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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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推荐五篇)

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推荐五篇)

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推荐五篇)第一篇: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法律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法律也随之不断完善,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识更为深入。

但是在各方面都在发展,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越来越受到法学界的关注。

本文主要从现实的角度,探讨秀山法律知识的普及基本情况、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现状、调查感想及针对此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法律普及当地群众思想现状世纪更替,风云变化之际,回顾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步履艰辛,自从摆脱了简单的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维系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制制度。

这些法律制度并非腾空出世,它们来于生活,而且又真实地反映现实,普遍存在于我们周围。

法律的进步,法制的完善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离我们并不是遥不可及。

全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

可见,法律的普及势在必行。

在社会实践中,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前农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这次了解真实的反映了目前当地群众在法律意识上的强与弱,在触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以及当地法律知识的普及情况。

一、当地群众法律意识现状通过调研,当前农村群众法律素质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法律通型;二是似懂非懂型;三是法盲型。

(一)、法律通型。

在走访的几个村的部分村两委成员和普通群众共80人,有17%的干部群众属法律通型的,他们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阅读报纸、书籍,县、乡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组成的“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课来学习法律知识。

他们往往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法律通型的干部群众较善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不久,某村的党支部书记高某在处理村内宅基地时引起纠纷,几名群众无故殴打了高。

在这种情况下,高家兄弟拿来木棍、铁锨要与他们决以死战,为哥哥报仇血恨。

百度文库精品文档-农村普法问题社会调查报告3篇

百度文库精品文档-农村普法问题社会调查报告3篇

农村普法问题社会调查报告3篇农村普法问题社会调查报告第1篇我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经过20年的普法教育。

农村法律知识极大普及,农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变,法制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普法教育仍然存在诸多难题。

特别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当前农村普法工作主要存在着四难:一是认识难统一,一些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为了让农民听话。

当看到农民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反而觉得农民学了法后不好管,认为农民还是不学法才好管;还有的基层干部善于断章取义,把普法当成实用教育,只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方面的法律知识却视而不见;有的农民则认为学法是司法部门的事,只要不犯法,学不学无所谓。

二是人员难集中,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大部分时间里忙于耕种,农闲时外出务工,因而人员难于集中,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

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抽象的法律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法的积极性,使普法效果难以保证。

四是经费难保障,农村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缺乏起码的宣传器材和阵地,有的连基本的法律教材都无经费印制和购买,致使普法工作难以开展。

造成农村普法工作四难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其一是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

由于个别村干部中存在着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个人说了算的现象,这种不良倾向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许多农村干部群众仍然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

其二是执法不公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普法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

目前在部分乡村中司法、执法环境仍然较差,严重存在着执法混乱,效率不高等问题。

使一些农民群众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进而失去了学法的信心,已取得学法成果也难以巩固。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农业农村普法是指在农村地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及法律服务工作,旨在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深入了解农业农村普法的现状,本文通过调研分析相关数据和实地走访,对农业农村普法的现状进行了全面评估。

一、调研背景和目的农村地区是我国的基本农业生产地和重要的农民聚集地,农业农村普法是农村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开展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可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农民的法律自觉性,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为农村普法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提供依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通过编制针对农民的问卷调查,获取农民对农业农村普法工作的看法和需求,以及农村普法宣传的效果。

同时,还通过实地走访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点和法律服务站,了解农村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具体情况。

三、调研结果分析通过调研发现,农民对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普遍认可和期待,对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的需求较高。

大部分农民希望能够了解与农业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农业土地使用、农村环境保护、农业合作社等。

同时,农民也对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有一定的需求,希望能够通过农村法律服务站解决各类纠纷问题。

在农村普法宣传方面,调研结果表明,宣传形式单一、渠道有限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部分农民表示他们通过宣传牌、广播、电视等途径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宣传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对于一些农村地区而言,普法宣传点的设置也不够密集,导致一些农民无法方便地接受到法律宣传教育。

在法律服务方面,农村法律服务站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人员不足、业务范围狭窄、效率不高等。

一些法律服务站虽然有一定的人员,但仅限于提供一些简单法律咨询,没有能力解决复杂的农民纠纷。

农村普法程度调查报告

农村普法程度调查报告
法律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一些农村法律服务机构存在人员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等问题,难 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收费高昂
由于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较少,一些机构往往会收取高昂的服 务费用,使得许多农民难以承受。
普法教育形式单一
1 2 3
教育形式刻板
当前的农村普法教育主要采取讲座、培训等形式 ,缺乏互动性和实践性,难以激发农民的学习兴 趣和积极性。
信任传统观念
部分农村居民更依赖于传 统道德观念解决纠纷,对 法律途径持怀疑态度。
恐惧法律程序
由于法律程序的复杂性和 陌生感,部分农村居民对 法律途径存在恐惧心理。
农村普法宣传途径
传统宣传方式
通过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传统方式进行 农村普法宣传。
基层法律服务
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站、律师服务团等作用, 为农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
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开展普法宣传,同时结合
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形式,以轻松愉快的方式向农民传递法律知识。
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完善法律服务网络
01
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救
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02
将更多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确保经济
参考文献
学术著作
引用国内外相关学术著作 ,阐述农村普法领域的前 人研究成果,为本报告提 供理论支撑。
期刊论文
选取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 的期刊论文,介绍农村普 法工作的最新研究进展。
政策法规
引用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 的相关政策法规,说明政 府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重视 和支持。
致谢辞
致谢调查团队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范文

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范文农村法治状况调研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法治建设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村法治状况,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推动农村法治进一步发展。

二、背景介绍农村法治是指在农村地区,依法进行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一种状态。

它不仅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还涵盖了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建设、法律援助等方面。

农村法治的发展是农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农村居民进行,内容包括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法治建设的评价等;实地走访主要选择了一些农村法治建设较为成熟的地区,通过观察和座谈的方式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

四、调研结果与分析1. 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居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还有待提高。

其中,对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如合同法、婚姻法等,了解程度较高;但对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农村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了解较为薄弱。

2. 对法治建设的评价大部分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持积极态度,认为法治能够提高农村社会治理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

然而,也有部分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效果表示怀疑,认为一些问题仍然存在。

3. 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在所考察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积极开展。

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法律帮助,解决各类纠纷。

然而,也有农村居民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难以及时获取到法律援助。

五、问题分析1.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不足农村居民对农村土地承包、农村产权保护等法律知识了解不深,这使得一些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 法治建设宣传不够到位一些农村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效果表示怀疑。

这可能是因为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导致农村居民对法律的行使和维护能力认识不够。

3. 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有限农村居民难以及时获取法律援助的问题,可能是由于法律援助的覆盖范围有限导致的。

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第一篇: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目的:了解当地农村普法教育的现状时间:2006年2月地点:重庆涪陵区对象:当地村民方法:走访调查问题:如何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十年的普法实践证明,普法教育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依法办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而我国九亿农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和决定因素,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的迫切需要。

近期我亲身深入农村,就当地农村普法教育现状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这次亲身经历,我真实地感受到当地村民在法律意识上的强弱,以及在涉及法律面前的思想和行动和当地普法教育的现状。

一、当地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通过这次的走访活动,发现当地村民的法律素质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懂法型的,二是法盲型,三是半懂法型。

(一)懂法型的。

在走访调研的几个村来看,在120人的随访中有15%的干部村民属于该类型,他们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善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借钱要别人写借条,不主张以血还血的方式处理邻里发生的打架斗殴的行为。

如果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向村委会、乡镇政府和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寻求正当的处理方式解决问题。

懂法型的村民,他们的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等,阅读报纸杂志和普法书籍以及由乡县组成的“法律宣讲团”下村讲课来学习法律知识,这部人中具有初中文化以上的占100%,能进行自我学习。

(二)法盲型的。

这类村民对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在调查的150人中约占27%,他们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具有初中文化的不到5%,他们只知道自己做的好像都是对的,什么事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能约束他们的也只有一些最基本的道德和当地的一些风俗习惯,有的风俗习惯本身就是违法的。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调查报告


提高普及内容的实用性与趣味性
01
02
03
以案说法
结合农村实际案例,解析 法律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 应用,使农民更加直观地 理解法律知识的重要性。
寓教于乐
采用漫画、动画等轻松有 趣的形式,呈现枯燥的法 律条文,激发农民的学习 兴趣。
互动参与
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 法庭等活动,让农民在参 与过程中学习和掌握法律 知识,增强学习体验。
的法治水平。
02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现状
农村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需求分析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农村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逐渐增加 。他们需要在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以维护自身权益和解决实际问题。
知识领域
农村居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涉及土地法、劳动法、合同法、农业法等多个领域 ,这些知识对于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渠道与途径
传统渠道
农村居民获取法律知识的传统渠道主要包括乡村广播、村务公告、村民会议等。 这些渠道在传播法律知识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受限于传播方式和内容更新速 度,效果有限。
新兴渠道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的普及,农村居民开始通过在线平台、手机APP等途径获 取法律知识。这些新兴渠道具有信息量大、更新快、互动性强等优点,为农村法 律知识普及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
05
成功案例与启示
其他地区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
某省通过“法律下乡”活动成功普及农 村法律知识。该省组织专业律师团队, 定期前往农村地区开展法律讲座、咨询 活动,有效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 权能力。
VS
案例二
某市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如广播、电视、 网络等,大力宣传农村法律知识,形成浓 厚的学法氛围。同时,与当地民间组织合 作,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材料的制作与分发 ,实现了法律知识的广泛传播。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

农业农村普法调研报告范文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农业农村领域中普法工作的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法治建设提供参考。

通过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对农村地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意识等方面进行了调研。

一、普法宣传调研发现,农村地区普法宣传工作相对薄弱,许多农民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普法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不广。

有的村庄只在年度大型活动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而平时很少进行法律宣传工作。

建议加强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如会议讲座、宣传栏、宣传车等,提高农民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

二、法律服务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相对匮乏,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也比较稀缺。

对于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农民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建议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引进更多的法律服务人员,设立更多的法律服务机构,方便农民就近进行法律咨询和解决法律问题。

三、法律意识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许多农民对法律的认识仍停留在传统观念之中,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欠缺。

在农村中普及法治观念,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建议通过开展法律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农村地区普法工作亟待加强,当前应当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意识等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努力构建全民参与、全过程、全方位的法治体系,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四、基层法治建设在农村地区,基层法治建设的落实也是普法工作的关键环节。

调研中发现,一些村庄的法治建设存在落后、滞后的现象,乡村治理和法治履职不够到位,法律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因此,建议加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加强村级法律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农村法治建设与乡村治理机制有效融合。

五、农民权益保护调研中发现,农民在土地流转、农村建设、劳动权益等方面,容易受到侵害,维权困难。

因此,建议加强对农民权益的法律保护,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加强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使农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有更多的法律支持和保障。

农村法律普及程度的调查报告

调查对象为农村居民、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
02
调查方法和过程
调查方式
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
01
针对农民群体设计调查问卷,涵盖与农村法律相关的各个方面
的问题,包括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农业法规等。
收集并整理数据
02
对回收的问卷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将有效数据录入数据库并
进行统计。
开展访谈
03
在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开展访谈,深入了解当地农民对法律
程度,增强其法律意识。
02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法律援助和咨询
服务,满足农村居民的法律需求。
03
促进农村法治建设
通过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建设,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高农
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0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一
作者姓名,文章标题,期刊名 称,年份,卷号(期号),页码
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体系,为农村居民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服 务。
引导和支持农村法律人才培养
加强农村法律人才培养的力度,引导和支持更多的法律专业人才到农村地区工作和服务。
未来展望
01
提高法律普及程度
通过持续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法律认知和了解
3
本次调查旨在了解当前农村法律普及的现状和 存在的问题,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
调查目的
评估农村法律普及 程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为相关部门制定农 村法治建设政策提 供依据和建议。
发现农村法律普及 工作的不足之处。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涵盖了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东北部等不同地区的10个代表性村 庄。

农村法律普及调研报告摘要

农村法律普及调研报告摘要介绍本调研报告针对农村地区法律普及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旨在了解农村居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发现普及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

通过对农村居民的访谈、问卷调查和实地观察,本报告从法律知识普及的途径、水平与成效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分析。

调研结果调研结果显示,农村地区的法律普及工作存在较大的差距。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较低,其中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了解。

受访者普遍反映,他们缺乏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和途径。

农村地区普遍缺乏专门的法律宣传教育场所,法律知识普及渠道有限,导致了法律知识的薄弱。

此外,在法律知识普及的成效方面,本调研发现农村地区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虽然一部分农村居民通过各种途径接触到了法律知识,但是对于相关法规的理解和操作能力仍然较为薄弱。

特别是一些涉及土地、财产、劳动和婚姻等方面的法律纠纷,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这与农村居民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及其应用能力的不足有一定关系。

原因分析通过对调研结果的分析,我们发现农村地区法律普及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资源匮乏:农村地区普遍缺乏专职法律宣传人员和宣传场所,政府对法律普及工作的投入不足,导致农村居民接触法律的机会有限。

2. 传播方式不当:传统的法律普及方式在农村地区并不适用,农村居民对普通话的理解和接受能力较低,常规的宣传手段不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

3. 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地区缺乏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无法为居民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帮助,使居民在面对法律问题时无从求助。

4. 缺乏有效引导:部分居民对法律普及缺乏主动性,缺少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对法治观念的建立和培养也有一定的障碍。

改进措施基于以上原因分析,本报告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以提高农村地区法律普及工作的水平:1. 建设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农村地区应建立专职法律宣传人员队伍,加大对法律工作者和宣传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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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精选多篇)第一篇: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投放问卷和交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旨在了解农村法律普及现状,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普法活动提供一定数据支持。

此次调查共计投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为100%,共随机调查了大塘、同德、赶场三个村,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农村现状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

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

2、法律需求大71%的调查调查人员努力尝试运用所了解的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虽效果迥异,但均表示掌握法律是有用处的。

如果有法律培训的话,98%的男性表达出自己想参加的愿望。

二、农村法律存在的困境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

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

同时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

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但不无遗憾的说,过去我们普法由于经费、人员等原因,往往忽略了这一差异,大而统的宣传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法律渴望多样化的需求。

希望以后我们执行的时候应尽量加强针对性,保证我们的普法活动能为民所用,确保我们的辛苦并不是群众眼中的流于形式。

2、媒体宣传与群众实际有很大出入调查显示:93%的被调查群众(男55人、女38人)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电视、广播或网络。

可见媒体对法制普及的巨大作用。

在与他们交流中,我们发现,不少群众对刑法尤其是对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的惩戒有深刻认识,并能准确说出不少相关法条。

这主要归功于《拍案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

但让我们尴尬的是:当问及民事纠纷相关问题时,绝大部分群众并不能答上几句。

只能让我们感叹:法律离农村很近,但离生活很远。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

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

然而这两种群众常选择的解决方法都存在不小的隐患:(1)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

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镇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包干,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包干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2)村镇两级调解本是一种有效解决民事纠纷的选择,且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性。

但实际中,虽然村镇两级都建立了纠纷调解室,但村镇干部大部分未学习过相关法律,同时也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如双桂镇,共建村级纠纷调解室12个,镇级纠纷调解室1个,在村镇两级调解干部中仅有镇调解室2名工作人员接受过司法培训并专职调解,村级调解室多为村支两委干部兼任而且仅村支书接受过几天相关调解培训,他们在调解中往往凭借的是几十年的工作经验。

诚然,不少同志的工作经验在不少调解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同时很多经验跟法律、法规有出入,甚至相悖。

4、对司法程序不清楚在针对女性的调查表明:在40名女性中,大都不走司法程序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具体该找那些部门,走过不少弯路(19人,占女性47.5%);觉得诉讼时间过长,费用太高,得不偿失的人数亦不少(18人,占女性45%)。

走访中亦了解到群众对司法的诉求主要集中在一些民事纠纷,但苦于找不到方向或觉得诉讼时间太长,而放弃对自身权益的追求。

三、解决方案1、图文并茂,将法律资料通俗化。

走访中我们发现,群众对安全防火知识掌握比较充足,询问中得知,原来他们手头的安全防火资料是用漫画和浅显的语言展现出来的。

这有效的解决了部分群众由于文化和理解力等原因而使宣传乏力的困惑,值得在农村普法宣传中广为采用。

2、多种方式相结合,向民事等方面倾斜(1)电视传媒对现在生活的印象是毋庸置疑的,由于其法制节目为了收视率等多关注重大的、轰动的案件,而这种案件多为恶性刑事,虽然教育了群众,但却并不具有太大的教育意义。

因此,适当的向民事、劳资、致富等法律法规倾斜,让广大群众获得真正有操作性的法律。

(2)调查中,有30%的群众也通过报刊、杂志学习法律知识。

走访中了解,这些喜欢读书看报的人多为附近村民的主心骨,不少群众常常向他们了解一些法律法规。

只需我们在平面媒体上运用案例和法条相结合的方式,诠释法律,就能通过他们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3)充分运用远程教育平台资源,开展教育学习。

远程教育系统内的资源涵盖了农村生活的多方面,其中也有许多贴合农村实际的法律法规,其采用专家讲解的方式,直观的将法律法规展示出来。

现在远程教育点已经基本覆盖各个行政村,只需我们合理利用,也能为法律普及做出重要贡献。

3、加强基层调解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村镇两级调解能得到68%被调查人数的青睐,这既是群众对我们村镇两级干部的信任,也是巨大的危机。

广大村级调解员的素质,决定了这一平台的作用的大小。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因此对农村调解员的培训到了刻不容第二篇:关于农村法制普及状况的调查分析报告关于农村法制普及状况的调查分析报告摘要:自在新中国建国以来,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公正立法,严格执法”的理念。

在全国各个地方,各级政府多次开展普法教育,在各个村庄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

中国是一个拥有绝大多数农村人口的国家,所以做好农村法律普及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农村法制的普及与社会安全稳定紧密相关,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息息相关。

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的伟大领导下,在共产党和国家政府的英明指挥下,普法工作不断贯彻落实,农村人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农村人民的法制素养不断提高。

关键字:农村法制普及状况一、引言回顾历史,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立国,以法治国的国家。

农与法一直是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离。

从法家学派的诞生到法家思想的发展,从战国时期的变革法治到近现代的维新变法,从先秦的法律条文到新中国的各种法典。

而这之中,任何与法律有关的也都涉及到了农业。

农业是任何一个国家不了缺少的立国之基,法律是任何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固国之本。

着眼目前,法制的观念和法律的知识都深深普及到农村人们的心中。

在处理事故冲突和矛盾纠纷的时候,人们纷纷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来有效解决。

展望未来,中国正在不断向全面小康社会稳步迈进,中国正在努力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中国正在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而这一切与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相关,社会和谐稳定又离不开农村法制的普及。

自然,农村法制的重要性突显出来。

二、农村法制普及状况(一)、过去的农村法制普及状况在古代社会,农村人当中识文断字的都不多见,更别提精通律法的人了。

然而,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并不是人们不学习法律知识,第三篇:农村法制普及情况调查报告本次调查采取随机投放问卷和交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旨在了解农村法律普及现状,掌握一手资料,为以后普法活动提供一定数据支持。

此次调查共计投放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为100%,共随机调查了大塘、同德、赶场三个村,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农村现状1、人口结构大龄化、文化程度偏低被调查人员中60%为男性,40%为女性,统计表明:被调查者中56岁以上的有31人,而41岁以上的共有57人;同时初中以下学历的有77人,主要集中在41岁以上阶段。

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很多法律宣传过于深奥和单调,群众理解比较困难,虽然有不少从普法活动中拿的资料,但很少细读。

2、法律需求大71%的调查调查人员努力尝试运用所了解的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虽效果迥异,但均表示掌握法律是有用处的。

如果有法律培训的话,98%的男性表达出自己想参加的愿望。

二、农村法律存在的困境1、普法宣传与群众需求脱节调查表明:男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为:促农富农(37人,占男性61.7%);人身伤害(20人,占男性33.3%);农民工基本权益(20人,占男性33.3%)。

女性最想了解的法律法规前三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4人,占女性23.3%);促农富农(14人,占女性23.3%);婚姻家庭(12人,占女性20%)。

同时不难看出,经济的欠发达并没有阻碍,农村中男女对法律的需求的差异性,男性更多的是基于事业发展而去了解法律,更多的是关注对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工作安全保障类。

女性更多的是关心家庭稳定和睦,从而关注家庭健康保障,经济收入,以及家庭稳定类的法律。

但不无遗憾的说,过去我们普法由于经费、人员等原因,往往忽略了这一差异,大而统的宣传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民对法律渴望多样化的需求。

希望以后我们执行的时候应尽量加强针对性,保证我们的普法活动能为民所用,确保我们的辛苦并不是群众眼中的流于形式。

2、媒体宣传与群众实际有很大出入调查显示:93%的被调查群众(男55人、女38人)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是通过电视、广播或网络。

可见媒体对法制普及的巨大作用。

在与他们交流中,我们发现,不少群众对刑法尤其是对抢劫、杀人等恶性犯罪的惩戒有深刻认识,并能准确说出不少相关法条。

这主要归功于《拍案说法》之类的法制节目。

但让我们尴尬的是:当问及民事纠纷相关问题时,绝大部分群众并不能答上几句。

只能让我们感叹:法律离农村很近,但离生活很远。

3、解决途径存在隐患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30%的男性和25%的女性选择私了。

而男性有40人、女性有28人选择向村干部或政府求助,以期纠纷得到解决,占到调查人数的68%。

然而这两种群众常选择的解决方法都存在不小的隐患:(1)私了由于其往往是事故双方在事故发生后自行商量解决,而大多数人对事故本身没有明确的认识,致使私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随意性,同时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性,不少事主在私了之后,又继续纠缠,乃至发生暴力事件。

例如,走访中了解到:我镇大塘村有一人被狗咬伤,私了决定600元包干,但治疗中伤者因病毒感染致使产生数千元医疗费,再次协商时,犬主坚持以当初谈妥600元包干为由,拒绝村镇两级调解,从而让处理人员十分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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