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办事指南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有关问题解答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有关问题解答问题目录1、什么是不动产登记资料?2、房屋不动产原权利人(售房人)为什么不能查询调取房屋现不动产权利人(购房人)购买房屋时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发票等登记资料?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或委托律师代理查询需要提交哪些材料?4、利害关系人委托他人或律师查询可以申请以哪些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每份申请书能查几个不动产单元?5、利害关系人查询、律师受利害关系人委托或持法院调查令查询为什么不能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6、房屋竣工时间为什么在不动产登记簿结果中有的填写或有的未填写?房屋竣工资料应到什么档案管理部门查询?7、继承人查询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由什么单位或部门出具?8、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主要有哪些?9、未成年人应由什么人代理查询?10、精神病人、智力残疾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什么人代理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11、夫妻之间代查一方不动产登记资料为什么还需要出具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12、为什么不动产登记机构档案查询只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或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而不能根据查询人要求出具其它证明材料?13、什么是不动产的自然状况?14、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有权禁止查询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并可以拒绝为其出具查询结果证明?15、个人的不动产(含房屋)登记档案资料原件一般有哪些材料?问题解答1、什么是不动产登记资料?答:《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以下均简称《查询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2、房屋不动产原权利人(售房人)为什么不能查询调取房屋现不动产权利人(购房人)购买房屋时向登记部门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发票等登记资料?答:《查询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不动产查询办法?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

不动产查询办法?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当我们在买房的时候,一般都会涉及到不动产证明,那么不动产证明是什么,有哪些查询的方法呢?这些对于买房的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就为大家整理一下不动产查询方法?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什么?一起来跟大家说一说,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不动产查询办法一、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二、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三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或者利用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进行不正当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审议通过并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十七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按照《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应当到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
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模板】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目录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3)注销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4)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6)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8)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10)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流程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2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22)新建房屋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3)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5)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7)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9)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换)发服务指南 (31)抵押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32)抵押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34)抵押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36)在建工程建筑物抵押服务指南 (39)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41)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4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4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45)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46)宅基地使用权查封登记 (47)林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8)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9)林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50)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查询服务指南 (54)不动产预测成果审查确认 (55)不动产实测成果审查确认 (57)查封登记服务指南一、申请材料(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等国家有权机关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
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导询权籍调查(落宗)申请受理(扫描)公告审核核定收费登簿缮证 发证归档。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
六 收费依据及标准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七咨询服务电话、、、。
八 办公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Leabharlann 。3权利来源证明材料(原件)
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其他可以证明权属来源的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
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不动产测绘报告等。(原件)
5公告
拟登记事项在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或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公 告,并在不动产所在地村委会张贴,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2.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
章)
3.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提供: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 件加盖公章)
3.4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经公证委托的可不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3.5由监护人代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权利人申 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监护 关系证明、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而处分其不动产的书面保证。(原件)
3.2.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的,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 产权证书(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核
3.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税费缴纳凭证等;(核原件,收复印 件)
3.3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的,提供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金、 税费缴纳凭证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不动产去哪里查询

不动产去哪里查询不动产去哪里查询:法律专家的分析随着不动产的数量不断增加,人们对于不动产的查询需求也越来越高。
但是很多人不清楚不动产的查询渠道,特别是在不同地区查询不动产信息的方式也不一样。
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为大家详细介绍不动产的查询渠道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不动产查询的分类不动产查询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政府机构进行查询,比如通过房产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等机构进行查询;另一类是通过在线渠道进行查询,比如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不动产交易信息平台等在线平台进行查询。
二、政府机构的查询渠道1. 房产登记机构房产登记机构是最主要的不动产查询渠道,通过房产登记机构可以查询到该地区内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的基本信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房产登记机构仅能查询该地区内的不动产信息,如果需要查询其他地区的不动产信息,需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查询。
2. 土地管理机构土地管理机构能够查询到土地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信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管理机构的查询范围仅限于该机构所在的地区。
三、在线查询渠道1.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中心运营的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到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平台查询的信息仅限于已经办理登记的不动产信息,如果该不动产没有进行登记,则无法通过该平台查询到相关信息。
2. 不动产交易信息平台不动产交易信息平台是为了方便不动产交易而设立的平台,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到该地区内的不动产交易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该平台仅能查询到已经进行交易的不动产信息,如果该不动产没有进行交易,则无法通过该平台查询到相关信息。
四、法律规定1. 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不动产的查询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需要得到查询人的同意才能进行查询。
同时,查询人不能将查询到的信息用于非法目的。
2. 著作权法不动产的查询信息涉及到著作权,查询人需要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
查询到的信息仅能用于合法目的,不能对查询到的信息进行篡改或者侵犯著作权。
不动产查询在哪查

不动产查询在哪查不动产查询在哪查?——法律专家的分析随着中国不动产的快速发展,不动产查询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备技能。
那么,不动产查询在哪查?作为法律专家,笔者将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官方网站不动产查询最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如国土资源部门、房地产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
这些官方网站提供了完整、准确的不动产信息,可以为大众提供便利。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具有公共权力的法定机构,主要负责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等工作。
在这些机构,人们可以通过申请查询不动产电子证书或者机构现场查询等方式,获取到不动产的详细信息。
三、房产中介机构房产中介机构通常会为购房者提供不动产查询服务。
这些机构一般拥有完整的不动产信息库以及专业的查询工具,可以为客户提供快速、准确的查询服务。
四、网络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一些不动产查询平台也应运而生。
这些平台多数是由专业的不动产数据服务公司或者房产中介公司运营,可以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不动产查询服务。
五、手机APP手机APP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
一些不动产查询APP 也随之出现。
这些APP通常需要用户进行注册,提供个人信息,可以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不动产查询服务。
六、第三方服务机构除了以上几种方式,人们还可以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不动产查询。
这些机构一般由专业的数据服务公司或者银行等机构提供支持,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专业、全面的不动产信息查询服务。
案例分析:某市民在购买房产时,发现其购买的房屋无法进行抵押,因为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时发现该房产已被他人抵押。
经过多次查询,该市民才发现其所购买的房屋未进行过正式的登记,因此被他人抵押的记录并未在不动产信息上显示。
最终,该市民无法获得贷款购房,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上案例说明,在购买房产时,进行不动产查询非常重要。
通过官方网站、不动产登记机构、房产中介机构、网络平台、手机APP或者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获取到详细和准确的不动产信息,避免类似的经济损失发生。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活动,加强不动产登记资料管理、保护和利用,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并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办法,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以及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这些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该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同时,他们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进行查询、复制。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时,应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此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以上仅是简要介绍,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阅读该办法全文。
查个人不动产怎么查的
查个人不动产怎么查的查个人不动产怎么查的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不动产的价值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个人不动产的信息,以了解自己或他人的房产资产状况。
那么,如何查个人不动产呢?本文将以法律专家的角度,从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等几个方面,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首先,要了解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登记机关,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并发证明文件,以证明该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和法律地位。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不动产权利的侵害和纠纷的产生,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其次,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途径。
目前,查询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分别为现场查询和网上查询。
1. 现场查询在不动产登记机关的指定窗口,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可以查询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
对于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也可以通过授权书等方式委托他人代办。
2. 网上查询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网站,可以在线查询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
在网站上输入不动产权证号或不动产坐落,即可查询该不动产的登记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网上查询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到不动产登记机关查询。
三、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再次,了解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保护。
不动产登记信息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泄露。
不动产登记机关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登记信息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获取、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诈骗等违法行为。
四、标题一:个人不动产查询需谨慎个人不动产查询虽然可以了解自己或他人的房产状况,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比如,在查询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导致个人隐私被侵犯;或者查询信息不准确,给个人权益造成损害等。
因此,在进行个人不动产查询时,需谨慎,选择正规的查询途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五、标题二: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加强信息保护不动产登记机关是个人不动产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对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加强信息保护。
广东不动产查询在哪里查
广东不动产查询在哪里查广东不动产查询在哪里查?法律专家的分析和建议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和房屋质量的提升,对于不动产的查询需求也越来越高。
那么广东不动产查询在哪里查呢?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提供相关分析和建议。
一、广东不动产查询的背景和意义1.不动产查询的背景不动产查询是指对于一定的不动产信息进行查询和确认的过程。
不动产查询既能够帮助购房者了解房屋的历史背景和权属情况,也能够帮助权属人了解自己的不动产信息是否存在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 广东不动产查询的意义广东是我国南部重要的经济中心,作为经济活跃地区,不动产买卖的需求也较高。
广东不动产查询的意义在于,可以帮助购房者了解房产的历史背景和现状,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同时,广东不动产查询也可以帮助权属人了解自己的不动产情况是否存在争议,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二、广东不动产查询的几种方式1. 网上查询广东不动产查询可以通过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网上查询服务进行查询。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打开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并选择“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的选项;(2)输入需要查询的不动产信息,如权利人、坐落、不动产单元号等;(3)核实查询信息后,输入验证码进行查询。
2. 窗口查询广东不动产查询也可以通过前往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各级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查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查询材料,查询过程较为繁琐。
3. 电话查询广东不动产查询也可以通过拨打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的查询热线进行查询。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电话查询需要提供相关个人信息,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三、广东不动产查询的注意事项1. 查询内容要点在进行广东不动产查询时,需要重点查询的内容包括:不动产的权属情况、不动产的历史交易情况、不动产的抵押情况等。
如果发现查询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映,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 查询费用问题在进行广东不动产查询时,需要缴纳查询费用。
不动产登记怎么查询系统
不动产登记怎么查询系统不动产登记怎么查询系统:法律专家角度分析不动产登记作为房地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其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市场的稳定和规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则是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对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进行分析,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概述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是一个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的平台。
其主要的功能包括:不动产权属查询、不动产权证书查询、不动产抵押信息查询、不动产查封信息查询等。
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市民可以方便地查询自己的房产信息,了解房产的权属、抵押、查封等情况。
二、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法律基础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实施和使用,需要有明确的法律基础。
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其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
而网络安全法则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互联网等应用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三、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实施情况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已经逐步实施,各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政府部门也在加强相关的配套建设。
截至2021年底,全国不动产查询系统已经覆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384个不动产登记机构。
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实施,使得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规范,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优势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的实施,有以下几个优势:(1)提高了不动产交易的效率。
市民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查询不动产信息,避免了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排队等候。
(2)保障了信息的公开透明。
市民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查询到相关的不动产信息,避免了信息的不透明,维护了市场的公正性。
(3)降低了不动产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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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办事指南》
序号 查询申请人类别 提供材料名称 出具的结果 复制的内容 备注
1
产权人、他项权人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
原始资料
2
产权单位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产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单位资格证明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下同)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委托代理人受产权单
位委托查询、复制不
动产登记资料的,其
查询、复制范围由产
权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确定
3
他项权单位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银行或信贷单位的委托证明原件 ③银行或信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银监会核发的牌照)等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如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委托代理人受银行或
信贷单位委托查询、
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的,其查询、复制范
围由银行或信贷单位
的授权委托书确定
4
继承人、受赠人、受遗赠人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 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
原始资料
5
清算组、破产管理
人、财产代管人、
监护人等依法有
权管理和处分不
动产权利的主体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依法有权处分该不动产的证明材料原件 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
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
原始资料
6
委托代理人 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委托代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
询、复制范围由授权
委托书确定
序号 查询申请人类别 提供材料名称 出具的结果 复制的内容 备注
7
利害关系人 一、因买卖、互换、赠与、租赁、抵押不动产构成利害关系的: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二、因不动产存在民事纠纷且已
经提起诉讼、仲裁而构成利害关
系的: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
知书原件
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
动产登记资
料查询结
果》
---------
8
准利害关系人 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准利害关
系人查询)》
---------
9
律师 一、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涉及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的: ①律师证原件 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③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⑤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受理通知书原件 ⑥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
果》
---------
序号 查询申请人类别 提供材料名称 出具的结果 复制的内容 备注
二、律师受涉及有买卖、租赁、
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
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但不能提
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委
托查询:
①律师证原件
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
件
③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⑤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
动产登记资
料查询结果
(律师验
证)》、《中山
市不动产登
记资料查询
结果(准利
害关系人查
询)》
---------
三、律师持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申
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①律师证原件
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材料原
件
③人民法院的调查令原件
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律师受人民法院的调查令委托查询、复制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
其查询、复制范围由
人民法院的调查令确
定
10
行政机关、行政性事业单位 ①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明)原件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
原始资料
工作人员受单位委托
查询、复制不动产登
记资料的,其查询、
复制范围由单位授权
委托书确定
11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察机关 ①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原件 ②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 ③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 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工作人员受单位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
记资料的,其查询、
复制范围由单位授权
委托书确定
注:
1、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
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2、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下列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一)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二)不动
产权属证书号;(三)不动产单元号。每份申请书只能申请查询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
3、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是查询的主要资料,用户可以自己填写,也可到窗口请办事人员打印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