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纲要B

合集下载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提纲概要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提纲概要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提纲题型一、单选二、多选三、名词解释四、简答题五、案例分析题(3个)复习提纲名词解释一、婚姻(P1):婚姻是男女两性双方无为配偶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缔结的,具有公示性的夫妻身份的两性结合。

特征(具备要件):(1)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

但外国已经有少数国家认可同性结合为婚姻。

(2)婚姻必须是男女两性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

(3)婚姻必须是具有公示性的男女两性结合。

(4)只有符合社会制度认可的结合才是合法婚姻。

二、家庭(P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组成的共同生活单位。

(1)家庭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单位1)共同生活、共同消费。

2)家庭成员间有共同的财产关系3)家庭成员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

(2)家庭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组成。

三、法学上的亲属(P13):法学上的亲属是指由法律确认的,因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行为而产生的,相互之间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社会关系。

特征:1. 亲属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

(因自然血缘联系形成的亲属,身份和称谓不能解除;因婚姻、拟制形成的亲属,可因离婚或收养解除而解除。

)2. 亲属有特定产生的原因。

(婚姻、血缘联系、法律拟制)3. 亲属之间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结婚(P48):结婚又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广义的结婚,包括婚约的订立和夫妻关系的建立两个方面。

(古代采广义的结婚)狭义的结婚,仅指夫妻关系的确立,不包括订婚。

(近、现代采狭义的结婚)五、婚姻的宗旨:(一)婚姻自由原则概念:是指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应根据当事人的自愿,任何第三人不应包办和强迫。

特征:1.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人身权利。

2. 婚姻自由要受到法律约束。

(婚姻自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内容:(1)结婚自由。

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不受任何强制和干涉。

(2)离婚自由。

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破裂,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有权提出解除夫妻关系的请求,受法律保护。

婚姻家庭法重点总结复习提纲

婚姻家庭法重点总结复习提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纲要一、婚姻:婚姻是男女两方以确定夫妇关系为目的,以夫妇的权益义务作为内容的合法联合家庭:家庭是共同生活的,其成员间互享法定权益、互负法律义务的家属集体。

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到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婚姻形态的变化过程群婚制:血缘群婚制:群婚制的初级形式,是拥有血缘关系的平辈男女之间形成的婚姻公司,清除了不一样辈分的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

亚血缘群婚制:群婚制的高级形式,还是一种平辈男女之间的公司婚,但却在两性关系上清除了姐妹和兄弟,最先清除的是同胞兄弟姐妹,以后又逐渐清除了血缘关系较远的兄弟姐妹。

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子在一群女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一群男子中有一个主夫在这一男一女在一准期间内离开群婚相对稳固地独自生活。

对偶婚制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

一夫一妻制:又称个体婚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妇,任何人不得在同一期间内有两个以上配偶的婚姻制度。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婚姻关系——夫妇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作为家庭成员的特订婚属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家庭关系之外的近家属之间的权益义务关系性质:婚姻家庭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婚姻家庭主体和一订婚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富关系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存在于拥有特订婚属身份的自然人之间婚姻家庭方面的财富关系不可以离开婚姻家庭人身关系而独立存在,它是依赖、附属于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的,随相应的人身关系停止而停止。

婚姻家庭法的特点1、婚姻家庭法在合用上拥有极大的xx2、婚姻家庭法在内容上拥有鲜亮的xx 性3、婚姻家庭法中的规定多为强迫性规定婚姻家庭法的基来源则1、婚姻自由原则:首要原则,包含成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法律给予每个自然人的专属性权益,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履行。

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行的严禁性规定:⑴ 严禁承办、买卖婚姻和其余干预婚姻自由的行为。

⑵ 严禁借婚姻讨取财物。

2、一夫一妻原则:一夫一妻制亦称单偶制,是指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B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B

《婚姻家庭继承法学》试卷(B)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1.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

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B.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C.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D.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2.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D.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3.甲生前曾多次表示要将自己尚未发表的书稿赠送给乙,但一直未交付。

后甲立遗嘱由丙继承全部遗产,但甲临终前又将该书稿赠与丁并立即交付。

该书稿的发表权应由谁行使?()A.乙B.丙C.丁D.丙和丁4.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登记。

后甲、乙感情不和,甲擅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5.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

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

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B.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C.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D.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6.吴某(女)16岁,父母去世后无其他近亲,吴某的舅舅孙某(50岁,离异,有一个19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吴某收养。

孙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A.吴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B.孙某与吴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吴某C.孙某已有子女,不能收养吴某D.孙某可以收养吴某7.王某(女)与李某婚后一直未育,李某想收养一个女童。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资料

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资料【婚姻家庭继承法复习资料】一、婚姻家庭继承法概述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指规范婚姻家庭关系下财产继承问题的法律法规。

在我国,婚姻家庭继承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目的在于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家庭财产的合理分配,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

二、婚姻家庭财产的归属1. 婚前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婚前形成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因此,夫妻在离婚或配偶去世时,婚前财产不会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中,也不会被继承人继承。

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或者共同缔造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可以协议分割或者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根据财产来源、取得时间、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判定。

三、婚姻家庭继承权1. 配偶的继承权在我国继承法中,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配偶在配偶去世时享有继承其财产的继承权。

配偶继承财产的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子女或父母仍在世,则配偶继承的比例会减少;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则配偶继承全部财产。

2. 子女的继承权在子女继承中,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均享有平等继承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比例相当,如果只有一个子女,则其继承全部财产。

3. 父母的继承权父母在子女继承中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

如果子女没有配偶或子女,则父母享有继承其财产的权利。

在配偶、子女都存在的情况下,父母继承的比例比较有限。

4. 其他继承人的继承权除了配偶、子女、父母外,还可以有其他亲属享有继承权,如兄弟姐妹等。

其继承权的比例会根据具体法律规定或遗嘱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四、遗产分配的原则1. 平等原则继承法以平等为基本原则,即继承人在法定继承范围内享有平等继承权。

婚姻与继承法学复习纲要

婚姻与继承法学复习纲要
○D 已登记未同居,受赠的礼金礼物。
○E 个人或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者举证。
7
婚姻与继承法学复习纲要
○F 婚前房屋婚后扩建的。 ○G 一方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售额。 ○H 合伙企业的出资。 ○I 乙方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J 一方尚未实际继承的遗产。 ○K 借款协议,出借给一方用于经商等活动。 ○2 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家庭共同财产。
第七章 离婚的效力 26.离婚的效力。 (1)离婚的效力:离婚的效力,是指离婚引起的各种法律后果,包括在身份关系、财产关 系和亲子关系等方面的效力。 (2)离婚时夫妻身份效力:
○1 再婚自由的恢复。
○2 扶养义务的终止。
6
婚姻与继承法学复习纲要
○3 法定继承人资格的丧失。
○4 代理权的消灭。
○5 同居义务的消灭。
○1 将夫妻感情却已破裂作为离婚条件的立法依据。
○2 夫妻感情却已破裂的认定:
○A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 年的。
○E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5.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异,并同时就离婚所涉及的后果达成 一致协议,经有关部门认可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
○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3)探望权:探望权,又称探视权,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依法享有对未与 之共同生活的子女进行探视、看望。 28.离婚时夫妻财产效力。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 夫妻财产的清算。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A 法定共有财产。
○B 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重点总结复习及课后习题包括答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重点总结复习及课后习题包括答案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要点复习及课后习题答案亲等计算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图第四章试述婚姻自由原则。

(认识)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宪法给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

1、婚姻自由在内容上包含成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成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是相互联合、缺一不行的。

2、推行婚姻自由是为了成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

社会主义的新式婚姻关系,其实质是男女两方鉴于爱情的联合。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成立、男女同等的实现,为婚姻自由供给了社会保障。

3,社会主义的婚姻自由不是绝对的、毫无穷制的。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

正确办理婚姻问题,不单波及个人的利益,并且关系到婚姻两方、下一代、家庭和社会的利益。

买卖婚姻 ,借婚姻讨取财物的差别安在?1、缔结两方能否自发不一样。

前者根本违反婚姻当事人的意思,是以包办逼迫为手段,讨取大批财物的行为;后者是在婚姻当事人基本自发的状况下,一方向另一方讨取大批财物,以此作为成婚条件的行为。

2、索要财富的主体不一样。

前者的财物是三者索要的,后者的财物主假如婚姻当事人( 往常为女方 ) 一方索要的3、二者的法律结果不一样,假如属于借婚姻讨取财物,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法院能够裁决准予离婚,也能够裁决严禁离婚。

买卖必然属于包办婚姻,即第三人以讨取大批财物为目的,违反别人意向,包办逼迫别人成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试述重婚与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异同?重婚与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是违犯《刑法》和《婚姻法》的两种不一样的行为,二者之间有实质的差别。

重婚,是违犯《刑法》的犯法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别人成婚或许行为人明知别人有配偶而与之成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同时,重婚也违犯《婚姻法》的规定。

有配偶者与别人同居的行为。

这类行为严重违犯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妇的无过失方应当依法予以遏止,属于人民法院裁决准予离婚和离婚时无过失方要求伤害赔偿的法定情况,但这类行为其实不违犯《刑法》的规定,假如有配偶者与别人以夫妇名义连续﹑稳固的共同居住,则组成重婚,应依法遇到《刑法》的处罚。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考试大纲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考试大纲课程编号:070413课程类别:学科基础课总学时数:32学分数:2一、考试对象法学本科生二、考试目的《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课程考试旨在考察婚姻、继承法学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注重考察学生对于基本概念、特征、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熟练的运用所学的知识点分析解决案例的能力,以及一定程度的抽象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

本门课程考核要求由低到高共分为“了解”、“掌握”、“熟练掌握”三个层次。

其含义:了解,指学生能懂得所学知识,能在有关问题中认识或再现它们;掌握,指学生清楚地理解所学知识(例如,合同违约的类型分为哪几种),并且能在案例中正确地识别它们;熟练掌握,指学生能较为深刻理解所学知识,在此基础上灵活的运用,解决现实中发生的纠纷和问题。

三、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1、考试方法:(考查闭卷笔试)2、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3、考试时间:90分钟4、试题总数:37题5、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命题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主要知识点学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

命题的原则是:题目数量多、份量小,范围广,最基本的知识一般占50%左右,较灵活的题目占30%左右,较难的题目占20%左右。

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小题目,但至少有2题案例分析题与3题简答、论述题。

6、题目类(1)判断题(下列各题,你认为正确的,请在题干的括号内打“√”,错的打“×”。

每题1分,共10分)(2)单项选择题(在下列各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每题1分,共10题,10分)(3)多项选择题(在下列各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请把你认为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每题2分,少选与多选都不得分,共10题,20分)(4)简答题(每题5分,共4题,20分)(5)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2题,40分)四、考试内容、要求第一章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概述第一节婚姻家庭概述一、婚姻家庭的概念理解家庭的概念,应注意家庭的两个特征:第一,家庭是一个亲属团体。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复习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法律责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 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法院在依法作出宣告后,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 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对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财产处理 无效婚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按共同共 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协议不成时, 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 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涉及财产处理时,应当 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禁止患一定疾病的人结婚
我国《婚姻法》(修正案)中为:患有医学上 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两种情况“第 一种情况是足以使患者丧失婚姻行为能力的疾 病;第二种情况是足以危害对方子女后代健康 的疾病。
我国的婚姻登记制度 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复婚登记。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复习
一、亲属制度
1、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 亲属关系主要包括配偶关系、血亲关系、姻 亲关系。 配偶关系发生的原因是结婚;血亲关系发生 的原因是出生和法律拟制;姻亲关系的发生 原因是血缘和结婚。
亲属关系的终止
配偶关系的终止
配偶关系因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和双方离婚而终止。
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夫妻在婚后转 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和发明权等得到的收入。知识产 权本身的归属是属于取得人的,只有其产生 的经济收益才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四,继承和受赠所得的财产,这里是指除 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 有的财产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后继承或 赠与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资料-孔令苇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期末复习资料一、客观题部分(一)单项选择题★考核知识点: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4.3)考核知识点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考核知识点: 接受遗嘱继承和接受遗赠权利的行使方式 (二.3.4)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考核知识点: 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8.5)★考核知识点: 结婚登记的效力(3.4)(二)判断题★考核知识点: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5.2)考核知识点解释: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考核知识点: 遗嘱的特征(二.3.2)★考核知识点: 父母子女关系(7.2)考核知识点解释:与继父母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而解除,他们之间的自然血亲关系仍然存在,其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也不消灭。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复习提纲

亲属与继承法——房绍坤——修订版——科学出版社——22元《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末复习提纲上编婚姻家庭法第一章导论★掌握亲属制度如:下列属于拟制血亲的有(B D )A.非婚生父母子女B.养父母子女C. 继父、继母与未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D.继父、继母与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考核知识点: 拟制血亲的种类,参见P3如:形成亲属关系的原因有(A B D)A.婚姻 B.血缘C.同居生活 D.法律拟制考核知识点: 亲属关系的产生情形,参见P2如:下列情形中,可以成为自然血亲终止原因的是(B )A.结婚B.死亡C.离婚D.收养考核知识点: 自然血亲关系终止的情形,参见P6★掌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其他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

( X )考核知识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司法解释,参见P10第二章婚姻的成立★掌握婚姻的有效要件如:某甲的外祖父与某乙的父亲是亲兄弟,某丙的外祖母与某丁的祖母是亲姐妹。

则( A )A.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B.某甲与某乙、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C.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无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有效D.某甲与某乙的婚姻均有效,某丙与某丁的婚姻均无效考核知识点:结婚的禁止条件之一“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参见P20-21,兼并考察“亲等”的计算。

参见P4-5如: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A B C)A.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B.非双方自愿的C.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D.离婚未满一年的考核知识点:结婚登记的程序之不予登记的情形,参见P23-24如: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 (B )A .双方不得有血亲关系 B.双方完全自愿C .双方签订婚约 D.男方在 25 周以上,女方在 23 周岁以上考核知识点: 结婚的必备条件,参见P18-19★掌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事实婚姻的处理如: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应如何处理?考核知识点: 事实婚姻的理论,参见P23-34如:王某与武某于1994年3月登记离婚,同年7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03学期《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纲要B
一、单项选择题
1.历史上对偶婚制产生于()。

A.原始群时期
B.母系氏族社会时期
C.父系氏族社会时期
D.原始社会崩溃时期
2.婚姻家庭制度按其性质来说,属于下列哪一范畴?()
A.自然科学范畴
B.社会科学范畴
C.经济基础范畴
D.上层建筑范畴
3. 婚姻自由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开始出现于()。

A.奴隶社会
B.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4. 我国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A.结婚自由和订婚自由
B.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C.离婚自由和同居自由
D.恋爱自由和同居自由
5. 男女双方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成为女
方家庭的成员。

A.应该
B.必须
C.可以
D.允许
6. 解除婚约的方式可以是()。

A.须由男女双方的合意而解除
B.须经一定的仪式而解除
C.可由一方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而解除
D.须由书面形式而解除
7. 1994年2月1日起,我国司法实践对事实婚姻采取的态度是()。

A.一律不承认
B.有条件的承认
C.相对不承认
D.一律承认
8.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的经济帮助。

A.临时
B.长期
C.适当
D.定期
9.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根据司法解释()。

A.一律判决不准离婚
B.一律判决离婚
C.下落不明满1年的,人民法院可判决离婚
D.下落不明满2年的,人民法院可判决离婚
10.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A.一部
B.全部
C.一半
D.一部或全部
11. 继父母继子女是因()而派生出的一种亲属。

A.自然血亲
B.拟制血亲
C.婚姻
D.收养
12.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须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
为止。

A.全部
B.一部分或全部
C.一部
D.一半
13. 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

A.消除
B.成立
C.恢复
D.终止
14. 下列哪种情况不应禁止结婚?()
A.直系血亲
B.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
C.精神病未治愈
D.麻疯病人和先天性痴呆
15. 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仅差20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
B.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婚姻
C.为取得巨额遗产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婚姻
D.一审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限内一方与他人结婚而形成的婚姻
16. 继承从()时开始。

A.被继承人表示同意
B.被继承人立遗嘱
C.被继承人失踪
D.被继承人死亡
17. 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是()。

A.劳动所得共同制
B.一般共同制
C.婚后所得共同制
D.分别财产制
18. 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

A.经济责任
B.行政责任
C.民事责任
D.刑事责任
19.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于()。

A.任何人
B.父母
C.子女
D.法定继承人
20. 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权。

A.处理
B.处分
C.共用
D.使用
二、多项选择题
1. 我国封建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是()。

A.包办强迫
B.男尊女卑
C.漠视子女利益
D.一妻多夫
2.下列哪些是我国婚姻法的渊源?()
A.我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
B.宪法的有关规定
C.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办法
D.我国收养法
3. 社会主义的婚姻自由是()。

A.绝对的
B.相对的
C.有一定限制的
D.毫无限制的
4. 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执行,必须禁止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A.重婚
B.买卖婚姻
C.试婚
D.通奸
5. 我国计划生育的目标是()。

A.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B.降低人口增长速度
C.提高人口素质
D.晚婚晚育
6.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家庭成员一般是指()。

A.夫妻
B.父母子女
C.祖父母、外祖父母
D.孙子女、外孙子女
7. 关于夫妻之间的遗产继承权,法律有如下规定()。

A.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B.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死亡,另一方仍享有继承权
C.已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不享有继承权
D.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
8.(外)祖父母对外(孙)子女的抚养条件是()。

A.(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
B.(外)孙子女是未成年人
C.(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
D.(外)孙子女的父母丧失抚养能力
9. 配偶关系终止的原因有()。

A.自然死亡
B.宣告死亡
C.取得离婚证
D.法院判决书的生效时间
10. 司法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与生父的关系可由下列哪几项证明?()
A.生父表示确认
B.由生母提出人证、物证
C.通过亲子鉴定
D.由社会福利机构确认
三、判断题
1. 自然血亲间的血缘联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地加以解除,因此他们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也不能人为地加以解除。

()
2. 按照我国现行的收养制度,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
3.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双方
都是现役军人的婚姻。

()
4.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
5.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回乡生产补助费,在离婚时应属于夫妻共
有财产的范围。

()
6. 遗嘱人立遗嘱以后,才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其遗嘱继续有效。

()
7.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8. 胎儿属于继承人。

()
9.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
10.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有债务均负清偿责任。

()
四、简答题
1. 简述亲属关系的发生与终止内容。

201203学期《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复习纲要B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题
四、简答题
1.(1)亲属关系的发生。

配偶关系因男女结婚而发生,自然血亲因出生而产生,姻亲关系以婚姻为中介而产生。

(2)亲属关系的终止。

配偶关系因双方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终止,自然血亲,因一方死亡而终止,拟制血亲因一方死亡而终止,还可因法律行为而终止。

姻亲的终止来说,夫妻离婚,姻亲告终止,自愿维持的除外,配偶一方死亡时,姻亲一般不终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