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园“一对一服务”创新型企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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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政策之一:

海淀园“一对一服务”创新型企业工作方案(修订)

(海园综发〔2009〕4号2009年4月1日修订)

北京市委市政府、国家科技部、中国科学院联合进行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中,目前已确定参加试点工作的企业共计两批次179家,其中海淀园有104家企业入选,占试点企业总数的58%。为服务好这些创新型企业,海淀园管委会以“一对一服务”形式开展对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服务行动,管委会每个处级干部联络两到三家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协调相关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逐步扩大到园区其他企业。

一、“一对一服务”创新型企业工作背景

“一对一服务”行动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在12次区长办公会上,通过了成立海淀区“一对一服务”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行动领导小组、实施“一对一服务”创新型企业行动计划方案。园区对创新型企业开展了问卷调查、处级干部调研走访,在企业反馈的需求基础上进行了梳理,集中在产业、融资、国际化、规划、人才、培训等方面。在创新型企业问卷调查和处级干部调研走访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对一服务”中关村百家创新型企业需求调研报告。结合分析报告及前期工作,深化“一对一服务”工作,在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需要管委会委员单位协调推进,根据前期工作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二、深化“一对一服务”的作用和意义

深化“一对一服务”中关村百家创新型企业工作,以企业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构建新型服务企业机制的一个突破,举全区之力,通过深化委员单位服务工作机制,坚持联合治理,构建服务型政府,形成对创新型企业支持的合力,这同时也是提升我们统筹管理区域经济的一个机会。

当前,海淀园正处于做优做强的历史起点,创新突破进入关键时期。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各国、各地区加快了科技、人才、资本等要素的整合和竞争,政府服务也成为吸引这些要素集聚的一个重要方面。面对海淀园众多高技术企业,企业个性化需求不断出现,对于企业这些需求,仅依托管委会力量,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处理企业问题和需求的渠道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以“一对一服务”为突破口,探索园区联合治理模式,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对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神,构建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三、深化“一对一服务”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原则

1、联合治理,集成服务。统筹区域政府资源,深化服务企业机制,形成对创新型企业支持的合力;充分发挥区域现有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活力。

2、分类指导,循序渐进。根据企业的个性需求设置不同工作小组,走服务专业化道路,积极稳妥,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服务工作,建立起长效的服务联络机制。

3、以点带面,发挥作用。从入选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海淀园企业为抓手,以点带面,逐步向园区其他企业渗透。从试点企业相对成熟的项目、产业环境、产业平台等动态支持入手,以点带面,发挥区域资源对企业的促进作用。

(二)总体目标

深化“一对一服务”总体目标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一对一服务”企业的运行体制和机制。实现服务水平向专业化迈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的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高质高效。深化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以“一对一服务”为契机推动海淀区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为实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建立“一对一服务”的组织形式

完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是“一对一服务”的前提和基础。服务机构健全,分工科学合理,主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科委等委员单位服务企业的作用,推进联合治理功能,形成服务企业的合力。二是充分结合企业需求,通过“一对一”联络人制度实现个性化服务。三是充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权限。企业提出需求,由“一对一服务”相关机构根据流程,合理划分和界定各部门的事权和分工,积极有效地解决企业的需求和问题。

(一)领导机构

第12次区长办公会上,通过了海淀区“一对一服务”中关村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一对一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领导和协调海淀区创新型试点企业服务行动,研究制定和部署全区创新型企业试点服务行动的重要政策、落实重点项目的实施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要由管委会内设机构和委员单位组成,以工作组形式开展工作。

(二)组织结构

根据企业需求,在“一对一服务”领导小组下设产业促进组、融资上市组、国际合作组、规划建设组、人才建设组、体系建设组、综合组七个工作组,每个工组中拟定一部门作为小组联络单位,召集组内成员单位开展服务工作。组织结构划分如下:

(三)工作组成员单位构成情况

工作组成员单位的划分,主要根据管委会委员单位的机构职能,发挥他们在解决企业需求上的作用,并结合各工作组的工作职责。工作组成员单位构成情况见下表:

“一对一服务”创新型企业工作组成员构成情况

(四)工作组职责

各工作组是制定“一对一服务”方案和解决需求的责任主体,是“一对一服务”具体工作的落实单位。结合工作组成员单位机构职能情况,各工作组具体的工作职责为:

1、产业促进组主要职责:

动态搜集企业在产业促进方面的需求,制订区域产业政策;协助解决企业反映的产业促进需求;制定优化利用建成区空间的系列政策;帮助企业建设科研基础设施;加强园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支持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产业技术联盟;支持、推荐试点企业进入政府采购;支持试点企业采购专业中介服务。

2、融资上市组主要职责:

动态搜集企业在融资上市方面的需求,制订区域促进企业融资上市的方案;协助解决企业反映的融资上市需求;支持海淀金融创新措施在创新型企业先行先试;大力推进创业投资业发展;促进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完善信贷融资服务体系;健全投融资政府支持及中介服务体系。

3、国际合作组主要职责:

动态搜集创新型企业在国际化方面的需求,制订推动海淀园国际化政策措施;协助解决企业反映的国际化需求;组织、协助创新型企业参加国际大型活动,打造园区国际品牌;满足创新型企业国际化需求,搭建国内外政府、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等社会经济群体与海淀园创新型企业、管委会互动的人脉和平台;鼓励园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吸引国际国内研发机构聚集海淀园。

4、规划建设组主要职责:动态搜集创新型企业在规划建设方面的需求,制订规划建设政策措施;协助解决企业反映的规划建设需求;给予创新型企业在购地建厂方面相应支持等。

5、人才服务组主要职责:动态搜集创新型企业在人才建设方面的需求,落实国家、北京市和海淀区人才政策,制订相应政策措施;协助解决企业反映的人才问题;落实人才培训工作;切实协调解决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体系建设组主要职责:动态搜集创新型企业在体系建设方面的需求;负责海淀园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负责招商需求的研究和相关信息的收集,提出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划;协调招商引资的各种资源,促进园区招商引资软环境的优化。

7、综合组主要职责:负责创新型企业品牌建设;创新型企业联络人意见的收集及分配;配合区监察局工作,监督创新型企业需求的解决情况等。

五、建立长效服务工作机制和考评机制

顺利进行“一对一服务”工作,保持与创新型企业长效的联络沟通,理顺“一对一服务”工作组、联络人、创新型企业、区监察局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灵活长效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一)“一对一服务”工作流程设计

1、“一对一服务”整体流程设计(b型流程图)

第一,从创新型企业的需求出发,由管委会联络人通过走访形式收集创新型企业需求,走访次数一年不低于两次,创新型企业也可以将需求适时反馈给管委会联络人。

第二,联络人将创新型企业需求以书面材料等形式反映给综合组,综合组根据需求情况进行分类,并把需求分配给相应工作组。

第三,工作组接到创新型企业需求以后,把需求分成个性和共性两类,对于个性需求,按现有政策,一事一议,给企业解决并回复;共性需求,尤其是超出现有政策解决范围的,进行前沿性、综合性研究,形成新的问题解决方案,作为新的政策提出,为解决需求和问题提供新依据。在这个过程中,创新型企业联络人协助工作组工作。各工作组把创新型企业需求解决情况以书面材料报综合组以备查。

第四,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创新型企业需求解决情况,综合组也可以定期向监察局反映创新型企业需求解决情况,区监察局根据情况到创新型企业检查复核工作,也可以监督“一对一服务”工作流程。其流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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