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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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复习资料宪法复习资料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作为法学科目的一部分,宪法学是法学专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来说,掌握宪法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一、宪法的概念和作用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公民的权利,限制政府的权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宪法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国家发展和进步的保障。
二、宪法的历史和发展宪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例如古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的法典。
然而,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美国和法国。
美国的《宪法》和法国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被认为是现代宪法的里程碑。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定宪法,并将其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的主权、国家的民主制度、国家的法治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的内容通常包括宪法的序言、总则、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职能等。
不同国家的宪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具有一定的共同特征和原则。
四、宪法的解释和修改宪法的解释是宪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宪法的解释可以通过宪法法院、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等方式进行。
宪法的修改是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发展进行的,通常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
宪法的修改应当符合国家的利益和公民的意愿。
五、宪法的实施和保障宪法的实施需要依靠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共同努力。
国家机构应当依法行使权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同时,宪法的保障还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六、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如果其他法律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应当优先适用。
宪法对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七、宪法的国际影响和交流宪法不仅在国内具有重要意义,也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宪法学综合复习资料

宪法学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1、1982年宪法总的指导思想是()。
A、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B、实事求是C、以现代化建设为中心D、四项基本原则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组织。
A、国家政权机关B、爱国统一战线C、群众D、社会团体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他()。
A、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B、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
C、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以上都不对4、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他()。
A、对全国人民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B、从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C、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工报告工作D、以上都不对5、民族乡是我国少数民族聚居区乡一级的行政区域,因此,它的人民代表大会()。
A、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B、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依照不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单行条例C、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D、以上都不对6、依照我国现行选举法的规定,选民或者代表,()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A、三B、七C、十D、十五7、宪法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是世界宪法史上的一个伟大的创举()在人类史上第一次用宪法形成确认了精神文明建设。
A、苏俄1918宪法。
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C、1946年的南斯拉夫人民共和国宪法D、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A、国家提倡计划生育B、国家推广计划生育C、国家推行计划生育D、国家实行计划生育9、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行使。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D、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国家主席结合10、从实际出发,是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的一个显著特点。
从我国现阶段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出发,能做到的就规定。
反之,则不能规定。
()就属于后一种情况。
宪法学自考(复习资料全背下来保证过)

第一章宪法绪论宪法具有法的共性:即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表现,都是经过特定的程序制定成了法律、由国家强力保证其实施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原则、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具有与其他一般法律的不同特点:第一,宪法的内容: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而一般的法律往往只规定某一方面或者某个领域的制度和政策。
第二,宪法的效力: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母法”,是其他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础。
第三,宪法的规范: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第五,宪法与一般法律相比,更加全面、更加集中地反映社会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宪法的分类:1、以宪法本质划分,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
2、以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
3、以效力和修改程序的差异,分为柔性宪法和刚性宪法。
4、以制定机关不同,分为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
宪法关系:一般地说,法的规范必然要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叫做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的特点:第一,涉及面非常广泛,但均属原则性、宏观性层面的问题。
第二,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国家或者是代表国家行使公权力的组织(国家机关)。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具体说来,宪法规范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
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1、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2、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
3、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4、国家与国内各民族、团体、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宪法规范的特点:最高性、广泛性、原则性、概括性、适应性、无具体惩罚性。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宪法学概论》课程复习资料一、判断题: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起源于不成文宪法国家。
[ ]2.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解决的消亡而消亡。
[ ]3.我国的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 ]4.相同性质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相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应当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 ]6.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7.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源于美国。
[ ]8.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就是说尽管古代就出现了“宪法”一词,但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取得成功,有了民主的事实以后才产生的。
[ ]9.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的。
[ ]10.在我国,公民的范围比人民的范围大得多。
[ ]1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 ]12.所有国家的宪法都具有纲领性的特点。
[ ]13.民族乡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组成部分,享有民族自治权利。
[ ]14.宪法是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的那个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 ]15.我国的刑事犯罪分子也是公民。
[ ]二、单项选择题:1.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不正确的是 [ ]A.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B.生命权是《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属于广义的人身自由权C.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D.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2.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3.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不正确的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关于选举机构,下列不正确的是 [ ]A.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C.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D.选举委员会对依法提出的有关选民名单的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5.根据我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规定,关于港、澳基本法的修改,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A.在不同港、澳基本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有权修改港、澳基本法B.港、澳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港、澳特别行政区C.港、澳特别行政区对基本法的修改议案,由港、澳特别行政区出席全国人大会议的代表团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出D.港、澳基本法的任何修改,不得同我国对港、澳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6.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7.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8.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9.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10.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正确的是 [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11.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12.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宪法学复习资料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一词的含义宪法这个词,中国古代就有,例如《尚书》里说“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这个宪法就是指典章制度。
宪法在西方对应的词汇是constitution。
Constitution元照英美法词典中的解释有四种:(1)章程;组织制度;(2)(基本、重要)法律;(3)宪法;(4)政体。
二、两种意义上的宪法1. 形式意义上的宪法指以宪法为名称的那些规范性文件。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等等。
2. 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就法律规范的内容而言所说的宪法。
不拘泥于是否具有“宪法典”这个形式,是否具有这个文本,在所不问。
具备了宪法的实质内容,哪怕没有宪法典这个文本,也可视为宪法;不具备宪法的实质内容,哪怕有宪法典的文本,也不认为是宪法。
三、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不同于普通的法律。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一般是通过专门的制宪机关进行的,普通法律的制定只需要通过立法机关进行。
(2)宪法通过和修改的程序也不同于普通的法律,要遵循更严格的程序。
一般有几种情况:•第一,由立法机关以绝对多数通过。
例如美国宪法修正案要由三分之二的国会两院议员或者三分之二的州立法机关请求,并且经四分之三的州立法机关或者四分之三的州制宪会议批准,才能生效。
•第二,经全民公决。
例如,法国1946年宪法制定的程序,就是由全民投票表决后才能通过。
•第三,制宪或者修宪机关通过后,再由公民表决才能通过。
如日本宪法。
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一,宪法是其他一般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也就是说,制定其他法律的时候,都要以宪法的规定为依据和基础。
第二,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高于其他一切的法律,其他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学复习资料

《宪法学》一、简答题: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2、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3、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表现是什么?4、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什么?5、村民委员会的设臵范围有几种情况?6、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法?7、宪法解释的原则与功能是什么?8、宪法修改的必要性和限制有哪些?9、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10、我国选举制度有哪些基本原则?二、论述题:1、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2、为什么我国要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3、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4、如何认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一、简答题(48分,每题4分)(评分标准:根据参考答案中的要点数确定每题中的分值,如第一题有二个要点,全部答上给满分,少答或答错一个扣2分)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和一般的权利义务相比有哪些特点?答:与公民的一般权利义务相比,公民的基本权利具有如下特点:(1)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由宪法所确认的,其内容和范围都来自宪法的规定。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最主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是其他普通法律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和基础。
(3)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反映了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关系,而公民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则调整公民同某些具体的社会组织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
2、简述平等权的特点和内容。
答:所谓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与原则。
在这个意义上,平等权具备如下特点:第一,平等权主体是公民,它表明公民地位的平等;第二,从公民与国家关系看,公民有权要求国家平等的保护,不因公民性别、年龄、职业、出身等原因给予差别对待;国家有义务无差别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平等地位。
第三,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第四,平等权意味着它是实现基本权利的方法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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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复习资料一、概述宪法学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研究的是宪法的起源、性质、内容、解释和适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宪法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规范作用。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详细的宪法学复习资料,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宪法学的相关知识。
二、宪法的起源与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如古代希腊的城邦制度和罗马的法律体系。
而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通过《大宪章》等文件确立了国王权力的限制和人民权利的保障。
2. 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要阶段,如启蒙时代的宪政思想、美国独立战争后的宪法制定、法国大革命后的宪政运动等。
现代宪法往往包括了权利法案、行政法、司法法和国际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三、宪法的性质与特征1.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法律性质,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宪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体现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安排和价值追求。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基本性、权威性和约束性等特征。
宪法的普遍性表现在适用于整个国家和全体公民;稳定性体现在宪法的修改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基本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政治制度和权力运行的基本规范;权威性体现在宪法的制定需要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约束性体现在宪法对国家机关和公民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宪法的内容与结构1. 宪法的内容:宪法的内容包括宪法的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方面。
不同国家的宪法内容有所差异,但通常都包括了对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2. 宪法的结构:宪法的结构通常包括了序言、总则、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权力运行、宪法的修改和解释等部分。
宪法的结构安排合理,便于理解和适用。
五、宪法的解释与适用1. 宪法的解释:宪法的解释是指对宪法规定的理解和阐释。
宪法的解释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机关、宪法学说和宪法实践等途径进行。
宪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宪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宪法的界定(一)西方学者界定1. 实质意义的宪法2. 形式意义宪法(二)我国学者的界定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规定的内容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与普通法律不同。
2. 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3. 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其他介绍宪法是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其主要功能是制约和平衡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这里“集中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宪法的本质,“规定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的内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表明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宪法的主要特征(一)宪法是“公法”(二)宪法具有授权性(三)宪法是一部保障每个人权利的“社会契约”(四)宪法是“基本法”(五)宪法具有相对稳定性(六)宪法无所不在宪法产生和发展:外国宪法(一)英国宪法产生和发展(二)美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美国立宪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各州宪法的形成与发展2、《联邦条例》3、《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三)法国宪法产生和发展(四)苏俄宪法历史条件首先,宪法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其次,宪法是资产阶级政治发展要求的必然结果。
最后,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宪政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
中国宪法(一)、近代中国宪法的产生背景及其历史发展1.清朝立宪运动(1895—1911)1、从戊戌变法到五大臣出洋考察2.《钦定宪法大纲》3. 《19信条》4.总结(二)尝试立宪(1912——1926)1.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 天坛宪草3. 中华民国约法4. 中华民国宪法5.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三)南京国民政府运动1.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2.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3. 《中华民国宪法》(四)人民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2)《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3)《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五)人民共和国时期立宪运动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5)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78)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六)对现行宪法的修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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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指宪法典本身,是国家法律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法律的范畴。
宪法学是指以研究宪法为主要对象而建立起来的法律科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宪法的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立宪者设计宪法规范时的具体思路和基本规则,它隐藏于宪法规范的字里行间,贯穿设计的始终,是宪法规范的骨架。
宪法保障是指为保证宪法实施所拥有的宪法解释权、监督权、处理权的权威机关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制度。
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根据一定的法定程序审查和裁决国家立法和行政执法中的违宪行为。
(比如孙志刚案以及处理国家机关之间的有关权限争端的专门活动)
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司法监督制度: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立法机关监督:社会主义国家以及2010年之前的英国专门机关监督:专门设立的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行使宪法监督权:1920年奥地利宪法法院
我国的宪法监督程序公民初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法制委员会)再审(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修改建议(法律委员会向制定机关提出因文献而修改的建议)撤销提案(法律委员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撤销裁决)
国家的概念国体也称为归家的本质,国家的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具体而言,国体包含三层内容,一是国家属于谁,谁是统治阶级,谁是被统治阶级;二是国家依靠谁,对谁实行民主,对谁实行专政;三是国家为了谁,统治阶级通过这种民主要完成的阶级任务和说要达到的经济目的。
法律上的经济制度如果把经济制度理解为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它的形成是一个社会自然发展的过程,宪法和法律不会主动地引导经济向某一特定方向发展也不会阻碍某一经济形式的形成和发展,与这种观念相反,如果把经济制度定位为一种国家制度,经济制度的形成实际上是国家权力行使的结果,宪法和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当然会对经济基础进行保护。
选举选民选举单位或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定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
政权组织形式也称为根本政治制度,是指对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治机关。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君主在受宪法和议会限制的同时仍然拥有极大的权力,以君主为中心的政权组织形式。
(1889年日本明治宪法)
议会君主立宪制是指君王的权力在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下只保留形式上或礼仪性的职权,君主统而不治,临朝而不执政。
(英国1957日本和平宪法)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国内部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是统治阶级意志在国家权力运作方式的体现,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行政区划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有效的行政管理按照政治经济人口民族分布等情况,将全部领土按一定原则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区域,分级设立相应的政权机关,行政区划是国家结构形式的具体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实现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失误的权力。
公民的概念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与人们不同:范畴不同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
范围不同公民包括人民和敌人。
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
公民是个体概念,人民是群体概念。
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首都。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是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组织系。
(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
代议机关是有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选民讨论和决定国家或他方重要问题的国家机关,通常称为议会,人民代表大会等。
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总称,广义上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审判权、检察权和管理司法行政的专门机关,狭义的司法机关专指拥有审判权的法院。
特点:依法性普遍性被动性(不管不理)独立性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1宪法规定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生活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2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a宪法是现行立法的基础和依据,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b普通法律不能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c宪法对各种社会力量和个人具有最高法效力。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度不同于普通法律a宪法的制定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制定机关不同,普通法律有立法机关制定,宪法由制宪机构制定;通过程度不同,宪法是绝对多数,普通法律是相对多数b宪法的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修宪提案权主体有特别限制;宪法修改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有的国家规定了修宪内容的限制。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宪法是一国宪政运动的结果,又是一国宪政的规范形式和依据。
2宪政是宪法的实施。
我国宪法的结构
1宪法的名称,又称宪法的立法标题,是对宪法规范特点的高度概括和权威标志。
2宪法序言,宪法条文前面的开篇说明,宪法序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存在争议。
3宪法正文,是宪法规范体系的主要部分。
我国宪法正文在排列次序上依次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结构和国家标志
4宪法附则是指宪法的修改、解释程序、宪法保障措施以及宪法的公布生效和实现。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资本主义君主主权、人民主权、民有民智思想;社会主义人民主权的阶级性
2人权原则:资本主义君权神授、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保护私有财产;社会主义广泛的公民权利和自由
3法治原则:资本主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律就是国王、恶法与善法;社会主义99年修宪第五条依法治国
4权力制约原则:资本主义两权分立、三权分立、分权与制衡;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
宪法的修改方式
1全面修改:在国家政权的性质以及制宪权的根源没有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宪法修改机关对宪法的大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变动,通过或批准整部宪法并宠信给予颁布的活动。
2部分修改:在宪法修改机关根据宪法修改程序,以决议或宪法修订案等方式对整部宪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或变动的活动。
3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增删宪法内容的活动。
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