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2011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一览表
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民培训基地的通知

苏农办科〔2011〕15号
关于公布江苏省农民培训基地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各培训机构:根据省农委《关于做好江苏省农民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科〔2010〕22号)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农民培训任务和工作目标、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分布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基地申报工作。
经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考察、省农委评审等程序,认定南京农业大学等92家单位为江苏省农民培训基地(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等143家为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民培训基地(附件2),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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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农民培训基地名单
2.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民培训基地名单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抄送:农业部科教司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5月4日印发—2 —
附件1:
江苏省农民培训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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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省阳光工程农民培训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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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苏州市民办职业
培训机构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苏劳社技[2008]38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08.06.19
【实施日期】2008.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审验工作的通
知
(苏劳社技〔2008〕38号)
各市、吴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区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引导我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审验工作,各市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按此文件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验对象、完成时间
1.年度审验对象: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经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建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2.2007年度被评为“诚信达标”、“诚信良好”和2007年批建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可免于年度审验,但需提交2007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和2007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11.30•【字号】苏人保职〔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职业能力建设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苏州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职〔2022〕20号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供给能力,保障培训资金安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3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培训政策苏州市人社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培训政策,进一步规范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采用“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组织遴选诚信规范、具备相应条件的优质资源承接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根据“谁遴选、谁签约,谁经办、谁监管,谁审核、谁发放”的原则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培训主体确定(一)遴选组织各县级市(区)人社部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负责组织实施苏州市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主体遴选工作。
遴选方式可以采用评审认定方式或政府采购方式,但每个地区同批次遴选只能选择一种遴选方式。
(二)遴选程序采用评审认定方式的,相关地区人社部门应当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评审项目、评审规则、申报要求等,并建立评审专家库,在同级纪检部门指导下,健全专家库运行规则。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的通报-苏府[2012]104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的通报-苏府[2012]104号](https://img.taocdn.com/s3/m/26ebde29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14d8442.png)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的通报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的通报(苏府〔2012〕104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2011年,全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企业和园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的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和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三区三城”建设,初步在改善劳动关系运行状况,服务苏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取得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争创活动的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加强示范引导,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江苏振龙减震器有限公司等202家企业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称号,授予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家园区2011年度“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称号。
同时,经过复查,对2006年以来受到表彰的881家“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和1家“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园区”继续予以确认。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园区保持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倡导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举措,为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作出表率。
同时,希望全市各类企业和园区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增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创建和谐企业的实效,努力为苏州加快“三区三城”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区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企业内培训的实施办法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区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企业内培训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2.09.03•【字号】苏人保职[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区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企业内培训的实施办法(苏人保职[2012]41号)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虎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计划及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91号)、苏州市《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苏府〔2012〕74号)的文件精神,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充分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的需要,鼓励企业开展城乡劳动力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实施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试点项目,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建立企业实施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督导及职业技能鉴定支持、政府提供补贴的机制,以提高城乡劳动力综合素质为基础、提升技能水平为主要内容、促进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的,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企业内培训。
加快培养满足我市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实现就业与培训一体化。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主要为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且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在岗或新录用员工。
对于企业内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的员工必须是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社会信誉良好的诚信人力资源公司或用工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
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简章

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简章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社会热点话题。
吴中区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加。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就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职业技能培训是指根据职业需求,对人才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市场需求。
吴中区作为江苏省苏州市下辖行政区之一,一直以来对职业技能培训高度重视。
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继续保持着高质量和广度,并在深度上有了新的突破。
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在广度上有了较大拓展。
吴中区向全社会广泛招募学员,覆盖面更广,不再局限于某些特定群体。
这意味着无论是在校学生、毕业生还是社会就业者,都可以通过吴中区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来提升自己。
吴中区的培训项目也涵盖了多个行业领域,如互联网技术、电子商务、人工智能等热门行业,为学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在深度上也取得了明显进步。
培训课程的设置更加丰富多样,涵盖了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操能力等多个方面。
这些课程既满足了学员的基本需求,又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职场的挑战。
吴中区还加强了与企业的合作,开设了一些针对性的培训项目,使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提高了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在总结和回顾方面,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广度和深度的双重提升,使得吴中区的职业技能培训更加符合社会需求和个人发展。
未来,我们期待吴中区能够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为更多有培训需求的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就个人观点和理解来看,我认为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社会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人才,也为吴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期待未来吴中区能够进一步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引导,培养更多的技术人才,为吴中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1年吴中区职业技能培训经历了广度和深度的双重提升,在培训内容和方式上更加贴近市场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补贴工种)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苏人保职[2014]5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2.19
【实施日期】2014.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补贴工
种)的通知
(苏人保职〔2014〕5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苏州市关于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苏人保职〔2012〕49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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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关于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

苏州市关于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公布日期】2012.10.31•【字号】苏人保职[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苏州市关于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办法(苏人保职〔2012〕49号)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充分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的需要,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苏州市《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苏府〔2012〕7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近几年职业培训实际情况,现就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在坚持城乡统一就业培训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各方参与、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结合我市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对接试点项目的需求,以提高外来劳动者综合素质为基础、提升技能水平为主要内容、促进其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目的,开展外来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培训对象具有劳动能力和提升职业技能愿望并能提供有关证件的下列人员,到经过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定点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以享受规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一)外省、市或本省进入我市务工的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就业指导培训合格证》。
(二)苏州市转移就业的劳动者持本人身份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组织实施(一)明确组织实施机构。
确定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培训指导中心为开展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管理机构,在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统一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行使统筹、协调、指导、服务的工作职能。
(二)认定培训定点机构。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面向社会,采用公开的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定点机构,并统一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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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2011年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一览表
吴中技工学校(东山大道8号):服装缝纫工、宾馆服务员(餐饮、客房)、机械加工(车、钳)、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数控操作工、物业管理员、保安员、营业员、计算机维修工、建筑装饰工、建筑安装工
机械工业苏州技工学校(木渎禾粮路):焊工,数控操作工智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新市路138号)建筑装饰工、建筑安装工
苏州技师学院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阊胥路277号):智能楼宇管理员
苏州市东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东吴北路38号):焊工、制冷工、维修电工
苏州市万里培训学校(广济路木耳场6号):月子保姆
苏州市吴城应用技术学校(迎春南路58-2):钳工、数控操作工、维修电工、无线电调试工
苏州市吴中服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横泾新思路4号):服装缝纫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