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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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

职务犯罪案调研报告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某一职务期间,利用自身的职权或者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避免损失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职务犯罪现象在社会生活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法制建设。

因此,本文将对职务犯罪案进行调研,分析其现状及原因,并提出相应应对措施。

一、职务犯罪案现状据调查统计,职务犯罪案件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挪用公款、渎职侵权为主。

其中,贪污受贿案件数量最多,占据了职务犯罪案件的70%以上。

滥用职权和挪用公款也是较为常见的职务犯罪行为。

二、职务犯罪案的原因1.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是由于贪图利益而产生。

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甚至经常是直接索取贿赂、受贿形式,发生这种犯罪,其实就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2.个体心理因素在职务犯罪案中还存在一些个体的心理因素。

某些公职人员可能因为心理扭曲而搞出各种离谱的事情,滥用职权或虐待职权;一部分官员面对利益诱惑,从而主动地挑动了职务犯罪的火种。

3.缺乏有效监管缺乏有效监管也是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地区,对于公职人员的监管较为松散,监督机构不够有力,自然会激发出公职人员若干行贿受贿的行为。

三、职务犯罪案应对措施1.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监管,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规和制度,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加强对公职人员的一系列评估和监管。

2.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职务犯罪,公开整治案件。

同时,加强扫黑除恶,建立落地机制,做到旗帜鲜明打击犯罪分子,震慑犯罪分子的活动。

3.提高审查调查能力提高有关机构的审查调查能力,加强对职务犯罪的调查力度。

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共享和制度互动,确保职务犯罪能够及时被发现和纠正。

4.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和警惕性。

并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公职人员自觉履行职责,加强医生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在职务犯罪的案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法制的缺失、失职渎职,但是更深刻的原因是少数人的丧失信仰和价值观。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加强警示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犯罪袁建锋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有幸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有关职务犯罪预防知识的机会。

可以坦诚地说,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项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

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无论是在全县财政收入的实际效果上,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上,取得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

特别是连续多年来,在行风评比中,我县很多部门位居前列,充分体现了,社会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对我县机关形象和在座各位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双重认同。

那么有的同志也许会问,既然各方面都很好,何必要高这次预防讲座呢?很有必要!原因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言,廉政教育是长期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叫煮青蛙的故事。

把一只青蛙放在开水中,因为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马上从水里跳出来。

但是,如果把它放在冷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开始时,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

等到水热了以后,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已经没有力量从水中跳出来。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的时候,是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真正成了现实危险的时候,发现又为时已晚.对我们在座的各位而言,大家都是政府各重要职能部门的领导,手中都掌握一定的权力,是被拉拢、被腐蚀的重点对象,处在风口浪尖上,稍不留神就会被风吹倒,陷入违法违纪的泥潭,因此,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

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是长期和艰巨的,职务犯罪危害是巨大的。

就职务犯罪本身而言,说大了,害国害民害形象。

说小了,就是害自己,害家庭。

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存在,严重制约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党政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职务犯罪是任何国家工作人员都试不起,也不能试的游戏。

大家也许有人到监狱看过,留给大家印象最深的是什么?是那整齐如一的号服吗?是那半斤一个的馒头吗?是那几乎没有油星的菜汤吗?我想都不是,印象最深的,是犯罪分子的眼神。

对当前国企职务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的调查分析

对当前国企职务犯罪原因与预防对策的调查分析
面存在的弊端 .导致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 日益
突 出 .国有 企 业工 作 人 员 职务 犯 罪 已严 重 阻 碍 了企 业
无规矩不成方 圆.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 用制度管人
管事 . 一般不会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 即使有少数人员可
能钻制度 的空子 .也会 由于有一整套严密完善的规章 制度 . 少数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也会及 时发现 . 犯罪行
罚 .从而使 少数思想意识差 的人员为了 自己的 目的敢

当前 国企 工 作人 员职 务 犯 罪 的主 要原 因
( ) 一 对企业工作人 员法制教育的缺失
加强对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 .提高拒腐 防变 能力 . 是企业预防职务犯罪 的重要手段 . 也是教育企业 工作人员廉洁从业 ,树立企业形象 ,确保企业经营持 续、 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过去我市国有企业采取了一 些行之有效 的法制教育措施 。 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从
厂长 、 经理的责 、 、 权 利在少数企业中不十分明确 .
因而得不到有效 的监督 , 长 、 厂 经理与党 委 、 企业决策 机构 、 工会组织的关 系还没有 完全理顺 , 而在一定程 从 度上影响和削弱 了党的领导和监督制约。 少数厂长 、 经
理 由于权利过大 . 就可能利用手 中的权利谋利 如某国
想法和倾 向的人起到了教育 、 震摄 、 防作用。当前我 预 们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和处理发生在 国有企业 的违法 违规 问题上存 在认识误 区 .检察机关在打击发生在企 业 的职务犯罪案件上存在着抓大放小的问题 .注重大 要案 的查处 . 忽视 了小案的查处 企业纪检监察部 门和
理期 间 , 集人 、 、 财 物大权 于一身 , 他利用提拔干部 、 资

职务犯罪案件分析

职务犯罪案件分析

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引言: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执法、司法、监管、管理、行政等职务活动中,利用职权、职务便利或者职务之外认识、机密、资源等有关条件,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环境的改变,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增多的趋势。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着重探讨其原因和启示,以期提供对职务犯罪问题的深入思考和有效防范。

一、案件分析1. 案例一:张某滥用职权受贿案2019年,张某在担任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土地规划公司老板陈某的贿赂。

张某通过为陈某的公司提供土地规划许可等特殊权益,以获取个人利益。

此案既涉及滥用职权罪,也涉及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384条和第389条规定,滥用职权最高可判处死刑,受贿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张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

2. 案例二:李某职务侵占公款案2020年,李某在担任某公司财务主管期间,多次虚构报销、账务等手段,侵占公司公款,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此案属于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第386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较大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李某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3. 案例三:王某玩忽职守导致重大事故案2018年,王某在担任某石油公司生产主管期间,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并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此案涉及玩忽职守罪,根据《刑法》第381条规定,玩忽职守罪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案件原因分析1. 制度缺失在张某案中,国土资源系统的职权配置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导致张某能够滥用职权,为陈某谋取不正当利益。

加强职权配置和监督机制是防范职务犯罪的关键。

2. 利益诱惑职务人员往往掌握着权力和资源,可以为他人谋取利益。

李某案中,李某通过侵占公司公款追求个人利益。

预防职务犯罪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职务人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3. 丧失职业操守在王某案中,王某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丧失了对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感。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去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地方检察院一举查处了一起职务犯罪窝案、串案。

该案中嫌疑人的犯罪特点、原因等具有一般性和全局性意义,对此作一分析,期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一、犯罪特点:1、犯罪嫌疑人年纪轻、学历高。

在查处的这批案件中,年龄最大的37岁,最小的34岁,呈低龄化趋势。

这些嫌疑人的学历除一人系大专学历外,其余人的学历均是全日制本科以上。

年纪轻、学历高是本案的显著特点,在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犯罪嫌疑人都是业务骨干,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

该窝案串案的嫌疑人在单位中都担任一定职务,或主管某项重要工作,既有所、处、局负责人,也有一般工作人员,均系所在单位、部门的业务骨干。

3、受贿数额巨大。

近几年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涉案数在十万元以下的居多,而该案中,除一人犯罪数额在十万元以下外,其他人的涉案数额都在十万元以上,其中三人涉案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4、受贿方式多样化,一次性受贿数额越来越大。

以前受贿人受贿的对象以现金和购物卡居多,而现在发展到信用卡、银行借记卡、房产、股份等多种方式,受贿数额也从一次几百元、几千元上升到一次上万元甚至是十万元。

这也是近年来受贿案的一种趋势,理应引起高度重视。

5、结伙犯罪。

在以往的受贿案件中,行贿和受贿行为多是暗中进行,行贿方与受贿方单线联系。

但在该窝案、串案中,由于嫌疑人在同一系统工作,在同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有联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而互相关照,结伙犯罪。

6、多头行贿,多头受贿。

在审批同一事项过程中,要经过多个环节。

为疏通每个环节,行贿人多头行贿,不同的受贿人因同一事项多头受贿。

如一行贿人为了一件事先后向三人一次行贿共计20万元。

二、犯罪原因:(一)主观原因1、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

本窝案、串案中的涉案嫌疑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可以称得上是业务上的好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试论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试论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防范措施

职务犯罪已成为当前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职 务 犯 罪 是 国 家 工作 人 员 利 用 职 权 或 职 务 之便 实施 的犯 罪 ,是 广大 人 民群众 最痛 恨 的腐 败现 象之 一 。其 范 围包括 各种 以权谋 私 ,权钱 交 易 ,滥 用 职权 等作 为 的犯罪 和 失职 渎职 、玩 忽 职守 等非 作为 的犯 罪 。其 实质 是对 公共 职权 ,党和 国家 形象 的侵害 、腐蚀 和亵 渎 。 作 为腐败 现 象最 突 出最严 重 的 问题— —职 务犯 罪 ,是 一种 古今 有 之 ,各 国普遍 存在 的社 会 毒瘤 ,禁 而不 绝 的 “ 疾 ” , 痼 有其 深厚 的社 会 历史 根源 和不 同时期 的各 种不 同 的表现 形式 , 极易 引发 和激 化社会 矛盾 , 当前社 会 的一个 严重 不稳 定 因素 , 是 不能 光靠 打击 治 理 ,而必 须打 击 与预 防双 管齐 下 ,标本 兼治 。 早在 19 年 最 高人 民检察 院就 通 过 了开 展 预 防犯 罪 工作 的决 92 定 ,使惩 治和 预 防职 务犯 罪 的工作 开始 走 上专业 化 、法 制化 的 轨道 ,中国 的反贪 斗争掀 开 了新 的一 页。 二 、职 务犯 罪产 生 的原 因 我 国 目前 贪 污贿赂 、渎职 等职 务犯 罪现 象 的滋 生蔓延 ,有 着十分复杂的社会 、历史和政治、经济 、文化根源 ,其主要表


现如 下 :
1 、权 力 观 念错 位 。职 务 犯 罪有 其 深 刻 的思 想 根 源 ,最 根
本 的是 由于世 界观 和人 生价 值取 向的错误 ,导致 不能 正确 职责 。正 如法 国启 蒙 思
想家孟 德斯 鸠所 说 : “ 一切 有权 的人 都容 易 滥用 权力 ,这 是 万 古不 易的 经验 。有权 力 的人 们使 用权 力一 直 到遇 有界 限 的地方 才 休止 ” 。 2 、体 制 结构 矛 盾 。一 是 由 于政 治 体 制改 革 相对 滞 后 ,政 府 机构 或公 共权 力行 使部 门干涉 市场 行为 过 多 的情况 还没 有得 到根本 改变 ,因而在 公共 权 力行 使过 程 中搞权 钱 交易 的机会 增 多;二是 由于 市场 经济 调节机 制加 大 , 项规 章制 度 尚未完 善 , 各 不 能很好 地规 范市 场秩 序 ,使犯 罪分 子有 机可 趁 。 3 、缺 乏 预防 体 系 。检察 机 关 开展 预 防犯罪 已有 近 十年 的 时 间 ,虽 然 取得 一定 的成 效 ,但仍 存 在较 大 的差距 。一 方 面预 防力 量严 重 不足 ,人 员配 备不 健 全 ,导致 预 防工作 流 于形式 ; 另一方面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内部存在犯罪预防 机制 缺乏 经常 性 的联 系 和必 要的 协调 ,未形 成社 会 预防 网络 。 4 、惩处 力 度 不够 。一是 相 关 法律 和政 策缺 乏 适 当 规定 , 如缺 乏 经济 性 惩 罚 ,对色 情 服 务 ( “ ”贿 赂 ) 律无 明确 或 性 法 规定 等 ;二是 对 职务犯 罪适 用刑 罚 过程 ,对 于职 务犯 罪 判处 缓 刑远 远大 于其他 刑事 犯 罪 ,难 于体 现刑 罚 的威慑 作用 。 5 、素质 参差 不 齐 。 由于 国家工 作 人 员 的整 体 素质 存 在 较 大的 差距 ,不 乏存 在一 些素 质差 的执 法 人员 无视 党 纪 国法 ,为 所 欲 为 ,不 秉公 办案 ,甚 至滥用 职 权 ,欺压 群众 。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
二、保持诚信
诚信是做人、做事的根本,也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手段。无论是对公司还是对同事、客户,都要保持诚信,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更不能伪造、篡改公司文件。
三、加强自我约束
作为一名职员,要有自律意识,时刻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得因私利而违背公司利益。在工作中,遇到不确定的情况,要懂得提前请示领导或相关部门,不可擅自行动,更不要违法违纪。
四、保护好公司资产
在公司内部,我们经常接触到各类资产,无论是公司的机密文件、设备设施还是客户信息,我们都要把公司资产当做自己的一样保护起来,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盗窃公司的财物。
五、敬业奉献
作为一名员工,要有敬业精神,肩负起自己的工作责任,为公司尽心尽力,不得懈怠、逃避工作,更不能以怠工敷衍了事。
六、维护公平公正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
作为一名职场人士,我们时刻都要警惕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特别是要注意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下面从我的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一些预防职务犯罪的心得,与大家分享。
一、了解法律法规
首先,了解公司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在任何行为上都要遵守法律,不可触犯法律底线。作为公司员工,更要熟悉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公司内部往往会存在各种利益纠纷,作为员工,我们要秉公处理事务,不得借机索取好处,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压榨他人。
七、及时纠错
如果不慎触犯了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要及时纠错、认罪悔过,主动向公司、有关部门交代事实,积极配合处理,争取从宽处理。
总之,作为一名职场人士,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守法守纪、诚实守信的好员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远离职务犯罪的惑,以良好的形象立足于职场,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及建议

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及建议

职务犯罪的现状分析及建议本文针对职务犯罪的现状及原因,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根基;加强法制教育,用法律来制约职务犯罪;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震慑职务犯罪;深化体制改革,完善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建设。

标签:职务犯罪;现状;对策建议一、职务犯罪的现状及分析当前职务犯罪形势非常严峻。

职务犯罪是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在从事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侵占国家财产之类的腐败行为是国家公务人员犯罪的主要形态。

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不断爆发,犯罪特点之一,是从一般低级别普通的公务人员到省部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犯罪数量逐年增多,人员的级别越来越高,涉及的经济数额也越来越大,触目惊心,仅十八大以来就查出省部级以上高官百余人,基层官员就更多了。

犯罪的特点之二,是由过去的个人犯罪发展成为集团犯罪,“窝案”、“串案”明显增多,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化、智能化,一些职务犯罪分子往往躲在幕后操作,其家属在前台从事各种违法活动。

有的甚至与黑社会串通一气,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内外联手从中获利,在某些地方已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转,令人甚忧。

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的不健全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客观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新旧体制的交替与转换,存在着许多不健全、不完善地方,这些漏洞,给罪犯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过去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随之配套的各方面改革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个过渡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缺漏,也就为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再如,市场经济实质上就是一种法制经济,需要一整套严密的、严厉的、完整的治官治吏的法律和制度,而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还有许多“缝隙”和“空白区”,如《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廉政法律法规还没有建立,即使有了一些,也还不够完善,因为缺乏配套措施落实的也不彻底。

这样就造成了少数犯罪分子因为缺少法律依据而钻法律的空子,利用职权为自己谋私利,造成了职务犯罪的数量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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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分析近年来,作为腐败的极端形式的职务犯罪,已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极大的损害社会正义,破坏着经济的发展,腐蚀着政治清明,各国对此都采取了大量的措施,我国政府对职务犯罪的防治工作更是将其列为重中之重。

从近年来的工作经验来看,检察机关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大致呈逐年上升趋势,且高级别的案件有所增加。

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防治职务犯罪的的决心,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一个问题:职务犯罪现象仍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普遍存在,很多隐藏的职务犯罪分子没有被发现、查办,反腐败工作依然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本文旨在通过对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原因找出预防之方法。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犯罪学认为: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

职务犯罪作为犯罪的一种形式,其发生是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根源的。

主要表现在:(一) 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历史原因。

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而封建社会对官员的选拔制度是“跃龙门”式的科考制,在严格的等级制度约束下,由于对身份和地位的极度崇尚,多数人通过各种途径“跃龙门”,一旦获得一官半职,便利用所获得的特权进行各种“活动”。

权力、金钱居于社会的支配地位。

而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在从封建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进化的过程中只经历了短暂的资本主义发展,而对作为资本主义所具有、提倡的许多先进的内容却没有成熟的吸收。

可以说,这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不完全进化。

我国就是在这样一种意识形态的不完全进化的背景下迈进了社会主义的门槛。

因此,官僚主义的腐朽思想及钱、权这两个封建等级社会所极度崇尚的东西被现今社会的多数人所“继承”下来。

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则表现为对权力的崇拜和对金钱的贪婪,这种“利欲熏心”的官僚主义直接导致了一部分公职人员目无法律,走向犯罪道路,从检察机关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具有严重的官僚主义思想。

(二) 体制弊端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展开了对城乡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改革为我们的党和社会增加了活力,但在这种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体制并存的局面,两种体制在发挥有效作用的同时,其缺陷也叠加在一起,使得有的人钻管理的漏洞,抓住时机,混水摸鱼。

而在经济生活中,由于政企分开无法解除政治与经济之间的相互影响,经济权力化、权力经济化,权力与经济互相转化的现象还相当严重的存在,如果缺乏必要的监控机制,一些不正之风便成为职务犯罪的温床,在这中情况下,政府批文、领导的签字等都有可能成为商品。

因此,某些公职人员便可以利用手中的职权与有为了获得批件、批文的人进行权钱交易。

在这里,权和钱发生了共振的效应,从客观上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可能。

另外,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的权力配置存在着弊端。

首先是权力过于集中。

这是我国政党领导体制中的传统弊病。

邓小平同志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重要弊端之一就是权力过分集中,过分集中往往把党的领导变成个人的领导,过分集中的权力为某些掌权的人提供了自由公用的可能,膨胀了个人意志。

其次,权力在使用过程中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监督,没有制约的权力容易被滥用。

当权力过度集中而有失控或约束不力的情况下,个人的意志常会处于无压的情形下,从而使掌握权力的人随意使用手中的权力;而由于缺乏制约机制作保障,权力行为常常丧失原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得不到真正的贯彻。

所以说,权力越大就越是应当予以规范和约束。

而现实中则是相反,即权力地位越高,受到的制约和监督越弱,使得有些人有恃无恐,肆意妄为。

再次,权利对权力的监督力度不足。

这里说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

然而,在我国,监督制度尚未健全,权利对权力的制约缺乏有效的实现手段,公民对其权利行为组织性差,制度的保障也不够,对公职人员的各项权力遏制等方面尚未建立起严密的权利参与和保障制度,使得某些公务人员无视群众的抨击。

而权力一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监督,必然会造成滥用的后果。

(三)法律制度的滞后和不健全是职务犯罪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人治,虽然在某些封建王朝的某些时期也曾较为注重法律的作用,但其所谓的“法治”仍是建立在人治基础上的。

直到社会主义中国成立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法律制度仍处于极不完善的状态。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立法活动才真正的步入正轨。

近年来我国虽每年都有不少新法律、法规、制度出台,但法律制度建设在飞速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仍是显得滞后,与职务活动有关的法律制度的建设也不例外。

一是行政管理和其他公共事务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强,缺乏明显的规范,使某些公职人员利用这些漏洞谋私利己,钻法律的空子。

二是惩治职务犯罪的刑事法律不够周密,远不能够适应职务犯罪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形势。

一些职务犯罪分子们仍逍遥法外。

三是有关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保障不足,尤其是预防职务犯罪,迄今为止未见有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这直接导致了预防职务犯罪无法可依,无法形成全国性的强有力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四是民主监督缺乏法律制度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虽有一些法律制度有关于群众监督的零散规定,但迄今也是没有一部关于民主监督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人事制度等方面缺乏科学的、具有足够透明度的、真正体现民意的、对人民负责的法律制度保证,使民主监督无法落实。

另外,我国长期以来由于行政权力的干预,往往使司法不能真正的独立依照法律对职务犯罪人作出公正的判决,这使很大一部分有腐败思想的公职人员心存侥幸,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腐败思想的蔓延。

(四)公职人员个人素质低劣是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

在现今在职的公职人员中有较大一部分素质较差。

首先是个人品质和政治素质低。

在同样的条件下,有的公职人员个人品质好,秉性忠直,不谋私利,任劳任怨,对于外界的各种诱惑能够自觉的抵制,在处理问题时能够秉公执法,在对待工作时能够认真负责,即使身处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中仍能将腐败拒之门外。

反观凡是参与职务犯罪的人员,由于缺乏传统革命思想的教化,大多没有良好的思想基础,又放松自身的学习,不注意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往往对名利的追求过于苛刻,不能够严格自律,因此,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极易受西方拜金主义、享乐注意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使人生观、世界观产生错位,价值观扭曲,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金钱的工具,以权谋私、钱权交易,把工作的原则和规范抛之脑后,无视公正,最终走向了职务犯罪的道路。

其次是部分公职人员法制观念淡薄。

职务犯罪的人员大多数都是没有树立起牢固的法律观念,对法律、规章、制度缺乏足够的学习、认识和理解。

因此,其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的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法办事。

有很多一部分人往往会认为其在工作中不会出现问题,不会犯错误,就是出现违法违纪的情况后,仍然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是正确的。

在这种心态支配之下,往往其对工作便会缺乏高标准和严格要求,不能兢兢业业的对待每一项工作(五)家庭因素对职务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通过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最基本的社会单位,是社会微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好的家庭风气对于社会风气的进步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在倡导反腐倡廉的今天,家庭因素对职务犯罪的发生是有着重要影响的。

犯罪学普遍认为家庭对犯罪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影响。

职务犯罪人员大多有着正常的家庭生活,有的公职人员的家庭成员常会提出不恰当的要求,而这些职务犯罪人员对于这些不恰当要求会产生趋同心理。

有的领导干部在单位一言九鼎,盛气凌人,可一进家门就成了“妻管严”,经“枕边风”一吹,就将国法、党纪吹到脑后。

有的则是因为子女对生活现状的不满而逼迫其利用手中权力去谋取私利以满足他们的“改善”生活的要求。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的麻木不仁,使得这些公职人员失去了避免犯罪的最佳时机。

有的公职人员在产生以权谋私心理甚至已经初步开始进行犯罪活动的时候,由于缺少家庭成员的及时提醒,使大多数职务犯罪者错过预防形成犯罪的机会,使“开小差”的想法变为犯罪,小错酿成大错。

(六) 职务犯罪产生的其他原因。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社会上长期存在着分配不公,这也是我国社会当前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

有的人不付出任何劳动或付出很少劳动就可以一夜之间成为腰缠万贯的富翁,而有的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却几乎与这些人不成比例,这种生活条件的差距极易使公职人员产生内心的一种不平衡感,进而促成了一种攀比的心理行为。

当他们不能通过自己的工资收入来满足这种攀比心理的时候,必然会出卖手中的权力,通过出卖权力来获得他人已有的现代化生活设施。

这种出卖权力的行为表现则是出卖国家法律、贪赃枉法、私放罪犯、出卖国家机密等行为。

贪污、受贿、行贿、挪用等职务犯罪便由此而生。

而权力一旦成为交换或掠夺的手段,就必然会形成腐败,权力的腐败又继续制造着分配不公,刺激不正当竞争,如此恶性循环,诱发了层出不穷的职务犯罪活动。

还有个因素就是长期的闭关自守,客观上使公职人员的思想较为单纯,在对外开放之后,人们的视野之间宽阔起来,发达国家的高水平生活打破了公职人员的心理平衡,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对部分人产生了巨大的诱惑。

资本主义的金钱观对传统的价值理念产生了冲击。

许多公职人员由于对高水平生活的盲目崇拜和向往,最终没能经得住诱惑,形成职务犯罪。

另外,由于改革开放,对于国外的一些体制和制度的引入,在一段时期内与我国的固有体制和制度产生矛盾摩擦,容易造成一些漏洞,为职务犯罪的进行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高发的职务犯罪活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权力的腐败严重破坏了国家政治和法制的统一。

各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侵犯着公民的合法权益,导致法制权威的极度削弱,引发、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

权力的腐败刺激的不正当竞争催发经济利益冲突,直接破坏了按劳分配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破坏了市场秩序,造成经济局面的混乱,损害了健康的社会经济机制。

另外,权力腐败助长了腐败没落思想,使人民群众对现代化事业的失去信心,并产生了对党的领导执政的不信任。

所以说,要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就必须从根本上要消灭以职务犯罪为代表的腐败行为,而要根除职务犯罪,就必须重视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预防是治理的最好手段。

这是从古至今所共识的。

在我国古代,许多思想家都对预防的重要性有所阐述:“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1],“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2],“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3]。

国外的思想家对此同样也有着类似的言论。

孟德斯鸠说:“一个良好的立法者关心预防犯罪多于惩罚犯罪,注意激励良好风格,多于试用刑罚。

”[4]。

柏拉图、边沁、马克思等思想家同样支持并主张此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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