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监督告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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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国华定电公司技术监督告警管理的目标、程序和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国华定电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与检查要点》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

《火力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2004年)

《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96年版)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438—2000)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

《河北南网技术监督检查标准》

国华发电管理系统“环境保护管理子系统”(GHFD-07)

国华电力公司技术监督检查细则

4 定电公司生产内部预警、告警制度

4.1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中,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或接近超标值,但未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实行定电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制度,向责任部门发出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

4.1.1参照发电管理系统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内容,在定电公司内执行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异常超标通知单,由技术监督专责人依据试验报告和监督条例提出,由总工程师签发后,连同试验报告送至相关责任部门经理。

4.1.2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的整改:责任部门接到通知单后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在72小时内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技术监督专责人,生技部和相关设备责任部门对其进行验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继续进行跟踪。对于无法立即实施的应制定临时控制措施,应做好实施准备,并将情况进行反馈备案。

4.1.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即形成公司内部技术监督告警一次。

4.1.3.1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接到技术监督异常超标、预警通知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积极解决、制定防范措施。

4.1.3.2设备运行数据、试验数据弄虚作假;技术监督季度报表、技术报告、记录档案、工作总结内容失实。

4.1.3.3在大修、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未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并隐瞒不报。

4.1.3.4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工作制度,造成监督工作失效。

4.1.3.5监督异常事件漏报、瞒报或越级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4.1.3.6因管理不善造成标准计量器具仪表丢失或损坏的。

4.1.3.7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监督工作和项目无法正常开展。

4.1.3.8违反技术监督制度导致公司上级职能部门对公司依据发电管理系统告警条例发出

告警的。

4.1.3.9在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出现异常已经达到规程报警指标,且没有在一个月内解决、制定防范措施,由运行部门专业主管提出,总工程师签字,向技术监督专业一级网负责人(生技部专业主管)发出技术监督指标异常通知单,实现相互监督的目的。

5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预警制度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但没有达到《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制度》有关规定时,根据与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的《技术监督、技术服务合同》的规定,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向定电公司发技术监督预警单

5.1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已处在事故边缘,但仍强制运行。

5.2技术监督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督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5.3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5.4领导人带头违反技术监督工作制度。

5.5在大、小修和临修中安排的技术监督项目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5.6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告警

5.6.1 当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问题,致使工程投产后影响安全生产的。

5.6.2 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5.6.3 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5.6.4 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6.5 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未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5.7 基层技术监督人员坚持正确意见时,受到压制和打击。

5.8 发生技术监督设备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督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6电网级告警制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按河北南部电网告警制度发出“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见附录1),出现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事件,依据公司《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6.1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分Ⅰ、Ⅱ、Ⅲ类告警。Ⅲ类告警为一般告警,由公司级技术监督负责人管理。Ⅱ类告警为重要的超标异常情况告警,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和省电力调度中心掌握。Ⅰ类告警为严重告警,由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掌握。

6.1.1Ⅲ类告警通知单由公司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提出,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发给责任部门经理。并上报河北省电力研究院、省电力调度中心和国华公司发电营运部备案。

6.1.2Ⅱ类告警通知单由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和省调度中心有关技术监督职能(室、科)提出,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会签,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或省电力调度总工程师签发,发给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并上报国华公司发电营运部。

6.1.3Ⅰ类告警通知单由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提出,河北省电力公司有关部门会签,河北省电力公司总工程师签发(总工程师出差期间,由副总工程师签发。紧急情况下可由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先发后补签),发给公司总经理。并上报国华公司发电营运部。6.2 生产技术部接到技术监督异常情况告警通知单后应认真研究有关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Ⅲ类告警通知单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技术监督主管,并报送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组长。Ⅰ、Ⅱ类告警通知单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及时将处理结果报国华公司发电营运部和河北省电力研究院发电部,汇总结果报河北南部电网电力技术监督办公室,河北省电力研究院或省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及时检查告警通知单执行情况。

7考核:

由于技术监督不力而被告警的单位或部门,每发生一起Ⅱ类告警扣除年度技术监督考核10~15分,每发生一起Ⅰ类告警扣除年度技术监督考核20~30分。并按《技术监督考核管理制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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