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产妇追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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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第一条根据《北京市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一)各社区门诊妇保所负责固定高危因素和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

在孕妇建立围产保健手册时,注意筛查固定高危因素,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保健过程中及时筛查动态高危因素,于孕28、34、37周做高危评分;出现并发症随时评分。

(二)发现高危孕妇,及时填写“北京市高危孕妇报告卡”,将其贴在围产保健手册上,并在手册上做出高危标记。

(三)妇产科在医院门诊部开设高危妊娠门诊,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负责高危孕妇的会诊及随诊。

每周一、二、四、五全天门诊,对各社区门诊妇保科转诊的高危孕妇进行鉴定。

经鉴定可以由社区继续产前保健的转回社区门诊,须由高危妊娠门诊进行产前保健的根据病情给予定期检查及治疗,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孕期宣教。

(四)各社区门诊妇保科和医院高危妊娠门诊,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上。

第三条高危孕妇报告、随访管理(一)各社区门诊妇保科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填写“北京市高危孕产妇报告卡”,符合标准的转医院高危妊娠门诊进行会诊。

(二)高危孕妇按规定进行随访,在正常产前检查基础上,根据需要增加检查次数。

预约产前检查日,对预约登记超过2周,总评分≥10分未按时返诊者,应进行追访。

对现居住地查无此人及失访者,应将高危孕妇卡片送到石景山保健院。

(三)各社区门诊妇保科接到本区或外区妇保所转来的高危孕妇卡片后,要求于接到卡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追访。

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及家属进行相关孕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

(四)凡有不宜妊娠者,医院高危妊娠门诊或妇产科确诊后,应及时电话通知石景山区妇保院。

第四条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一)各社区门诊妇保科筛查出的动态高危因素10分的孕妇,应立即转医院高危妊娠门诊进行会诊,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医院高危妊娠门诊会诊。

产前筛查追踪制度

产前筛查追踪制度

产前筛查追踪制度简介产前筛查追踪制度是为了确保孕妇在孕前筛查的结果能够被充分追踪和有效利用,从而提高产前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该制度旨在优化孕妇的产前医疗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胎儿异常或高风险情况,确保母婴的健康与安全。

目标- 提高产前筛查的覆盖率和准确性- 加强孕妇产前随访和监测- 及时发现高风险孕妇和胎儿- 提供针对性的干预和治疗措施- 优化产前医疗服务流程重要步骤和程序1. 孕前咨询与评估:孕妇在怀孕前进行医学咨询和评估,包括个人和家族病史、生活方式、营养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2. 产前筛查项目:根据孕妇的特定情况,制定产前筛查项目,包括血液检测、超声波检查、羊水穿刺等,旨在评估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3. 结果分析和风险评估:对产前筛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判定孕妇和胎儿是否存在高风险情况。

4. 高风险孕妇管理:对被识别为高风险孕妇的个体进行个性化管理和干预措施,包括定期随访、进一步检查和诊断、营养指导等。

5. 数据追踪和分析:建立孕妇和胎儿的电子档案,记录产前筛查结果和后续的医疗过程,以便后续的数据追踪和分析。

6. 质量评估和改进:定期对产前筛查追踪制度进行质量评估,寻找改进的机会和策略,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收益与意义通过建立和实施产前筛查追踪制度,可以达到以下收益和意义:- 提高孕妇和胎儿的健康水平- 降低婴儿畸形和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提高产前诊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优化产前医疗服务流程- 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结论产前筛查追踪制度是优化产前医疗服务,提高产前诊断水平的重要举措。

通过完善的流程和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孕妇和胎儿的高风险情况,可以保障母婴的健康与安全。

在实施该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制度的顺利运行与有效实施。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并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二、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XXX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

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六、宣传工作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扬,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职员的指导。

XXX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关于成立江口县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小组的告诉县乡级各医疗保健机构:为了提高我县围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质量,有效下降孕产妇、围产儿及新生儿死亡率,县卫生局决意成立江口县孕产期保健手艺指导小组。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孕产妇的安全,提高孕产期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的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孕期保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降低高危孕产妇的风险。

2. 分级管理,分类指导:根据高危孕产妇的风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3. 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加强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效率。

4. 患者参与,社会支持: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健康管理,争取社会各界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四、工作内容1. 建立高危孕产妇档案: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级。

将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妊娠风险评估结果、管理措施等记录在档案中。

2. 定期追踪管理:对高危孕产妇实行定期追踪管理,了解孕产妇的妊娠进展情况,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对妊娠风险较高的孕产妇,增加追踪频率,确保孕产妇得到及时的医疗干预。

3. 转诊与协调:对妊娠风险较高的孕产妇,及时进行转诊,并与上级医疗机构进行协调,确保孕产妇得到连续、有效的医疗服务。

对转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争取支持。

4. 健康教育与指导: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妊娠期保健知识,指导孕产妇合理膳食、适量运动、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对妊娠风险较高的孕产妇,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帮助其降低风险。

5. 信息管理与报告: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和指导。

五、工作流程1. 首诊妊娠风险筛查: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一、背景和目的高危孕产妇是指在妊娠、分娩或产后42天内存在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风险的孕妇。

由于高危孕产妇的病情复杂、变化迅速,需要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因此,建立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对于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1.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高危孕产妇筛查是早期发现和干预高危孕产妇的关键。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筛查制度,包括对孕妇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询问病史和家族史、进行高危因素评估等。

对于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建立专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及时转诊。

2. 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负责对高危孕产妇的诊断、治疗和转诊工作。

一旦发现高危孕产妇,应立即建立档案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早期干预和及时转诊。

3. 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后,应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

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的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报告上级保健院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高危孕妇信息畅通。

4.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踪记录。

5. 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对于需要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护送转诊服务,确保孕产妇在转诊过程中的安全和舒适。

三、高危孕产妇转诊流程1. 转诊指征识别医疗机构中的产科医生应熟悉高危孕产妇的诊断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应及时识别并转诊。

转诊指征包括:年龄>40岁、有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既往有不良妊娠史、存在胎儿生长受限、多胎妊娠等。

2. 转诊通知单填写一旦确定转诊指征,产科医生应填写转诊通知单,内容包括孕产妇的基本信息、转诊原因、转诊目的地等,并将通知单交给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

3. 转诊目的地选择转诊目的地应根据孕产妇的病情严重程度和当地医疗资源情况进行选择。

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

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

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篇一:孕产妇随访制度孕产妇随访制度:1、孕12周前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并指导孕期保健和进行第一次随访记录。

2、产前健康管理:对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产前5次(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心理适应、孕期营养等咨询,进行高危孕妇初步筛查、转诊和随访。

篇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

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来自: 小龙文档网:高危孕产妇随访制度)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

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部门,首次接诊孕妇必须详细了解病史,测量身高、体重、宫高和腹围,早孕者要测量基础血压,进行必要的化验,初诊高危妊娠,要预约下次复诊时间。

2、发现高危妊娠,应及时做好建卡登记,属于可变高危应积极治疗,并指导孕期保健知识。

3、认真作好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的高危评分和建立高危预约表卡,便于观察监护结果,孕晚期高危评分后即可确定分娩地点,5分高危者可于乡镇卫生院分娩,10分以上者应在县、市级以上分娩。

4、对于已建卡的高危孕妇未按预约时间复诊,应由乡、村两级妇幼人员追踪原因,让其继续接受监护。

5、每个医疗卫生单位发现高危孕妇必须向我院报告,便于本院掌握高危动态,更好地指导工作。

6、对于每位受监护的高危妊娠者应作好记录,并统计分析。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全国组织所进行的国际研究新观点认为:高危孕产妇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一)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所有的孕妇应在当地村卫生室(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卡(册),建卡(册)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科病史。

医疗保健机构在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内科病史的采集和检查,同时要认真做规范的产前检查和记录,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筛查,评分在10-30分以上者到县级以上机构分娩。

(二)高危孕产妇首诊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建档管理,专人负责,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村级发现高危孕产妇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全乡(镇)高危孕产妇,及时将评分在10分以者报县妇幼保健院,对高危孕妇进行动态管理;县级医疗机构定期报告给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的乡(镇)卫生院;乡级妇幼保健人员定期下村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负责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动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转诊时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

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

上级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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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追踪制度
篇一:孕产妇及高危儿童追踪制度
孕产妇及高危儿童追踪制度
1.耐心接待每位孕产妇及儿童,实行首诊负责制。

2.初诊医生认真做好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项目,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及儿童,须认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一式两联。

3.初诊医生负责为转诊孕产妇及高危儿童联系所转医疗卫生机构专家,同时将孕产妇及高危儿童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4.根据患者意愿,初诊医生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携带“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转诊费用由孕产妇
及高危儿童家属负担。

6.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并递交“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转诊单”。

7.接诊医生填写“洪雅县危重孕产妇及高危儿童急救绿色通道接诊单”一式两联。

9.请求专家出诊、会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与母婴抢救中心医院或上级医院专家或医务处(科) 联系,经医院医务处(科)同意后专家方可出诊、会诊进行救治工作。

篇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4、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5、与绥阳县中医院妇产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
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6 、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

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7、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8、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9、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10、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11、本院对高危孕产妇情况,做好登记,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篇三: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4、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

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

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5、与烟台毓璜顶医院妇产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6 、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
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

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
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7、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8、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9、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10、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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