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业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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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妇幼保健院新技术、新业务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申请科室:

申请日期:年月日

xx妇幼保健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阶段总结

xx妇幼保健院关于2013年

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引进的计划和措施

各科室:

根据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及管理制度,特制度我院2013年新技术、新业务开发引进计划和措施。

一、各科室新开展数量安排

妇产科作为我院龙头科室,拟开展的院内新技术、新项目1-2项;儿科作为我院今后发展的重点科室,拟开展新项目1-2项;检验科1-2项;麻醉科1项。

二、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要求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有效性、科学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有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案,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有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案,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五、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集实施

(一)申报根据新技术准入制度,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经本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

(二)审核医务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疗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院长审批。

(三)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医疗技术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对于医院审批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医院首先奖励科主任或项目负责人50-2000元的活动经费,项目负责人半年后及时总结,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该技术成熟后,科室进行讨论,制定该技术的规范(包括适应症、术前准备、操作规程、并发症的处理、麻醉方式、术后处理及康复)以及对该技术的评价。

五、需要院方给予的其他支持项目(技术支持、人员、设备、经费等),院方经过论证、讨论,医院应积极给予支持,保证新技术、新业务顺利开展。

六、新技术、新业务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2012年3月10日

xx妇幼保健院

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

概念

凡是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渐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1.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渐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

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2.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末开展的新项目

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3.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

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人的必备条件

主要内容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

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迸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迸人.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人程序

l.申报申报者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相当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教科.

2.审核医教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人后,报请院长审批.

3.审批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报院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由经管办负责向市物价部门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医保报

销与否,由医保办上报上级医保部门审批.

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六,监察措施

1.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医教科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1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教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3.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技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技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4.新技术,新业务准人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教科存档备案. 2012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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