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地确权政策 关于土地确权的60个热点问题

合集下载

土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哪些

土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哪些

⼟地确权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有哪些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地承包⼈对其依法承包的⼟地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定处分的权利。

为便于农村⼟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过程中统⼀掌握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现就如下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退耕还林⼟地的登记1998年第⼆轮⼟地承包后,农户承包⼟地按相关规定已经退耕还林的,应按林地承包颁发林权证,不再列⼊这次⼟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范围,只在登记簿中登清。

流转承包地的登记农户之间如果互换、转让以后的承包地,若经营权没有纠纷,应按现占有⼟地的承包⼈进⾏确权登记。

对存在纠纷的,先解决纠纷再进⾏登记转让承包⼟地,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于跨村民⼩组的承包地互换,双⽅村民⼩组经民主协商同意互换的,可按互换后的承包关系登记。

双⽅或⼀⽅村民⼩组不同意互换的,仍按互换前的承包关系登记。

对以转包、出租、⼊股、抵押等⽅式流转的⼟地按原承包转出农户登记,不得给受转让颁发⼟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原⼟地流转合同约定。

⾃⾏开垦耕、⾃留地、园地本次暂不进⾏确权登记。

婚嫁后承包地变化登记在嫁⼊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在其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应按规定登记。

劳务输出农民的承包地登记不得以农民外出务⼯经商⽽影响承包⼟地登记,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法联系的外出⼈员,可按正常情况办理登记,其承包地暂由集体视为机动地代为管理。

按当地习惯计算⾯积的承包地登记对以前使⽤标准亩折合⾯积、按产量折合⾯积等⽅式分配的承包地,由于档案记载⾯积与实际⾯积差异较⼤,可以按实际⾯积进⾏登记,但保留长年产量折合⾯积记录。

对于扣除树荫、坟地、地边等习惯做法,登记过程中可以沿⽤。

承包地实测中多出来的⼟地登记对测量多出来的承包地登记,维持原来每户承包合同不变,不增不减,多出的地仍然记在原户头上。

按实有⾯积确权登记,并把原承包合同复印件附到新权证登记档案中。

⽔冲沙压⽆法恢复的承包地登记有⽔冲沙压的承包地仍由原承包户进⾏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实践工作热点

土地管理实践工作热点

一、引言土地作为国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土地管理实践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针对当前土地管理实践工作的热点问题进行探析,以期为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土地管理实践工作热点1. 土地确权登记土地确权登记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关系到土地权益的界定和流转。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然而,部分地区仍存在土地权属不清、登记不规范等问题。

今后,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完善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制度,确保土地权属的准确性和合法性;(2)加大土地确权登记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土地确权登记的认识和参与度;(3)创新土地确权登记方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2. 土地整治与复垦土地整治与复垦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土地整治与复垦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质量问题;(2)土地复垦资金投入不足,复垦效果不佳;(3)土地整治与复垦政策体系不完善,缺乏长效机制。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土地整治与复垦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2)加大土地复垦资金投入,提高复垦效果;(3)完善土地整治与复垦政策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3. 闲置土地处置闲置土地处置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难点之一。

近年来,我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闲置土地认定标准不明确,导致处置难度加大;(2)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不完善,缺乏有效手段;(3)闲置土地处置过程中存在腐败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简化处置程序;(2)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政策体系,加大处罚力度;(3)加强闲置土地处置监管,严厉打击腐败行为。

4. 土地市场调控土地市场调控是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我国土地市场调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高;(2)土地供应结构不合理,导致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3)土地市场监管力度不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问最全

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问最全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登记45问(最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开始,国家将给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人颁发新证。

这关系到村集体和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现以问答形式解答当前确权政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一问:土地二轮承包后,家庭内部农户分户后如何确权登记?答:对家庭内部因分家并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分家手续的承包户,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明确双方各自承包耕地的地块、面积及权利义务,并报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分户确权登记,土地登记簿上新分户户主名称应注明原承包户户主姓名。

如果子女与父母分户后,父母单独立户,即使父母的承包地由其子女代耕,不管父母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其“证书”均应颁发给父母(即户主)本人,父母均过世后,发包方收回承包地重新发包,但对承包地收益可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二问:互换、转让承包土地后,如何确权登记?答:二轮土地承包后,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之间自愿将承包地进行互换、转让的,书面手续齐全,按互换、转让后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三问:原承包农户户主发生变化后,如何确权登记?答:二轮土地承包后,户主因死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以现有户主姓名确权登记。

四问:流转土地和撂荒土地,如何确权登记?答:承包户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其他农户或业主的承包地和无力耕种的撂荒地,应坚持原有承包关系不变,按原承包方进行确权登记。

五问:举家全部迁出户口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答: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户,以及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放弃承包地协议的农户,由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承包地,重新发包后再登记颁证。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确权工作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

在实践中,土地确权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

由于土地所有权者众多,土地确权的难度很大。

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土地确权工作的不顺利进行。

由于权利的划分和保障不足,存在着一些争议和矛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包括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等。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分析和有针对性的解决,可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2. 正文2.1 存在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土地确权难度大、信息不对称以及权利保障不足。

土地确权难度大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和所有权关系复杂、土地权属不明确、土地资源碎片化等因素,使得确权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农民在进行土地确权时面临诸多困难,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核实土地所有权,往往需要借助各种渠道获取土地信息,耗费大量精力。

信息不对称也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一。

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民在土地确权过程中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支持,容易受到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操纵和误导。

由于信息不对称,也容易导致土地确权结果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权利保障不足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一。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权利保障不足的情况,农民的土地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容易受到侵害。

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持和保障机制也使得农民的土地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土地确权难度大、信息不对称以及权利保障不足。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农民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才能有效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问题一:土地确权难度大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土地确权难度大。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一个关系到农民利益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农村地区已经完成了绝大部分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农民权利保护不足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工作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土地资源,但是在其中存在着一些保护措施不足的情况。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工作。

具体建议如下:1.加强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2.建立完善的纠纷调解机制。

3.加强对农民的帮扶和指导。

4.完善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磨擦。

二、资金支持不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是目前存在一些资金支持不足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资金的支持。

具体建议如下:1.加大政府的财政扶持力度。

2.引入社会资本,开发多方合作。

3.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创造收益。

三、党委领导重视不足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党委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但是目前存在一些党委领导重视不足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党委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具体建议如下:1.加大宣传,提高党委领导的意识。

2.建立健全的领导体系。

3.加强对领导的培训和指导。

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需要专业的工作人员,但是目前存在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加强工作人员培训。

具体建议如下:1.建立专业的培训机构,加强培训效果评估。

2.建立专业的职业道德规范。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奖励和惩罚。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认真的研究和解决。

只有我们认真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农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论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土地确权是指政府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权属确认和界定的行为,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农村土地确权的目的在于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益分配的复杂化,农村土地确权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下面就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1.权属界定难题由于历史原因和地方政府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农村土地权属不清晰,无法界定产权,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和潜在纠纷。

2.权益保护不到位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一旦产生纠纷,解决方案不明确,导致农民利益受损。

3.政策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的政策法规存在漏洞,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导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难以有序进行。

4.缺乏合法资金支持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但目前缺乏合法渠道和资金来源,导致确权工作难以开展。

5.技术手段滞后农村土地确权难以实现信息化管理,技术手段滞后导致确权工作效率低下,难以保证权属界定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对策建议1.加强政府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确权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的权属确认机制建立健全的土地权属确认机制,明确程序和标准,通过审批和公示等环节,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权属不清晰的问题。

3.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加强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有效解决土地纠纷。

5.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创新农村土地确权的资金支持方式,通过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确权工作中的资金困难问题。

6.加强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确权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确保确权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农村土地确权已成为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课题,但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有效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保护农民权益,创新资金支持方式,加强技术支持,不断改进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

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路径土地确权工作是关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权益保障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能够为农民提供更稳定的土地权益,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规模经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然而,在土地确权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土地确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土地权属争议复杂多样在农村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流转不规范、地界划分模糊等因素,导致土地权属存在诸多争议。

有的土地在多次流转过程中,相关手续不完备,造成权属关系混乱;有的相邻地块之间的界限不清晰,引发邻里之间的纠纷;还有一些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界限存在争议,给确权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2、测量技术和标准不够统一土地确权需要进行精确的测量,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采用的测量技术和标准存在差异。

有的地方使用传统的测量工具和方法,精度较低;有的则采用现代的卫星定位和遥感技术,但数据处理和解读可能存在偏差。

此外,对于山地、丘陵等地形复杂的地区,测量难度较大,容易出现误差。

3、农民对政策的理解和参与度不足部分农民对土地确权政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确权的程序和要求不太了解,导致在确权过程中配合度不高。

有的农民担心确权后会失去土地的承包权,或者对确权后的土地用途和流转存在疑虑,从而对确权工作持观望甚至抵触的态度。

4、确权工作经费不足土地确权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包括测量设备的购置、人员培训、资料整理等。

但一些地方政府财政紧张,拨付的工作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这导致工作进展缓慢,质量也难以保证。

5、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当前,我国关于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不够明确。

例如,对于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和流转等方面,缺乏详细的法律依据,使得在确权实践中遇到问题时,难以依法妥善处理。

二、土地确权实践的优化路径1、加强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促进农村现代化、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制约了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从问题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1.土地权属问题显现。

农村土地确权前,由于历史原因,土地权属不清晰、不明确,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之间存在着诸多土地权属纠纷和争议,成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一大难题。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

在土地确权后,部分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或流转给他人,希望通过流转土地来实现规模经营、增加收入。

由于地方政策限制、流转手续繁琐等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到制约,无法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效益。

3.农村土地权益保护不到位。

在土地确权后,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法律保护,但由于地方执法不严、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一些地方存在着农村土地违法占用、乱种乱建等现象,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4.土地确权工作程序繁杂。

当前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程序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还需要各级政府重大的资金投入,这对于农村基层财政而言无疑是一大负担。

5.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存疑。

由于工作流程、数据采集等环节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数据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的情况,这对于土地资源管理和政策制定都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二、解决对策1.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和登记。

要加强对农村土地权属的调查和登记,在确权前对土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摸底,弄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为土地确权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简化土地流转手续。

应该出台更加便民利民的政策,简化土地流转的手续,减少流转环节,便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并制定相应的流转指导意见和法律规定,为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供便捷的途径。

3.加强农村土地执法。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执法力度,尤其是对于农村土地违法占用、乱种乱建等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土地确权政策关于土地确权的60个热点问题湖南自2011年启动试点,到目前为止,已完成15个县的79个乡镇1237个村759.2万亩土地确权,占全省承包耕地面积的12.4%。

最新消息,湖南省土地确权工作将于2017年全面完成,对于湖南土地确权相关政策你都了解吗?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土地确权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等等。

你想了解的土地确权政策问题都在这里!1、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设立在物权上的用益物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

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参照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予以登记颁证。

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暂时不予登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有哪些?法律法规依据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

政策依据有:2008年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文件;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文件;201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文件;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文件;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

3、为什么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途径。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利于建立归属清晰、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为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物权保障;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有序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的原则;坚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不留后患的原则。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步骤有哪些?本次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慎重的办法逐步推进。

一是宣传发动。

要把确权登记颁证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遵循原则等,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广播、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编印操作手册和召开乡、村、组干部动员会和农民群众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将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广泛发动起来,调动他们积极主动参与。

二是调查摸底。

将历史资料(承包方共有人,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流转等信息)以及群众反映情况、争议纠纷等有关资料、情况要摸清查实,切实做到资料全、数据真、情况准,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调绘勘测。

以专业测绘人员为主、组织农民参与,依据第二轮承包合同及权属证书等资料,对农户承包土地进行调绘勘测,力求精准实。

四是张榜公示。

将清查的历史资料、调绘勘测初步结果在村民集中活动场所,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全体村民公示。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要由农户签字认可。

有异议的要对二个步骤重新核查,核查结果再次张榜公示,直至绝大部分农户签字认可。

对极少数仍存异议的,暂缓确权登记。

五是登记颁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农户承包土地,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颁证,并将结果进行第三次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承包农户发放权证。

六是归档管理。

将本次各阶段相关资料按纸质和电子两类分门别类、归集整理、全面系统、科学建档,并按要求由农经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别妥善保存,为今后查阅打好基础。

6、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一是清理核实土地承包档案。

以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对农村土地承包底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全面摸底查清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相关情况。

二是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

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的规定,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

实测结果经村公示、乡(镇)审核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

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巳建立登记簿的,要依据上述规定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登记簿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本次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四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管理。

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加强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等日常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换发、注销等工作。

五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

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实现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总结、同步验收。

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和县市级人民政府档案管理部门分别保管。

六是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化管理。

要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

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完成后要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清查、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调解仲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什么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已经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已经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

在这些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

8、对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对承包土地摸底调查的基本要求是:(1)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数据,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确认地块名称、地类及边界。

(2)以户为单位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对承包地块、经营权证书(合同)进行排序、编码。

(3)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充分认可。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且与二轮承包期限一致。

10、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需要农户干什么?主要是配合乡镇、村、组,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如:原承包合同、原经营权证,依法变更的有关合同、申请和审核材料等。

其他资料,如:身份证和户籍资料、婚姻登记或证明材料等),到田间地头确认自己的地块,对确权登记颁证信息进行核实签字确认。

11、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注清楚。

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

“与户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12、土地二轮承包不完善的以什么为基础进行确权登记颁证?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

二轮土地承包时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对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补签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补签承包合同的起止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13、对村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土地所有权争议的,以国土部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为依据,先由国土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