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条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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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条码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货物转移工作,以及加强生产数据的链接,特拟定如下车间条码管理制度:

1、条码的打印,由车间生产计划员提供签字计划单据,再报车间统计打印条码与审核无误后,下发车间员工作业。

2、生产条码,视为有价票据,不得涂改。

3、当事车间的条码保管,分两种情况,一是员工作业条码,务必由员工自己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有遗失,产量将不给予计算工资;二是暂时非作业货物,条码要由车间内部的保管员负责,即在货物收发的过程中,要检查条码是否完好,不得在没有条码的情况下发货给员工作业。

4、车间与车间的货物转移,即接收车间领货作业,货物条码上务必要有发货车间收发员的盖章,直到货物交接完毕,方可由后道车间拉货进行作业,严禁无发货车间收发员盖章的货物在下一道车间有出现,如有违者,则由行政部追究当事人(领货员)责任,即按每框10元人民币进行处罚,领货车间主管则按每框5元人民币处罚。

201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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