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1]

合集下载

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

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

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为了加强依法履行职权,全面规范日常管理,加快基层民主建设进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议事规则:一、议事规则的内容(一)议事原则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集体决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二)议事内容1.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决定。

2.讨论本村(社区)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讨论研究本行政区域内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

5.讨论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建设、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物资的支配和资产处置以及计划生育、救灾扶贫款物发放等事项。

6.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7.其它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即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基本程序是:1.确定议题。

议事会议前应协调沟通,征求其它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

列入会议的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研究论证,提出可行性方案,准备好会议材料。

3.会议讨论。

各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4.会议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是否进入表决程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表决。

5.会议记录。

会议必须制作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会议议题及发言情况,表决情况。

6.形成纪要。

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要形成会议纪要。

(四)议事纪律1.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议事中必须讲原则,顾大局,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2.议事会议实行请假制度和回避制度。

3.参加会议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秘密。

(五)违规处理1.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按本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由党工委责令其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2.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又未纠正的,对会议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两委联席会议是村级管理的主要决策形式。

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全体成员参加,到会人员总数须是支委委员人数、村委委员人数之和的半数以上,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

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两委”成员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两委联席会议,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两委联席会议的成员,村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将情况上报党委。

第二条两委联席会议的基本内容:(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政府有关决议、指示的实施办法;(二)讨论决定加强村“两委”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决议或决定;(三)讨论决定不必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四)以下事项应当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方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交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兴办村公益事业的资金筹集办法;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集体土地及各业的承包经营方案;集体资产的处置;计划生育、宅基地指标分配;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两委联席会议应履行以下程序:(一)确定议题。

村“两委”成员根据各自分管工作,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然后,由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相互沟通,确定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如果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召开会议,由乡镇进行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上会。

(二)集体研究。

会议主持人组织大家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

如果意见分歧较大,一时形不成决议的,召开第二次会议再次进行研究。

必要时,报请乡镇研究解决。

(三)进行表决。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形成决议。

如研究多项议题,须逐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当场宣布。

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社区会议的顺利进行,促进社区事务的有效管理和决策,制定一套完善的议事规章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不仅能够规范会议的召开和进行,还能够保障每一位居民的权益和参与度。

首先,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应当明确会议的召开程序和流程。

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安排等内容,以及会议的召集程序和通知程序。

这样能够确保会议的召开具有合法性和公正性,每一位居民都有机会参与到社区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中去。

其次,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还应当规定会议的组织形式和议事规则。

包括会议的主持人和记录人的选举程序,以及会议的讨论和投票程序。

同时,还需要规定会议的发言顺序和时间限制,确保每一位居民都有充分的表达和发言权利。

此外,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还应当规定会议决议的形成和执行程序。

包括决议的表决程序和通过标准,以及决议的执行程序和督促程序。

这样能够确保会议的决策具有效力和执行力,社区事务得到有效管理和推进。

最后,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还应当规定会议的记录和报告程序。

包括会议记录的保存和公开程序,以及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程序。

这样能够确保会议的过程和结果得到充分的记录和披露,有利于社区事务的透明和监督。

综上所述,《社区会议议事规章制度》是社区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社区事务的有效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议事规章制度,才能够保障社区居民的权益和参与度,促进社区事务的健康发展。

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3篇)

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3篇)

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3篇)争论、汉语词汇、拼音y和igravesh&igrave解释是争论公务谈生意。

测量并称重。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章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街道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章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党支部作用,切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制度,保证党支部委员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规章。

其次条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支部职责范围内打算的事项,必需由集体争论打算,任何个人和少数人无权打算重大事项。

第三条支部委员会成员根据分工,仔细履行自己职责,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支部委员会会议是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决策的前置程序。

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需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争论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策。

其次章议事范围第五条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打算、指示、精神及工作部署,讨论公司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二)支部党的建设、党风廉洁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事项;(三)以支部名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四)争论打算公司管理干部的培育、选拔、推举、调配、考察、奖惩以及后备干部培育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五)支部委员会管理权限内违纪案件,违纪人员的处理;(六)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做好意识形态、群众工作、信访、统战和稳定有关重要事项;(七)其他应由支部委员会讨论打算的事项。

第六条前置讨论争论审议事项:(一)公司战略进展、中长期进展规划、经营方案等重大管理事项和其他有关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二)年度进展目标、年度投融资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及调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事项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方案,公司改制、重组、兼并等重大事项;(四)公司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或废除等事项;(五)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安排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国有资本收益等管理事项;(六)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借款,重大项目投资、融资、担保、抵押、贷款,重大资产购置、大宗物资选购和购买服务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七)公司薪酬管理、绩效考核、福利待遇、奖惩等重大事项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八)重大平安事故、环保事故、质量事故、诉讼案件等重大大事的应对方案;(九)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前置审议和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事项。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

社区党委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的做好工作。

二、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总支书记召集、主持或委托总支其他委员召集、主持。

三、党委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四、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委书记沟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六、会议事范围: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委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讨论、检查社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街道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七、党委会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八、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本文档可自行编辑和修改内容,感谢您的支持!】。

社区居民会议议事规则

社区居民会议议事规则

社区居民会议议事规则一、议事目的1.1会议的目的是为了集思广益、民主决策,解决社区居民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共同推动社区的发展。

二、议事程序2.1会议的召集:社区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在社区公示。

2.2会议的组织:会议由主持人主持,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监察员监督会议的公正性。

2.3会议的开场:主持人开场致辞,介绍议事目的和议程安排。

2.4议程设置:在开场后,主持人提出议程安排,征求意见并确定议程。

2.5发言方式:会议期间统一使用公开发言制度,通过抢答、提前报名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发言人。

2.6发言时间:发言人在规定时间内表达自己的看法,建议不超过5分钟,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

2.7议事顺序:按照议程的安排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议题的逐一解决。

2.8组织互动:会议期间可以提出问题和疑问,并进行互动交流,使会议更加生动活泼。

2.9决策方式: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当采取通过投票或索取意见等方式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三、发言纪律3.1遵守会议纪律,不打断他人发言,听取他人发言时要保持良好的倾听态度。

3.2发言时要以客观、真实的态度陈述观点,不得使用恶言恶语,避免人身攻击和蛊惑情绪。

3.3发言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避免引用不可靠的信息和个人主观判断。

3.4发言结束后不得一再发言,应该给予其他人充分的表达机会。

四、会议记录4.1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详细记录会议的发言内容和决策结果。

4.2会议记录应当准确客观,不得隐瞒、遗漏或歪曲发言内容。

4.3会议记录应当在会后及时整理,并公示在社区公告栏或官方网站上,供居民查阅。

五、会议总结和评估5.1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进行简要总结,回顾会议的议程安排和重要决策结果。

5.2居民委员会可以对会议进行评估,听取居民对会议组织和议事效果的反馈意见,以不断改进会议质量。

5.3居民委员会应对重大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向居民汇报。

以上是社区居民会议议事规则的一些建议和要求,社区居民参与会议时应积极遵守,发扬民主、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事制度
居民议事会在会议召开前3天,向全体居民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等事项,居民根据自己意愿,自愿列席议事会。

在议事会会场内设置列席居民座位席。

二)居民议事会成员会前意见征集制度
居民议事会在会议召开前3天,将会议议题告之全体居民议事会成员;议事会成员就议题内容征求联系居民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三)居民议事会决议复议制度
对居民议事会议决结果,有五分之一及以上的居民联名提出异议的,由社区党组织上报镇乡党委,XXX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重新组织召开居民议事会进行议定,或交由居民(代表)会议对异议内容进行表决。

四)规范村(居)民议事会议决结果公开内容
居民议事会会议结束后,应在会后半天内对会议内容举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孕会议召开的时间、参会人员和未列席议事会人员名单、会议基本情况、议决事项、议决结果赞成、否决、弃权票数和监督德律风、联系人等。

五)居民议事会咨询顾问制度
五)居民议事会咨询顾问制度。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社区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议事原则第二条:社区班子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大事情,必须遵循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

社区党支部与居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涉及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先由社区党支部提出意见,再通过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意图变为居民的自觉行动,社区党支部监督考核在居委会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社区班子开会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不能搞“一言堂”,要充分讨论,广泛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与会者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观点明确,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

同时,也要注意尊重主要领导的意见,在重大问题上要有人决定,有人负责,要做到果断而不武断,善断而不独断。

第四条:社区班子开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的原则。

可根据会议表决的内容,采取记名投票、无记名投票、举手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对同时涉及几个方面重要问题的事项,要逐项表决。

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五条:对经社区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班子成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但是必须坚决贯彻,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六条:社区班子可根据须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内容,分别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居民委员会会议、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支委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

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事项,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决定的大事,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本社区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举措,党的建设、精神文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问题,均需提交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站社区两委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对社区工作的领导,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保证街道党工委在社区的工作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社区两委会议事的形式为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议事会代表会和社区党委会议、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议和社区两委联席会议。

支部大会和两委联席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代表会、议事会代表会、社区党委会会议、社区居委会委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第三条社区两委各会议必须遵循依法议事的原则;遵循按照政策议事的原则;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四条一般事项,经支委会形成决议后,即可付诸实施;凡涉及社区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重大的事项,都应由支委会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决定。

其议事主要内容: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的决议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本社区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工作。

4、社区两委自身建设,社区两委的工作目标,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党
员、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工作。

5、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项目及其实施。

6、本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7、其它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

第五条对意见分歧比较大、难以形成决议的问题,社区(村)支委会要根据情况,暂缓提交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议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可报请街道党委帮助协调,提出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的议事程序:
1、提出议题或方案。

2、支委审核讨论。

3、召开党员大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讨论。

4、经讨论同意并作出决定或决议后组织实施。

5、整理备案。

第七条社区(村)支部大会由本社区(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代表会由党员代表参加,支委会由本支部全体支委成员参加,议事会代表会由议事会代表参加。

党员代表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议事会代表由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社区(村)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和社区(村)支委会均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暂缺或其它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它委员召集主持;议事会代表会、村民代表会和村民大会,由居(村)
委会主任主持,主任暂缺或其他原因缺席时,可委托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主持。

第九条社区(村)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居(村)民代表会根据会议需要,可由主持人指定列席人员。

社区(村)支委会、党员代表会或议事会代表会在讨论和研究有关工作时,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村民委员会、居(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上级组织领导参加会议。

第十条社区(村)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社区(村)支委会和议事会代表会在召开前,首先应将会议时间、地点和议事内容告知与会人员。

支部大会须有应到正式党员过半数参加方可召开,支委会和党员代表会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成员参加方可召开,议事会代表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一条参加会议人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在此基础上,由主持人结合讨论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策。

第十二条社区(村)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社区(村)支委会和议事会代表会在决定重大问题时要进行表决。

获得实到会议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如遇重要议题在发生争执或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

待意见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请示上级组织决定。

第十三条讨论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认真搞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充分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并按相关法律程序和有关要求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十四条支部大会、党员代表会、支委会和议事会代表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把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议题、内容、讨论情况、领导意见及议决事项等记录在案。

会后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和更改原始记录,与会人员对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要严格保密。

第十五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也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

第十六条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和居(村)委会主任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每个参会人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或居(村)委会主任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和居(村)委会主任的领导,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和社区(村)两委成员都应维护集体领导。

按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支部书记或居(村)委会主任要精心组织、指导两委决议、决定实施,如发现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本规则由党政人大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