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需对银行进行监管_一个理论总结和文献综述_劳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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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际化一个理论与概念框架的文献综述

企业国际化一个理论与概念框架的文献综述

摘要
本次演示从博弈论的视角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理论进行探讨,旨在分析企业 人力资本投资现状、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不足,以及未来研究方向。本次演示 首先介绍了博弈论的基本概念,然后阐述了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性,最后指 出了本次演示的研究目的。
引言
博弈论是一种研究多个决策主体之间行为相互作用的理论,适用于解释和分 析各种竞争与合作现象。近年来,博弈论在企业人力资本投资领域的应用日益受 到。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人力资本的投入可以提 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
一、银行监管的定义和目的
银行监管是指政府或监管机构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以确保银行体系的稳定、 安全和公正。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消费者利 益,以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为实现这些目标,银行监管机构需要制定和实施 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和法规,对银行业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二、银行监管的历程和监管技术 的演变
一些学者还从政策法规的角度探讨了博弈论在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中的应用。 例如,孙八(2020)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了劳动法规对企业人力资本投资的影响。 他指出,劳动法规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还会影响员工的努力程度和企业 的绩效。通过建立博弈模型,孙八进一步研究了在特定劳动法规下,企业和员工 的最佳策略选择以及相应的博弈均衡结果。
文献综述
1、博弈论在企业人力资本投资 中的应用及其实证结果
一些研究表明,博弈论在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张三 (2018)运用博弈论方法,分析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投资决策行为,研究发现企业 对于员工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视程度会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绩效。李 四(2019)则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验证了企业人力资本投资与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 正相关关系。

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综述

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综述

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综述作者:陈晨来源:《经营者》2013年第06期摘要:国内对金融监管的体制、制度以及国外监管经验的介绍、分析和评价的文献很多,笔者试图通过对有关论述金融监管必要性的各类文献,从两个不同的角度予以分类,来将有关金融监管必要性的论题做一个较系统的归纳。

关键词:金融监管;必要性;文献综述当代西方经济学家对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理论,主要源自政府的规制经济学。

目前关于金融监管必要性的理论主要扎根于金融监管的需求理论,其中,占主流的主要有两大体系:公共利益的监管需求与金融脆弱的监管需求。

该理论体系认为,政府实施金融监管是为了社会公众利益而对一切市场运转失灵所导致的低效率的一种反应,从而意图纠正金融市场垄断性、外部性、传染性、脆弱性的制度安排。

一、公共利益的金融监管必要性理论公共利益的监管必要性理论以市场失灵和福利经济学为基础,指出金融市场同样存在失灵,从而导致金融资源的配置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Stiglizt,1981、1993;Varian,1996)。

[1]也即,管制是政府对公共需要的反应,目的是弥补“看不见的手”发生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一)负外部性效应金融机构的破产倒闭因多米诺骨牌效应(Domino Effect)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

科斯定理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说明,外部性也无法通过市场机制的自由交换得以消除。

因此,需要一种市场以外的力量介入来限制金融体系的负外部性影响。

拉尔夫·乔治·霍特里(Ralph George Hawtrey)认为,引起经济波动的其他原因是次要的,可以通过货币途径加以控制。

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指出,经济周期的主要原因是资本边际效率的循环变动。

随后,加尔布雷斯(John K.Galbraith)进一步指出,自由放任政策已不合时宜,管制和调节是当前这个时代的迫切需要[2]。

(二)公共产品监管理论一个稳定、公平和有效的金融体系带来的利益对整个社会经济而言具有明显的公共产品特性,即非排他性。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确保银行业的正常运行和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具体来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金融体系是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对维护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至关重要。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严格监管和监督,确保银行业的运营稳定,避免金融危机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防范金融体系中的各种风险因素。

2.保护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健康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之一是确保银行业按照合规、稳健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杜绝违规操作和欺诈行为。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和检查,挤出不良资产、规范贷款行为、防止贷款违约等,维护银行业的整体健康发展。

3.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银行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目标之一是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就是确保银行业严格遵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规要求,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的消费者保护监督,防止银行业在销售和推广金融产品过程中产生不当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促进银行业的创新发展。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银行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鼓励银行业创新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

监管部门要积极引导银行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银行业高效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需求。

综合来说,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监管和监督,保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并促进银行业的创新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控制

金融机构的监管和风险控制一、金融机构监管的意义金融机构是一种重要的中介机构,对于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些机构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和融资租赁等行业,为个人和组织提供资金、保险和投资服务。

然而,由于它们的运营过程涉及到大量资金,并且可能会存在风险,因此需要进行监管。

金融机构的监管可以有效减少金融市场中出现的风险和不良行为。

监管机构可以确保这些机构遵守相关法规和准则,从而保障金融系统的公正、透明和稳定。

此外,监管机构还有助于保护金融机构的客户免受欺诈、误导或其他不当行为的侵害。

二、金融机构监管的形式金融机构监管的主要形式包括法律制定、监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的构建等。

监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需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监管体系的构建则需要建立监管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机制。

在法律方面,各国政府会制定适当的法律和规定,对于金融机构的运营进行规范。

这些法规和规定旨在保护消费者、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监管机构则是执行这些法规和规定的重要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审计和批准等,确保它们遵守所需的规定和标准。

监管机构在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时,通常考虑到这些机构的基本财务原则、潜在的风险和风险承担能力。

监管机构通常会对金融机构的资本、流动性和资产质量等基本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它们具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和流动性,减少风险。

三、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是保证金融市场稳定性和金融机构生存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

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通常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这些风险是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因此金融机构需要采取措施来规避这些风险。

其中,市场风险是指由于资产价格波动而导致的损失。

为了避免市场风险,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分散投资风险并规避高风险资产。

另一个方法是使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进行对冲。

信用风险涉及到债务违约和资产违约的风险。

为了规避信用风险,金融机构可以选择早期发现和评估风险,并将判断风险的标准加以完善。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意义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意义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意义随着全球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业务的日益复杂化,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现代金融监管是指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监管机构的职能和能力、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等手段,对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和管理。

这种监管的意义在于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维护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首先,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助于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金融市场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的运行。

通过监管,可以防止金融市场出现过度波动、恶性竞争和市场失灵的情况,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例如,2008年的次贷危机就是由于金融监管不力导致的,给全球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

因此,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是保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手段。

其次,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助于维护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金融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承担着资金的中介、信用的提供等重要职能。

如果金融机构经营不善或存在风险隐患,将会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负面影响。

通过加强监管,可以确保金融机构遵循合规经营的原则,规避风险,提高自身的抵御能力。

同时,监管还可以防止金融机构出现过度扩张、资产质量下降等问题,保障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

此外,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于经济的增长至关重要。

通过监管,可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金融市场。

同时,监管还可以防止金融市场出现过度投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维护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这些都有助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然而,要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并非易事。

首先,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创新性给监管带来了挑战。

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创新不断涌现,监管需要跟上市场的发展步伐,及时调整监管措施和手段。

其次,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金融市场的全球化程度越来越高,监管需要与国际接轨,加强合作与协调。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一、引言银行是金融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扮演着贷款、储蓄等金融intermediationrole的角色。

由于其重要性,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探讨其背后的动机和影响因素。

##二、银行业监督管理目标的重要性银行业监督管理是确保银行业运作稳定和保护金融系统的安全的关键机制。

以下是银行业监督管理目标的重要性:###1. 保护金融稳定性银行业监督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金融稳定性。

金融体系的稳定对经济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如果银行业出现严重问题,可能导致金融体系崩溃,从而引发经济危机。

通过监督管理,政府可以监控银行的风险和资本充足性,以确保银行业的稳定运行。

###2. 防范金融犯罪银行业监督管理还旨在防范金融犯罪,如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行为。

监督机构需要确保银行采取适当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防止被用于非法目的。

这些措施包括KYC (Know Your Customer)政策、可疑交易报告等,旨在识别和阻止潜在的非法活动。

###3. 保护消费者权益银行业监督管理目标之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

监管机构需要确保银行履行其义务,提供透明、公平和安全的服务。

监管规定要求银行向客户提供明确的产品信息,并禁止欺诈和不当销售行为。

这有助于确保消费者在与银行进行交易时受到公平对待。

###4. 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银行业监督管理还应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

监管机构需要在保护金融稳定性的前提下,为银行业提供一定的灵活性和创新空间。

这可以促进金融机构的竞争和业务创新,推动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银行业监督管理目标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策略。

下面是实施监督管理目标的几个关键步骤:###1. 制定监管政策和规定监管机构应制定明确的监管政策和规定,以指导银行的经营行为,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

监管政策和规定应覆盖各个方面,包括风险管理、资本要求、消费者保护等,以实现监督管理目标。

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

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

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监管变得越发重要。

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需要有效的银行业务监管措施来保障。

本文将从监管目标、监管主体、监管原则和监管方法等方面对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进行探讨,旨在深入了解银行业务监管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监管目标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如果其业务出现问题或风险扩大,将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严重的波及效应。

因此,监管部门需要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运行,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信心。

其次,银行业务监管的目标是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监管部门需要确保银行在从事各项业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受到充分保护,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通过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促进银行业务的规范运营,降低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发生。

二、监管主体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的主体通常是由政府相关机构和金融监管机构组成。

政府相关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银行业务监管的法律法规,提供政策指导和整体的监管框架。

金融监管机构则负责执行监管职责,包括对银行的监督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此外,银行自身也应当承担监管责任。

银行必须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合规流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同时,银行还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经营数据和信息,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了解和评估银行业务的风险状况。

三、监管原则金融市场银行业务监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监管部门在执行监管职责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银行机构一视同仁,确保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风险导向原则:监管部门要以风险为导向,重点关注银行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和防范措施,降低金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

3. 客户保护原则: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对外服务的监管,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银行应加强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提高客户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金融监管

加强金融监管

加强金融监管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全球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人民的利益,加强金融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措施。

一、加强金融监管的背景与意义金融监管是指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加强金融监管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加强金融监管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市场的不健康发展可能导致金融风险的积累,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通过加强金融监管,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有效避免金融系统的崩溃和金融危机的发生。

其次,加强金融监管能够保护消费者权益。

金融消费者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容易受到金融机构的不当行为侵害。

加强金融监管可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水平,增强金融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最后,加强金融监管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金融市场的稳定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

加强金融监管可以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提高整个经济体系的抗风险能力,为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二、加强金融监管的措施为了加强金融监管,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1. 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

加强金融监管需要依法监管,因此,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是首要任务。

政府应加大立法的力度,修订和完善现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使其与金融市场的发展相适应。

2. 加强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

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风险意识和识别风险的能力。

3. 提高金融监管的科技水平。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监管也需要借助科技手段来提高监管的效果。

例如,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金融市场的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点。

4. 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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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界对为什么需要监管银行业的讨论大致沿着以下四条主线:一是遵循一般的政府管制理论,从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与金融市场失灵出发,论证政府对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进行外部监管的必要性;二是遵循着一种危机导向的发展路径,讨论银行体系的安全(稳定) 性对监管的需要;三是围绕监管所起的作用是“扶持之手”还是“攫取之手”展开讨论,产生了“代表假说”、“俘获理论”、公共利益论、消费者利益论、政府掠夺论、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等多种观点;四是从法律不完备角度论述监管的必要性。

如果说,金融市场的失灵以及银行危机的传染性、外部性,从制度需求的角度说明了需要某种形式的纠正,是金融监管需求的必要条件,“代表假说”、 公共利益论、消费者利益论、法律不完备理论等则致力证明需要监管的充分性,而“俘获理论”、 政府掠夺论、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等,同样也从利益博弈的角度说明了监管存在的现实合理性。

一、市场失灵理论狭义的市场失灵,指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垄断、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经济的运行不能满足帕雷托最优条件,从而造成资源配置的无效率和社会整体福利的净损失;广义的市场失灵还包括市场在解决收入分配等社会问题上的无能为力,即“看不见的手”并不能自动实现某些社会目标(主要是收入分配公平问题)。

由政府干预市场,用看得见的手来消除市场失灵,自然成为理想的选择①。

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尤其是“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为金融监管奠定了理论基础。

金融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一)自然垄断金融业务同样存在规模经济,并可能在竞争中发展为集中垄断。

垄断可能造成价格歧视、降低服务质量和金融产品的有效供给、寻租等有损资源配置效率和消费者利益的不良现象,在效率和消费者福利方面会带来损失,而且也将产生其他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利影响。

也有学者认为,银行业并不是自然垄断行业(Thomson,1990;江曙霞,1994),也没有数据显示银行业经营需要相应的规模,在美国许多小银行的利润率高出大银行的几倍(Stiglitz,1993),所以垄断并不构成政府对银行业监管的主要依据。

(二)负外部效应一般认为,主要体现在单家银行失败所引起的社会成本要大于银行自身的成本,银行业机构的破产倒闭及其连锁反应将通过货币信用紧缩破坏经济增长的基础。

按照福利经济学的观点,外部性可以通过征收“庇古税”来进行补偿,但是金融活动巨大的杠杆效应使这种办法显得无力。

此外按照“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明晰,私人会走到一起进行协商以消除负外部效应的不良影响,但由于“搭便车”现象及协商成本高,外部性无法通过市场机制的自由交换得以消除。

(三)信息不对称在金融市场上,银行等金融中介的存在一方面有效地解决了信用过程中授信主体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又形成了存款人与银行、银行与贷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即使主观上愿意稳健经营的金融机构也可能随时因信息问题而陷入困境。

信息不对称事前表现为“逆向选择”,如信贷配给和不完为何需对银行进行监管?——一个理论总结和文献综述□劳海燕 樊永宏① 最早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挑战的是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或追溯至以魏克塞尔为代表的瑞典学派,而关于管制理论的经典论述可以参见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勒(1988)的有关著作。

理全竞争(Stiglitz and Weiss, 1981);事后表现为“道德风险”问题,如果短期内从银行攫取的好处比银行作为一个持续运转的实体更有价值时,还有一定净值的银行就可能被瓜分;还造成金融市场的低效率(Grossman,Stiglitz,1976)。

而信息收集和处理需要高昂成本,信息本身具有一定公共产品特性,因此需要监管当局的介入。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出发,受东亚发展经验启发,赫尔曼、穆多克和斯蒂格利茨(1997)提出了“金融约束”理论,认为金融约束是政府通过使存款利率低于竞争性的均衡水平,对市场准入,甚至直接竞争加以管制等一系列金融政策,在民间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以此解决金融业内广泛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

政府还可以将租金指定用于专门金融业务,以弥补市场的不足。

二、银行体系安全 (稳定)目标论与D-D模型该理论认为银行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或脆弱性,如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会受到先到先提规则、羊群效应、市场恐慌、银行挤兑等的影响,在信息完全的条件下会受到同业间资金往来、债务网络等的影响,因而需要通过外部监管,以维护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Minsky(1982)从企业角度研究了信贷市场的脆弱性, 指出银行内在脆弱性是银行业的本性, 是由银行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所决定的。

Kaufman (1996) 从银行体系传染性和系统风险的角度分析认为, 个别银行比其它企业更容易受到外界影响而失败, 银行业也比其它产业更加脆弱、更容易受到传染,主要源于银行业机构特殊的报表结构:较低的资本与资产比率(或较高的杠杆率)、较低的现金资产比率、较高的负债比率和短期债务在总债务中的比重过高。

Stigliz 和 Weiss(1981),Guttentag 和Herring (1984) , Mishkin (1996) 等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的研究表明, 信息不对称导致了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使得金融机构具有内在的脆弱性。

Diamond 和Dybvig (1983) 建立了著名的银行挤兑模型(Diamond-DybvigModel),对理解银行挤兑问题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金融危机、金融脆弱性的研究提供了有效的研究工具,并成为研究银行监管内容的主要理论基础。

Diamond Dybvig模型的主要特征是多重均衡点。

模型提出除了好的均衡以外,还有类似于“自我实现的预言”的坏的均衡点,因为别人去挤兑,所以我也应该去挤兑,并指出对银行的高度信心是银行部门稳定性的源泉。

顺着这条思路, Jacklin 和Bhattacharya (1988)引入双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假定存在一个无风险的短期技术和一个有风险的长期技术,研究了由于生产回报不确定性带来的银行体系脆弱性(J-B模型)。

Friedman 和Schwartz(1986) 、Diamond和Rajian (2001) 从金融机构流动性方面研究了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Calomiris和Gorton(1991)证明了“先到先取”的原则,银行挤兑不可避免,因此银行面对两难选择:要么它投资短期资产,这样它就不能实现其期限转换的功能;要么它就会因持有长期资产而面临流动性不足和破产的威胁。

这时,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或由政府扮演最后贷款人的角色可以实现这个问题的“合理均衡”。

对基于银行体系脆弱性理论基础上的银行安全目标论的质疑则主要来自于新自由主义。

他们认为,银行体系存在内在的稳定性,并且可以实现社会最优目标, 所以应该将监管水平降到最低甚至取消监管(Cypher,1996)。

Schwartz(1998)等学者研究指出, 试图为银行脆弱性提供保护而建立起来的政府监管,如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等金融安全网支持,反而增加了银行的脆弱性和破产率, 所以银行的脆弱性更主要是一个监管问题而非市场问题。

三、“扶持之手”还是“攫取之手”对监管在解决市场失灵中作用的认识,形成“扶持之手”还是“攫取之手”之争。

“代表假说”认为监管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监管者是公共利益、小储户或金融消费者的利益的代表;而“掠夺论”、“俘获理论”却认为,监管者会被各种利益集团所“俘获”,从而代表特定集团的利益。

主要观点有:(一)公共利益论认为银行系统具有公共品性质,它承担着创造和供给货币、维持资金清算与支付等职能。

银行危机会破坏银行体系,因而需要政府履行“守夜人”职责,去维护这一系统。

银行政策可以保证经济增长造福社会,或者可以强化政治堡垒以使得少数人更加富有,而阻断了大多数人的希望(J.R. Barth & RossLevine,2006)。

此外,银行动员了社会的储蓄并决定谁来使用,如果银行决策正确,那么经济创新并且繁荣的机会就会最大化,因此银行监管就很重要(Joseph Schumpeter,1912)。

然而,阿顿(Utton,1986)用次优理论从根本上批判了公共利益理论。

他认为,在某些重要部门(如因为自然垄断或必须提供公共产品的部门)中,经济受到某些竞争方面的限制,那么零星地制定一些能够确保竞争得以运行的规制政策,可能并不一定会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实际上这些政策会使经济背离而不是趋于竞争限制下的最优化。

努力使竞争的市场发挥作用将会使实际状况得以改进。

克鲁和克林多佛尔(Crew& Kleindorfer,1986)更进一步认为,监管公共利益理论中“公共利益”术语本身就是模糊的。

通过监管诱使垄断者以完全竞争者方式行事,以实现竞争功能,这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幻想。

(二)消费者利益论该理论认为, 银行监管的目标是保护一般存款人或中小型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政府对银行业实施监管正是充当了小额存款人代理的角色(Kareken,1986;Mathias Dewatripont和JeanTirole , 1994) 。

银行治理结构的特殊性表现在银行的债权主要由众多的分散的小储蓄者及其他金融机构持有,小储蓄者既没有激励也没有能力去搜寻信息或干预银行管理,对银行风险的反应仅限于抽走存款而非干预银行经营,因此需要一个公共或私人机构代表他们实施外部干预(Mathias Dewatripont,JeanTirole,1994)。

(三)政府掠夺论Roe(1990,1996)指出,任何管制和监管都是由政府推行的,都是政治家一手策划的,因此,政府和政治家的行为模式是了解银行业管制出现的关键。

政府和政治家并非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是社会利益的代表,其利益与社会利益有着很大的差异,他们有着自己的效用函数。

政府之所以要对银行业进行管制,是自身收益(政治收益和经济收益)的最大化。

(四)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在政府掠夺论的基础上,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进一步把分析重点从抽象的“政府”转为更具体的利益集团。

佩茨曼(1976)、Stockman(1991)认为,对银行业的管制是利益集团通过政治斗争而形成决策的产物,不同的社会经济利益集团是金融管制和监管的需求者,而政府中的政治决策机构是银行业管制和监管制度的供给者。

特明(1991)等人对美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演进作了大量的历史研究认为:美国对银行业进行区域和行业的反垄断管制是小银行维护自身利益的产物;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寡头为了进行金融掠夺的产物;分散化的银行业是分散化的政治格局的产物,美国双重监管机制是美国联邦体制下各州与国会政治力量妥协的产物;Q条例和其他利率管制是储蓄银行为了自身利益发动相关利益集团进行院外活动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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