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管理规定

一、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及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以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

二、外出前,须在办公室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到所在专业办理好调停课事宜。

三、外出学习教师在学习期间要认真做好记录,领会会议精神。

四、学习结束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登记获得的培训证书成绩;上交带回的各种学习资料(会议安排,照片,会议资料等)、证书复印件及学习体会等到督导室整理归档。

五、教师学习结束后一周内要写出学习体会或感受、反思等,督导室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安排汇报或交流一次,以实现资源共享,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完成以上事宜后,由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外出学习的费用。

七、本规定自起2016年月日起实施。

督导室

2016.5.2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