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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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M-ZD-27033

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培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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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培训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二养护维修作业交通管制

三设备车辆安全管理

四作业人员安全防护

五安全管理制度

六规范交通管制示例

七常见安全隐患

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熟悉和掌握《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规范公司养护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和行为准则

保障公司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以及行驶车辆的安全

2 养护维修作业交通管制

2.1.1在进行养护维修作业前,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交通管制方案,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批准。

2.1.2养护维修作业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对养护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现场作业时,每个交通管制点必需有现场安全员进行交通安全维护。

2.1.3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1.4养护维修的安全设施应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未完成养护维修作业之前,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或改变安全设施的位置、扩大或缩小控制区的范围,以保证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安全控制的有效性。

2.1.5投入使用的交通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简称〈国标〉)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04)(简称〈部标〉)的要求。项目部使用的交通标志牌、交通锥、水马及导向灯等交通设施由公司统一采购和配送。

2.1.6禁止在交通管制方案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养护维修作业,禁止不按批准的交通管制方案进行作业控制区的布设,严禁施工及管理车辆在道路上违法、违规行驶。

2.2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布置

2.2.1 准备工作:

★根据需要和经审批的交通管制方案、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准备;

★准备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锥、安全带、各种交通标志牌、导向灯、水马、路栏、施工警告灯号、夜间照明设施等。

2.2.2警告区布设:

★警告区是作业控制区起点设置施工标志到上游过渡区之间的路段,用以警告车辆驾驶员已经进入养护维修作业路段,按交通标志调整行车状态。

★从最前面的施工标志牌开始到工作区的第一个渠化装置止,按《部标》要求,警告区最小长度S=1600m。

★警告区内应至少必须设置施工标志、限速标志、变窄标志三种标志,其它标志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行增加。《部标》

图示中按顺序有“施工标志1600m”、“限速标志”、“施工标志800m”、“窄路标志”。我司也有部分项目部设置“施工标志200m”。

★如果业主或交警路政部门有其它正规文件规定的,则遵照其要求执行

★道路两侧都应设置“1600m”施工标志。其它交通标志宜设在车道右侧;当工作区在靠中央分隔带一侧时,窄路标志设在中分带一侧。右侧变窄设在右边,左侧变窄设左边。

2.2.3上游过渡区布设:

★保证车辆平稳地从封闭车道的上游横向过渡到缓冲区旁边非封闭车道的路段。是从警告区的终点开始到缓冲区的起点。

★一般路段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Ls=90m;当只封闭路肩时,上游过渡区最小长度Lj=50m。

★由于隧道内的光线较暗,而且其侧墙会使驾驶员产生压抑感,为提高安全性,将隧道内的上游过渡区长度增加0.5倍,即Ls=90×1.5=135m;隧道双洞单向车道封时,警告

区和上游过渡区应设置在洞口外。

★从上游过渡区的起点到下游过渡区的终点须布设锥形交通路标(交通锥),交通锥间距《部标》要求为10m-20m。

★上游过渡区要求交通锥布设平顺,平缓引导车流。上游过渡区交通锥间距应更小。特大桥桥面、隧道、弯道等危险路段施工作业时交通锥间距也须适当减小。

★上游过渡区须设置可变标志牌(导向灯)、线形诱导标等设施。

★每个施工点上游过渡区必须设置一名现场安全员,指挥交通。

★公司要求以下情况必须正确开启导向灯:

1移动养护维修作业(清扫车、水车、隧道清洗车作业,车载导向灯)

2临时定点养护维修作业(封闭一天以内)

3改变交通流方向的交通管制

4固定(封闭一天及以上)维修作业点晚上时

5视线不良时所有作业点、封闭点

2.2.4缓冲区布设:

★缓冲区是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之间的路段。缓冲区给失误车辆有调整行车状态的余地,避免车辆直接由上游过渡区闯入工作区,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等更严重的事故。

★缓冲区一般不准堆放东西,不准养护维修作业人员在其中活动或工作,可在过渡区和缓冲区之间可设置水码等防撞装置以加强防护作用。

★缓冲区的最小长度H=50m。

★缓冲区与工作区之间应设置路栏和水马,路栏上设施工警告灯号,晚上开启。

★在下坡路段或弯道路段,可在缓冲区内加设水码或横向摆放大枕木,防止失事车辆直接冲进施工区,水马注水应达容积的90%。★工作区是养护维修作业的施工操作区域,也是养护维修人员工作、堆放施工材料、停放施工设备的地方。

★工作区长度G根据作业需要而定。

★工作区应设置专门的工程车进出口,出入口应设在顺行车方向的下游过渡区内。

★根据2008 年3 月19 日,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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