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今年全市交通事故已致734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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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今年全市交通事故已致734人死亡大巴车与吉利轿车迎面相撞,致4人死亡。交警调查后发现,此事故并不简单,系一辆大客车逆行借道超车,吉利轿车为避让而失控,撞上大巴车。最终,昌平交通队认定,尽管大客车未与任何车辆发生接触,但仍
承担主要责任。
在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周三)来临之际,市交管局披露了两
起亡人事故的侦破经过,以警示驾车人一定要守法。据悉,今年至现在,共有734人在交通事故中身亡,与近几年同期相比稳中有降。
□案例
大客车借道超车酿4死事故
一轿车为避让撞上大巴虽无接触大客司机仍担主责
大巴车与吉利轿车相撞,导致轿车内4人死亡。交警侦办此案时,发现此次事故是由另一辆大客车强行超车,吉利车为了避让而失控,撞上
对向驶来的大巴车所致。最终,驾驶大客车强行超车的赵某因涉嫌交通
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据悉,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无接触车辆被判定主责的案例十分罕见。
口供存疑引起交警注意
今年2月25日中午12点多,在昌平区110国道38.1公里处,一辆
大巴车与一辆灰色吉利轿车相撞,小轿车上四人全部身亡。
据昌平交通支队事故科副科长刘涛介绍,通过现场勘验发现,周某
驾驶的大巴车和张某驾驶的吉利轿车是相向行驶到事故地点的。事发时,吉利轿车突然向右打轮又向左急打轮,失控后撞上对面车道的大巴车。
随后,吉利小轿车弹向路边,撞在路边的树桩上,车上的两名大人和两
个孩子身亡,大巴车上有乘客受轻微伤。
周某对交警说,事发时他驾车由北向南行驶,到出事地点时,与对
面的大货车会车,“在大巴车与大货车车头几乎平行时,突然有一辆小
轿车从大货车后面出来,越过中心线。我马上制动,结果我车的前部与
轿车正面相撞。”随后,交警又询问了大巴车上的导游林某,她所说的
情况和周某一致。
然而,经交警调查,事发时,该路段并没有大货车出现,“说明这
两个人在说谎,我们决定从监控录像着手。”
询问多名目击者得真相
交警先后调出事故现场周边十几公里内的监控录像,终于发现了造
成该起交通事故的真凶。
据介绍,交警通过查看监控,确定在发生事故前,吉利小轿车前方
并无大货车行驶。通过监控录像可以确定,事故发生前,在吉利小轿车
的对面车道有一辆大客车借道超车。
交警联系上事发时在吉利小轿车后方行驶车辆的驾驶人,对方表示,事故发生时,有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大客车借道超车,吉利小轿车是在
躲避过程中发生了事故。这与交警在监控中发现的情况是吻合的。
为了进一步取证,交警又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事发时吉利小轿车旁边
几辆车的驾驶人,大家的说法与上述完全一致。
最终,交警将借道超车的大客车司机赵某锁定。在交通队,赵某起
初并不承认借道超车的事实,当他看到监控录像后才如实交代了事发经过。
无接触车辆被认定主责
随后,办案交警对事发前后赵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测速,发现大客车
借道超车时超速。
在掌握笔录证据后,办案人员回到事故现场进行再次勘察,按照吉
利司机张某驾驶车辆受大客车借道超车影响失控的思路,查找新的路面
痕迹证据。获得的现场测量数据分析也证实了该思路。
结合监控录像、多位司机的叙述和现场勘察,办案人员最终认定,
赵某驾驶的大客车逆行借道超车,张某驾驶的吉利小轿车本来是正常行驶,结果为了避让对向驶来的大客车时失控,撞上对向驶来的大巴车。
赵某应该负事故主要责任。
“这是重大交通事故中,全国鲜见的事故中无接触车辆被判定主责,侦办过程中难度大,民警的责任心及专案组的办案制度促使了真相水落
石出。”昌平交通支队事故科科长刘毅说。
据了解,今年9月23日,昌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4年。
□案例
一滴血推翻谎言牵出“真凶”
酒驾者酿事故车内留血迹顶包者面部没伤被揭穿
奥迪车与宝来车相撞,宝来车上的一名乘客死亡。交警勘察现场后
认定,奥迪车未减速靠右行驶,致事故发生。事后,男子袁某来到交通队,称是奥迪车驾驶员。因奥迪车风挡玻璃上留有血迹和人体组织,袁
某面部没有伤,办案人员怀疑其是顶包者。最终,肇事者刘某达因交通
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奥迪“骑线开”撞上宝来
去年4月3日晚上10点多,大兴区高野路泥营村路口南侧发生一起
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一辆奥迪车和一辆宝来车相向行驶,会车时因奥
迪车未及时靠右行驶致两车对头撞击,事故致宝来车中一名乘车人死亡。
侦办此案的大兴交通支队民警郭明回忆说,事发后,宝来车一方因
为着急抢救伤者没有立即报警。事发后8个小时,警方才接到宝来车司机的报警电话。
在现场,两辆车损毁较为严重,双方当事人均已离开,这给交警确
定事故原因及肇事司机加大了难度。郭明介绍说,根据两车留下的痕迹
等证据,可以认定事故原因为会车时,奥迪轿车未减速靠右行驶,从而
发生碰撞事故,“剩下的就是确定肇事司机了。”
郭明说,经勘查,奥迪轿车的方向盘、驾驶位车门上均留有血迹,
前风挡玻璃有两处碰撞碎裂,且留有人体组织,这为认定肇事司机提供
了重要证据。
血迹牵出真正的肇事者
接警后的当天中午,男子袁某自称为奥迪车的司机,他找到办案民
警询问对方车辆上人员受伤情况。
“我们当时发现袁某身上没有伤,而奥迪车上留存的血迹和挡风玻
璃的碰撞碎裂证明驾驶人绝对受了伤,我们就怀疑袁某不是肇事司机。”郭明说。
办案民警抽取了袁某血液,与奥迪车上遗留的血迹进行DNA比对,经鉴定不支持奥迪车上的遗留血迹是袁某所留,这证明袁某系顶包者。在
办案人员的讯问下,袁某坚称自己是奥迪车的司机。袁某还称,刘某达
当时就坐在奥迪车上。
办案人员要求刘某达尽快到交通队配合调查,但对方并不配合。交
警找到刘某达的工作单位并对他下达了询问通知书,结果刘某达在两个
月后才来到交通队接受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