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管理)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最全版
《独立董事》PPT课件

经理人员认为其所从事的工作需要较高的能力、经验和知识,承担 较大的风险,普通员工的工作却不具有相同的挑战性,所以他们应 该获得高薪。
一 、董事受到关注
股东们认为,既然经理人才市场是高度竞争的市场,就应 该存在均衡价格(也就是经理人员的平均薪酬)。均衡价 格的形成应该是管理活动人力资本的需求方(股东)和供 给方(经理人员)之间讨价还价的结果,而不是由经理人 员单方面的力量所决定。
《独立董事》PPT课件
本课件PPT仅供学习使用 本课件PPT仅供学习使用 本课件PPT仅供学习使用
学习完毕请自行删除
第一节 什么是董事
董事
内部董事 (执行董事)
外部董事
灰色董事 (非非执行董事)
董事 (非执行董事)
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也称作执行董事,一般指现任公司的管 理人员或雇员以及关联方经济实体的管理人员或 雇员。他们既是公司的雇员,如担任公司的高级 管理职位,同时又担任公司的董事。他们可以是 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与本企业有着经济关联 的企业的员工,如母公司的总经理出任子公司的 董事。
一 、董事受到关注
股东抱怨
• 一是如果把经理人员的薪酬决策比作分蛋糕,切 蛋糕的刀子掌握在打工者(经理人员)而非老板 (股东)的手中;
• 二是且不说经理人员的报酬并不总是与公司盈利 的增长相联系,即使是相联系,公司盈利的增长 也很难仅归因于经理人员的工作努力,因为许多 影响公司盈利的因素不受经理人员控制;
总之,股东与经理人员关于薪酬的争议最终的落脚点是: 由谁来决定经理人员的报酬。持股分散的股东们由于投票 成本很高不适合直接充当这一角色。经理人员由于自身利 益冲突也不适宜于担任这一角色。在这种情况下,董事作 用得以凸显。
公司法自考题-10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公司法自考题-10(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中不包括______• A.资本• B.章程• C.法定代表人• D.机关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设立公司,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从法律上分析,有些条件是任何公司都必不可少的,我们称之为公司构成的基本要素。
这些基本要素是资本、章程和机关。
2.无限公司是典型的______• A.资合公司• B.人资两合公司• C.封闭公司• D.人合公司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D[解析] 人合公司是指公司的设立和经营活动是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资本为基础的公司。
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3.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是______•**年德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年英国的《商事公司法》•**年法国的《商事条例》**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公司法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学者们普遍认为《商事条例》是世界上最早的公司立法。
4.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______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 A.董事会• B.股东会• C.全体股东• D.法定代表人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且应提交相关材料。
5.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
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资本总额作出明确的规定,且要全部认足,这是______• A.资本维持原则的要求• B.资本确定原则的要求• C.资本不变原则的要求• D.资本法定原则的要求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B[解析] 本题是对资本确定原则概念的考查,属于识记内容。
6.下列有关累积投票制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每一股份都有1个表决权• B.应用于任何表决情况• C.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D.实行一股一权的表决原则SSS_SIMPLE_SINA B C D分值: 1答案:C[解析] 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制度。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只有上市公司才有独立董事的,并且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肯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任职的,应该说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权利是比较大的,因为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并不受到其他管理层的限制。
对公司的执行董事,大多数的劳动者还是比较清楚的。
可是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如今有一些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专门的独立董事的,虽然说独立董事,并没有具体的在公司的内部任职,但是依然可以对公司的相关事务做出独立的判断。
下面,大家可以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是什么?关于独立董事,最早应该是1999年国家经贸委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境外上市公司中设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于境内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则是采取了许可的态度,而并非鼓励的态度。
2001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意见》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同时,200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肯定并完善了独立董事制度,新《公司法》也明确规定了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独立判断的董事。
中国证监会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是否必须是同一个人?1、首先必须介绍公司组织架构,做一近似的类比:公司股东会相当于人大会议(权力机构),董事会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决策机构),董事长相当于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任,法定代表人相当于国家主席。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分析

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分析企业的社会性是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基础。
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高度集中,“一股独大”现象突出的状况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对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控制内部人控制,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适应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已经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但是,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尚存在诸多缺陷。
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规,成立独立董事协会、建立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信息沟通制度,完善独立董事的薪酬制度,建立独立董事问责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等,使独立董事制度更加完善,从而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使其具备独立行使职责的能力,切实发挥作用。
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相对,是指由非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担任的董事;非执行董事与执行董事相对,是指仅具有董事身份不负责公司业务执行的董事。
①这里,我们把独立董事称为不在公司内部任职且与公司没有股权关系的董事,其外延小于外部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故又可以称之为独立的外部董事或独立的非执行董事。
独立董事的概念和制度主要源自美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
例如,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40%的独立人士。
1970年代,由于几家公司卷入了向官员行贿等丑闻及一些性质恶劣的不当行为中,法院判决要求其改变董事会结构,并要求董事会必须由大部分外部董事组成。
随后,美国证监会为了阻止大公司滥用权利,也积极推动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改革。
独立董事制度正是在这一时期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基础企业的社会性是独立董事制度产生的基础。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企业的私人色彩日益减淡,特别是股份公司的出现使企业的社会性得到很大的发展,即使是一个小企业也关系到公众和社会的利益。
美国学者谢尔顿就曾于1924年首先提出了“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要求公司不能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营利或赚钱作为唯一的存在目的,而应当同时增进公司自身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5篇范例)[修改版]
![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5篇范例)[修改版]](https://img.taocdn.com/s3/m/a46b2e1cb8f67c1cfbd6b871.png)
第一篇: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完善建议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迫切需要改革,这也是公司法修改过程中大家争论激烈的一个问题。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符合各国公司法的通常规定,其中监事会专门行使监督职能。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中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也是行使监督职能,在实践中产生了与监事会的职能发生冲突和协调的问题。
一、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现状及我国建立该制度的作用在公司制企业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起源于美国和英国。
英美等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没有设立监理会,对董事、经理的监督主要依靠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社会中介机构和股东的投票选择权。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膨胀发展,运营业务、经营规模呈巨型化趋势,对公司董事、经理的监督、约束,尤其是事关公司生存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选择,越来越需要进行事前、事中的监督和更多地听取外部专家的意见。
所谓外部董事是相对于内部董事而言的,外部董事也叫非经营董事, 是指非公司雇员的兼职董事,他们的职责是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参加董事会会议,为公司决策、财务审计、业务控制提供咨询,监督内部董事和经理人员。
而且要求外部董事必须对公司战略、经营和资源配置,包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作出独立的判断。
由此派生出独立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独立董事。
要作出“独立的判断”,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 独立董事必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不得由董事会任命; (2)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5 年以上的商事、法律或财务工作经验; (3) 独立董事在过去3 年内不是本公司或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没有10 万美元以上的交易,与公司雇员没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 (4) 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不得超过3 年,满3 年后,独立董事可以继续作为董事留任,但失去其独立董事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 独立董事有以下的特殊权力: (1) 由独立董事批准的“自我交易”,法院可免除审查。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独立董事制度于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
这项制度的创立,主要是为了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更好地保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也可以防止大公司滥用权力。
纽约证券交易所于1977年首先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
纽约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每个到该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在不迟于1978年6月30日以前设立并维持一个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这些独立董事不得与管理层有任何会影响他们作为委员会成员独立判断的关系。
”伦敦证券交易所公司财务治理委员会在1992年提出的关于上市公司的《最佳行为准则》中建议,上市公司“董事会应该包括具有足够才能、足够数量、其观点能对董事会决策起重大影响的非执行董事”。
我国香港联交所于1993年提出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即每家上市公司董事会至少要有两名独立的非执行董事。
日本在2001年修改公司法时,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允许公司以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而在董事会之下分别设置由3名以上的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在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应分别占每个委员会的半数以上,监事会的职能由审计委员会取代。
我国在近几年的公司实践中,也开始探索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于1999年3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境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化改革的意见》,规定境外上市公司应设立独立董事。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8月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境内上市公司应当聘请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1/3的独立董事。
自引进该制度4年多来,目前1300多家上市公司均已设了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和要求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见消极条 件);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董事在评价总 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等 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 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 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 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 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 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 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 为自己打分”,以最大 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可以在 监督总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方面发挥很重 要的作用。
青岛啤酒发行H股,设立了2名独立董事 ,成为中国第一 家设立独立董事的公司。
12
(一)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续)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与法制沿革(
目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正在制定中。
2008年 2008年6月
中纪委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对中管干部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
(一)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独立董事制度产生于“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一元制”
“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 在公司机关设置上没有独立的监事会,董事会既是决策 机构,也是监督机构。 代表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
股东大会
产生的问题: 董事会的两种职能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冲突,因而这种制 度设计对大型公司来讲是有缺陷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以及股东的不断高速分散化,董事 会在客观上出现了侵蚀股东大会权限的现象; 部分高层管理者同时身兼公司董事会成员,实际上形成 了公司管理者对董事会的控制,进而控制整个公司。
关于国企独立董事的正确认知与管理

管管理萃关于国企独立董事的正确认知与管理黄炜摘要:本文从三个方面对比分析了是否应使独立董事在国企董事会里占多数,结论是否定的,认为应适当引入独立董事,这与大多数人的结论不同。
本文论述了聘请独立董事的标准,不能迷信独立董事的作用,也不能刻板地看轻非执行董事的作用,以及论述了如何安排独立董事的报酬遥本文还用一些具体案例佐证、反证了相关论点遥关键词:独立董事;国有企业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码:A基金项目:2018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2018BDS001)。
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除了在股东(代表)中选举董事,也可以外聘独立董事(或称独立非执行董事),其是非执行董事的一种。
独立董事与所在公司及其重要股东、各子公司、经营管理者无直接或明显的利益关系(在该公司领取薪酬、购买其少量股票除外),包括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和专业联系,也无直接或明显的利害冲突。
他们常被视作中立者,代表的是诸多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能为企业的运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公正的建议,也比较能公正地监督企业的运营情况。
独立监事也有类似的作用。
股东董事代表的基本上是股东利益,总经理代表的可能是其个人利益。
有时,经理与股东的利益、观点不一致,不一定意味经理有明显的不当行为,而可能表现为经营理念不一致。
例如,国美公司原总经理陈晓与董事长黄光裕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属于这一情况。
又如,不少经理倾向于快速实现较好的经营业绩,不愿为远期目标投资,包括购买大型生产设备,唯恐拉低了近几年的绩效水平,从而保障、提升自己的职业经理身价。
但这种心态与经营理念可能恰恰成为这些经理被解雇的原因,如联想集团收购国际商业机器公司的个人电脑业务后聘请的首席执行官阿梅里奥就有这样的情况。
我国董事会中也有“内部人控制”现象,聘请独立董事有其必要,同时须发挥股东(大)会、监事会、国企党组织、职代会、工会等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以及外部利益相关者、其他机构与公众的监督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董事会管理)我国上市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我国上市X公司中的独立董事制度建设引言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X公司已超过壹千家,经过改制均已按照股份有限X公司的体制运作。
但事实上,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导致的积习沉苛,上市X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仍存在着缺陷,特别是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
在我国上市X公司中,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壹般占2/3左右的比例,使得占绝对控股权的大股东拥有了对X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这种专权往往为大股东谋求种种不正当利益提供了通道。
在这种背景下,在上市X公司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对完善我国上市X公司董事会职权和功能是非常有实际意义的。
本文将在考察国外董事会人员构成的发展趋势基础上,考察我国上市X公司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现状及其带来的消极后果。
最后提出建立和完善上市X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构想。
壹、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及其作用1、独立董事制度的兴起自20世纪60-70年代美国首次明确提出“X公司治理结构”这壹问题以来,在世界范围内愈来愈多的研究报告揭示了董事会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
这是因为董事虽然由股东选举,但X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如CEO)和内部董事能对董事提名产生影响,这就使得以高层管理人员为核心的利益集团能够长时期地占有X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从而使董事会在确定X公司目标及战略政策等方面无所作为,丧失了监督运营者的职权。
董事会失灵的主要原因在于X公司被内部人所控制,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正是在这壹背景下产生的。
独立董事又称作外部董事(OutsideDirector)、独立非执行董事(Non-Executive Director)。
独立董事独立于X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事务之外,不能和X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地做出判断的关系,在X公司战略、运作、资源、运营标准以及壹些重大问题上做出自己独立的判断。
他既不代表出资人(包括大股东),也不代表X公司管理层。
独立董事的概念在著名的“凯得伯瑞报告”(CADBURYREPORT)中得到了阐述。
80年代,国际上几家引人注目的大型X公司相继倒闭,基于此,伦敦几家著名的从事审计和管理规范的研究机构在1992年提交了壹份名为《社团法人管理财务概述》的报告,即“凯得伯瑞报告”。
该报告除明确指出董事长和总经理应由二人分任外,特别提倡要更广泛地吸收独立非执行董事进入董事会。
该报告提出的“最佳运营准则”中指出:“董事会中应有足够多的有能力的非执行董事,以保证他们的意见能在董事会的决策中受到充分的重视。
”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平衡己被西方企业确立为壹个良好的法人管理模式的基本原则。
在美国和许多欧美国家,走向独立董事的趋势正日益显著。
在美国企业的董事会构成中,外部董事很多,有肘甚至超过壹半.如摩托罗拉X公司董事会问个成员中有9个已不是股东,均为外聘的独立董事;美林集团董事会由十六位董事组成,其中五位是现任美林集团运营班子的核心成员,另外十壹位董事均为独立人士,其中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主席及壹些专营X公司的总裁。
2、独立董事的作用愈来愈多的实证研究表明,“独立董事和较高的X公司价值相关,具有积极的和独立董事的X公司比那些具有被动的非独立董事的X公司运行得更好,国际机构投资者将日益需要X公司的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世界银行1999)。
具体地,独立董事主要通过下述途径体现出其积极作用:第壹,有利于X公司的专业化运作。
独立董事们能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为X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有利于X公司提高决策水平,提高运营绩效。
第二,有利于检查和评判。
独立董事在评价CEO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时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客观的评价标准,且易于组织实施壹个清晰的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为自己打分”,以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第三,有利于监督约束,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在监督CEO和高级管理人员方面也有重要的作用。
较之内部董事,这种监督会更加超然和有力。
Weisbach的经验研究表明,“外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比之于内部董事占主导地位的董事会更易在X公司业绩滑坡时更换经理”。
在英美的外部监督模式中,独立董事的这种监督功能就尤为重要。
二、我国上市X公司股权结构和董事会人员构成现状及其后果目前我国有相当多的上市X公司其董事大多数由第壹大股东派出,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大股东事实上控制了董事会,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上表现为内部董事人数占绝对优势,其结果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对X公司治理的价值几乎没有贡献。
这壹现象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英美国家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董事会人员结构的内部人控制趋向。
导致了壹系列严重的不良后果。
董事会职能失灵、内部人控制等现象直接导致了我国上市X公司的短期化行为以及上市X公司和控股大股东之间的不正常关联交易,甚至出现上市X公司成为控股大股东“抽血工具”的很多个例。
在很多情况下,X公司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上的缺陷成了上市X公司质量衰退的壹个重要内部因素,小股东的利益也根本就没有受到良好机制的保护。
分析表明,以内部人控制度衡量的上市X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和股权向国家股股东或法人股股东的集中度成正相关关系,这种正相关性在下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说明股权越集中,上市X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度就越高。
根据《中国证券期货》杂志的壹项研究,被评为1998年度中国上市X公司最差董事会的10家X公司中,有5家X公司属于“ST”X公司,且且这些X公司董事会多都或多或少涉及“内部争斗、涉嫌造假、涉嫌违规、独断专横、肆意挥霍、中饱私囊”等行为。
三、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针对董事会被X公司内部高级管理人员把持的现象,X公司董事会中包含越来越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正成为壹种国际趋势。
虽然我国对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在董事会人员结构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外部董事应占1/2之上,且有2名之上独立董事),且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作了规定,但对在国内A板上市的X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且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最近,沪、深俩地交易所出台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增加了董事声明及承诺内容;上市X公司,特别是科技类X公司(如上海贝岭等)也逐渐把增加独立董事作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但总的来说,独立董事问题尚没有制度化。
针对我国上市X公司董事会结构中存在的种种缺陷,当前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上市X公司实际需要的独立董事制度。
四、我国上市X公司引入独立董事的误区目前上市X公司的独立董事往往偏颇于技术型专家,有的甚至是上市X公司主要领导拉来的“人情董事”、“花瓶董事”。
而实际上,仅仅有精通X公司主营产业技术的专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是远远不够的,更应充分注重独立董事对完善X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的重要作用,尤其在现阶段我国上市X公司股权结构仍很不合理的情况下。
企业不仅需要技术咨询专家、学术权威对X公司的运营发展提出建议,更需要独立董事对X公司的法人治理。
资本运作、企业管理发挥监督、制衡的作用,从而达到防范“内部人控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目的。
五、独立董事制度设计的具体做法独立董事作为壹项制度,它涉及法律、法规的限定、独立董事来源、组织形式及薪酬安排等层次的内容。
(壹)要在法律、法规(X公司法或上市规则)层次对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人员来源、组织方式及薪酬安排等条件加以约束,且明确在上市X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要达到多少比例。
国外的平均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比例超过了50%,针对我国上市X公司的现状,这壹比例在现阶段规定为不低于30%比较合适。
(二)关于独立董事的来源。
壹般来说,独立董事大都是某壹领域的知名人士或专业技术人士。
在现阶段,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社会研究机构的研究员、金融中介机构中的资深管理人员以及在大X公司任职多年的高管人员等等,都能够成为独立董事的来源。
(三)关于独立董事的组织方式问题.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专门靠对X公司高管人员的运营绩效进行独立评估的机构,它们以类似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方式依赖市场化运作来谋求生存。
现阶段,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培育的时间只有短短20年左右,经理市场的发育上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家资源奇缺。
相应地,独立董事本身也相对缺少市场化条件下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独立董事本身的“商誉”体系几乎仍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选择壹定的组织方式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就显得很有必要。
除了要在X公司法层次明确独立董事的职权、义务外,成立“独立董事协会”或“独立董事事务所”之类的组织,对独立董事自身的行为加以规范就显得很有必要。
相对于“独立董事协会”,独立董事事务所的运作方式更趋于市场化。
事务所能够把独立董事的自然人责任转化为法人责任,这在我国专业人士的“商誉”体系尚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能够由事务所直接出面对独立董事的行为加以约束。
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有利于独立董事真正发挥独立判断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实现独立董事职业化。
壹方面,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章程》行使职权,对其行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另壹方面,通过建立合理的“袍金”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行为产生制约作用,包括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这壹点也正是建立独立董事事务所的核心目的所在。
(四)关于独立董事薪酬决定。
薪酬的高低直接影响独立董事参和X公司治理的积极性。
事先约定的固定报酬方式很难激发独立董事积极参和X公司运营管理的积极性。
国际化,越来越多的X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付出劳动量的多少来确定薪酬的多少,有的仍赠和股票期权作为薪酬的壹部分,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和X公司治理的长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