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特征及创新选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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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与路径创新

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与路径创新

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与路径创新近年来,中国的农业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粮食生产和储备不断增加,农村社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农业现代化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的需求,必须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农业现代化是指在现代科技、现代管理、现代服务和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基础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种过程。

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中国总体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何选择农业现代化的战略?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一是要顺应中国农业的基本国情,即农业人口多、农业耕地面积少的特点,把握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突破口,突出粮食安全这个主题。

同时,还要注重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品牌化、农业经济化等方面的发展。

二是应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水平,提高农民的素质、技能和管理能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现代农业。

三是应加强农业现代化战略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建立农村发展的全过程规划。

四是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与农民之间的联系,优化投资环境,增加投资力度,吸引和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资金和技术进步。

农业现代化路径创新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也需要寻找一条创新的路径。

一是要把握前沿科技,注重技术创新和技术集成。

农业科技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强化科技攻关,加强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新型农业新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

二是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种植大户的建设。

多举措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由小散不规范向规模化、专业化转变。

三是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企业,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消除农产品过剩和农产品间的供需失衡。

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政府、企业、农民等。

一是加强政府领导和统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浅析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及路径选择

浅析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及路径选择

浅析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及路径选择【摘要】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多数的国家,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问题合理而恰当的解决,关系到农村和整个社会经济的安稳。

本文通过回顾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过程,分析了农地制度改革的演变情况、改革绩效,并着重分析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农地制度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地制度问题方向改革路径一、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一)土地改革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为农村土地改革创造了条件,从1950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至1952年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无地农民先后分到了土地,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彻底被改变为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

(二)初、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土地改革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为了克服农民在分散经营中所产生的困难,国家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建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其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或社会主义。

首先是1951年农业生产互助组,其次是1953年开始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到高级合作社。

使土地由私有制改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三)人民公社化阶段在“左”倾思想的指导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走向极端。

1958年在高级社基础上大力发展以乡为单位、政社合一性质的农村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实行生产资料公社集体所有制,因此导致了权责利的脱节,严重的制了农业生产。

(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农村工作的新纪元,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初步构建了“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的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多元产权的土地制度框架。

家庭联产承包制很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实践证明是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特点的基本制度。

二、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土地集体所有制导致产权不清晰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农村集体拥有农地的所有权,农民拥有使用权。

“农民集体”是一个很虚无的概念,它不同于集体组织,没有法律上的人格,因此农民不可能具体行使对土地的有效监管。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演进逻辑与路径选择——从路径依赖到路径创造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演进逻辑与路径选择——从路径依赖到路径创造


要: 新 中国成 立 以来 , 农 村 在 城 乡二元 分 割 格 局 的 背景 下形 成 了对 土地 保 障模
式 的路 径依 赖 , 并逐 步 陷入 “ 锁 定状 态” 。经过 改革 开放 以来近 3 0年 的渐进 式 改革 , 一系
列正式的、 具有现代保险性质的社会保障项 目逐步在农村建立 , 中国农村 社会保 障制度
社会 保 障研 究 2 0 1 4年第 2期
S o c i a l S e c u r i t y S t u d i e s N o . 2 2 0 1 4路径选择
— —
从 路 径 依 赖 到路 径 创 造
黄清峰
刘艺 戈
( 武 汉 大学社会 保 障研 究 中心 , 湖 北武汉 , 4 3 0 0 7 2 )
轨有 重要 的现 实意 义 。
8 0
( 一) 路 径 依赖 理论
路径依赖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 P a u l D a v i d ( 1 9 8 5 ) 和 W. B r i a n A r t h e r ( 1 9 8 9 ) 技术变迁路径依赖理论 。 在此基础上 , D o u g l a s s C . N o r t h ( 1 9 9 0 ) 借鉴其路径依赖的思想 , 将其引入到制度变迁及其绩效的分析框架 , 并 逐 步形 成 了制度 变迁 的路 径依 赖理 论 。
路径依赖理论说 明, “ 历史是至关重要的” 、 “ 人们过去作 出的选择决定 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 。但其 过度强调历史决定论 , 即路径发展过程中偶然事件对现在 的制约和影响, 同时 , 传统 的路径依赖理论认为路 径突破主要是外生力量作用的结果 , 而忽视了行为主体 的主观能动性 。 鉴于此 , 经济学家熊彼特开创性地提出了“ 破坏性创造 ” 的思想 , … 即“ 不断地使经济结构革命化 , 不断

制度变迁路径与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路径与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路径与路径依赖制度变迁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方面,它涉及到社会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变化。

而路径依赖则是一种制度变迁的模式,它强调了过去的选择和决定对当前和未来的影响。

本文将从制度变迁路径和路径依赖两个方面来探讨制度变迁的规律和机制。

一、制度变迁路径1. 演进路径制度变迁的演进路径是指制度在历史演进中所经历的过程和变化。

这种变迁可能是由于社会变革、政治推动、外部冲击等原因而发生。

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一个制度变迁的演进路径,它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政策调整。

2. 跃迁路径制度变迁的跃迁路径是指制度在某一时刻经历了质的飞跃,从而完成了制度的根本变革。

法国大革命是一个典型的制度跃迁路径,它结束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

3. 惯性路径制度变迁的惯性路径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制度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整体上呈现出惯性的状态。

传统农业社会的封建制度和等级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一直保持着不变,直到现代化改革的到来。

以上三种路径展示了制度变迁的不同方式和特点,但它们都反映了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迁规律和路径选择。

而这些路径的形成和走向往往受到路径依赖的影响。

二、路径依赖1. 定义路径依赖是指过去的制度选择和决定对当前和未来的制度发展具有影响。

它强调了历史的重要性和决定性作用,认为过去的变迁路径会对未来的变迁方向和速度产生重要影响。

2. 机制路径依赖的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认知惯性:人们在面对新的选择和决策时,往往受到过去的经验和认知的影响,使得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过去的路径和模式。

(2)利益惯性:既得利益者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往往会通过各种途径来维护现有的制度和规则,使得制度的变迁受到利益的束缚。

(3)制度路径锁定:一旦形成了一定的制度路径,往往会促使这种路径进一步得到锁定和稳定,使得制度的改革和变革变得更加困难。

3. 影响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产生了重要影响,它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向和速度。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状态和结构依存特征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为例

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状态和结构依存特征研究——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为例

方向和结果 的重要 因素。本 文以一个最优 化的理论模型综合分析 了制度 变迁理论 中有 关这 两个特征 的

些问题 .并且 以中国农村 土地 制度的 变迁为例 ,具体地说 明 了这 两类 因素所起的相 关作 用 以及 所造
成 的 经 济后 果 。
[ 关键词 ]制度变迁 路径依赖 状态和结构依存 中国农地制度 [ 中图分 类号 ]F2. [ 献标 识码 ]A [ 311 文 文章 编号 ]1 0 l4 (09 2 01 — 6 0 一 1X 20 )0 — 09 0 0


概念 的阐述和说 明
制度 通常 被定 义为 一组 行事 规则 的集 合 ,这些 规则 与社 会 、政 治 和经济 活 动有关 ,支配 和约 束社 会各 阶层 的行 为 ( 斯 ,19 ) 由于 人们 在考 虑 问题 时 ,总 是 把 一部 分 因素 作 为外 生 变 诺 94 。 量或 参数 给定 ,另外 一 部分则 作 为 内生变 量或 因变 量 ,这些 内生变量 是 由外 生变 量所 导致 的 ,从 而是 这些 外生 变量 的 函数 。于是 ,按 照 D v n ot (17 )的划 分方 法 ,根 据所要 研 究 的问 ai adN r s h 91 题 ,又可 以将 制度 划 分 成 两 个 范 畴 :制 度 环 境 (ntuinlevrn et 和 制 度 安 排 (ntu istt a ni m n) i o o ist. i
1 9
根 据所 要研究 或讨 论 的问题 ,可 以看 成外 生给 定也 可 内生决定 。 路 径依 赖是指 在制度 变迁 中存 在着报 酬递 增和 自我强 化 的机 制 。这种 机制使 制度变 迁一 旦走 上 了某 一条 路径 ,它 的既定方 向会 在 以后的发 展 中得 到 自我 强化 (e — e frig 。诺 斯指 出 , 解讨价还价是局限少数可选择的交易 ,而与其他相去甚远的选择无 关” 。而 N l n n n r(92 e o d t 1 )基于有限理性和知识的分散性提出了 “ s a Wie 8 惯例” (ot e ⑧ r i ) ,惯 un

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及路径选择

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及路径选择

农业产业发展创新及路径选择一、“以农为本”的发展理念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在国家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发展农业产业不仅关乎亿万农民生活改善和农村经济繁荣,也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中,应坚持以农为本的发展理念。

二、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通过引进和创造先进的农业科技,可以促进农作物产量和质量的提高,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比如,应当加强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推广应用新型农业科技手段,如农业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以促进农业产业的绿色、智能发展。

三、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这意味着要通过调整农产品的品种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这可以通过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农业产业,如特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业,来实现。

四、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农业农村一体化发展是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传统的农业模式更多是以农田为中心的,而农村一体化发展则是将农田与农村的其他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全面的农村生产体系。

这一模式可以通过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来实现,提高农业产业的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五、农业金融支持农业金融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因此,应加大对农业金融的支持力度,如加大对农业信贷的投放,推动金融创新,建立健全的农业保险制度等。

通过农业金融的支持,可以减轻农民的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农业产业与市场的对接农业产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

因此,农业产业与市场的对接十分重要。

这可以通过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化平台,提供实时的市场需求信息,帮助农民和农业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同时,还应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推广,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

制度变迁、路径与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路径与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路径与路径依赖作者:于新华来源:《消费导刊》2019年第15期摘要:制度变迁的过程是如何的,制度变迁的路径又是什么样的以及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又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以上的这些问题,将是本文所要注重探讨的。

本文将基于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来探讨制度变迁的过程问题,诺斯提出的关于制度变迁的两条路径,即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的变迁以及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关键词:制度变迁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路径依赖制度变迁理论有很多学派或者学者在研究,如新经济史学派,演化经济学,具体包括舒尔茨、诺斯、拉坦、哈耶克等等。

诺斯作为新经济史学派的代表人物,其对制度变迁的理解最为深刻,贡献也最为丰富。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主要体现于他的著作之中,且著作较多。

在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中,最为难懂的就是制度变迁的路径以及所涉及到的路径依赖问题,弄懂这部分内容,对于把握诺斯对制度变迁理论的推进与创新以及运用该理论来解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文在此基础上,本文也将参考其他一些学者文章,努力做到对诺斯制度变迁的路径以及路径依赖问题能有一个较为全面而简明易懂的认识。

一、制度变迁的过程以及制度变迁的内生动力(一)制度变迁的过程想要弄清楚诺斯制度变迁的路径以及路径依赖问题,首先,要认识制度变迁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过程。

这里,本文主要概括了对诺斯制度变迁过程理解的三个关键要点。

第一,制度变迁是一种演化、演进的过程。

所谓演進、演化是一种涉及事物本身的变化,因此,可以说制度变迁是制度本身变化所带来的这种变化的过程;第二,制度变迁是一种渐进式的,而不是突变式的。

它是慢慢变化着的,我们从中可以看出这也符合马歇尔传统。

我们知道新古典经济学不太喜欢突变或者说存在断点的变化过程,因为这样不好求得均衡解,这自然就引出第三个要点:第三,制度变迁是一种连续性的。

马歇尔的新古典模型中的,供求曲线等都是平滑连续的曲线,虽然说跟现实比较起来有点太过完美,但这样做有他的好处,即便于分析与求得均衡解。

农村治理的路径选择与模式创新

农村治理的路径选择与模式创新

农村治理的路径选择与模式创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治理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农村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农村治理的路径选择和模式创新成为当前亟待探讨的重要议题。

一、农村治理的路径选择1. 从政府主导到多元参与过去,农村治理主要由政府主导,政府在资源配置和决策制定中起着核心作用。

然而,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农村发展的新形势。

因此,应该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社、乡村企业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共治的治理格局。

2. 从单一问题解决到综合治理传统的农村治理往往是针对某个具体问题进行解决,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

为了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转变为综合治理的思维方式,将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等各个方面的问题纳入考虑范围,通过协调各方利益和资源,实现全面发展。

3. 从短期利益追求到长远发展导向在农村治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和利益追求,忽视了农村的长期发展。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应该坚持以农村发展为导向,注重培养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注重长远利益的保障和增进。

二、农村治理的模式创新1. 推进农村自治农村自治是农村治理的重要方式,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居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形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实现农民的民主决策和自治权利。

同时,应该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建设,提高农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

2.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治理的有效实施需要有健全的基层组织。

应该加强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建设,提高其组织力和服务能力。

同时,要发挥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组织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3. 引入市场机制农村治理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可以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同时,要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和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技术的发展为农村治理提供了新的手段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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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特征及创新选择(1)

摘要:当前大家形成了共识,农业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否则农业改革难以有突破性的进展,这是因为农业制度变迁对旧的路径依赖较强。本文就从农业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着手,分析了当前农业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特征,形成路径依赖的根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业制度全面创新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农业 制度变迁 路径依赖 特征 创新选择 所谓路径依赖,是指在制度变迁中,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了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诺斯指出,“一旦一条发展路线沿着一条具体进程进行时,系统的外部性、组织的学习过程以及历史上关于这些问题所派生的主观主义就会增强这一进程。”路径依赖意味着历史的重要性,人们对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进入良性循环;也可能顺着原来的错误路径往下滑,甚至被锁定在低效的状态,陷入恶性循环而不能自拔。同时路径依赖还常常将制度创新牵连引到旧的轨道上来,使新的制度中搀杂大量旧的因素,甚至成为旧制度的变种。 一、农业制度变迁表现出较强的路径依赖表现 农业制度变迁以地权的多元化、经营范围的缩小和改革统一规制的农村人民公社,实施双层经营为起点,初步摆脱计划经济束缚和人身依附的农民,具有了一定的生产经营权,因此制度变迁爆发出了极大的生产热情和积极性,农业制度绩效相当明显。农业在经过八十年代初期的创新以后,又有不少新制度供给,但是这些新供给制度的路径,受初始制度的影响,带有明显的旧制度痕迹,而且以后的制度供给都是在初始改革这的框架内进行,制度变迁显示出强烈的路径依赖特征。 1、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仍是以政策规定为主,法律规范为辅,政策的内核又是改革初的包产到户的外延扩大,新供给的制度没有在地权的多元化、长期化,地权长度和强度,地权的性质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我们可以从改革以来国家在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供给轨迹来说明这个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最初是由农民响应制度不均衡寻找的获利机会时自发产生的,也是说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国家政策,这种自发的追求潜在获利机会的行为是非法的,农民的土地使用权缺乏相应专门的法律全面规范和保护,农民使用的土地性质比较模糊。1982年中共十二大报告对这一自发制度安排予以确认:“这几年在农村建立的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只能在总结群众 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绝不能违背群众的意愿的轻意变动,决不能走回路。”从1982年起,农民的承包土地就取得了政策上的认可。1986年颁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也只是笼统地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能使用的国有土地,可以由集体和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承包经营土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土地承包经营营权受法律保护。”从这时起,承包土地又政策认可上升为法律规范,但是由于规定十分笼统,内容也十分模糊。1987年施行的《民法通则》做了同样笼统的规定。虽然法律做了上述两项法律性的规范,但是农户的土地仍然能够被不断调整,农民的收益经常性被乡村两级以各种所谓的政策形式进行“名正言顺”的侵范,那么法律所强调保护的就是土地的承包性质,而不是农户的土地权利。1993年颁布的《农业法》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也是强调的土地承包权性质,而不是扩大承包土地权利。 1995年《农业部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文件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延伸和发展,应纳入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范围。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承包在承包期内,对承包标的依法转包、转让、入股,其合法权益 受法律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经济补偿,应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发包方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这又是一个以部门政策界定承包土地的权利,约束力极低。中共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再一次规定家庭承包责任的政策不变,又一次通过政策的形式予以确认“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30年以后也没有必要变”。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依照政策具体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并把土地调整限制在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上,但是,该法只能从行政法的角度对农村土地权利作出简单规范。从上而的分析可以看出,对承包土地规定是以政策为主,而且法律的制定也是以政策为基准。这种政策为主的地权制度规范如果只为解决温饱问题,可能还是比较有效的制度安排,但是目前不仅温饱问题已经初步解决,而且部分农产品还出现了过剩,农业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农民持续增收的问题,继续沿着这一路径来以政策规范承包土地的性质,而回避土地权利的制度变迁,已经不能满足农业长期发展的需要了,反而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2、农村地权改革总是摆脱不了集体所有权占主导地位的产权格局。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越发达、越成熟,土地使用权就越重要,土地所有权就相对弱化。二十多年的农业制度变迁可以说是以地权改革为主线的土地制度 改革,农民获得了有限的土地使用权,地权的释放和分解,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粮食供给问题。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以集体所有权占主导地位的地权制度安排却没有随之变化,表现出较强的路径依赖特征:承包土地契约的刚性依旧:定价刚性、单边选择刚性、流动刚性。一是农村家庭土地承包契约关系中,集体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处在被动接受的地位的不对等契约的局面;二是土地承包一个契约代替了一系列的契约,若干个短期契约被一个不能讨价还价的、不可再谈判的较长契约替代的契约结构没有变;三是契约所具有的行政指令性和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然与改革初期没有大的变化。可见,农村地权制度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农村土地的承包契约关系仍然是一种单边统一规制契约关系。尽管在此期间又出台了不少保护农民权益,约束集体对农民干预的政策,但是由于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即以集体所有权为主导的地权结构没有根本性的变动,这些保护性的政策只能是“聋子的耳朵”。

3、农业经营模式仍然没有走出传统的以农户分散经营为主、集体统一经营为辅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范畴。农村家庭分散经营的确在激励农民,稳定农村、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作出过巨大贡献,但是二十年的制度变迁,农户经营规模仍然变化不大。即使现在有许多农民在乡 镇企业或者在城市务工经商,但是由于受土地私有化预期和放弃承包权的补偿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部分农民不原放弃现有的承包土地,还有一部分农民希望通过不断调整土地、实现户与户之间的人均土地使用权永久性的平均化,而且由于农村人口的增多,农民所拥有的承包地还面临着进一步细分的趋势。这些不仅是造成农民不愿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造成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难以建立,而且也是土地经营规模不断细化的原因,这反过来又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小农经营模式。我们也出台过一些促进土地有偿流转的一些政策,如中共十五大就明确提出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流转,而且在《土地管理法》也能找到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我们改革的出发点是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体,稳定家庭承包土地的各种社会功能为这一政策实施的主要目的,因此不管是政策允许或者法律规定,只要改革的出发点不调整,政策实施的目的不转变,各种所谓推动土地有偿流转,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制度供给就是对分散经营的固化,也就是说供给的新制度不可能跳出原有路径依赖。 农业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打破了传统的“粮猪”产业格局,分散经营出现了许多变化,如产品结构多元化,产业布局专业化,产业分工精细化,产业经营社会化等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提高。这就要求多样化的产业适应农户专业经营和分工多样化的要求。而当前的统一经营主体——集体 经济,与改革开放初期没有大的变化,产业单一、功能单一、服务单一、体制和机制僵化,根本满足不了农户产业多样化的需求。当然这二十年来,我们也出台了不少促进村集体企业化、社会经营的制度,但是由于这些制度是在保持原有地权制度、原有集体所有权占主导地位和强化乡级政府管理职能的前提下出台的,集体经济经营上的制度变迁也就不可能在向企业化和社会化、法人经营独立化,服务多样化方面有实质性进展,路径依赖既是这一结果的原因,又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集体统一经营路径依赖的特征。 4、农村行政体制改革总是无法舍弃计划经济最大遗产——乡级政府。乡级政府产生的直接动因是为了保证催耕催种计划的落实,另外就是因为当时交通和通讯不发达,行政辐射的面积有限,需要乡镇政府进行面对面的管理。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需要催耕催种了,另外便利的交通和通讯,不需要也没有必要进行面对面的管理了,而且基层政府的过多行政干预,扰乱了市场运行秩序,这就需要及时调整和改革农村行政管理体制。但是我们多年的改革并未触及这一计划经济的遗产----乡镇政府,反而随着乡镇吃财政饭人口的膨胀,在一定程度上还强化了这一级机构,特别是当前许多乡镇还建立了所谓的财政,建立财政,一方面是上级政府为了丢包袱,另一方面是为了约束乡镇的开支,其本意是好的,但是当前我们的乡镇财力有限,我国农村共有亿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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