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试题
法学:国际经济法考试考试题.doc

法学:国际经济法考试考试题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问答题 税法的构成要素。
本题答案: 2、问答题 在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法律救济? 本题答案: 3、单项选择题 下列有关跨国银行法律管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母国管制跨国银行的准入 B 、母国管制国外分支机构的设立 C 、东道国管制跨国银行总行的经营 D 、母国和东道国共同管制跨国银行总行 本题答案: 4、单项选择题 就吸收或接纳外国资本而言,大多数发达国家一般适用的原则是( )。
A 、国民待遇 B 、最惠国待遇 C 、透明度 D 、市场准入 本题答案: 5、名词解释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先期违约本题答案:6、名词解释国际重叠征税本题答案:7、名词解释跨国纳税人本题答案:8、单项选择题不清洁提单是指单据上附有声明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
那么注明()的是不清洁提单。
A.对货物质量或包装情况的客观描述,未表示有不满意的情况B.承运人对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特性等不详C.承运人对包装或货物特性引起的损失概不负责D.外包装有油渍和水渍本题答案:9、名词解释预算本题答案:10、名词解释财政法本题答案:11、名词解释根本违约本题答案:12、名词解释国际逃税本题答案:13、单项选择题二战后国际货币法律制度产生的依据是()。
A、华盛顿公约B、国际货币基金协定C、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D、牙买加协定本题答案:14、多项选择题按宏观经济调控下分类的价格体系包括()。
华东政法大学法综历年真题真题

1998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第三部分: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四部分: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法律体系2.法系3.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1999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评地继承日法?3.加强法监督工作有何重要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诉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刑事二审程序的任务是什么?2.存疑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第四部分:民诉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2分,共4分)1.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除权判决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共同诉讼人的特征2.简述处分原则的基本内容2000年综合考试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法律体系2.法的渊源3.法律汇编二、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1.当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法律有何影响?2.社会主义司法的特征有哪些?3.简述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含义和区别。
华东政法 国际法专业课2011年试题分析及备考建议

Just serve the people /chanslaw2011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试题分析国际公法部分一、名解1. jus gentium万民法这个名词解释在书里第1页的下面的角落里,也就是说并不是重点的概念。
所以就本身的意思来说,很好解释,书上的原话也不是很多,就一两句话,所以我觉得,除了把书上的一些相关内容写上,最好还是要写一些能够联系起来的知识点,这样可能比较好。
我个人认为,这是个不值得考的知识点。
2. exhaustion of local remedies用尽当地救济历年试题中的重点,也是书本内容的重点,没有理由不会写。
难度也很小。
属于送分题。
3. Accretion添附领土取得的方式之一,历年试题考过时效这个概念,所以考到了添附也是意料之中。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未曾考过名解,所以在考场环境下,还是有些突兀。
这就更要求我们平时准备名解的英文时,一定要全面,仔细!(下面的几个名解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二、简答1.对本国国民的外交保护和领事保护的区别这个我不曾背过,也没有什么具体的印象,不过好像书上也没有对应的原文,索性先跳过,剩余时间再写一些相关的内容。
我记得当时我写的就是外交保护和领事特权豁免的区别之类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对不对,但是外交保护总归是能得分的,写了总比不写好点。
2.“我国人大常委会对需要批准的条约进行‘批准’后,我国就是该条约的缔约国了”是否正确?简述理由考察的是条约的缔结程序。
书上有对应的内容,难度一般。
应该能拿到分,无非是考察的方式比较灵活。
比如可以改成“请简述我国缔结国际条约的程序”。
三、案例分析题甲是英国人,在中国境内贩毒,中国警方将其逮捕后,起诉,按照中国法应该判处死刑。
英国首相希望中国不要执行死刑,中国最终判处甲死刑。
(1)中国可不可以接受英国首相的请求不对其起诉任其逍遥法外,为什么?国际公法每年都有案例,大多数案例都是考察引渡,这个历年真题可以印证。
最新考研法律硕士考试试题及答案(华东政法大学)

考研法律硕士考试试题及答案(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答案解析(真题回忆版本)考试科目代码:801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日期:2017年12月25日下午考生特别注意:①答题必须写在由各考点提供的教育部统一格式的业务课答题纸上,凡写在其他任何非教育部同意答题纸上的答题内容一律无效。
②答题纸装订线左侧的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和考生编号三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错误、漏填或在指定位置以外地方填写的一律不给分。
一、简答题(每小题8 分,共56 分)1. 当代中国的制定法渊源。
【参考答案】答:当代中国的正式法律渊源是制定法,即由法定的国家机关经过法定的程序以法律文本明确表现的渊源。
在我国,根据国家立法体制,享有法律创制权的机构多样化,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
(1分)一、宪法宪法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法,在制定法体系中占据根本的地位。
从内容上讲,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
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讲,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一方面,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另一方面,通过、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
从法律效力上讲,宪法在各种法律渊源中具有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只要与宪法相冲突,均属无效。
(1分)二、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根本性的社会关系或基本问题的法律,其效力位阶仅次于宪法。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具有规范性内容的决议、决定也是法律。
(1分)三、法规作为法律渊源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军事法规和司法法规,它们的制定主体不同,其效力位阶也各有不同。
(3分)(一)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修改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多以“条例”“实施细则”“办法”“规则”“决定”“命令”等文件表现出来。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综模拟试题(三)
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 1.法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简述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3.简述世界各国就国家权力配置所遵循的宪法原则。 4.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5.简述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 6.简述累犯的分类和条件。 7.刑事诉讼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哪些? 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 1.法治一直是我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对于法治的内涵,有人认为:“法治,就是法律至上。”请评析这一观点。 2. 有人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形势下,公民与人民是同等概念,两者并无区别。请对该观点作出评价。 3.陈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全部赠与好友张某。陈某在日记中的表述是否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 4.现今很多中介组织在居间合同中收受佣金,有人认为,这是商业贿赂的表现,请对这一观点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2分,共24分) 1. 甲和乙因生意周转急需钱用,想向好友丙借钱,在去丙家的路上,乙说:"如果他不借,我们干脆就抢!"甲不同意,乙说:“那借 不到可不关我的事。”甲没有回答。到了丙家门口,乙在外面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吃饭留宿。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自己回家。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丙惊醒大声斥责甲,并拿起电话作势要报警,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保险柜。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从柜中取出现金5万元,并未告诉乙。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1)请运用刑法的有关知识,对甲和乙的行为作出分析。 2)甲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 2. 甲公司职工张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多次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发生争吵,王某拒绝为其办理。为报复王某,张某找到江某的儿子小江(17岁),唆使其将王某办公室的电脑、投影仪等设备砸坏,承诺事成之后给其一台数码相机为报酬。事后,甲公司对王某办公室损坏的设备进行了清点登记和拍照,并委托、授权律师尚某全权处理本案。尚某找到小江了解案情,小江承认受张某指使。甲公司起诉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要求张某向王某赔礼道歉。诉讼中,张某要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其劳动报酬。审理时,法院通知小江参加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对甲公司要求张某向王某赔礼道 歉的请求、张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请求均未作处理。 问题: 1)王某、江某、小江是否为本案当事人?各是什么诉讼地位?为什么? 2)原告甲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公司制作的王某办公室损坏设备登记表、对损坏设备拍摄的照片、律师尚某调查小江的录音资料。上述材料能否作为本案证据?如果能,分别属于法律规定的何种证据? 3)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师尚某代理诉讼的授权委托书上仅写明“全权代理”字样,尚某根据此授权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为什么?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试论民法中意思表示不自由的情形与效力。 2.试论犯罪既遂的类型。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综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
2023年华东国际法学春学期在线作业

2023年秋学期中石油华东《国际法学》2023年春学期在线作业(一)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60 分。
)1. 中国公民陆某2023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23年获甲国批准。
2023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
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规定我有关部门告知甲国驻华领事。
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对的的?A. 陆某仍是中国人B. 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 陆某是中国法律认可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 陆某的国籍状态不拟定对的答案:2. 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存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对的的?A.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拟定何者优先合用B.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合用条约的规定C. 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则拟定优先合用D. 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存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合用条约的规定对的答案:3. 甲乙两国于1996年签订投资保护条约,该条约至今有效。
2023年甲国政府依本国立法机构于2023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取消了乙国公民在甲国的某些投资优惠,而这些优惠恰恰是甲国按照前述条约应给予乙国公民的。
针对甲国的上述作法,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项判断是对的的?A. 甲国立法机构无权通过与上述条约不一致的立法B. 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将会引起其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C. 甲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假如是严格依据其国内法作出的,则甲国不承担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D. 甲国假如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则甲国政府的上述行为是否引起国家责任在国际法上尚无定论对的答案:4. 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综合入学考研真题及答案(2012)
一、简答题1、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种类?答案:公民(自然人)、组织及单位(法人)、国家2、罗马法对后世立法产生影响的原因。
答案:①罗马法是建立在简单商品生产基础之上的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它对简单商品生产的一切重要关系如买卖、借贷等契约以及其财产关系都有非常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以致一切后来的法律都不能对它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成为后世立法的基础。
②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
③罗马法中表达的理性原则、衡平观念等,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
④罗马统治阶级运用武力扩大其版图,强行适用罗马法律,以及被征服地居民折服罗马法的完备发达而自愿采用,是罗马法对后世,尤其是西方资产阶级立法发生巨大影响的又一个原因。
⑤罗马的人权主义到目前为止都是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它的设立对于整个世界的法律设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3、人权与公民权的区别。
答案:①主体不完全相同。
狭义的公民权仅限于有本国国籍的公民;而人权的人指的是自然人,除本国公民外,还包括在本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②适用范围不同。
在一个特定国家里,只有本国公民才享有公民权,在该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没有公民权。
③属性不同。
公民权仅有法律属性;而人权除了法律属性外,还有道德属性和政治属性。
从每个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的角度看,人权属于道德范畴即应有权利。
4、表达方式的差异。
公民权,一般各国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而人权,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有规定,有的国家并未在宪法中规定。
④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差异。
公民权的实现靠国内法保障,有执法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09年至20年持续更新中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09年-20年)第一编:刑法1.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异同(2019)2.刑法死刑适用的限制(2019)3.贪污罪主体范围(2018)4.刑九和刑八对比哪些罪名取消了死刑(说五个)(2018)5.数罪并罚的原则(2018)6.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2018)7.抢劫罪加重情形(2018)8.持枪抢劫(2018)9.刑事责任年龄(2018)10.刑法时间效力(2018)11.罚金刑与没收财产的区别(2018)12.偷盗婴幼儿的性质(2018)13.结果加重犯并举例(2018)14.犯罪未遂的概念特征及其他犯罪中止形态的区别(2018)15.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区别(2018)16.贿赂犯罪中“贿赂”是啥意思(2018)17.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2018)18.转化抢劫罪的条件(2018)19.辨析缓刑和假释(2012)20.辨析走私罪和逃税罪(2013)21.剥夺政治权利的特点(2013)22.不作为(2010)不作为是指消极的行为即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
23.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2016)24.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2017)1)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
这种义务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①法律上的明文规定(不限于刑法规定);②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③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④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具有发生一定危害结果的危险的,负有防止其发生的义务。
2)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
25.阐述死刑的适用(2012)26.持枪抢劫(2018)“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
此处的枪必须是真枪,而不能是仿真枪,不要求真枪里必须有子弹。
27.盗窃罪构成要件(2016)第二编:民法(09年-20年)1.一般人格权(2018)2.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生效原则(2018)3.商标的类别(2018)4.胎儿利益的保护(2018)5.物权法定原则(2018)6.不安抗辩权的条件(2018)7.合同的解除条件(2018)8.债权人的撤销权(2018)9.留置权(2018)10.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2018)11.新旧民法的区别(2018)12.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区别(2009)13.八岁小孩捡到狗是否真的可以领取奖金?(2010)14.表见代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2016)15.表见代理的定义和构成要件(2017)1)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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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国际法试题及答案1 作者:杰诺比亚 提交日期:2008-1-9 12:31:00 | 分类: | 访问量:447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第一套试卷 、 单项选择 1.近代国际法产生于 世纪。 A.16 B.17 C.18 D.19 2.国际关系史上第一个正式使用国际法名称的学者是 。 A.沃尔夫 B.边沁 C.奥本海 D.宾刻舒克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 关系的原则。 A.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 B.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 C.一切国家之间 D.社会主义国家之间 4.决定一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的标准,是这个人的 。 A.血统 B.种族 C.国籍 D.宗教信仰 5.陆源污染是沿海国主权管辖下的事情,应由 制定法律和规章作出规定。 A.沿海国 B.联合国 C.国际会议 D.国际组织 6.对地球进行遥感 。 A.必须取得地面国同意 B.不必须取得地面国同意 C.必须与地面国合作进行 D.只能对本国领土进行 7.条约草签的法律意义是 。 A.表示全权代表对条约的认证 B.表示承受条约的法律拘束 C.表示谈判结束 D.表示要批准条约 8.人权委员会设立的人权机构有 。 A.人权事务委员会 B.儿童权利委员会 C.防止歧视和保护少数小组委员会 D.反对种族隔离特别委员会 9.联合国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主要机构是 。 A.联合国大会 B.安全理事会 C.秘书处 D.国际法委员会 10.甲国因故驱逐了乙国驻甲国使馆的一名外交官后,乙国也驱逐了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一名外交官,乙国的行为属于 。 A.反报 B.报复 C.制裁 D.对外国人的刑事处罚 11.国际法的调整对象是 。 A.国际关系 B.主权关系 C.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民族之间的关系 12.国际法委员会成立于 。 A.1947年 B.1948年 C1949年 D.1950年 13.国际法基本原则构成国际法的 。 A.法律基础 B.理论基础 C.政治基础 D.思想基础 14.民族自决原则最早提出是在 。 A.中国社会主义革命时期 B.俄国无产阶级革命时期 C.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D.美国南北战争时期 15.按照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可分为 。 A.单一国和附属国 B.身合国和政合国 C.单一国和复合国 D.独立国和附属国 16.对交战团体的承认,最初出现于 世纪。 A.16 B.17 C.18 D.19 17.被称为第—人权或首要人权的权利是 。 A.自决权 B.发展权 C.生存权 D.平等权 18.国际法上的责任形式,主要是 。 A.限制主权 D.赔偿 C.恢复原状 D.道歉 19.当事国不服国际法院的判决,可向法院请求解释或申请 。 A.重审 D.复核 C.复议 D.撤销 20.发射国对其空间实体对地面造成的损害 。 A.负绝对责任 B.负相对责任 C.负公平责任 D.负过失责任 二、 多项选择 1.在国际法的新现实主义学派中,比较流行的学派是 。 A.规范法学派 B.格老秀斯学派 C.社会连带法学派 D.权力政治学说 E.政策定向学说 2.承认和建交的关系是 。 A.承认是建交的前提 B.建交不等于承认 C.断绝外交关系构成对承认的撤销 D.建交不以承认为前提 E.承认不等于建交 3.下列学说中哪些是关于国家承认的性质的 。 A.一元论学说 B.二元论学说 C.宣告说 D.不承认主义学说 E.构成说 4.国际法基本原则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A.各国公认 B.具有民主进步性质 C.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D.具有普遍约束力 E.联合国大会通过 5.一国为一个人提供外交保护必须具备 的条件。 A.该人必须具有保护国国籍 B.在所在国已经用尽当地救济 C.该人在所在国受到的损害是严重的 D.该人在所在国受到的损害是所在国国家行为引起的 E.该人必须提出申请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 1.联邦和邦联2.历史性海湾3.《巴赛尔公约》4.国际人权宪章5.纽伦堡原则 四、简答题 1.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2.简述国籍及其意义 3.简述《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原则4.简述国际不当行为的构成要件 五、论述题 试论联合国维护和平行动 第一套试卷答案 第一部分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B2.B3.C4.C5.A6.A7.A8.D9.D10.A11.A12.B13.A14.B15.C16.C17.C18.A19.B20.A 二、多项选择题 1.DE2.AE3.CE4.ACD5.AB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部分 三、名词解释 1.联邦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成员组成的国家联合。联邦是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根据国际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 2.是指海湾的沿岸属于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 3.1989年在瑞土巴塞尔签署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公约》,目的是加强各国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处置方面的合作,防止危险废物大量非法出境、保护全球环境和人类健康。 4.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的《公民及政治权国际盟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一起被称为世界人权宪章。《宣言》第一次在国际范围内系统地提出了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两公约则使宣言的内容进一步完善和法律化。 5.194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把审判德国首要战犯的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提出的原则确定了7项原则,1967年和1968年,联合国又分别通过两项决议,规定“战争罪犯无权要求领土庇护”和“战争罪犯不适用法定时效原则”这些原则构成审判战争罪犯的法律原则,统称为“纽伦堡原则”。 四、简答题 1.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是指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所固有的权利,这种基本权利是直接从国家主权引伸出来的,包括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利。平等权是指国家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平等的权利。自卫权是指自家保卫自己的生存和独立的权利。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除享受豁免权者外),以及对在其领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的权利,包括领域管辖、国籍管辖、保护性管辖和普遍管辖。 2.答:(1)国籍是指一个人具有的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它表明一个人与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2)国籍是国家确定某人为其国民或公民的根源;(3)国籍是确定个人的法律地位的重要依据;(4)国籍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3.答:(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在1992年5月9日通过的。为了使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防止气候系统受到人为干扰的水平上,公约规定丁五项原则;(2)缔约国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承担不同的责任;(3)、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要求和特殊情况;(4)缔约国应采取预防措施;(5)促进可持续发展;(6)缔约国应合作促进有利和开放的国际经济体系。 4.答:国际不当行为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国际法律责任才能成立。(1)国 际不当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指某一不当行为可归因于国家而构成国家行为。国际不当行为既有 属于一国的国家行为,也有属于一国参与或介入他国所犯的行为。前者有如下几种情况:① 国家机关的行为;②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③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 行为;④别国或国际组织交由国家支配的机关的行为;⑤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⑥成为一 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⑦某些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后 者有:如下几种情况:①一国对他国的援助或协助的行为。②一国在其受他国指挥或控制权力支配的活动领域内犯国际不当行为时,行使指挥或控制权的支配国,应负国际责任。③一国因受他国胁迫犯某项国际不当行为。(2)国际不当行为的客观要件是指该项行为违背国际义务。国际不当行为可分为一般的国际不当行为和国际罪行。一般的国际不当行为仅仅违背了一般的国际义务,而国际罪行则是违背了对于保护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至关重要的,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是一种罪行的国际义务。一国违背以下国际义务的行为,就构成国际罪行:①严重违背对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②严重违背对维护各国人民的自决权利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③大规模地严重违背对保护人类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④严重违背对维护和保全人类环境具有根本重要性的国际义务。 五、论述题 答:(1)为了适应缓和紧张局势和防止敌对行动进一步发展的需要,联合国采取了向冲突地区派出观察团、监督组织、紧急部队等行动,这就是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2)在联合国实践中;《宪章》第六章关于促请争端当事国以和平方法解决其争端的程序往往不受重视,第七章的强制执行措施又往往因政治的原因不能实行。维持和平行动是为了应急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它产生在《宪章》之后,不可能直接从《宪章》中找到它的法律依据,但作为一种应急措施,可以认为是〈宪章〉第四十条所指的“临时办法”。维持和平行动可以认为是联合国为缓和局势和控制冲突的一种应急手段。(3)1956年,联合国秘书长哈马舍尔德提出维持和平行动应遵循三个原则:中立原则,同意原则,自卫原则。这就是说:①维持和平行动不是到冲突地区作战的,无战斗之敌,无制胜的目的,其立场是中立的;②维持和平部队是在接受国同意的前提下派出的,只有同意才是其存在的法律依据;③维持和平部队到冲突地区是为了监督停火,脱离接触,促进和平,而不是去战斗,因此只配备自卫用的武器,只有为了自卫才使用武力。(4)维持和平行动的任务最初是缓和局势、抑制冲突, 现在也包括实行人道主义援助,监督选举、建立临时机关等活动。以前的维和行动针对的基本是国际间的武装冲突,近期则大部分介入地区间的政治冲突或种族冲突。维和部队不是执 行战斗任务的联合国部队,维和行动也不是安理会的强制执行行动。缓和国际武装冲突,维 和部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介入国内的政治或种族冲突,维和部队就会面临极为严峻的局 面。而且,维和部队的大量派出,也成了联合国经济上的沉重负担。维持和单行动是维持和平,而不是用武力建立和平,如果离开了这个目的,它就与其建立的宗旨相违背。总的来说,维和行动只有在按照原来的原则进行时,才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华东政法国际法试题及答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