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水电站建设过程中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水电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文件。
一、监督管理机构1.1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根据水电站的规模、类型和建设阶段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监督方案。
1.2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确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1.3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有能力对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行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和管理。
二、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2.1水电站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设计方案,并对设计方案实施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2水电站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2.3水电站建设单位应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理工作,认真审核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
2.4水电站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在建设过程中对关键节点进行现场监督,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
三、运行期的监督管理3.1水电站建设完成后,应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设立运行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活动范围。
3.2水电站运行管理机构应加强水电站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每季度对关键设备进行试运行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3.3水电站运行管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运行监测记录的真实可靠。
3.4水电站运行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对生产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安全监督管理4.1水电站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不同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4.2水电站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监督,保证施工安全。
4.3水电站运行期间,应每年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

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棚电站(以下简称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结合电厂生产管理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电厂生产技术管理与技术监督实行厂长(主持工作的副厂长)领导下的运行部长负责制。
安全生产部负责全厂生产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
厂内按分级管理制,实行三级技术管理。
第五条电厂成立以运行部长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是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在运行部设立办公室,归口管理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并负责日常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成立电厂技术监督网络,第一级为厂部,第二级为安全生产部,第三级为班各组。
第七条技术监督工作按责任制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在电厂安全生产部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第八条电厂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及集团公司、五凌公司和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组织制定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
(三)组织对各工区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组织、推广和应用成熟、可靠、有效的技术监督和故障诊断技术。
(六)负责制定电厂技术监督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电厂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召开电厂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技术监督工作。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文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站的技术监督管理,保障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水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以防范水电站安全事故为核心,以提高水电站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保障水电站的安全、高效、环保运行为宗旨,加强对水电站技术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坚持科学性、全面性、综合性、可操作性原则,注重风险评估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实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强化责任落实,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注重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协同,建立健全技术信息平台和协作机制。
第二章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第七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专业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和规程;(二)开展水电站技术监督检查;(三)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水电站技术评估和信用评价;(四)对水电站技术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技术论证;(五)组织开展水电站技术培训;(六)收集和分析水电站技术信息,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七)监督水电站的技术改造工作;(八)执行其他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机构由水利部门和相关专业机构组成,具体组织形式和人员配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技术监督检查第九条水电站技术监督检查应定期开展,检查内容应涵盖水电站的建设、运行、维护等方面。
第十条水电站技术监督检查应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抽查和现场检查的作用。
第十一条水电站技术监督检查应采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问题发现和整改。
第十二条水电站技术监督检查应及时向水电站提出问题和整改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第四章技术评估和信用评价第十三条水电站技术评估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以水电站的基本技术指标和运行状况为依据,全面评价水电站技术状态和安全风险。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电站的技术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是指对水电站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技术工作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活动。
第三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依法、科学、公正地开展,实现水电站的技术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充分发挥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第六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技术规范制定、工程建设监督、运营维护管理、安全事故调查等。
第七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和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水电站技术的发展。
第二章技术规范制定第八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机构应根据水电站建设和运营的特点,制定适用的技术规范。
第九条水电站技术规范应综合考虑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国情,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水电站技术规范的制定应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形成多方共识。
第十一条水电站技术规范的修订应及时跟踪技术发展和安全要求的变化,确保规范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水电站技术规范应通过公告、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工程建设监督第十三条水电站建设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十四条水电站建设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的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十五条水电站建设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设备的监督,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水电站建设监督应采取监测、检验、抽样检查等方式,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第十七条水电站建设监督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水电站建设监督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依法追究违规行为的责任。
第四章运营维护管理第十九条水电站运营维护管理应遵循运行安全、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二十条水电站运营维护管理应制定运行规程和维护方案,确保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范本《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水电法》和《水电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环境友好的原则,加强对水电站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依法进行,依靠科学技术,强化监督执法,提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五条水电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
第六条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应当与水电站建设、运营单位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机制,提升技术监督管理水平。
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七条水电站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水电站设计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确保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第八条水电站设计文件应当编制完整、准确,包括工程建设规划、水电站总图、主要设备和工程结构的详图及设计说明等。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水电站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审查,严格把关水电站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与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设计文件审查和信息交流机制,及时反馈设计文件的审查结果。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审查组织应当组织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计文件的审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客观公正。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三条水电站的建设应当按照设计文件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水电站建设标准和技术规定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及时反馈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和施工质量的控制。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行业资料:________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9 页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xx。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设计、设备造型、生产制造、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过程。
第七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为保证生产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规定。
第 2 页共 9 页2.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3.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机构及要求第十条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监督制(三级技术监督网),即厂、部门、班组。
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
网络图如下:第十一条总工程师全面负责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的管理。
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对水电站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技术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保证水电站的安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水电站技术标准:规定水电站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需要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水电站设计、施工、设备选型、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 监督管理机构:确定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各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3. 技术审查:规定对水电站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设计图纸以及施工图纸等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4. 巡视检查:要求水电站运营单位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对水电站设备和工程进行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
5. 技术核查:对新建、改扩建和重大维修的水电站项目进行技术核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6. 数据监测:规定对水电站运行数据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对运行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7. 技术培训:要求水电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8. 技术总结和交流:要求水电站管理单位对水电站建设、运营和维护中的技术经验进行总结和交流,促进技术创新和进步。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水电站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质量,确保水电站的安全可靠运行。
同时,也可以促进水电行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是指对水电站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技术内容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规和规范。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水电站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提高发电效率。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水电站建设、设备选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进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2. 设备监督和检验:对水电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3. 运行监督和管理:对水电站的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发电机组的运行状态、各项指标的监测、运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等,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发电效率。
4. 安全管理:对水电站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安全事故的处理等,确保安全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5. 环境监督和管理:对水电站运行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水质、土壤、大气和生态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估,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环境。
6. 技术培训和人员管理:对水电站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水电站技术力量的稳定和提升。
水电站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是水电站管理和运维工作的基础,也是保障水电站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积极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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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术监理所工作,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 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加强对设备的运行、检修、改造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引用标准:《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督包括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环境保护、节能、继电保护、坝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方面,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第六条技术监督工作是一项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设计、设备造型、生产制造、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等过程。
第七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为保证生产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相应的技术规范、技术指标、和检测周期规定。
2.相应的检测手段和诊断方法。
3.全过程的技术监督数据记录。
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AA水力发电厂。
第二章技术监督的机构及要求第十条 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监督制(三级技术监督网),即厂、部门、班组。
各级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
网络图如下:第十一条总工程师全面负责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的管理。
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安生部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技术管理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 组织制定AA水力发电厂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制度、标准、技术措施等。
3. 制定AA水力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定期听取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采取对策。
对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
4. 对因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
5.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6. 组织新建、扩建、改造电力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各相关生产部门是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负责技术监督协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班(值)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各班(值)是技术监督工作的具体监督执行机构,在各部门主任工程师(或副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2. 对所辖的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对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进行质量监督,并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3. 建立键全检测手段和试验室,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4. 加强技术监督人员的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十五条检修部是金属、化学、绝缘、电测、热工、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执行部门,运行部是电能质量、节能技术监督执行部门,水工部是环境保护、坝工技术监督执行部门。
第三章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第十六条技术监督的范围技术监督工作应包含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在电能质量、绝缘、化学、电测、金属、热工、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对电厂及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第十七条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不断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八条技术监督内容AA水力发电厂主要从电能质量、节能、电测、热工、金属、绝缘、化学、环境保护、坝工、继电保护、以及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十一个方面对设备管理及技术管理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1.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和电压质量。
频率质量包括频率允许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质量包括电压允许偏差等。
2.绝缘监督电气设备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
3.化学监督水、汽、油的检测、评估与管理,化学仪器仪表。
包括绝缘油、透平油、SF6气体,及绝缘油在线监测系统。
4.电测监督电压、电流以、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
5.金属监督水轮机发电机组的金属结构、电气设备的金属部件、压力容器和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转动部件金属母材和焊缝的材质成分、金相、性能、裂纹、及其他缺陷。
6.热工监督各类热工测量压力、温度、流量、液位、振动装置、自动调节、控制、保护、联锁系统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7.节能监督发电设备及辅助系统的效率、能耗;根据《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和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有关机组间无功配置原则,加强励磁设备的管理,确保励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
8.环境保护监督。
电气系统的工频电场、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噪声测试,废油、外排废水、固体废弃物、SF6气体和设备的监督。
9.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投入率、正确动作率及相关的管理。
10.自动化、通信及信息技术监督自动化、通信及信息系统的性能、运行指标等,包括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配电管理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远动信息系统等;11.坝工技术监督水库,大坝、引(泄)水建筑物及基础,两岸边坡等水工建筑物的监测、检查与维护。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第十九条技术监督工作要实行全过程、闭环的监督管理方式,即在电厂设备的设计审查、招标采购、工厂监造、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所有环节都应开展技术监督工作。
同时,在设备调试、检修、技术改造等重点阶段等,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技术监督工作,以便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根据电厂设备的改造,试验、检测、监测技术的进步,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标准、手段进行补充和完善,并不断提高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做到对各类设备的有效、及时监督。
第二十一条在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对设备的运行工况的分析和评估,针对技术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具有趋势性、突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并制定预防性措施。
第二十二条在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严重缺陷、隐患。
安全生产技术部应全程跟踪设备消缺、检修、改造等整改过程,对整改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保证设备缺陷的及时消除和设备健康水平的恢复。
第二十三条应分阶段、分专业、分设备有重点地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标准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及时发现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修改、完善、补充的提高措施。
第二十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
应定期对相关技术监督人员的业务技能、专业技术标准、规程、反措等进行培训,合理安排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和各项技术监督交流会议,了解其它单位的技术监督情况,促进技术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技术部和各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应对技术监督实行分级监督、逐级报告制度。
各级专责人员对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除及时进行口头汇报外,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技术报告,当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生重大隐患,需及时进行处理,相关专责人员有权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各级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相关的规程、规定,凡因监督不力或过失造成设备障碍或事故,应查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严格考核、加强教育。
第二十七条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检验规程,试验人员对检测数据负责,专责人员对数据提出质疑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测和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二十八条班组专责人员应加强对所辖技术监督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建立完善的试验设备履历台账,及时制定试验设备及仪器、仪表的检验计划(包括送出检验和自检)并加以实施,对性能参数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试验设备及时给于维修或报废。
第二十九条电力生产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实行技术监督人员验收签字制度,基建、技改、检修承包工程合同中必须包含技术监督工作的相关条款。
第三十条加强对物资供应部门供应的设备、备品进行监督,重要的设备及备品到货后,专业技术监督人员应参与验收并签字。
第三十一条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监督指标、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日常技术监督状况,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
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AA水力发电厂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修订和监督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