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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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2、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自治乡四级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3、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4、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B.根据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C.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D.从价值意义上分析,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因素5、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A.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C.婚姻关系中止D.继承程序开始6、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C.自己代理D.双方代理7、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自治乡四级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8、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9、下列各项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A.超越代理权 B.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C.自己代理D.双方代理10、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A.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C.婚姻关系中止D.继承程序开始11、下列关于人民代表的表述正确的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B、河南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未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C、出席全国人大召开的会议,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之一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12、下列关于人民代表的表述正确的A、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活动不受法律追究B、河南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未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C、出席全国人大召开的会议,是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之一D、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1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物权法定B.一物一权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D. 物权公示14、法律的基本特征包括A.规范性 B.普遍性 C.程序性D.可诉性1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提出解除合同 D.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16、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2013法硕 (非法学) 真题解析

2013法硕 (非法学) 真题解析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
二、多项选择题:46一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6.下列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说法,正确的有
A、少数民族的习惯是非正式的法律渊源
B、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在澳门属于根本法
C、我国已经加入的国际条约具有正式法律渊源的地位
D、按照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国际惯例属于正式的法律渊源
【育明教育解析】
【参考答案】ACD
【考查知识点】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
47.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社会法部门的有
A、彩票法
B、知识产权法
C、劳动合同法
D、法院组织法
【育明教育解析】
【参考答案】AC
【考查知识点】法律体系
48.关于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之间的区别,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法律原则的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更广
B、法律规则一般较具体,法律原则比较抽象
教授创办集训营、一对一保分、视频、小班
中传教授创办
北大、人大、中财、北外、中传。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综合真题及解析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综合真题及解析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性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2.首次将“法”界定为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工具的学者是( )。

A.亨利·梅因B.马克斯·韦伯C.卡尔·马克思D.罗斯科·庞德3.下列不属于大陆法系别称的是( )。

A.民法法系B.日耳曼法系C.罗马法系D.盎格鲁法系4.我国刑法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规则所包含的逻辑结构要素是( )。

A.假定和行为模式B.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假定和法律后果D.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5.在法的溯及力问题上,目前世界各国通行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新原则6.我国xx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该法规性质上属于行政法部门B.该法规制定后,不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该法规虽在该省范围内适用,但仍具有效力上的普遍性D.该法规属于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该省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可直接适用7.我国《刑法》第119条规定:“破坏……电力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甲破坏供电设备,导致某地发生大面积停电,直接经济损失达数亿元。

法院审理时认为,甲的行为导致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理解属于( )。

A.历史解释B.文义解释C.体系解释D.限制解释8.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立法者都应当从自然科学家中产生B.立法者应该在制定法律时多听听自然科学家的意见C.立法者在立法时应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尊重科学性和规律性D.立法者不必从社会科学的角度而应从自然科学的角度考虑立法问题9.某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某利用其掌握的城市居民低保资格复核权,收受申请人好处费,被上级机关撤销主任一职。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答案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基础答案

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D【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

本题中将“暴力劫取”解释为“抢夺,盗窃”超过了字面含义,不属于文理解释。

而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和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

本题中为了将不包含在法条中的含义纳人而对法条含义进行扩充,将“暴力劫取”解释为“盗窃,抢夺”则属于扩大解释。

因此答案选D。

2、B[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空间效力。

这道题出得很具有实效性,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适用保护原则的条件:(1)外国人犯罪;(2)对中国公民和国家利益的犯罪;(3)最低刑3年以上的可以适用,但犯罪地不受处罚的除外。

糯康泰国境内实施犯罪,不在我国进内,显然不能使用“属地管辖”,糯康也不是中国人,显然也不能适用“属人管辖”,糯康在国外侵犯了中国公民和国家安全利益,按照我国刑法最低刑亦在3年以上,且泰国法律也认为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糯康的行为应适用“保护管辖”。

3、A[解析] 本题考查罚金的缴纳。

《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就是说,存在灾祸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减少或免除,而不存在“应当免除”的情形。

未成年人大多没有收入来源,其罚金可以由监护人垫付。

4、C[解析] 本题考查未成年人犯罪。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八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罪名。

对于拐卖儿童罪,主体年龄要求是16周岁,甲显然不符合该罪的主体要求,但有造成他人重伤的行为,属于14—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所以,甲应付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013年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

2013年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

2013年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2013年法硕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真题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

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______A.司法解释B.文理解释C.目的解释D.扩大解释2、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糠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糠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______A.属地管辖权B.保护管辖C.普遍管辖权D.属人管辖权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______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缴纳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定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______A.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D.非法拘禁罪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______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______A.作用 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C.分工 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7、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______凯程考研辅导班,中国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A.继续犯B.结合犯C.状态犯D.连续犯8、2000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______A.不受限制 B.应从2000年3月1日期计算C.应从2009年9月7日期计算D.应从2010年6月7日起计算9、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到了路边的赵某。

《2013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3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3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非法学、法学)》勘误修订稿第一版各位战友:经过《2013年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书籍编委会的校对,现发布本书第一版的勘误。

认真阅读本书后,发现答案部分的错误少之又少,大量的错误都是由于笔误引起的,真正的答案没有写清楚的就1个,另外的2个是解析完全正确,就是在选项栏漏写了答案选项。

另外还有一个就是案例分析题,目前业内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但现在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正。

本勘误发布的90%以上都是一些低级的字的错误。

明年本书编委会将全面排查并修正类似低级错误。

在保证本书答案权威的同时也保证解析没有低级的错别字。

2003年真题P7.一、单项选择题第25题答案,依据宪法修正案,本题没有答案,因为正确选项应该是鼓励、支持和引导,而选项没有“支持”这一选择项。

P9 2003年真题第5题【答案】应为D项;【解析】最后一句话修改为“所以本题在《刑法修正案(八)》的背景下,应当选D,而不是原来的C”。

本题解析正确,但答案部分没有改正。

P10.一、单项选择题第7题答案,第1行“···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分的关键···”修正为“···区别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关键····”。

此处属于语词表达不当。

P15.一、单项选择题第46题答案,第1行“···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修正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即债权人改为债务人。

此处属于笔误。

P19 案例分析题第44题答案解析,由于本题涉及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修改后的条文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3年湖南省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解析(必备资料)

2013年湖南省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答案解析(必备资料)
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乙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受贿2万元的罪行
C.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
D.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在该次盗窃以前还有一起重大盗窃犯罪行为
11、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正确的
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反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
1、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下面正确的表述
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B.根据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C.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
D.从价值意义上分析,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因素
2、当代中国时注意法律渊源可以归结为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法律渊源。主要包括
A.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B.根据权利义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可以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C.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相互关联和统一的
D.从价值意义上分析,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因素
10、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
A.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简答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

(2015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3题)正确答案:(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2.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简答第54题)正确答案: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1)立遗嘱人必须有立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实;(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3.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

(2015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3题)正确答案: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1)产品有缺陷。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缺陷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2)人身、财产受损害。

(3)损害与缺陷存在因果关系。

产品责任形式包括:赔偿损失,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警示、召回。

涉及知识点:民法学4.(2011年真题)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正确答案: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民法总则》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有以下两点:(1)指导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要求。

(2)诚实信用原则赋予法官司法裁判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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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刑法: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

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A.司法解释B.文理解释C.目的解释D.扩大解释【答案】B【解析】人民法院对甲的行为是严格依照《刑法》规定进行的,没有扩大或者缩小理解。

因此,B项当选。

2.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康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康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

A.属地管辖权B.保护管辖权C.普遍管辖权D.属人管辖权【答案】B【解析】《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糯康是在泰国杀害中国船员的,符合《刑法》有关保护管辖权的规定。

因此,B项当选。

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定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答案】A【解析】《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因此,A项符合,当选。

司法解释允许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垫付罚金,因此,B项不选。

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A.绑架罪B.拐卖儿童罪C.故意伤害罪D.非法拘禁罪【答案】C【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只有C项符合,当选。

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示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答案】D【解析】甲教唆乙实施爆炸罪,乙未实施,属于刑法上的教唆未遂。

《刑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D项当选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A.作用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C.分工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答案】B【解析】我国《刑法》各共同犯罪人包括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显然,前三种人是以作用为划分标准,只有教唆犯出于分工。

因此,B项当选。

7.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A.继续犯B.结合犯C.状态犯D.连续犯【答案】A【解析】绑架开始,被害人人身被侵犯的状态开始;绑架结束,被害人人身被侵犯的状态结束。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本质一样,都是继续犯。

因此,A项当选。

8.2000年3月1日,甲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A.不受限制B.应从2000年3月1日期计算C.应从2009年9月7日期计算D.应从2010年6月7日起计算【答案】A【解析】《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A项当选。

9.甲驾驶货车途经某村庄时,刮到了路边的赵某。

甲从后视镜中看见赵某被抢挂在车后,但为逃避责任继续行驶,致赵某被拖死,甲的行为构成()A.交通肇事罪B.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C.故意杀人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答案】C【解析】甲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赵某的死亡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成立故意杀人罪。

因此,C项当选。

10.2010年7月,甲成立了一公司,宣称只要购买该公司999元的产品,便可成为“务代表”,获取发展人员资格,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支付报酬。

甲共引诱2987人参加并形成了五级销售网络,骗取财物总值200余万元。

对甲的行为()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B.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C.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D.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答案】D【解析】《刑法》第224条之1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因此,D项当选。

17.甲收买被拐卖的张某后,为让其心甘情愿地做自己的妻子,强行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

对甲的行为A.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B.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定罪处罚C.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D.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择一重罪定罪处罚【答案】C【解析】《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因此,C项当选。

18.甲公司的董事长乙,指使公司经理丙欺骗银行,使公司获得贷款800万元用于经营。

但因经营不善,造成银行500万元贷款无法收回。

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甲公司、乙、丙构成共同犯罪,乙是主犯B.甲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乙和丙构成共同犯罪C.甲公司不构成犯罪,乙与丙构成共同犯罪D.甲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乙与丙是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答案】C【解析】本案是乙与丙的个人行为,不是甲公司的单位行为。

因此,C 项当选。

19.下列情形中,符合假释的罪行条件的是A.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B.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C.丙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D.丁因参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答案】B【解析】假释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

《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因此,B项当选。

20.甲公司明知乙受贿,仍提供银行账户帮助乙将受贿所得兑换成美元,汇往境外,并收取乙支付的高额“手续费”。

对甲公司的行为应认定为A.受贿罪B.洗钱罪C.非法经营罪D.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答案】B【解析】《刑法》第191条第1款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为洗钱罪。

因此,B项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41一5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45.下列选项中,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A.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一有限责任公司使用,自己未从中牟利B.乙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某街道办企业使用,C.丙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某国有企业使用,自己未从中获利D.丁将公款借给朋友,供该朋友的孩子出国留学【答案】CD【解析】《关于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一)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因此,C项、D项当选。

三、简答题:51~5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51.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答案及解析】我国刑法学说通常以主观上有无共同犯罪故意作为标准认定共犯。

下列情形貌似共同犯罪,但因缺乏共同故意或故意内容不一致,不认为是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将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成立共同犯罪之外,各行为人自追究刑事责任。

2.间接正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间接正犯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当作工具利用的情况:第一,利用没有责任能力或没有达到责任年龄的人去实行犯罪,利用者和被利用者之间不是共犯,此时将利用者视为间接实行犯;第二,利用不知情的人的行为。

3.事前事中均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4.实行行为过限不成立共同犯罪。

过限行为是指在共同犯罪中,有共同犯罪人的实行行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行为。

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即是过限行为(过剩行为)。

过限行为由实施者个人承担责任,其他人不对此承担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

5.“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二人以上同时同地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意思联络的,不是共同犯罪。

6.“片面共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所谓片面共犯,是指对他人犯罪暗中相助的情况。

因为受到暗中相助的实行犯不知情,所以不能与暗中相助者构成共犯。

52.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答案及解析】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客体是他人的人格与名誉。

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的行为。

诽谤必须以捏造事实的方法进行。

所谓捏造事实,是指无中生有,凭空虚构事实。

诽谤必须散布其所捏造的事实。

所谓散布,是指用口头、文字的方式将其捏造的虚假事实散布出去,让众多的人知道。

诽谤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这一点与侮辱罪相同。

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为目的。

四、辨析题:55-56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55.常言道:“不知者,不为罪。

”请结合我国刑法学中的认识错误理论加以辨析。

【答案及解析】这一论断并不正确。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后果和有关的事实情况发生了误解。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可分为两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

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发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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