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为全区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2020)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3.01•【文号】交办运函〔2024〕438号•【施行日期】202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老年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4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更贴近民生实事是交通运输行业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办好更贴近民生实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运输服务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认真推动落实。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指标,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过程督导,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按照工作方案高标准推进实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宣传,营造积极舆论氛围,提高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要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渠道广泛听取民意,坚持民生需求导向,不断优化提升交通运输服务品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24年3月1日2024年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残疾人安全、平等、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等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持续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领域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提升,进一步巩固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成效。
关于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汇报

关于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汇报曹县人民政府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今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部分代表现场视察并听取审议县政府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将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十件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在今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县政府承诺年内要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为切实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县政府组织各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协作配合,十件民生实事正在深入扎实推进,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总投资5.5亿元,加快推进一中新校区建设,确保今年8月底投入使用;完成13处标准化学校建设、1处省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
(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人:孟祥刚)(1)一中新校区建设:1-3号教学楼、餐厅基础和一层框架正在建设,4-9号教学楼、宿舍楼正在进行浇灌基础,正在做二期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13处标准化学校建设:4处标准化小学正在招标,9处标准化中学正在规划中。
(3)1处省级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征地基本完成,正在规划建设。
2、总投资5.6亿元,确保县人民医院新院区一期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完成,三期工程启动,年内新增床位800张以上,使人民医院床位突破1000张。
(责任单位:卫生局;责任人:刘存华)(1)新区医院一期建设:门诊楼正常运行,供水、供电、电梯及中央空调调试完毕,设备已正常运行,绿化完成70%,院区亮化完毕,一期院区管网全部完成。
外科病房楼装修完毕,供水系统、供电系统调试完毕,中央空调、电梯、手术室等正在调试;5月份外科病房楼将正式投入使用。
(2)新区医院二期建设:内科病房大楼主体封顶,砌墙完成9层,中央空调等楼内配套工程正在进行施工前对接。
(3)新区医院三期建设:门诊病房综合楼初步设计方案已完成,并于4月6日放线,4月10日开始地质勘查。
最新-庆祝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 精品

庆祝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XX市庆祝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周暨“牵手同行——集善助残行动”启动仪式实施方案今年5月16日是第二十个法定“全国助残日”。
时值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全国无障碍城市”(以下简称“三创”)之际,认真组织开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对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市“三创”进程、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及尊严、提升残疾人幸福指数、营造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活动主题:牵手同行——集全社会善心,谋残疾人福祉二、活动时间:5月14日-5月20日三、活动安排:(一)5月14日汉口江滩中心会场活动安排1. “助残日” 活动周启动仪式上午9点在汉口江滩举行XX市庆祝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活动周暨“牵手同行——集善助残行动”启动仪式。
议程有:(1)市领导作“助残日”致辞(2)志愿者致助残《倡议书》(3)“残健青年手拉手”宣誓(4)助残爱心联盟企业家代表签署《助残捐赠计划书》(5)文艺表演2.现场咨询服务——市司法局在江滩举办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展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援助服务。
在“活动周”期间,组织法律专家、律师到各区残联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
——市人社局、市残联在江滩设点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保障等咨询服务,并在“活动周”期间对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察行动。
——市文化局为“助残日”启动仪式免费提供汉口江滩中心广场舞台,并在“活动周”期间,为残疾人举办一次专场慰问演出。
——市工商局在江滩设点开展为残疾人从业办证(预约)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提供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
——武汉警备区在汉口江滩,组织第二炮兵指挥学院男子军乐队、解放军通讯兵指挥学院女子军乐队为“活动周”启动仪式奏乐。
在“活动周”期间组织官兵助残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助残活动,驻城区的部(分)队以送温暖、家政服务为主,驻乡、镇的部(分)队以送科技、扶贫助残为主。
2020年残疾人工作总结

2020年残疾人工作总结导读:范文 2020年残疾人工作总结【范文一:街道残疾人工作总结】遵照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各相关文件精神,在市残联、福安街党委、街道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残联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09年度内,我街道残疾人工作在各领域都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给全辖区的残疾人带来的的确确的好处,受到各级领导部门的认可,得到全街道残疾人的赞誉。
为能使本街道的残疾人工作在下一步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推动辖区残疾人工作向更深、更广的领域拓展,现对09年工作做一全面总结。
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一点,早被社会所认可,多年来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关注和关怀。
福安街党委非常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与发展,街道领导多次过问,主管此项工作的街道民政办更是直接领导、组织、督导此项工作。
我辖区的残疾人工作能取得今天的成就,就在于我们有了这样的坚强后盾。
从年初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按照街道工作总体部署,按步骤稳步扎实前进。
视广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做我们的工作任务。
在09年春节到来前夕,当我们了解到红土村杨树屯的残疾人姜涛与东胜屯的张悦娟是特困户时,通过与街道协调,走访他们,并给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使他们高高兴兴地过上了新年。
街道残联还利用年内每一个有意义的日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开展各项工作和推进我街道的残疾人事业向前发展。
例如:在今年的“爱眼日”、“爱耳日”、“助残日”、“三·八”妇女节到来,我们都相继单独或与其他兄弟单位一起举办活动开展各项工作。
特别是今年国庆六十周年之际,我街道选派得力人员参加这次具有历史意义的广场演唱会,凸显了我街道残疾人的艺术风采和精神情操。
街道残联工作一直以为残疾人服务为宗旨,竭尽一切途径为他们服务。
在今年我辖区残疾人更换二代过程中,我们想尽一切办法,尽量减少残疾人办理时间。
街道民政办为大家腾出街道最大的办公场所,民政助理张燕亲自带领办事人员,牺牲中午休息时间,为大家填写各种表。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08•【字号】锡政办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8日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实现残疾人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有效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服务业,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和《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20〕45号)精神,结合无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减免税费、补助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无障碍、文化体育、维权等专项服务。
第三条各级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经认定符合准入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与残疾人生产生活相关的机构、部门和单位,通过申请、招标(认定)、评估、公示、审批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达到规范服务和管理要求的,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第二章教育机构第四条对特教学校(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残疾人之家”特教班和送教上门),以普通学校8倍的标准核定生均公用经费。
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安排不少于1%的可用资金用于特殊教育事业,支持发展职业教育、职业康复、送教服务、创业培训和文化体育等项目。
第五条对接受残疾人随班就读的学校或机构进行无障碍改造,配备必需的特殊教育设备。
第三章就业机构第六条对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纳税人每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的;盲人按摩机构每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458号(社会管理类370号)提案答复的函刘卫昌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对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服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建立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模式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为就业年龄段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2007年,中国残联正式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和“托养服务能力建设项目”,通过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大力推动寄宿制服务机构、日间照料机构和居家服务发展,不断加强托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托养服务规模和能力显著提升,帮助了很大一部分特殊困难的残疾人及家属排忧解难、脱贫解困。
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 37516-2019),正式确定了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内涵、形式、服务内容等,这是残疾人服务领域的第一个国家标准。
在脱贫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减轻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负担,改善智力、精神及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2018年,中国残联、国务院扶贫办等6部门共同制定印发《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提出要为16岁以上有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68号(社会管理类264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68号(社会管理类264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2.01.2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2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668号(社会管理类264号)提案答复的函王冬胜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障儿童福利政策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推动福利机构转型升级,面向社区残障儿童家庭提供康复服务与指导支持委员的建议也正是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的方向。
2021年5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残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目前儿童福利机构内养育儿童数量不断下降,病残儿童比例不断上升,专业服务需求日益增加,儿童福利机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质量不高等问题日益显现的状况,明确提出以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资源优势,切实保障儿童权益。
根据《意见》部署,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要进一步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康复专业能力,机构建设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对机构内病残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制定康复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
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其他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合作,提升机构康复人员专业水平;鼓励拓展服务范围,向儿童福利机构外残疾儿童、特别是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康复等服务。
同时,县级民政部门已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原则上应当转型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
区残联全面工作情况汇报

区残联全面工作情况汇报2022年上半年,区残联在全区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残疾人工作相关政策,坚决落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
上半年,区残联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康复辅助器具发放活动,确保残疾人朋友的康复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残疾人朋友享有优质的康复服务。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区残联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介活动,帮助残疾人朋友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就业机会。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
上半年,区残联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如残疾人艺术团表演、残疾人体育比赛等,丰富了残疾人朋友的文化生活,提高了他们的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
四、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区残联积极维护残疾人朋友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帮助残疾人朋友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
五、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
在上半年,区残联加强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创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帮助残疾人朋友创业就业,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六、残疾人教育服务工作。
区残联积极推动残疾人教育服务工作,加强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为残疾人朋友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
综上所述,上半年,区残联在全区残疾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为残疾人朋友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希望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继续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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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为全区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20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不断改善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经区政府同意,2020年继续为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托养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日间照料和寄宿制托养,提高他们的生活指数和幸福感。
(由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各镇办配合)
二、对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进行托养
积极与民政、卫健、医保等部门联系,依托托养机构,对全区肇事肇祸精神残疾人全部实行托养。
(由区残联牵头,各镇办配合)
三、为精神残疾人发放服药补贴
为精神残疾人每人发放一次性服药补贴400元,减轻其经济负担。
(由区残联负责落实)
四、开展贫困精神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
为1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每人每年4000元住院医疗救助。
(由区残联负责落实)
五、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的辅具适配服务
按照残疾人的实际需求,为残疾人提供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
(由区残联负责落实)
六、认真开展走访慰问和临时救助工作
(由区残联牵头,对城乡贫困残疾人开展走访慰问和临时救助,解决他们的生产生活困难。
区扶贫开发办配合)
七、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落实养老保险补贴
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三级、四级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100元给予补贴,实现残疾人养老保险全覆盖。
(由区残联负责落实)
八、开展残疾人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劳动技能
通过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实用技术以及职业农民等培训班,不断提高残疾人技能水平。
(由区残联牵头,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九、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助学项目
继续开展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残疾学生当年考入高等院校资助工作,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中专生的资助工作。
(由区残联牵头,区教育局配合)
十、扎实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等宣传活动,通过表彰先进、组织义诊、印制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由区残联牵头,区委宣传部配合)
区残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确保残疾人“十件实事”落地生根;各镇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心尽力为残疾人解难题、办实事、谋幸福;区委考核办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工作斗志,狠抓落实,让广大残疾人切身感受到十件实事带来的实惠。
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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