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字【2012】9号--关于组织2012届本科毕业生换证补考的通知
大连海事大学派出校际交换学生管理办法

大连海事大学派出校际交换学生管理办法(暂行)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与国(境)外大学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规范校际交换学生的选拔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此类项目规范、有序的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指按照我校与国(境)外院校签署的校际学生交换合作协议,双方互相派学生到对方学校进行时间不超过一年的学习(包括教学实习、课程学习、合作研究等),双方互认学分、互免学费、其他费用自理的项目。
通过校际交换开展的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属于此类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校际交换学生是指通过上款中的校际学生交换项目,我校选派到国(境)外院校学习的学生。
参加校际交换项目的学生应为我校的全日制、正式注册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同样适用于通过各学院、系与国(境)外院校院、系开展的院际交换活动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学校校(院)际学生交换项目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派出选拔第五条校际交换项目出国(境)学生的选派原则是“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择优推选,学校集中评审,学生签约派出”。
博士层次交换学生的选派原则是结合学校师资培养计划,优先考虑博士在读的教师。
第六条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与国(境)外大学进行沟通,并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提出对派出学生的选拔条件及要求,向全校相关学院、专业的学生发出遴选通知。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大连海事大学学生赴国(境)外交换学习申请表》,并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及相关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申报材料送交各院系后,由院系统一上报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八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组织评审组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考核并确定人选。
评审组原则上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相关学院负责人及专业外语老师组成。
第九条校际交换学生的选拔标准:1.我校正式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国防生、委培生除外);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3.学习成绩优秀,且按培养计划要求无不及格课程,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4.在本校期间学业及表现优良,无违法行为或严重违纪行为;5.身心健康,具有国外学习、生活的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6.符合交换院校的其他特殊要求;7.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有贷款的要清欠所有贷款;8.承诺履行校际交换项目协议的有关义务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学籍与成绩管理流程

学籍与成绩管理1、成绩报送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②受理时间:课程考核结束后一周内。
③本科生成绩报送流程图(见图18)。
图18 本科生成绩报送流程2、成绩查询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②受理时间:每学期开学三周以内。
③本科生成绩查询流程图(见图19)。
图19 本科生成绩查询流程3、办理学业成绩证明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教务处办公室(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A-112)。
②办理学业成绩证明流程图(见图20)。
(一)(二)图20 办理学业成绩证明流程注:1、学生成绩必须真实,不得更改。
2、已毕业学生所需成绩证明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4、休学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②本、专科生办理休学流程图(在学期初或学期末集中办理休学手续)(见图21)。
图21 本、专科生办理休学流程5、复学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②本、专科生办理复学流程图(在学期初或学期末集中办理复学手续)(见图22)。
图22 本、专科生办理复学流程6、学籍处理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②受理时间:秋季学期第4周前(春季学期办理学籍预警)。
③本科生学籍处理工作流程图(见图23)。
图23 本科生学籍处理工作流程7、退学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②本、专科生办理退学流程图(见图24)。
图24 本、专科生办理退学流程8、毕业生毕业资格、授予学位资格审批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②受理时间:每年6月。
③本科生毕业资格、授予学位资格审查流程图(见图25)。
图25 本利生毕业资格、授予学位资格审查流程9、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①承办部门:学院学工办、教务办;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②本、专科生学年电子注册流程图(见图26,详见《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实行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学年第1-2周完成第3周完成第4周公示第5周完成第6周完成第9周完成第10周完成第10周完成·10·图26 本、专科生学年电子注册流程·11·10、结业证书换毕业证书①承办部门:学籍与成绩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5)。
告2019届结业生书【模板】

告2019届结业生书2019届毕业生中尚有部分同学因学分原因而结业、暂时未取得学位,为使每位同学能顺利通过离校后的学习、考核,尽早换发证书,特就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补修学分(1)选课:根据当学期《本科生课表》中所列课程(课程号、课序号),于每学期的第1-3周内,到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选课,《本科生课表》公布在“校园网-本科教学信息网-快速链接-课表”中。
本人课表可在选课界面查看,查询路径:校园网主页、本科教学信息网、URP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为原学号和密码。
(2)参加听课:选课申请提交后应向原所在学院确认选课结果,并按照选课课表参加教学。
无法参与正常教学过程(包括听课、课程中期测验等)的同学,必须在每学期的1-3周内办理免听手续(免听手续详见通知公告内。
注: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或含有实验、实习的课程),实习、课程设计、网络课、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申请免听),过期不候。
(3)考核:所选课程的考核全部与教学班一同进行,不另行安排。
(4)补考:凡当学期不及格的“考试”类的课程,次学期初将根据规定安排“补考”(一般为第1周周六、周日),请同学们及时向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咨询具体的考试安排(学院安排的补考在教务公告中无法查询),按时参加补考,切勿错失机会。
二、换发证书(1)每学期开学1-3周内,从“本科教学信息网”中下载“结业生申请毕业、学位证书审批表”,完整填写后连同结业证原件(未领取者不用提交结业证书)一并交至原所在学院审核;注意:1)请妥善保管结业证,结业证书遗失等无证者不予换证。
2)开学补考成绩在补考结束后一般在一周内上网,一旦达到换证要求的学生应立即提交申请,切勿错过教委规定的换证期限。
(2)第4周学院审核后将换证材料交教务处,教务处复审通过者予以换证。
(3)第6周,致电教务处询问、确认领证时间,咨询电话:********。
三、校历查询:校园网—教育教学—本科生教育—校历。
中山大学接收本科交换生手册

中山大学接收本科交换生手册中山大学接收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一)确定交换生名单和材料寄送我校每学期第三周开始赴境外交换生的选拔工作,第十周开始境内交换生的选拔工作。
第十四周统一为接收交换生办理学生证。
第十五周统一邮寄接收交换生的学生证、入学通知等。
合作院校需及时向我校教务处提供交流学生的信息登记表及学生的照片等相关材料(每位交换生需交一寸照片3张,用于办理学生证和第二校园学习证明等),以保证学生能及时收到有关证件。
(二)报到入学交流学生到达中山大学后应按如下程序报到:1、报到和入住南校区:学生到校后先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园东区120栋一楼学生公寓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
安置好行李后,到相应学院(系)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东校区:学生先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相应学院(系)办公室报到,获知宿舍安排后到相应宿舍楼的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珠海校区:学生先凭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到到相应学院(系)办公室报到,获知宿舍安排后到相应宿舍楼的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
为方便交换生与我校学生进行交流,我校一般安排交换生与我校相关专业的学生一起住宿。
东校区和珠海校区的住宿条件统一为4人/间的独立套间,南校区有几种不同的宿舍类型,由学生公寓管理部根据房源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2、办理校园卡:校园卡在我校内可以作为证件及电子证件使用,如图书馆借书证、公共机房上机证(到图书馆开通相关功能)、游泳证等,还可以作为电子钱包使用,如校内就餐、使用热水、购物、交医疗费等。
交流学生报到后应尽快到所在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校园卡,办理时需交工本费30元。
南校区的校园卡可直接开通热水功能,东校区的校园卡在开通后要进行充值才能使用热水,珠海校区宿舍内的热水可直接使用,不需使用校园卡。
(三)缴费交流学生报到后,应在入住后一周内到所在校区财务部门缴纳住宿费等有关费用。
4人/间宿舍的住宿费用为750-1700元人民币/人/学期。
每月的水费、电费和网络使用费根据使用量交付相关单位。
天津大学交换学生手册

天津大学交换学生手册同学,你好,欢迎来到天津大学!为了让你在天津大学的学习、生活顺利,请详细阅读本手册上的相关信息,谢谢!入学报到流程:请你于2012年8月18至19日到我校报到,并请于抵校前一周将抵达日期、时间及航班信息告知我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交流科(邮箱:ies@)。
我们会联系我校学生大使团学生志愿者与你联系,并协助你办理相关入学报到手续,并为你在学习、生活方面提供服务。
请持录取通知书、台胞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办理如下相关报到手续。
一、办理入住于抵校之日到天津大学四十二斋招待所(地图39号)或天津大学学生公寓办理入住手续。
注:申请我校学生公寓的同学,如果申请获批,我办会另行通知办理手续,告知学生公寓具体地址及房间号。
二、港澳台办公室报到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2)地点:第九教学楼(行政楼)321室3)流程:填写报到信息表——领取两封介绍信(分别供办理校内手续和派出所登记手续用)4)联系人:高老师Email: ies@Tel:+86-22-27406146 ext. 8013Fax:+86-22-27401819三、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籍注册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2)地点:本科生:教务处——第九教学楼(行政楼)204室研究生:研究生院——第九教学楼(行政楼)406室三、办理校园龙卡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地点:后勤集团学一食堂(地图40号)3)流程:交费——拍照——办理校园龙卡四、相关学院报到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2)地点:第二十一教学楼(建筑学院)学院办公室第二十五教学楼(文法学院)学院办公室第二十五教学楼(管理学部)学院办公室第二十教学楼(化工学院)学院办公室第十教学楼(机械学院)学院办公室五、图书馆开通借书账户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地点:图书馆(地图20号)三层3)流程:交费——开通借书帐户六、办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备查卡》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6:00 2)地点:学府街派出所3)需准备材料:个人证件、介绍信、2寸照片两张背景信息:1.天津大学天津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

EHANG&HA yNIWERSITY OF SCIENCE £ TECHN口L43C¥长沙理工大学教务处办事流程二O—四年九月目录一、培养计划管理 (1)1、修(制)订人才培养计划 . (1)2、调整教学计划 . (2)二、教务管理 (3)1、制定每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 (3)2、安排课表 . (4)3、办理调停课 . (5)4、办理调整教学任务 . (6)5、教室借用 . (7)6、学生选课 . (9)7、学生申请重修 . (10)三、考务管理 (11)1、期末考试 . (11)2、英语四、六级考试,成人学位英语考试 . (13)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 (14)4、课程考试成绩复查 . (15)5、课程缓考 . (16)6、课程插班考试 . (17)四、实践教学管理 (18)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 (18)2、实习 (20)3、毕业设计(论文) . (22)五、学籍与成绩管理 (24)1、成绩报送 . (24)2、成绩查询 . (25)3、办理学业成绩证明 . (26)4、休学 (28)5、复学 (29)6、学籍处理 . (30)7、退学 (31)8、毕业生毕业资格、授予学位资格审批 . (32)9、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 . (33)10 、结业证书换毕业证书 . (35)六、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36)1、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 (36)2、实验室信息统计 . (37)七、专业、课程建设及教学改革研究 (38)1、新专业申报 . (38)2、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申报及评审 . (40)3、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管理 . (42)4、教学成果奖申报与评审 . (44)5、新开设人文与科学类选修课程课程申报 . (45)八、教材管理 (46)1、规划教材申报与管理 . (46)2、教材征订与发放 . (47)九、卓越计划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 (49)十、其他 (50)1、学科竞赛 . (50)2、教务处印章使用流程 . (51)、培养计划管理1修(制)订人才培养计划①承办部门:教学研究管理科(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106 )。
北师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doc
北师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xx级学生应在xx年6月6日前通过学校“信息门户”,进入“北京师范大学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浏览“学生成绩”,点击“查看成绩”,点击左侧菜单“学业成绩”,选择中间窗口的“查看成绩”卡片,选择“入学以来”选项,点击“检索”查看有效成绩,下面是北师大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网址,欢送使用。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留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那么》等相关管理文件,现将xx本科生的毕业审核、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说明与安排。
请各部(院、系)通知所辖所有xx级本科学生,按时完成各项毕业审核工作,为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做好准备。
1.毕业具有正式学籍,修完所在专业教育教学方案规定的课程,德、智、体到达所修专业毕业要求,到达规定学分标准者,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
2.结业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到达所修专业毕业要求,但取得的学分数到达所在专业的教育教学方案规定总学分90%(含)以上者,经审核准予结业,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结业证书》。
中国籍准予结业者可在结业后两年内回校,以旁听方式修读未完成的课程,到达所修专业毕业学分标准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经审核准予毕业后颁发《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如在结业后两年内旁听课程取得的学分仍未到达所修专业毕业学分标准,或未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不再受理其换证申请。
3.肄业学满一学年以上,取得的学分数低于所修专业教育教学方案规定总学分数90%者,学校发给肄业证。
4.毕业资格审核学分标准根据各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方案及教学实施过程的课程开设情况,毕业审核将采用审核必修课程,结合审核课程结构学分数的方式进行,课程结构类别为:公共必修课程、公共任选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专业总分、总学分。
公布《xx届毕业资格审查学分标准》(附件一)、《xx届毕业资格审查学分标准(教育师范生)》(附件二)、《xx届毕业资格审查学分标准(励耘实验班)》(附件三)、《xx届毕业资格审查学分标准(来华留学)》(附件四)、《xx届辅修、双学位审查学分标准》(附件五)。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
中山大学派出本科交换生手册中山大学教务处二OO七年十二月制目录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2二、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4三、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管理办法----------------------------------5四、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申请表--------------9一、中山大学派出交换生培养工作流程(一)选拔我校每学期第三周开始赴境外交换生的选拔工作,第十周开始赴境内交换生的选拔工作。
具体报名条件及报名时间详见相关选拔通知。
选拔程序:1、学校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发布选拔通知;2、学生自愿报名申请;3、各相关学院(系)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按照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后报送学校教务处;4、学校教务处对相关学院(系)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以学校名义向交换学校推荐;5、交换学校审批并发放交换生录取通知书。
(二)交流学习前被学校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学生应按照交换学校及我校教务处的要求做好交流学习前的准备工作。
1、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全面了解交换学校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必要的准备。
特别要充分了解交换学校当学期的课程设臵,对照我校的教学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
学生在交流期间至少要修读与本专业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
3、认真阅读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籍管理办法》,充分理解其中对交流期间学习课程的学分及成绩的认定与转换的相关规定。
4、签署本手册所附的《中山大学本科交换生学习承诺书》。
5、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交流学习期间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应与本校导师、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系)老师保持联系,定期汇报学习研究和生活情况。
2、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遵守对方学校的校纪校规,接受对方学校的管理。
学籍处理通知单
学籍处理通知单未达毕业标准学生的处理工作流程各学院(系、中心)根据毕业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各学院(系则、中心)于6月13日前《毕业生学籍处置通知单》存根及《毕业生学籍处置情况表》交回教务处办法审查学生的毕业资格毕业审查不通过各学院(系则、中心)向未超过毕业标准的学生派发《毕业生学籍处置通知单》学生根据《毕业生学籍处置通知单》上的表明核对《毕业生学籍处置情况表》,并交回学生所在院(系则、中心)各学院(系则、中心)对学生递交的《毕业生学籍处置情况表》,展开审查,院系主管领导签订意见。
教务科对《毕业生学籍处置情况表》展开核查,并交教务处主管领导审核。
肄业永久结业结业自愿留级结业生于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向教务处提交《换证考试申请表》8月31日到教务科办理留级编班相关手续。
未通过通过教务处非政府年审考试毕业生学籍处置通知单存根第号班级:学号:姓名经学校审查,你目前基本修业年限已满,未达到毕业标准。
情况为:弹性修业年限(实际修业年限)已八十□年满□不及格学分≥15□<15□根据学院规定:(1)凡不及格课程(不含毕业设计)仍存有15学分以上且弹性修业年限或实际修业年限年满者可以提出申请编为下一年级自学,不申请者按法政处置,法政者没换发毕业证资格。
(2)凡不及格课程(含毕业设计)仍有15学分及以下且弹性修业年限或实际修业年限未满者可以申请编入下一年级学习,不申请者按结业处理。
结业者可在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向教务处提交《换证考试申请表》,未提交申请者视做自愿放弃换证资格,做永久结业处理。
换证考试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
(3)弹性修业年限或实际修业年限已八十,不及格课程(不含毕业设计)仍存有15学分以上者按法政处置。
请根据学院规定选择:肄业□、结业□、自愿留级□,并填写《毕业生学籍处理情况表》。
例如对本通告的学籍处置存有异议于年月日前于教务处提出申请行政复议。
未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申请行政复议,视作同意学校毕业审查意见。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因公派出学习交流本科生的管理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因公派出学习交流本科生的管理规定学生工作部2006-3-21 13:20:24随着学校本科教学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教育国际化步伐的不断加快,目前学校及各学院与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间的学生交流活动日益增多,为规范公派学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公派学生的选拔、推荐1、公派学生是指按校(院)际合作交流协议要求,派出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在校注册本科学生,派出地包括港、澳、台地区和其他国家;派出学生按照协议层次分为校级公派学生和院级公派学生,两类学生统称公派交换生(简称交换生);2、校级交换生由教务处按照校际交流协议要求负责组织推荐、选拔,派出工作由教务处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统一安排办理;3、各学院与合作高校签署的交流协议应报教务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批准备案,院级交换生由各学院负责选拔,并报教务处审批,派出工作由各学院根据协议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安排办理;4、交换生的推荐、选拔过程应遵照相应协议要求进行,学生按照对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院必须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思想品德和奖惩等情况进行审核;5、学生必须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暨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学院的指导下办理对外联系事务,凡自行与对方学校联系的视为个人行为,不列入公派交换生计划;二、公派交换生办理的相关手续1、公派交换生在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后,应到人事处出国出境管理科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公派交换生出国(境)申请表》,由人事处出国出境管理科按学校因公出国(境)的要求为其办理报批及护照(通行证)申领签证手续(按新规定学生出国可以办理因私护照,赴港澳地区出境可以办理因私通行证);2、学生离校前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署《上海交通大学本科公派出国(境)学习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的有关条款缴纳学费及出国保证金,持缴费凭证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保留学籍期间享受在校生待遇;3、学生在对方学校学期期间应委托一名具有独立民事能力和经济偿还能力的人作为国内的代理和保证人,并向学校提供保证人的准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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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字〔2012〕9号
关于组织2012届本科毕业生换证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及2012届部分本科毕业生:
自1994年以来,我校四年制普通本科教育一直实行学分制管
理,实施三至六年的弹性学习年限。按照学分制管理要求,我校四
年制普通本科学生在标准年限(四年)内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的学分者,应延期毕业并继续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为及时解决毕业班学生遗留的学业问题,保证毕业班学生按时、
顺利离校,将组织一次毕业班学生的换证补考。具体要求和安排如
下:
一、报名资格:2006年-2008年入学的本科生;最多不超过6
门课程及16学分者,可以报名。超过17学分(含17个学分)者,
不能参加本次换证补考。
二、考试课程:学生申请换证补考的课程原则上必须是该学生
已经修读过但考试未通过的课程,实践、实验、毕业论文、毕业实
习等课程不属于本次考试范围。
三、换证补考报名及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至5月1日在校园网(百合)
上报名。
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5月14日至5月18日在第五
教学楼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2012年5月12日查询教务处网站
通知)。
3、体育、微机操作等课程由体育学院、信息学院按教务处提供
的报名名单组织,考试时间2012年5月8-12日间见学院网站通知。
四、参加换证补考的学生必须出示考试考条及本人身份证、学
生证或一卡通,无证者及考条者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学生必须严
格遵守考场纪律,单人单桌,对于考试违纪的学生按《江西财经大
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规定》(江财教务字(2011)35
号)处理。
五、阅卷及成绩登记:考试结束后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有关教师
到教务处阅卷及登记成绩,考试成绩按实际考分登录,无平时成绩。
六、换证补考不收考试费。
本次考试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每个毕
业班学生。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 换证补考 通知
抄报:校长办公室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1:
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
教学司〔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维护高校毕业
生离校就业的合法权益,发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服务功能,从2010年起,普通高
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在线即时电子注册(以下简称即时注册),使普通高等教育毕业
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即可上网查询到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信息。现将有关工作要求
通知如下:
一、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必要性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注册是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高校毕业生,
提升社会服务功能的需要,也是信息化管理的必然要求。高等教育学籍电子注册制
度的实施,实现了新生入学到学生毕业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具备了学历证书即时
注册的客观条件。因此,从今年起,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即时电子注册。
二、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工作流程
即时注册的工作主体是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各高等学
校),进行即时注册的对象是从今年起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即时
注册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
1.高等学校每年对本校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后,在填写毕业证书时,通过中
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www.chsi.com.cn/),上传本校毕业生学历注册数据(数据项目、内容参见
平台中有关要求)。
2.平台对高等学校上传数据的学生身份和数据规范性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由
各校确认该批数据“报送完毕”;未通过审核的数据,根据平台反馈的原因由各校据
情修改、补报处理。
3.上传数据及审核工作应在学校填写的发证日期前完成,从各校填写的发证之
日起,毕业生即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三、学历证书即时注册的几个关键环节
1.证书填写日期与注册日期:各高校在毕业证书上填写的发证日期与电子注册
的毕业日期应当一致。
2.未通过数据的分类处理:属无录取数据的,根据录取手续,由学校联系生源
省级招生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补报录取数据;学生学籍不在本校的,据其原因
协调相关部门或学校予以调整;学籍信息有误的,按照在校生学籍信息修改有关规
定和程序进行更正;其他特殊情况,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
3.注册信息的变更:学历证书即时注册信息上传后需要变更的,在对外查询前,
学校可自行修改或撤销;对外查询时间生效后,一般不得修改。
四、工作要求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生顺利就业
和稳定离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及早
部署,妥善安排,确保即时注册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
切实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加强对本地区高等学校的培训指导,做好协调督促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负责地作好工作安排,在学生毕业学期尽早核实预计毕业生学籍
信息,注册按时、保质,信息无误。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2
转发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的通知
赣教高字〔2010〕25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
学司[2010]8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重要性。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施即时电子注册,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高校要充
分认识到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注册管
理制度,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做好高等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学
籍电子注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确保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有序推进和
顺利完成。
二、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学历注册信息完整、准确。
各高校应在每年的3月份或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之前完成毕业生资格预审工
作,审核当年毕业生信息时,要在上年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基础上进行,
以确保毕业信息与学籍注册信息一致。对信息不一致的数据,要及时处理,避免学
历证书错注、漏注现象发生。省教育厅在每年的4月底以前完成全省高等学校毕业
生资格复审工作。
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报送时间。
省教育厅分别于每年的6月10日至7月20日(普通高校)和12月20日至翌
年1月30日(成人高校)接受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各高校务必在填写的发证日
期之前报送(至少提前10天)。
江西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