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之诉讼与仲裁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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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之诉讼与仲裁的不同【摘要】协商、调解、仲裁与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对于后两者如何进行选择更是直接影响到合同纠纷解决的时效性跟有效性,仲裁和诉讼的差异分析便于根据不同的合同情况从中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合同争议解决诉讼仲裁

中图分类号:[df5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一般的,作为合同的其中一个要素,在签订时均会附带对于日后合同执行时争议解决的方式。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常可以采取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合同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文对于仲裁或者起诉的各种不同之处进行分析,为如何选择争议解决方法提供一个指引。

2、仲裁与诉讼

所谓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合同争议提交给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对争议的问题进行中立评判并作出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裁决。所谓诉讼,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将合同争议提交司法机关处理。诉讼是《合同法》规定的解决合同争议的重要途径。它不依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特征,只要一方提起诉讼,另一方就当然进入诉讼程序当中。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3.1仲裁是协议管辖,而法院诉讼是强制管辖。仲裁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原则,仲裁协议中需载明争端解决的方式,包括机构及适用仲裁条例,仲裁机构才能依法受理。在此种情况下,法院无权受理此类案件;而诉讼不必得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双方达成任何诉讼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

3.2 仲裁不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而法院诉讼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在仲裁模式下,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双方有权选择任一合法成立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同的仲裁机构之间无任何隶属关系。一般为公平起见,会选择合同双方所在地以外的仲裁机构;而诉讼只能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合同双方无权选择法院。

3.3仲裁的“自愿性”与诉讼的“强制性”。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一般来说,我国民事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不存在上诉或再审,解决争议比较迅速,也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而非国家裁判行为。法院行使的则是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

3.4仲裁程序相对快速,但执行力也相对较弱。仲裁机构专业性

强,仲裁程序比较简单,不像审判程序那么严格复杂,不过,仲裁机构对自己作出的裁决,无权强制执行,若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反之,诉讼由于是由法院直接裁决的,在执行起来力度较强,但同时在审判流程上也较仲裁要长和复杂。对于审判结果不服时,当事人还可以申请上诉,甚至在二审过后还申请多审定案。

3.5仲裁庭和法院审判庭的组成方式不同。仲裁可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并自主选定或者委托指定仲裁员,这些要求都可在合同订立时载明,日后在执行中出现调解不了的情况时便自动据此执行。而法院诉讼的情况下,以示公平,国家规定当事人不能自主选择审判庭的组成方式和审判员。

3.6仲裁的保密性更强。除特殊情形外,诉讼实行公开审理,而仲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一般实行不公开审理。因此如双方当事人考虑到合同涉及的标的物有保密方面的问题,则更适宜选择仲裁。

3.7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只有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确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核实,方可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而我国法院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或者申诉。

3.8 收费不同。仲裁的收费标准根据仲裁机构的不一样而存在的差异,而法院诉讼则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

481号)”,各级法院实行统一的收费。大体的受理费用收费如下表所示:

4、结语

根据仲裁和诉讼的差异点,当事人可以在缔结合同之时选择以何种方式解决争议。对于一些费用不敏感,专业性比较强,出现问题时需要快速解决的合同,宜选择仲裁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反之,则诉讼更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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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敬.浅论民事诉讼与民事仲裁的关系[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62-63)。

[3]张江艳.谈谈规范的海事仲裁协议[j].中国水运,2003,(21)。

[4]肖健民.海事仲裁的六大优点[j].中国船检,2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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