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20年修正)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6.11•【字号】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36号•【施行日期】2020.06.1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2005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2年1月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7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根据2020年6月1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207号令)2021修订版

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省政府207号令)2021修订版(2019年12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公布自2020年1月31日起施行;2021年12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修改自2021年12月16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治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工作机制,明确本单位负责人和各级、各岗位人员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租赁给其他单位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责任,并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发现承包、承租单位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督促其治理。
第五条全省各级主要负责人应当重视和推动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内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与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第一章判定和立案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下列情形:(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六)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二条[判定依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依照本办法及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
有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依照该标准判定。
第三条[火灾隐患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记明,并收集建筑情况、使用情况等能够证明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资料,并在2日内书面报告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
第四条[判定程序]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对消防监督人员报告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组织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由支队(含支队)以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0.06.10•【字号】晋市政发〔2020〕1 号•【施行日期】2020.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0〕1 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2020 年,全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围绕“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强化依法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难,为全面推进市委“五个三”战略部署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现就做好2020 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站位抓安全(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坚持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或中心组学习,深入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论述,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贯穿工作全过程。
研究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措施,转变监管理念,调整监管方式,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党政干部应急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国民教育计划和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推动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等百万人员大培训,率先对县(市、区)分管领导、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副指挥长开展专题培训。
铁路施工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摘 要:为了保证铁路日常生产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安全,铁路施工危险点的排查工作非常重要。
只有把威胁生产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才能保证基本的生产效率,从而有效地防范和处理施工事故隐患,为保障铁路生产安全做出贡献。
关键词:铁路施工;隐患排查;隐患治理中图分类号:U2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3092(2020)02-0228-011 铁路建设事故隐患分类普遍隐患是指危害相对较小、经发现后能迅速解决的隐患问题。
此类隐患虽然危害相对较小,但如果不及时排查,极有可能发展为重大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严重、整改难度大的隐患。
如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应在隐患发生的地方立即通知施工人员停止施工。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过程较长、较复杂,有时要经过一定时间的整改治理,才能确保排除隐患。
2 铁路建设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基本程序(1)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有一系列独特的排查流程。
第一,要对铁路建设各生产环节进行隐患专项检查,要按照明确的检查程序进行检查,并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季节或气候条件,增加一些隐患的特别检查,以防止因异常情况而出现特殊的隐患。
第二,将检查结果整体而言形成报告,将事故隐患上报核查部门,并要求核查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研究,确定其危害程度和类型;隐患一旦查明,应立即将隐患分门别类,通知有关部门去处理。
在隐患治理完毕后,对隐患治理过程和隐患治理质量进行评估,如果评估不合格,应重新进行隐患治理,直至通过评估后方可归档管理,并根据一事一档原则将其归档为重要参考资料。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与责任主体。
施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应遵循“谁经营、谁治理”的基本原则,各公路管理机构的专业领导部门同时也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事故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做事故隐患责任规划时,要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单位划分事故隐患的原则进行责任规划。
(3)事故隐患的调查。
各施工单位在开展相关工作的排查准备过程中,应及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和反思,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应根据风险管理措施进行风险识别、控制和排查。
2020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0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制定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并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完善消防安全设施。
对建筑物、公共场所、大型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通过开展消防演练、培训等形式,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群众自救逃生能力。
4. 加强消防宣传。
结合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辅导、咨询等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5. 严格消防安全监管。
加强对重点单位、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和处理。
6. 加强应急预案制定和完善。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进行研究并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
7. 强化消防救援力量建设。
加强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完善消防救援设备和装备,提高消防队伍的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将有力提高社会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0年最新网络安全保护法条例
2020年最新网络安全保护法条例20xx年最新网络安全保护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者域名解析服务器,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者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
第三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和检查,组织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制定通信行业相关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
第五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
第六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经济运行、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情况进行评审。
2023年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
2023年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范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同时也伴随着城市老旧建筑数量的增加,这些危旧房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危险。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城市安全建设,特制定本危旧房屋安全整改方案,以期在2023年前完成对危旧房屋的整体整改。
二、整改目标1. 制定并实施一套危旧房屋整改标准,确保整改后的房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完成对所有危旧房屋的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危旧房屋都能被及时发现,并编制整改计划。
3. 在2023年前整改所有危旧房屋,使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消除安全隐患。
三、整改内容1. 制定危旧房屋整改标准(1)建立危旧房屋评估指标,包括建筑结构、外墙、屋顶、地基等方面的评估标准。
(2)制定危旧房屋整改工艺和技术要求,包括拆除、重建、加固等方面的具体工艺和技术要求。
2. 编制危旧房屋整改计划(1)对所有危旧房屋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每个危旧房屋都能被及时发现。
(2)针对每个危旧房屋,编制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时间、整改方式和整改预算等。
(3)确保整改计划严格按照危旧房屋整改标准执行,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整改危旧房屋(1)对于危险程度较高的危旧房屋,采取拆除重建的方式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后的房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对于危险程度较低的危旧房屋,采取加固和改造的方式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后的房屋消除安全隐患。
(3)制定补贴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居民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帮助他们完成危旧房屋的整改。
四、整改计划1. 2020年-2022年:制定危旧房屋整改标准、评估指标和整改工艺要求,并组织专家进行危旧房屋的综合评估。
2. 2020年-2021年:对所有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并编制整改计划。
3. 2021年-2023年:开始整改危旧房屋,按照整改计划逐步完成,优先整改危险程度较高的房屋。
4. 2023年前:完成所有危旧房屋的整改,确保每个危旧房屋都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20年最新版)
目录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范围 (2)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10)第四章: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3)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4)第六章: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5)第七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17)第八章:厂区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8)第九章: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18)第十章附则 (22)第十一章附表 (22)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范围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十条、安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图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设立应符合《安全生产法》,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开展劳动保护教育,开展各种安全活动;3、组织制订、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参加、组织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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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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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对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
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
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
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放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的;
6、消防、安全管理、值班人员和安全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安全设施,切断设施电源的;
8、违章使用电气设施和其他机械、压力容器设施的;
9、违章进行电气安装的;
10、防盗、防爆、防抢设施和工作不到位的;
11、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款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和负
责人,并提出整改,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
员。
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当事部门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如不
能确保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停工整改。
四、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或者人员应将其整改情况和结
果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五、对安全隐患不予重视,迟迟不改或抵制不整改的,视情节轻
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对造成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影响的,
要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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