地域分布及管理对象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管户力量和管户规模,科学划分管理职责。
税收管理员要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依法履行管理责任。
(二)管户与管事相结合。
按照税源管理的业务流程,对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下同)具体的涉税事项实施精细化管理,管户和管事责任到人。
税收管理员既要管到每一户纳税人,又要管好每一户纳税人的相关涉税事项。
(三)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税收管理员履行税源管理职责的过程,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的过程,在税源管理中担任好“税收宣传员、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督员”五员角色,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税务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与考核标准

税务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与考核标准税务工作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税务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与考核标准对于确保税收的准确征收和提高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税务工作人员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现有的考核标准以及可能的改进方向。
一、绩效管理的重要性绩效管理是一种通过设定目标、评估绩效并提供反馈的管理方式,可以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对于税务工作人员而言,绩效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税务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可以促进税收的准确征收。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务工作人员需要准确地核算和征收税款。
通过绩效管理,可以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对税务工作人员的核算和征收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确保税款的准确征收。
其次,绩效管理可以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税务工作繁琐复杂,需要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
通过设定合理的目标和指标,可以激发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通过对绩效的评估和反馈,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最后,绩效管理可以激励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发展。
通过设定个人目标和提供发展机会,可以激发税务工作人员的个人动力,促进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同时,通过绩效管理的评估和奖励机制,可以激励税务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绩效,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目标。
二、现有的考核标准目前,税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主要以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为主要依据。
具体的考核标准包括:1. 工作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税务工作人员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包括税款核算、税收征收等。
此外,还需要考核工作的难度和复杂度,以及工作完成的效果和质量。
2. 工作质量:主要考核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准确性和规范性。
包括核算税款的准确性、税收征收的合规性等。
此外,还需要考核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失误,以及是否及时纠正错误。
3. 工作态度:主要考核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包括工作的主动性、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对待工作的态度等。
税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税务部门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部门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合同制人员等。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三条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第四条综合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应全面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第五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方法应结合定性和定量,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德: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
第七条能:主要包括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
第八条勤:主要包括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时长等方面。
第九条绩: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等方面。
第十条廉:主要包括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等方面。
第四章考核方法第十一条定量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具体考核指标可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特点进行设定。
第十二条定性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通过上级评价、同事评价、自我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考核周期: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步骤:1. 被考核人员自评:被考核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对自己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2. 同级评价:由同事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3. 上级评价:由上级领导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4. 综合评价:根据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果,结合被考核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5.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员,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第六章奖惩第十七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约谈、谈话提醒或调整工作岗位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考核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颁布时间:2005-3-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总局。
附件: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二○○五年三月十一日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下同)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三条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前款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直接面向纳税人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是指基层税务机关所属的税务分局、税务所或内设的税源管理科(股)。
对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对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对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企业分支机构的纳税评估,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第四条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制度•相关推荐税收管理员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税收管理员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工作基础,明确管理职责,防止“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促进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纳税,结合市本级实际,制定税收管理员制度。
第二条税收管理员是分片(类)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基本职责是按片(类)负责对纳税户的税源管理工作。
包括对纳税户的案头管理和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提供纳税服务和进行必要的核查。
第三条按照“贴近管理、贴近服务”的要求,依据现有的人员和机构配置,税收管理实行分片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总体上企业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纳税人以及各类纳税人的分属行业实行分类管理,个体户按相应的街道乡镇实行分片管理。
每一纳税户的税收管理责任均有具体的税收管理员,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户,谁管理谁负责。
第四条根据税务管理的工作职责和纳税户分片(类)管理原则,税收管理岗位分为企业(一般纳税人)管理员、企业(非一般纳税人)管理员、个体管理员。
第五条责任区管理范围大小或者户数多少要与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相匹配。
第二章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第六条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一)税收政策宣传送达、纳税咨询辅导;(二)掌握所辖税源户籍变动情况;(三)调查核实管户生产经营、财务核算情况;(四)核实管户申报纳税情况;(五)进行税款催报催缴;(六)开展纳税评估及其税务约谈;(七)提出一般性涉税违章行为纠正处理意见;(八)协助进行发票管理;(九)其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的具体工作职责:(一)税收管理员要严格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掌握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各项登记事项,加强登记环节的管理。
税务系统绩效考核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系统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务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客观、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绩效考核内容第四条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量:包括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
2. 工作质量:包括税收政策执行、税收征管质量、纳税服务满意度等。
3. 工作效率:包括完成任务的时间、工作效率指标等。
4. 工作创新:包括在工作中提出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等。
5. 团队协作:包括与其他部门、单位、同事之间的协作情况。
6. 个人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态度等。
第三章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第五条绩效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
1. 定量指标:主要包括税收收入、税收征管质量、纳税服务满意度、工作效率等。
2. 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工作创新、团队协作、个人品德等。
第六条绩效考核标准:1. 工作量: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设定合理的指标值。
2. 工作质量:以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上级部门要求为依据,设定质量标准。
3. 工作效率: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工作效率指标为依据,设定效率标准。
4. 工作创新:鼓励在工作中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对创新成果进行评价。
5. 团队协作:以部门、单位、同事之间的协作情况为依据,设定协作标准。
6. 个人品德:以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工作态度为依据,设定品德标准。
第四章绩效考核程序第七条绩效考核分为以下阶段:1. 制定考核计划: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绩效考核计划。
2. 制定考核方案:各部门根据考核计划,制定具体考核方案。
3. 考核实施:各部门按照考核方案,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工作人员。
5. 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标准

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标准税务系统作为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税收收入的征管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税务系统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就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论述,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绩效考核的背景和意义绩效考核是一种评估和改进绩效的工具,它可以为税务系统提供有效的管理手段,激励税务干部全力以赴,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
绩效考核的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国家财政管理的需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系统作为负责税收征管的机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2. 税务改革的要求:随着税务改革的深入推进,税务工作的内容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的绩效考核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需求,需要建立与税收征管实际相适应的考核标准。
3. 现代管理的需要:绩效考核是现代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与工作方式,是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
税务系统作为一家大型机构,需要借助绩效考核来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管理。
二、税务系统绩效考核标准的内容税务系统的绩效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全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该涵盖税务系统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税收征管、税收政策宣传、税收信息化建设等各个方面。
考核指标要具体明确,能够量化和评估工作的完成情况。
2. 工作效率:税务干部应该按照政策法规和工作要求,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绩效考核要关注工作的时间成本和效果产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3. 服务质量:税务系统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机构,应该注重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绩效考核标准要关注服务态度、响应速度和问题解决效果等方面。
4. 风险防控:税务征管工作涉及大量的财务交易和税收数据,需要加强风险防控工作,保障税收征管安全。
绩效考核要关注风险防控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5. 创新能力:税务系统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积极推动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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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落实《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试行)》
(简称管理员制度)和市局《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意
见》,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到位,以实现税收征管科学
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考核办法。
对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采取人机结合办法,直接考核
到片区管理小组,主辅责任按7:3分,实行二级考核,在分
局考核基础上县局组织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管理员
能级考核主要内容并与奖金挂钩,对涉及市局责任追究范围
的同时按《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分局长日常行政
管理考核分由各分局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自行细化。管理分局
局长绩效考核分取本局管理员绩效考核分值的平均分,税收
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分占能级考核分85%,县局、分局日常行
政管理考核分分别占能级考核分10%、5%。税收管理员考核
由县局人教科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分局长日常行政管理
考核部分由各分局局长负责并于月后10日内上报县局人教
科。
一、税收管理员人工考核指标及分值(400分)
(一)税务登记率90分。指标(企业100%,个体99%),
税务登记率=已登记户数/应登记户数*100%,扣分=(指标-
税务登记率)*分值;由监察室牵头组织,定期抽查(每季
2
度后15日内抽查一次),按片区、路段、街道实地考核的办
法。以营业执照办照日期或实际开业日期作为应登记户数。
(二)重点税源户税源监控评价指标。税源监控评价指
标包括定期下户了解情况、定期比对分析纳税人涉税指标。
指标主要依据查看日常人工记录信息,包括税收管理员的每
月《工作计划》、《重点户税源分析报告表》、《企业生产经营
情况表》记录,以及随机口头提问来考核,该项90分。每月
缺一项或少报一次《重点户税源分析报告表》按管理员所管
重点税源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我局已纳入重点户管征)
的比例扣分,由计征科和征管科负责考核。
(三)定额软件纳税人定额基本信息采集准确率,要求
100%,分值40分。由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定期抽查,
按片区、路段、街道实地考核的办法。每一户次每差错一项
扣10分(按各行业必采项目确定)。
(四)税政管理类指标三项,认定资格准确率、“免、
抵、退”税申报审核准确率、减免税审核准确率,分值40分。
要求100%,每差错一户次扣5分;要求加强“免、抵、退”
税企业的日常管征,未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加强管理的,加倍
扣分,分局长必须负连带责任。由税政法规科牵头,监察室、
征管科配合考核。
(五)纳税评估业绩和纳税评估质量以人工考核为准,目
标为100%,分值 30分。按纳税人被稽查等部门查处后,其查
处结果与纳税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扣除企业有意设置二套帐,帐
3
外经营等不可比或不可预见的因素以及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已移
送稽查的),纳税评估质量率=查补税额/企业当期应纳税额*
100%,得分=纳税评估质量率*分值。由监察室负责考核。
(六)征管档案资料完整准确率,目标要求按各类纳税人征
管资料信息采集要求达100%,分值20分。由征管部门负责
牵头,定期(按季)组织抽查,每户次缺一项扣5分。
(七)发票控管准确率,分值20分。发票按时核销率=1-
(到期未核销发票本数/当期应核销发票本数×100%)≥
98%,分值20分,扣分=(98%-发票按时核销率)×分值。
管理员对发票审核杷关不严,发现一户扣10分,由征管科负
责考核。
(八)下户管理(含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率,以考核一般
户为重点,月检查率不低于10%,季检查率达30%,分值50分,
实行按月考核,季度总评;以下户管理记录(《户籍信息实地核
查复核表》、《税收日常检查报告》、《纳税评估报告》和《税务处
理决定书》)为依据(每月10日前报征管科一份,作为考核依
据),由征管科负责考核。税收日常月检查率=本月已检查户数
/一般户总户数,税收日常季检查率=本季已检查户数合计/一
般户总户数,月得分=税收日常月检查率*分值,季得分=税收
日常季检查率*分值。
(九)定期定额户按期调整面和调整幅度,达到县局要求,
分值20分。根据县局定期下达的调整面和调整幅度为主要依据。
由征管科负责考核。
4
二、税收管理员电脑自动生成指标及分值(600分)
(一) 准期申报率、当期入库率,目标要求为100%,
分值100分,每率各50分,按照市局主页公布的数据和CTAIS
数据统计计分。扣分=(1-申报率或入库率)*50;
(二)催报催缴率目标要求为100%,分值40分,按
照市局主页公布的数据和CTAIS数据统计计分。扣分=(1-催报
催缴率)*分值;
(三)欠税增减率,分值80分,根据市局主页公布的数
据和CTAIS数据统计计分。得分=欠税增减率*分值。当月产生
新欠税款的,按比例扣分,即新欠税款每达1%,扣10分,达到8%
(含8%)不得分;次月清回上月欠税的,按清回税款占欠税额
的比例返还所扣分的80%;第三个月内清回所欠税款的,按清回
税款占欠税额的比例返还所扣分的50%;超过四个月末清回欠税
的(除不可抗拒的因素,经县局分管局长批准外),每户扣20分;
同时对清回已录入CTAIS的旧欠税款采取奖励办法,管理员每清
回1万元税款,奖励10分(比如:某企业老欠税款10万元 ,经
税收管理员努力工作,全部清回入库,则给予奖励100分,
奖励分不封顶)。
(四)防伪税控系统纳税人报税率,存根联采集率,一
般纳税人档案信息采集准确率,要求达到100%,分值6
0分,每率各20分,不达100%该项不得分。
(五)ctais数据质量完整准确率,采取人机结合,电脑
为主,要求严格按照“省局CTAIS运行标准”规范操作
5
每一项业务,数据质量和运行质量完整准确率达100%,
分值60分,每差错一项次扣10分。
(六)公开办税效能监控按时完成率,要求100%,
分值60分,每超期一项次每天扣50分。全局机关各岗位在三
明市国税公开办税效能监控系统排名为全市前十名的,当月
奖励20分;排名在全市前三名的奖励50分;排名在全市最后
十名的当月扣20分。
(七)纳税评估完成率70分,要求100%,按实际比率
计分。根据纳税评估预报警系统所确定的对象和市局人工确定的
评估对象作为当期应完成的任务,纳税评估完成率=当期实际完
成评估户数/当期应完成评估户数,扣分=(1-纳税评估完成率)
*分值。
(八)双定户纳入银税划缴率、银税划缴成功率目标要求1
00%,分值60分,每率各30分,根据市局主页公布的数据
和CTAIS数据统计计分。
(九)税收违法违章处罚率目标要求达90%以上,采取人
机结合,电脑为主,分值70分,处罚率=当期已处罚户数/当期
实际违法违章户数。扣分=(90%-处罚率)*分值。
三、管理员被市局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加倍扣分,分局长
负连带责任。
四、本《办法》从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