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表
大庆油田工人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大庆油田工人退休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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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退休金计算方法: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有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
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另有过渡性养老金。
二、退休领取社会保险养老金的2个条件:
1.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
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
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
注意: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
上文中小编为大家提供了退休工资也就是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各位可以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通常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后,劳动者才能依法领取退休工资,并且每个劳动者的退休工资都有可能不同。
农村养老保险怎么算?

农村养⽼保险怎么算?农村养⽼保险的计算公式为:⽉领养⽼⾦=(55元)+个⼈账户总额÷139。
⽬前,⼤多数农村⼈会选择最低缴费标准100元进⾏缴纳养⽼保险,如果缴纳15年,个⼈账户为1500元,每⽉则可以领取65.7元。
如果选择最⾼缴费档次4000元,缴纳养⽼保险,缴费15年,个⼈账户总额为6万元。
⼀、的概述农村养⽼保险,是指以农村⾮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制度。
农村养⽼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平与农村⽣产⼒发展和各⽅⾯承受能⼒相适应;养⽼保险与家庭、⼟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愿相结合。
⼆、农村养⽼保险怎么算1、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缴费标准如何计算?缴费档次是参保⼈每年缴纳保险费的标准,⽬前国家规定的缴费档次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档,各县(市)区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
参保⼈可根据家庭收⼊状况每年选择⼀次。
⽬前国家规定的政府对参保⼈的缴费补贴最低为每⼈每年30元,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提⾼缴费补贴。
2、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领取如何计算?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基本养⽼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待遇、按规定年限缴纳保费的参保⼈,从年满60周岁的次⽉起按⽉领取养⽼⾦。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基本养⽼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待遇的农村⽼年⼈,不⽤缴费,可以按⽉领取基础养⽼⾦,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当参保缴费。
养⽼⾦待遇由基础养⽼⾦和个⼈账户养⽼⾦组成,⽀付终⾝。
基础养⽼⾦由国家⽀付,个⼈账户养⽼⾦的⽉计发标准为个⼈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139是新农保养⽼⾦计发系数。
因为我国60岁以上⼈⼝的平均余命为11年零7个⽉,也就是139个⽉。
这种计算⽅法就是将个⼈账户资⾦平均发放 139个⽉)。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6.19•【字号】黑人社发[2013]33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33号)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绥芬河市、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中直行业、煤炭、军工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直接管理的有关单位: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下发后,省委、省政府对今年全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非常重视,态度鲜明地指出要把逐步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问题作为逐步增加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加以研究。
目前我省确实存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基础偏低、赡养率高、基金支付压力大等实际困难,养老保险制度相关政策还存在制约因素。
因此,这次调整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结合我省实际,尽最大努力提高调整幅度,同时在普惠原则的基础上按国家规定兼顾各个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及时间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其他参保人员(“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一)普遍调整1、201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增加142元/月;2、2012年12月31日前退职及其他参保人员,增加112元/月;3、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5元/月,其他人员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其中按城镇个体劳动者办法缴费超过15年的,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范围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管理,所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的基本养老金。
第三条本办法的计发对象为符合法定条件的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个人。
第二章基本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办理程序第四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执行。
第五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程序如下:⒈个人申请:符合领取条件的个人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
⒉单位审核:单位负责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⒊上报资料:单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上报至有关单位或部门。
⒋审批:有关单位或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并做出养老金计发决定。
⒌通知领取:有关单位或部门将养老金计发决定通知到个人和单位。
⒍领取养老金:个人凭养老金计发决定通知和有效联系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养老金。
第三章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条件和取消第六条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个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⒈年满法定退休年龄。
⒉在城镇企业连续工作满15年,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⒊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第七条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取消情况如下:⒈具有扶养人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取消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
⒉个人被判刑并宣告执行有期徒刑期间,取消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
⒊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四章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和补发第八条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月度调整办法进行调整。
第九条个人如有基本养老金未领取的情况,可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补发的基本养老金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办理。
第五章附件附件一: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申请表附件二: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审批意见表附件三: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决定通知书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指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的基本养老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测算

缴 费 年 限
4年 (5 6周 岁 )
5年 (5 5周 岁 )
6年 (5 4周 岁 )
个人账户总额 补 政府 缴 缴费 补贴 年 档次 标准 个人缴 政府 个人缴费 政府补贴 限 补贴 费总额 利息 利息 总额 100 30 1500 450 13.70 4.11 200 35 3000 525 27.41 4.80 300 40 4500 600 41.11 5.48 400 45 6000 675 54.81 6.17 500 50 7500 750 68.52 6.85 ### 600 50 9000 750 82.22 6.85 700 50 10500 750 95.93 6.85 800 50 12000 750 109.63 6.85 900 50 13500 750 123.33 6.85 1000 50 15000 750 137.04 6.85 100 30 1500 450 23.01 6.90 200 35 3000 525 46.02 8.05 300 40 4500 600 69.04 9.20 400 45 6000 675 92.05 10.36 500 50 7500 750 115.06 11.51 ### 600 50 9000 750 138.07 11.51 700 50 10500 750 161.08 11.51 800 50 12000 750 184.10 11.51 900 50 13500 750 207.11 11.51 1000 50 15000 750 230.12 11.51 100 30 1500 450 34.78 10.43 200 35 3000 525 69.56 12.17 300 40 4500 600 104.34 13.91 400 45 6000 675 139.12 15.65 173.90 17.39 9年 500 50 7500 750 600 50 9000 750 208.68 17.39 700 50 10500 750 243.46 17.39 800 50 12000 750 278.24 17.39 900 50 13500 750 313.02 17.39 1000 50 15000 750 347.80 17.39
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
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
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 (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c.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d.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某[年龄补贴率某(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某劳动退休金百分率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注: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老年养老金的年龄补贴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龄补贴率可以用于调整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的关系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有无个人缴存的过渡性养老金问题)。
2012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调整通知

2012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调整通知各县、区局,各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9]第259号)、《社会保险申报缴费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1999]第2号)、《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7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劳社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现就申报201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收缴方式及2011年社会平均工资(一)按庆社险函[2011]3号文件规定,大庆市参保单位缴费方式全部实行“双基数单比例”。
(二)按黑人社函[2011]632号文件规定,2012年度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494元,自2012年1月1日起使用。
二、核定原则(一)工资总额的界定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含车补、房补、餐补及其他补贴)、节假日福利费等组成。
不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为: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贴)、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贴及其他福利保险费。
(二)单位缴费基数2012年度参保企业单位缴费工资是以上一年度(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
参保单位缴费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黑龙江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一、定额调整部分,是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比起去年降低了5元,相对变化不大。
今年全国大多数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都出现了降低,变动5元不算太大的。
二、挂钩调整,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黑龙江省的调整也是非常简单的。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基本养老金1.3元,去年是1.6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有利于鼓励人们长缴多得。
确实有很多人缴费满15年以后就不再继续缴费了,如果缴费年限越长增加越高的养老金,人们的参保积极性就会提升。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是按照上年度12月份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12%增加。
去年只有0.97%,今年增长了0.15%。
按养老金水平调整,其实既体现了缴费基数的作用,也体现了缴费年限的作用,养老金计算公式中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都有助于提升养老金,实际上缴费年限的作用性更大一些。
三、适当倾斜,主要包括高龄老人倾斜调整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倾斜调整等政策。
今年有关适当倾斜的标准没有变化。
对于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根据不同参加时间段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15元、20元、30元。
另外,对于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和40元。
对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的人员,根据不同地区的类别,分别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10元和15元。
黑龙江省的养老金水平并不算高,总体来看,增加的养老金钱数也不会特别多,特别是今年养老金的调整幅度只有4%。
如果说一位退休老人缴费年限40年,基本养老金3000元,非高龄老人和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今年能够增加的养老金是:定额调整30元+按缴费年限调整52元+按养老金比例调整33.6元,最终能够增加115.6元,增长幅度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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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农村养老金领取标准表
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方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三项组成。
1、基础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
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个人帐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职工退休时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a=(X1/C1+X2/C2+X3/C3+.。
.+Xn/Cn)/
式中:
a为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X1,X2,X3.。
,Xn为职工退休前一年、二年。
.n
年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总额;
C1,C2,C3,。
.Cn为职工退休前一、二年。
.n 年当年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为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4、按新方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方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顶限制,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养老保险要缴纳多久?
因为每个月我们都是要缴纳社保的,其中费用比较高的就是养老保险,所以很多人都想要知道自己到底缴纳多长时间的养老保险才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其实你退休之前只要是缴纳满15年的养老保险,都是可以正常领取退休金的,办理退休手续之后,就可以正常领取养老金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要求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