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税务创文实施方案

税务创文实施方案

税务创文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税务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提高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我们制定了税务创文实施方案。

二、目标。

1. 提高税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国家税收做出更大的贡献;2. 加强税务队伍的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税务人才;3. 打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税收管理环境。

三、具体措施。

1.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自觉性;2.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3. 加强税收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4. 推动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管理的智能化水平;5. 加强税收信用建设,建立健全的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促进纳税人守法诚信。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对税收工作的投入,提供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2. 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税收工作进行全面评估;3. 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五、预期效果。

通过税务创文实施方案的实施,我们预计可以取得以下效果:1. 税收工作效率得到提高,税收收入稳步增长;2. 纳税人的满意度得到提升,税收宣传和培训取得实效;3. 税收征管的精准度和效率得到提高,税收管理环境逐步改善;4. 纳税人守法诚信意识得到增强,税收信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六、总结。

税务创文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提高税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我们相信,通过全体税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税务创文实施方案一定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国家税收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

国税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总结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国税局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目的在于倡导文明行为,构建和谐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税务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内容与措施国税局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几项举措:1.制定相关制度与规定:国税局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办法》,明确了单位内部行为规范,建立了相关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

2.开展文明激励活动:组织开展了“文明行为月”、“文明礼仪培训”等活动,鼓励员工遵守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

4.引进先进单位经验:参观学习了一些先进单位的经验,如建设银行、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借鉴其成功经验,提升文明单位评价水平。

三、取得成果与效果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国税局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和效果:1.员工文明行为明显改善:员工遵守行为规范的情况明显增加,文明礼仪意识得到提高,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明显增强。

2.单位办公环境优化:单位内部卫生环境得到改善,工作场所变得整洁、舒适,减少了噪音扰民和劳动安全隐患。

3.工作效率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使员工更加团结协作,减少了纷争和摩擦,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虽然国税局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1.宣传力度不够:虽然开展了一些文明激励活动,但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很多员工对文明单位创建的意义和要求并不清楚。

2.管理落实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不严格,导致一些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3.激励机制建设不完善:目前奖惩机制尚不够完善,无法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对于员工的文明行为不能够得到充分肯定和激励。

五、改进措施与展望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国税局应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意义和要求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参与度和认同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1.15•【文号】国税发[1997]9号•【施行日期】1997.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1997年1月15日国税发〔199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全国税务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印发给你们,并请转发至县级局。

望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是动员全党全国人民开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的重要会议。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和江泽民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决议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全国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新时期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根据六中全会精神,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税制改革、机构改革、征管改革和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税务干部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保证了各项税收改革和任务的完成。

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在部分单位,为税不廉的行业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纠正;在一些干部中,言行不文明、道德失范、纪律松弛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有少数人国家观念淡薄,对社会主义前途发生困惑和信心发生动摇。

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税收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税务工作已经成为国家的重要支柱之一。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税务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税务工作的文化价值观建设,国家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文化建设来推动税收机关的转型升级和提升服务质量能力。

一、方案背景和意义当前,随着全球税收竞争的加剧,税务服务领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机遇。

为适应这一形势,国家税务局决定全面实施“国税文化建设”工作,以提高税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税收机关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方案目标和基本要求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目标是:进一步推进税务工作的文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税、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创新发展”的税收理念,推动税务机关“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改善环境、增强能力”四个方面的工作,以实现更高的工作水平和更好的发展。

方案的基本要求如下:1. 加强文化建设。

激励税务干部职工树立先进的税收文化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和业务知识的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与纳税人互动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2. 推进创新发展。

加强税收管理的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积极应对新技术和新模式带来的挑战,不断开展创新实践,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 强化督导检查。

加强对税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加强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纠正和整改,并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三、方案实施措施为了落实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各级税务机关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以促进税务工作的全面发展。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明确国税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完善的机构和体制,明确责任和任务,并配备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2. 建立完善的文化制度体系。

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文化机制体系,制定相应的文化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文化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共识度。

2024年税务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2024年税务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2024年税务文明创建工作总结
2024年,税务部门在推进税务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在全年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和实施一系列举措,全面提升税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税收宣传教育,强化税收监管力度,推动税务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首先,我们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决策部署。

紧紧围绕税务文明创建目标,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税务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地实施。

其次,我们加强税收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合规经营水平。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材料、开设在线课程等方式,向广大纳税人普及税收知识,推广税收便民措施,完善纳税人服务体系,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

第三,我们持续优化税收征管流程,提升税务服务效率。

通过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和跨部门协作,实现了纳税人的一站式服务,减少了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和成本,提升了办税便利性。

第四,我们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

通过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税务部门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税务文明创建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然而,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税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持续努力,进一步优化税务服务环境,完善税收政策,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积极向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建设和谐税务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共 1 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07.24•【文号】国税发[2007]82号•【施行日期】2007.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表彰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国税发〔2007〕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岗位等活动,在培养良好道德风尚、践行高尚职业操守、培育和谐征纳关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税务系统文明形象和税务干部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充分展示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更加奋发进取,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国家税务局等201个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曹忠等200名同志“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税收事业全面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增强献身税收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先进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全面推进税收事业的创新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2.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附件1: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名单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区国税局北京市海淀区国税局第三税务所北京市地税局纳税服务中心12366北京地税热线北京市宣武区地税局天津市天津市东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天津市塘沽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天津市河东区地税局天津市静海县地税局机关河北省河北省邯郸市国税局机关河北省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河北省滦南县国税局河北省南和县国税局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国税局河北省承德市地税局机关河北省唐山市地税局机关河北省冀州市地税局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地税局河北省内邱县地税局大孟税务所山西省山西省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山西省阳泉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国税局山西省永济市国税局虞乡税务分局山西省太原市地税局直属二分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地税局山西省孝义市地税局山西省霍州市地税局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国税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国税局文钟税务分局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国税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地税局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地税局辽宁省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国税局辽宁省大连市国税局第三稽查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国税局新工税务分局辽宁省兴城市国税局辽宁省沈阳市地税局大东分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地税局辽宁省凤城市地税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地税局辽宁省大洼县地税局吉林省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吉林省长岭县国税局吉林省敦化市国税局吉林省长春市地税局第二直属税务局吉林省乾安县地税局吉林省洮南市地税局万宝分局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黑龙江省逊克县国税局黑龙江省桦川县国税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国税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地税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地税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地税局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地税局上海市上海市嘉定区国税局第七税务所上海市金山区国税局第四税务所上海市地税局徐汇区分局第一税务所上海市地税局崇明县分局第八税务所江苏省江苏省盐城市国税局机关江苏省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江苏省扬州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江苏省海安县国税局江苏省启东市地税局江苏省武进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江苏省盱眙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江苏省高邮市地税局第八税务分局浙江省浙江省丽水市国税局机关浙江省义乌市国税局浙江省余姚市国税局泗门税务分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国税局浙江省嘉善县国税局浙江省慈溪市地税局城区税务分局浙江省绍兴市地税局稽查局浙江省嘉善县地税局西塘税务分局浙江省玉环县地税局楚门税务分局浙江省龙泉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安徽省安徽省芜湖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安徽省凤台县国税局安徽省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国税局安徽省宁国市地税局安徽省马鞍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安徽省铜陵市地税局狮子山区分局福建省福建省闽侯县国税局福建省厦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国税局福建省沙县国税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地税局福建省地税局直接征收分局福建省龙海市地税局福建省福鼎市地税局江西省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国税局江西省丰城市国税局江西省婺源县国税局江西省安福县国税局江西省南昌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江西省樟树市地税局临江税务分局江西省德兴市地税局江西省井冈山市地税局山东省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山东省潍坊市国税局机关山东省莱州市国税局山东省郓城县国税局山东省广饶县国税局山东省济南市地税局历城分局山东省淄博市地税局临淄分局山东省莱州市地税局山东省五莲县地税局山东省新泰市地税局河南省河南省郑州市国税局机关河南省洛阳市国税局机关河南省新乡县国税局河南省滑县国税局河南省郑州市地税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河南省修武县地税局河南省济源市地税局河南省舞钢市地税局湖北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国税局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国税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国税局湖北省孝感市国税局机关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国税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地税局湖北省黄石市地税局机关湖北省应城市地税局湖北省武穴市地税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税局清江分局湖南省湖南省醴陵市国税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局湖南省双峰县国税局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国税局湖南省常德市地税局机关湖南省汩罗市地税局湖南省新邵县地税局湖南省株洲市地税局稽查局广东省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国税局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国税局广东省东莞市国税局虎门分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国税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国税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地税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地税局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地税局广东省清新县地税局浸潭税务分局广东省潮州市地税局枫溪税务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国税局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国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地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地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地税局西山税务分局海南省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局海南省洋浦地税局重庆市重庆市北碚区国税局重庆市渝中区国税局金汤街税务所重庆市黔江区地税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地税局四川省四川省荣县国税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国税局四川省绵竹市国税局四川省长宁县国税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国税局机关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地税局四川省德阳市地税局稽查局四川省达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四川省隆昌县地税局四川省乐至县地税局贵州省贵州省惠水县国税局贵州省六盘水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地税局贵州省台江县地税局云南省云南省昌宁县国税局云南省江川县国税局云南省永德县国税局云南省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国税局云南省腾冲县地税局云南省墨江县地税局云南省大姚县地税局云南省德钦县地税局一分局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安多县国税局陕西省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国税局陕西省兴平市国税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国税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陕西省商洛市地税局机关陕西省西安市地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陕西省咸阳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陕西省韩城市地税局甘肃省甘肃省榆中县国税局和平税务分局甘肃省民勤县国税局甘肃省金昌市地税局机关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地税局青海省青海省西宁市国税局机关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地税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国税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区地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国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国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地税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静县地税局附件2: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北京市曹忠北京市宣武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张瑞菊(女)北京市通州区国税局第二税务所所长金燕齐(女)北京市地税局计划会计处处长果素仿(女、满族)北京市密云县地税局第一税务所科员天津市兰树强天津市河东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科员张凤瑜天津市大港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科员时继祥天津市和平区地税局局长唐红海天津市武清区地税局征收所所长河北省李彦玲(女)河北省保定市国税局办公室主任叶楠河北省东光县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副局长陈切华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王培河北省霸州市国税局胜芳税务分局科员王秀平河北省平山县地税局岗南税务所所长王荣生河北省怀来县地税局局长李海斌河北省黄骅市地税局局长江明文河北省磁县地税局局长山西省李晓东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科长张生勤山西省吕梁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李伟山西省阳城县国税局人事教育股股长薛雷鸣(女)山西省地税局稽查局局长王治宪山西省怀仁县地税局局长李卫东山西省沁源县地税局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乌力吉图(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国税局信息中心科员张林东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国税局局长王长青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国税局局长王贵源(女、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地税局局长牧仁(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地税局局长王国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局长辽宁省刘晓光(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科长叶庆辽宁省大连市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副处长金锡海(朝鲜族)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国税局局长梁晓东辽宁省义县国税局局长周传国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局长李明校辽宁省本溪市地税局平山分局一洞桥税务所副所长李玉华(女)辽宁省彰武县地税局税源监控科科员赵振钧(蒙古族)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地税局局长王晓杰辽宁省铁岭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魏国升辽宁省朝阳市地税局社保科科长吉林省陈树发吉林省桦甸市国税局夹皮沟税务所所长佟延玲(女、满族)吉林省通化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计划征收科副长贲颖(女)吉林省白城市国税局计划统计科副科长权晓莉(女、朝鲜族)吉林省白山市地税局教育培训科科长王春利吉林省和龙市地税局局长李慧芬(女)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计会科科员黑龙江省张历程黑龙江省加格达区国税局一分局局长彭春瑛(女)黑龙江省大庆市国税局稽查局综合科科长颜廷革黑龙江省宁安市国税局渤海税务分局局长杨洪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口区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刘忠君黑龙江省尚志市地税局局长朴春花(女、朝鲜族)黑龙江省穆棱市地税局穆棱分局副局长马宝莲黑龙江省大庆市地税局稽查局检查一科科长陈书勤(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地税局基层指导科科长上海市何业宏上海市国税局第五稽查局第三稽查所副主任科员薛蓓红(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税局第五税务所科员蒋薇虹(女)上海市地税局普陀区分局办公室主任谢芳(女)上海市地税局闵行区分局稽征管理科科长江苏省宋志鹿江苏省丹阳市国税局局长孙跃江苏省灌南县国税局局长朱茂利江苏省涟水县国税局局长薛卫飞江苏省启东市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科员蒋培新江苏省无锡市国税局第一分局二科副科长刘进江苏省阜宁县地税局局长赵继光江苏省沛县地税局局长戴天果江苏省泗阳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何柏连江苏省灌云县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蔡慰霞(女)江苏省泰州市地税局第二分局副局长浙江省岑曙晖浙江省慈溪市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叶高祥浙江省永嘉县国税局监察室主任钟鸣浙江省长兴县国税局局长叶军福浙江省温岭市国税局大溪税务所副所长毕韶峰(女)浙江省岱山县国税局局长张瑾(女)浙江省杭州市地税局下城税务分局局长蔡霞(女)浙江省温州市地税局直属一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刘小聪(女)浙江省衢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二科科长裘永强浙江省嵊泗县地税局洋山税务分局局长卢金明浙江省金华市地税局江北税务分局局长安徽省侯培东安徽省阜阳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吴厚平安徽省六安市国税局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主任齐国萍(女)安徽省黟县国税局局长丁常仓安徽省合肥市地税局局长徐建华安徽省蚌埠市地税局局长岳延辉安徽省凤台县地税局关店分局局长福建省叶志坚福建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洪永和福建省漳浦县国税局局长林小群福建省惠安县国税局局长卓主胜福建省古田县国税局局长颜伟宏福建省泉州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林世英(女)福建省长乐市地税局城关分局局长李萍(女)福建省上杭县地税局城区分局副局长李建功福建省南平市地税局调研员江西省黄晓东江西省崇义县国税局局长吴蔚文江西省景德镇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许靖江西省萍乡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吴荣芳(女)江西省景德镇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副主任陈萍生江西省萍乡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王继红(女)江西省贵溪市地税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山东省张晶山东省胶南市国税局局长赵改云(女)山东省冠县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孙雷春山东省新泰市国税局党组书记李锋山东省滨州市市区国税局局长崔源潮山东省威海市国税局局长王娴梅(女)山东省青岛市地税局征收局局长庞洪亮山东省寿光市地税局孙家集分局局长安晓刚山东省东营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于长青山东省陵县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刘键山东省鄄城县地税局鄄城镇分局局长河南省杨贵勋河南省焦作市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张爱霞(女)河南省襄城县国税局副局长彭继革(女)河南省三门峡市国税局稽查局信息技术稽查科科长谢华丽(女)河南省确山县国税局局长谢文朝河南省南阳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李勇河南省泌阳县地税局局长李玉龙河南省新乡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局长赵明亮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地税局局长吴雪峰河南省夏邑县地税局车站税务所所长汪艳红(女)河南省许昌市地税局直属局局长湖北省欧阳海奇湖北省国税局财务处处长陈晓铃湖北省荆州市国税局局长陈迪景湖北省阳新县国税局富池分局科员靳檗军湖北省十堰市国税局流转税管理科科员李义咸湖北省咸丰县国税局甲马池税务分局局长胡静(女)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地税局征收分局局长杨强湖北省洪湖市地税局峰口分局局长林新强湖北省宜昌市地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税收管理一科科长吴笛(女)湖北省十堰市地税局信息中心工程师胡先禄湖北省鄂州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湖南省康家锦(土家族)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税局局长刘安清湖南省新邵县国税局坪上税务所副所长汪玲宏(女)湖南省临湘市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李雪辉(女)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科员桂来上湖南省祁阳县地税局局长王瑛(女)湖南省韶山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邹苏平(女)湖南省益阳市地税局高新开发区局二所所长孙吉红(女)湖南省长沙市地税局岳麓区局出租车科科员广东省彭义勇广东省广州市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陈图永广东省汕头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梁喜明广东省高州市国税局局长吴德广东省雷州市国税局局长邵秀勤(女)广东省四会市国税局税源管理二股股长简云海广东省佛山市地税局信息管理科主任科员梁达宁广东省中山市地税局信息管理科科长李茂兰(女)广东省珠海市地税局万山税务分局职工高维德广东省阳东县地税局局长周景明广东省雷州市地税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刘斌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国税局北区稽查局局长刘幽宏(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何凤英(女、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国税局计划征收股股长唐亚林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地税局局长刘坚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地税局局长钟小武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地税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主任海南省钟志雄海南省文昌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符和德海南省文昌地税局局长重庆市雷迅重庆市合川区国税局税政管理科副科长操晓玲(女)重庆市南岸区地税局稽查一局主任科员胡建重庆市永川区地税局稽查局主任科员四川省胡蓉(女)四川省南充市国税局服务中心主任杨庆四川省国税局稽查局办公室主任袁昌革四川省广安市国税局信息中心副主任科员杨旭四川省广元市国税局征管科副科长张海四川省南江县国税局纪检组长徐琳(女)四川省成都市地税局办公室综合科科长杨强(彝族)四川省雷波县地税局局长魏建春(女)四川省攀枝花市地税局第二直属分局主任科员李成贵四川省泸州市地税局计划财务科副主任科员石珂四川省宜宾市地税局第二直属分局科员贵州省张卫东贵州省毕节地区国税局局长杨荣华(女、侗族)贵州省麻江县国税局局长钱晴岚(女)贵州省遵义市地税局征收管理科副科长安万彪(土家族)贵州省思南县地税局局长云南省鄢登麒云南省国税局办公室主任沈琪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国税局局长字绍礼(彝族)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刘红梅(女、傣族)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国税局计划征收科副科长陈都显云南省广南县地税局副局长胡燕玲(女)云南省罗平县地税局计划统计股股长许锦(女)云南省个旧市地税局税政股副股长杨培高(傈僳族)云南省丽江市地税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关志刚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达娃次仁(藏族)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陕西省苗亚莉(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国税局局长严金录陕西省千阳县国税局局长刘居昌陕西省吴起县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崔亮陕西省宝鸡市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吴肖平陕西省铜川市地税局耀州分局局长李秀杰陕西省榆林市地税局政治部副主任甘肃省张佩峰甘肃省国税局信息中心主任徐玲玉(女)甘肃省康乐县国税局局长钟东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地税局稽查局局长任建团甘肃省地税局人事处调研员青海省毛茸保(藏族)青海省玉树县国税局局长姚利文青海省冷湖行政委员会国税局综合业务科科长杜天甫青海省玛多县地税局局长宁夏回族自治区范新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国税局长城分局局长孙琪(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税局征管科科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热比亚˙吾布力卡斯木(女、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国税局计划征收科副科长王月芳(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国税局三台税务分局局长杨瑞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地税局局长李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富蕴县地税局局长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

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为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落实市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从点积累、向面扩展”的总体要求,落实“政府主导、市民主体”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国税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创文明城市,展商城魅力”主题活动,紧紧依靠广大干部职工,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文明程度为重点,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精心打造“平安西宁”、“平安国税”,努力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及工作(一)思想道德教育细致,干部队伍平安。

局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形成制度。

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为群众解惑释疑、化解矛盾。

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

建立完善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机制,促进社会诚信纳税。

切实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制约机制。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大力打造国税“平安工程”,促进干部队伍平安。

(二)税收执法严谨,办事快捷高效。

依法治税,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公务,大力营造我区公平、公开、公正的优良治税环境。

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积极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勤政廉政优政,作风深入,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税收服务。

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业服务规范文明,社会监督机制完善,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务员【发文字号】国税发[2006]12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6.01.24【实施日期】2006.0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06]12号2006年1月2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税务系统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

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授予税务系统104个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35个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国家机关要重视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以此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善政府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温总理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各级税务机关职能转变,加强政风建设,改善机关工作,为完成"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各项税收任务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总体目标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必须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政风建设、道德建设和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税务干部争做好学上进的模。

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与国家级卫生城区创建方案汇编

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与国家级卫生城区创建方案汇编国家税务局国税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国税队伍的内在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培养“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敬业奉献、争创一流”国税精神,全力打造具有鲜明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国税文化体系,促进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国税”为目标,以省、市局对建设国税文化的要求为依托,按照“以人为本、着眼建设、注重养成、全面渗透”的原则,发扬“心系纳税人,满意在国税”的服务理念,精心培育“文明征税,温馨国税”的纳税服务品牌,构建和谐共进的国税大家庭。

二、具体内容开展国税文化建设,我局应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总结规范国税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国税文化是价值理念与思想文化的总和,国税局要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将政治理念、法治文明、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进行总结规范,积极打造具有国税特色和时代特征,适合自身发展的国税文化理念和行为准则。

(二)构建国税文化阵地,国税文化阵地是国税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1.建立思想教育园地。

逐步建设图书阅览、党团活动、老干部活动室、荣誉室,在新老办公楼建设文化长廊,改善活动环境,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园地。

2.完善文体活动场所。

逐步建设职工健身室,配置文体活动器材,工会牵头,制定文体活动计划,发挥文体活动场所作用,满足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需求。

3.维护好工作生活条件。

维护好现有的办公、生活环境,完善办税服务功能,提高科技信息手段,营造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

4.营造文化活动氛围。

抓好国税文化“宣传栏”和内部网站的管理,在内部网开辟“国税文化宣传专栏”。

并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大力宣传国税文化理念,积极展示国税风采、工作成就,进一步增强国税文化的辐射力、影响力。

加强与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使之成为弘扬国税精神、信息交流的窗口。

税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税务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莘县国税局古云分局2011~2012年度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计划2011~2012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努力实现和谐创建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的关键之年,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2011~2012年度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力度,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全面履行质监职能为主线,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谐型单位,塑造全大队干部职工昂扬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和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良好形象,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推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大队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领导小组组长:谢鲜华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伟董安军领导小组成员由各负责人组成。

三、主要任务(一)突出和谐文化建设,建立和谐税收队伍1.学理论,明方向,树立正确人生观。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业务,拓知识,提高服务本领。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环保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认真制定并落实学习计划,创新学习方法,强化学习效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3.抓“三德”,知荣辱,加强荣辱观教育。

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到发展目标、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之中,贯穿到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加强道德建设,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要求逐项落到实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梧州市国家税务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信息来源:梧州市国家税务局人事发布日期:2009-12-29 字号:[ 大中小 ] 科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局政治、物质、精神和生态四个文明建设成果,市局党组决定,在去年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的基础上,利用3年时间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为切实做好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统领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国税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转变发展和服务理念,深入实施“四大工程”,把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融入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增强队伍凝聚力,推动梧州国税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梧州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目标领导班子团结奋进、锐意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切合实际、深入扎实,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工作及生活环境整洁优美,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显著,达到国家文明单位标准。

具体目标:——税收收入实现新的增长。

每年的增长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确保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

——征管质量效率有新的提高。

税收征管质量指标要达到和保持全区国税系统前3名以上水平。

——纳税服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结合税收行业特点,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税收服务。

办税程序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时间至少比法定办结时间缩短60%以上,纳税人成本降低,社会满意。

全系统办税服务窗口的人员要有80%以上获得“文明服务之星”称号。

——各级国税机关创建学习机关工作取得新的效果。

到2011年底有90%以上的市、县(区)局国税机关建成学习型机关。

——行业形象有新的提升。

社会信誉良好,随机抽样调查社会满意率达到85%以上。

已经获得“自治区文明单位”的7个县(市、区)局,力争有1-2个单位成功争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已获得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称号的办税服务厅力争有1个以上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在地方组织开展的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力争每次每项评选都能获得荣誉。

——工作生活环境达到新的要求。

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所有管辖单位要有“三小三室”(三小:小花园、小活动室、小食堂;三室:职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荣誉陈列室),所有的办公庭院要实现“五化”(绿化、美化、生态化、亮化、标准化)。

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领导,搞好协调,市局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叶春生(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江虹(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柱全(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小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何小春(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业海(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陆家存(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刘武(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中心和县(市、区)国税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办公室主任由人教科科长莫南机同志兼任,并建立六个工作组。

(一)组织领导组组长:严小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组长:莫南机(市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谭木洪(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李波、余芳,各县(市、区)局局长工作任务: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负起组织领导作用,负责与上级有关单位的组织协调和联系工作,争取得到帮助和支持;完善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确保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负责对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全系统单位之间的协调,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税收收入组组长:江虹(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刘武(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成员:黄海文、钟广平、龚湘游、宋斌、覃庚明、陈洪,各县(市、区)局局长。

工作任务:按照区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的精神为指导,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税收工作,确保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三)队伍建设管理组组长:严小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组长:莫南机(市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李波(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余芳(市国税局党办主任)谭木洪(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各县(市、区)局局长。

工作任务:要以加强干部队伍的基础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的思想、观念、修养、知识、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国税干部队伍,为全市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人才保证。

(四)行政管理组组长:何小春(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谭木洪(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程燕(市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成员:黄海文、余芳,各县(市、区)局局长。

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办文、办事、办会等各项政务管理制度,确保政务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和规范岗位管理、责任管理、示范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纪律管理,真正实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提高管理质量效率;不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狠抓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全系统无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违纪刑事案件及邪教、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坚持普法宣传,完成普法教育任务;搞好美化绿化工作,做到内外环境整洁,环保工作达标,无脏乱差现象。

(五)宣传、迎检组组长:何小春(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谭木洪(市国税局办公室副主任)莫南机(市国税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成员:市局办公室、人教科、各县(市、区)局办公室有关人员工作任务:撰写各类文件材料、组织筹办相关会议,做好各类待检资料的收集、装订工作;通过地方广播、电视、报刊和内部网站、行政信息管理系统、板报等,加强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树立推广,营造迎检的宣传氛围;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督查组组长:严小刚(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组长:李波(市国税局监察室主任)梁锐胜(市国税局办公室督查室主任)成员:监察室、市局办公室督查室、人教科、党办、服务中心人员、各县(市、区)局纪检组长工作任务:负责对市局组织开展的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确保每个单位都能与市局党组保持一致;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我局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文件,掌握创建活动方法、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负责对全系统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写出督查材料,及时把存在的问题反映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组成员要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自的任务;各县(市、区)国税局要做好对本单位开展创建情况的检查。

四、创建步骤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总体利用3年时间分4个阶段进行,每年根据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月—5月)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创建活动的意义、目标、标准和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和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全系统范围内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高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6月—2010年6月)严格按照国家文明单位考核主要指标,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

在市文明委的指导下,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全面完成争先创优各项任务,全面推动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

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小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7月-2011年7月)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组织人员对全系统各单位创建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摆,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的基本经验,加大对创建工作业绩和特色的宣传力度,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迎检阶段(20011年8月-2011年10月下旬)按照自治区文明委的安排,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接受检查验收。

五、具体措施(一)以硬件建设为基础,优化办税环境,促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一方面要坚持简朴实用、美观大方、温馨和谐的原则,根据实际可能和需要改善办公及配套设施,加强对办公环境的管理,做到整洁、整齐,开展绿化、美化活动,为广大税务人员安心税收事业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为税务人员提供安全实用的文化体育活动场地,搭建更多更好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更多更好的教育学习阵地,满足税务人员的文化需求,提升文化品位,活跃文化气息,丰富文化生活,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促进文明创建的深入开展和质量、水平的提升。

(二)以税务文化建设为着力点,打牢思想基础,为创建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精神支撑和文化保障。

充分运用税务文化的力量,以正确的价值观念、先进的管理理论、共同的发展愿景凝聚精神力量,培育良好道德风尚,激发税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广大税务人员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税务部门的共同价值取向充分展现,税务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进而形成创建活动的巨大内在动力。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思想领先、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创建工作中。

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9至2011年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争做文明、勤政、廉洁的公仆;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业务部门共同来做、覆盖全体国税干部职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管人管事管思想,形成“大政工”格局。

2.开展“五好班子”建设活动。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创新意识强,民主作风好,经民主测评,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0%以上,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领导班子成员。

3.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制。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安排。

二要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监督,教育他们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三要加大治理奢侈浪费行为的力度,倡导勤俭办公,纠正铺张浪费等问题,创建节约型机关。

四要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党风监督,把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同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结合。

五是要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重点,经常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开展“廉洁家庭”评选活动等形式,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开展廉政书法、摄影、格言征集评比活动,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政文化氛围;六是通过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巡视检查、目标考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实现重大涉税案件零发生、涉税投诉事件零发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零发生、责任事故零发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