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运用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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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1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代码:041431712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课程总学时:48 讲课:48 实验:0 上机:0适用专业:法学专业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06一、大纲使用说明(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全国法学专业本科教学14门核心课之一。

本课程将全面系统阐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通过本教程的学习,让学生能正确分析行政机关的权力与相对人的权利两者关系,从法律角度认识并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从而深入理解“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两者的内涵,培养学生运用本课程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

2.树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观念。

3.具有运用该法保护自身权利不受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能力。

4.了解目前我国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状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1.基本知识:掌握行政法的一般原理、行政法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问题。

2.基本理论和方法:全面理解掌握行政法的原则、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及其分类、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救济的标准与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等基础知识。

重点了解行政组织制度、行政行为组成、行政程序制度、行政救济、行政诉讼等基本制度。

3.基本技能: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在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及相关专业方面知识的同时,更好地把握现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立法要旨,并能学以致用,训练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实施说明教学方法:课堂教学,采用多媒体授课,注意引导学生讨论问题、分析问题,加强与学生互动;配合课堂教学布置课外练习。

10-第十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10-第十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3、行政司法有利于提高效率,节约相对人的 时间和金钱。最后,行政司法有利于及时、 快捷解决争议,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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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司法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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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裁决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适用准司法程序裁决法 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处理的特定争议案件的 制度,是行政司法的最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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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门行政裁判的受案范围
商标评审委员会管辖下述六类案件: 1、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不予公
告不服的案件; 2、异议人对商标局准予注册决定不服的案件; 3、被异议人对商标局不予注册 决定不服的案件; 4、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不服的案件; 5、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的案件; 6、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宣告已注册商标无效的案
行政裁决的主要客体是民事争议,如有关自然 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争议、知识产权争议、 侵权赔偿争议等。但行政裁决的客体也包括某 些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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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仲裁
(一)行政仲裁与民间仲裁 民间仲裁是非国家机关的民间团体主持的仲裁,
行政仲裁则是国家行政机关主持或国家行政机 关与社会团体共同主持的仲裁。行政仲裁不同 于民间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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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仲裁
(四)行政仲裁机构 行政仲裁机构从属于行政机关,是行政机关设置 的处理和裁决特定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例如,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属于劳动行政管理机关, 是劳动行政管理机关设置的处理和裁决劳动争议 的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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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仲裁
(五)行政仲裁程序 1. 当事人提起行政仲裁的申请。 2. 行政仲裁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受理。 3. 仲裁前的准备。 4. 调解。 5. 作出仲裁裁决。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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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2 怎样理解《行政诉讼法》中参照规章条款? 3 如何看待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法
律适用中的地位?
4 试述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原因与解决机制。 5 试述选择适用规则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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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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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适用
(四)参照指导性案例 在具体适用判例时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 适用判例解释的前提和基础是成文法规定过于原则或存在漏洞或
缺陷。 2 判例解释适用的基本原则为“同案要同判”。 3 我国判例解释适用的主要法律思维方式为类推推理,即运用类推
推理判断待决案件与判例之间是否“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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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查
5 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人际冲突适用规则不像其他冲突那么复杂,不同民族、不 同种族或者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般都有明确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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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处理
6 区际冲突适用规则。内地与港澳之间的区际冲突,应当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来 确定。内地没有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之间的冲突依下列规则解决:直接涉及本地 区社会、经济秩序、城市建设、市容市貌以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实行地域管辖规则, 排除其他行政区域行政法律规范对本行政区的效力;对行政相对人能力、身份、 资格、权利义务确认等事项,实行行为人户籍所在地规则;因不动产行政案件适 用不动产所在地行政法律规范;执法程序方面的冲突适用执法机关所在地程序法 律规范。
并开庭听取制定机关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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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 ‘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一)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或者超越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范围的; (二)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的; (三)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

教学大纲一、课程简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是研究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法律现象的基本部门法学,是依法行政的理论基础,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应用性很强的专业必修课。

本课程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属于行政法学总论,阐述行政法德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是研究行政法学的共性部分;第二部分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程序问题,阐述了行政诉讼法德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通过对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本学科知识,提高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要求1、把握行政的概念、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和特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以及原则之间的关系。

2、了解我国行政行为的分类、内容和效力。

3、全面认识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体系结构、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情况。

4、对我国行政行为诸范畴,如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合同等全面领会并能够结合上述行政法制度分析中国的行政执法问题。

5、掌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制度。

三、课程重点与难点重点: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

难点: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主体;行政诉讼。

四、选用教材及参考书目(一)、选用教材:姜名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导言一、行政法研究的核心——行政权二、行政法的主线——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公民行政主体——管理相对方法人授权组织其他组织三、行政法的体系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主体论行政法行政行为论行政救济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一、行政的概念公共行政行政私行政二、行政法的概念称。

它包含以下涵义:1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行政法是法的一个独立部门。

三、行政法的特征(一)形式上的特征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第一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马工程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受行政法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 产生(引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 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
行政许可的定义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申请 ,经依法审查,允许其从事某项 特定活动的行为。它是一种授益 性行政行为,赋予申请人某种权
利或资格。
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许可可分 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
、登记等类型。
行政许可的原则
行政许可应遵循合法、公正、公 开、便民等原则,确保行政许可
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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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诚实守信原则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 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 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 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 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 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 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享有法 定职权时,同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公务员义务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 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 监督等。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
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与培训
01
考核
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
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标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标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标准专业必修课学时:60 学分:4适用对象:法律事务专业学生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2、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3、课程学时: 总学时60 实验学时:64、学分:45、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6、适用专业:法律事务专业7、开课院/教研室:文化传播学院/法律教研室二、课程性质与地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事务专业的必修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三大部类之一,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国家司法资格统一考试中占有八分之一左右的比重,因而被教育部确定为高等教学法学专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

三、课程的目的与任务课程的任务是,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和其它基础知识,使得学生对我国行政法学的基本框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培养学生具体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行政管理和行政诉讼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之树立行政法治观念,提高自己的法学知识水平,从而为其将来依法行政或者代理行政诉讼准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四、课程的基本要求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一门重要的必修专业课,总课时60学时,其教学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行政法学,主要讲授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占40学时;第二部分为行政诉讼法学,主要讲授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占20学时。

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课堂讨论、案例分析、庭审旁听和模拟法庭,以提高同学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宗旨,着重在于培养同学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

在教学应注意:1、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本课程理论性较强,讲授中应选取一些典型的行政案例以方便学生对有关的原理知识的理解。

2、比较教学的方法在讲授行政诉讼法时,应将三大诉讼法程序上的异同点进行比较讲授,以便同学更能深刻地把握相关的理论知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版)全套课件 文档全文免费预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四版)全套课件 文档全文免费预览
+ 真正的行政合法,要求行政行为真正符合公共利益。
+ 行政应变性原则赋予了行政主体较大的自主性甚至于非常权力。
+ 在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是从执法层面而不是从立 法层面来认识的,立法层面的合理、公正在执法层面是 合法性问题。同时,我国的行政合理性原则还是从实体 和内容而不是从程序和形式上来认识的,程序和形式公 正被置入合法性范畴。行政合理性原则,包括平等对待 原则、比例原则和严重不合理原则。
+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特定行政关系经行政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的要素。 + ⒈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行政法主体,
也称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行政法权利的享受者和行政法 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行政第三人。
+ ⒋ 规章。
+ 三、法律解释
+ 依通说,有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也是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在《立法法》施行以前,我国的法律解释有宪法解释、立 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和地方解释五种。现在,我国 的法律解释则有宪法解释、立法性解释、应用性解释和司法 解释四种。
+ 四、其他渊源
+ ⒈ 民法规范。 + ⒉ 判例。 + ⒊ 法律原则。 + ⒋ 行政惯例。 + ⒌ 学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四版)
+ 【提要】
+ 行政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具体 包括法律优位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以及行政应变性原则。行政合理性 原则指行政行为应具有内容上的公正性,包括客观合理性和主观合理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全套课件
第三编 国家赔偿编 第二十一章 国家赔偿概述 第二十二章 国家赔偿的范围
高等教育出版社
目录
第二十三章 国家赔偿主体 第二十四章 国家赔偿程序 第二十五章 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高等教育出版社
使用说明
使用对象
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教师。
运行环境
不低于Office 2000,要求向下兼容。
政权的控制。 2.议会主权,通过议会立法来规范行政活动和约束行
政权。 3.普通法院对地方行政官吏的监督。
高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育出版社
法国: 法国建立起行政审判制度,为行政法的发展莫定了基
础。法国对行政权的控制也主要是通过诉讼来实现的, 但受理行政纠纷的法院,适用的法律和程序都自成体 系。 美国: 州际商业委员会的设立,是美国行政法产生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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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相形之下,中国行政法学却显得有些贫乏。但问题是 以权力为核心的理论体系与中国的现实并不相符。在 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学同时也面临着转型。
1.权力行政与服务行政。 2.公产制度。 3.管理方式问题。 现在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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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行政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制度,不论其产生的背景 是否为人们所认知,它的形成都是历史的必然,有其 深刻的社会根源。
行政法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权利和三权分立理论。 对行政法的产生具有更直接影响的是三权分立学说和
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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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治理论的发展。 第二,行政权的扩张。 第三,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三)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
行政权力总是随着国家的发展而不断扩大, 但行政权 力的扩大也应与对行政权力的控制相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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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运用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浅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运用实践教学方法改革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在水政水资源管理专业领域内的地位和教学改革的意义
从现有从事基层水政工作的人员结构分析,大多数人员都是学水利相关专业的,他们对水利专业技术掌握甚多,对水行政执法有利,但对有关涉及行政法律实务及执法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却知之不多,造成有些学生毕业后走上监察、综合执法岗位,界定案件性质模糊,处罚的手段和力度不规范,给行政执法部门带来败诉和行政赔偿等问题。

所以,既精通专业技能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的跨学科、跨专业的应用型人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因此,《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门课程在培养该专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是该专业的学生必备的职业素质之一。

这决定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水政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立足于水政水资源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设置,在我们在开展教学活动时,应改变传统课程以讲授理论为主的教学模式,而以该专业实战工作所需专业技能的培养为依据。

只有学生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在实践中和模拟执法情景中锻炼,才能保证在实际执法中做到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树立执法者的威信和形象。

同时培养学生严谨的法律思维能力,能够运用法律逻辑思维解决
实际生活中的行政法律问题。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
(一)教学理念落后,教学方法单一,学生参与度不高
传统的教学方式较单一,运用较多的是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教学方法,学生被动接受单向传输知识,参与度不高,学习积极性受挫。

当然,有些老师采取了案例讨论式的教学方法。

但案例选择不系统,没有代表性,仅是为了得出一个结论而组织讨论,没有引导,没有牵移。

学生普遍感觉不能学以致用。

另外,很多老师在使用教学方法的时候很随意、很单一,主要是“课堂讲授法”和“案例讨论法”的运本文由毕业论文网收集整理用,并没有考虑到为主题或者教学目标的实现去整合各种教学模式,仅是为了体现多种教学方法的多样性,这种选择可能并不适合这个主题,根本无法达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课程内容较繁杂,贴合专业度不高,取舍不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水政专业的一门法律与相关专业技能交叉的课程,涉及的知识点多,内容宽泛,专业性强和难度大。

关键涉及知识大都是学生所不熟知的领域。

所以老师在讲授该门课程时面面俱到,大量阐述法律概念和术语、法律规范,甚至讲授些过深过难的知识点。

这样简单复制法律专业专科课程设置模式,无论从学生的背景知识还是学生本身的综合素质,都是不科学的,与学生们今后的就业岗位也是脱节的,完全有悖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三)实践教学环节比重较轻
实践教学应是《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但长期以来,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实践环节的课程安排较少。

特别是对于水政专业教学,实践教学更是简单化,经济化,没有专门的校内实习场所和校外实训基地,时间和实践内容更是压缩到最小化。

这样阻碍了教师的教学安排,削弱了对实践环节的重视性,经常流于形式,不会花时间去研究不同的实践教学方法对学生的教学效果影响。

对于学生来说,参与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也不高,最后就交一份报告作为考评依据。

一味强调课堂上的理论教学,而轻视了实践教学,这十分不利于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也不利于同学们思维方法、研究方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评定成绩方式落后
这门课程考核方法通常是笔试的方式,缺乏开放性和应用性,通常重视的是学生对理论知识点的识记和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很难有效考查到。

有些老师采取在平时的案例讨论中,记录某些学生的知识点运用的成绩。

但是,这样的考核方式不全面,不能以偏概全的代表实践环节的成绩。

甚至仅一篇实习报告就代表实践环节的成绩,那更是不可取得。

传统的考核方式缺乏过程性评价,偏离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改革模式探索
该课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应该首先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使学生对所学内容感兴趣,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实战能力,即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这样就要求高职教师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
素质为基础,突出能力目标,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以实训为手段,设计出知识、理论、实践一体化的课程。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走向社会后具有持续发展能力。

(一)各种教学方法的灵活使用。

第一、改进现有“案例教学法”
所谓的案例教学法主要就是指在老师的指导下通过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思考和讨论,使学生掌握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的教学方法。

此方法最大的益处就是能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所以被大量运用在课堂教学中,但是运用的方式和效果都不佳。

所以,改革第一步就从现有掌握的案例资料着手,在已经搜集的大量案例汇编、相关教材中的行政法典型案例基础上,及时补充贴合民情的热门行政案件以及一些媒体追踪报道的行政事件为基础,汇编成案例资源库进行分析。

第二步就是去整合这些案例资料,这是该门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

所以应该在总的教学目标的前提下,分析章节任务教学目标和子任务教学目标。

贴合学生实际,把相关案例修改整合在各章节里运用。

总之,选择的案例还必须同时能使学生将案例中所讨论的问题与课堂所要讲授的行政法内容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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