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四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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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四化”管理强化队伍建设

——湖南省新宁县对政法队伍建设的几点尝试中共湖南省新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新雄

毛主席讲,“领导干部两件事,出主意、用干部”,因此,如何抓好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为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新宁地处湘西南,属于区位偏远、基础薄弱的贫困落后地区,一直是省扶贫工作重点县。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较,我县政法工作中面临的困难更多,存在的一些问题可能更突出,特别是政法队伍建设方面更为滞后。近年来,我们勇于面对现实,积极采取措施,从建立长效机制着手,出台实施了《中共新宁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行“四化管理”,在政法系统干部队伍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收到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推行精细化管理,增强政法干警的责任心。

政法队伍思想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政法干警的特殊身份,人员综合素质、文化道德修养、政策法律水平的参差不齐,商品社会经济多元化、文化多元化、价值多元化的消极影响等等,这些原因又都与政法部门自身管理不到位有着密切关系。换言之,很多问题本身就是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他一些问题也是管理缺失造成的。比如岗位

交流不畅,用人机制不活,从严治警措施不力,工作责任划分不清,考核评价方案不优,奖优罚劣不明等等,严重制约了干警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并导致少数干警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对此,新宁县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对政法干警实施精细化管理,县委根据上级精神制定总体原则要求,各政法部门自己细化具体条款。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们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干警执法档案,将工作任务实行量化,明确到岗到人,并且打破传统的“和稀泥”考评方式,将平时的工作表现、办案质量、工作实绩与绩效工资、年度考评、提拔使用全部挂钩。细化了从严治警的措施,使之更具操作性。县法院依托省市县三级专网平台,建立了司法政务管理系统,经过人人录入和层层审定,做到每一天的工作动态均有清晰显示,每一阶段的工作绩效均有准确评价,促进了司法效能的提升。县检察系统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机制,注重检察业务流程的细化,并将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纳入考核,建立起管理过程化、运行经济化、任务定量化的精细化管理体系。县公安局推行网上办案办公,并依托该平台进行精细化考核,建立了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数字化、激励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县司法局大力推行纸质考核管理,严格落实年初制定的目标明确、内容详细的考评办法和奖惩方案,司法行政绩效显著提高。

通过这些措施,改正了工作流弊,全面增强了干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执法办案的效能,工作局面迅速得到改观。

二、推行科学化管理,开发政法队伍的潜能力。

政法各部门工作性质不同,加上体制弊端的存在,使得我们这些贫困落后地区政法部门已有的优秀人才留不住,外面的人才进不来,进来了流不动。除主要领导外,一些班子成员在同一岗位长期担任副职动不了窝,中层骨干在同一岗位一干就是八到十年甚至更长,大部分基层干警则是长期待在同一地域、同一职位。这样一来,整个队伍缺乏必要的“新陈代谢”,慢慢的就丧失了活力,失去了应有的战斗力。更为可怕的是,权力长期被使用就会凝固甚至硬化,变成势力,成为工作的障碍。

针对这种状况,新宁县委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县管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原则上在政法系统内部进行交流或调整分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跨行业调整交流;政法部门内部机构、基层派出机构的正副职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地轮岗交流;其他干部干警在同一岗位满10年的,有计划地轮岗;并将政法委机关干部纳入同级政法部门干部交流轮岗序列,对政法部门中层骨干的选拔逐步推行竞争上岗的方式。同时,还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定期对那些不适合继续在政法系统工作的干部进行清理调离。正所谓流水不腐、户枢不

蠹,《意见》实施以来,全县政法队伍的活力迅速得到激发,个人和集体的战斗力明显加强,思想作风和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推行人性化管理,强化政法职业的认同感。

政法工作使命重大,政法干警应该有崇高的荣誉感。但是,从调查中得知,目前基层政法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与社会认同感正在慢慢丧失,这也是当前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的深层次原因。一些年龄大的干警面对纷繁复杂的政法工作局面,深感力不从心,无能为力;一些年轻的干警则人心思走,不安心本职工作。比如县法院近6年来,新录干警中已经考出或调出6名,工作时间均未达到3年;2008年来,检察院也有4名业务骨干调出;县司法局近三年来共招考10名,现已调出或考出6名。究其原因,干警自身素质不高、心态不正、自律不严是主要的。但是,也与从优待警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基层政法干警的工作任务重,经济与政治待遇差,特别是在贫困落后地区工作的政法干警,收入低,福利少,很多从优待警政策都难以得到落实。

对此,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经常性的组织政法干警开展岗位大练兵或专题教育培训活动,鼓励政法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高层次的教育培训,提高干警的知识层次,加大对政法工作正面宣传报道的同时,还特别注意解决政法干警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我们对在职的政法干警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给予每人1万元的奖励。加大了落实从优待警政策的工作力度。对基层一线政法干警特别是有突出贡献干警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工作条件的改善实行政策倾斜,优先考虑,;在政法队伍中经常性地开展“办案能手”、“岗位标兵”等大评选活动,由县委、县政府进行重奖,并作为干警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与“创先争优”等一些列活动,政法各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扎实推进政法职业形象建设,广泛开展各类政法文化活动,切实抓好政法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基层干警的生活。通过这些举措,使基层干警感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感受到人民群众的期盼,感受到自己岗位的神圣光荣,从而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四、推行动态化管理,塑造政法部门的新形象。

由于受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等消极心理在部分干警心中滋长,并且蔓延,以致个别干警有班不上,有警不接,有案不办。甚至个别干警将工作当人身招牌或投资筹码,忙于炒股和第三产业,坐收渔利;将职责变成权利寻租的职杖,插手消闲娱乐、矿山开采、土地开发等暴利行业,牟取非法利益;更有甚者跨越法律底线,办人情案、办交易案,徇私枉法,索拿卡要,严重损害了政法部门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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