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固废分类标准
(完整版)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贮存、处置制度

浙江隆源工贸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分类、贮存、处置制度一、目的为了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适用于厂区范围内生产、服务、及办公室和生活区各项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垃圾。
三、职责3.1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2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铝屑/铁屑)、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3办公室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5清洁工负责对各个存放点的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固体废物的管理及相关记录的填写。
3.6各单位对本单位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按类别放收集箱(场所)内,便于回收利用和处置,所产生的垃圾,相关单位要做好收集,严禁私自处置,乱丢乱放,否则,按环境目标分解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四、固体废物处置控制措施4.2 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4.2.1各部门、各车间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 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固体废物控制程序执行》1、精工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纸箱/板、废纸、编织袋、抹布、扫地灰尘及生活垃圾等。
2、喷漆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纸箱/板、抹布扫地灰尘及生活垃圾等。
3、包装车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纸箱/板、标签纸、编织袋、抹布、扫地灰尘及生活垃圾等。
4、办公室及宿舍楼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纸箱/板、废纸、抹布、扫地灰尘及生活垃圾等。
固废法律法规汇总

固废法律法规汇总固废法律法规汇总1.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通过的一项法律法规。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固态废物的管理,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固废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固废处理与处置、固废再利用等方面内容,为固废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该法规要求各地政府制定固体废物的管理规定,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再利用进行监督。
同时,固废法规定了相关责任,对违法者进行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惩罚措施。
此外,固废法对企业和个人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严格的管理要求,促进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2.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条例为了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制定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条例》。
该条例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等环境保护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
根据实施条例的规定,固体废物必须经过分类处理,不同性质的废物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此外,该条例还对固废处理单位的监督、监测和验收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固废处理过程的符合法规的要求。
3. 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建筑行业是固体废物的主要产生源之一。
为了加强对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建筑废弃物的来源、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根据该条例规定,建筑废弃物必须在施工单位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分类和收集,并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同时,建筑废弃物处理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4.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规则为了确保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效实施,司法部、环境保护部等国家机关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规则》。
该规则对执法人员在固废管理执法过程中的权力、责任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执法规则的规定,固废执法人员有权对涉及固废管理的场所进行检查,收集证据并进行处理。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5篇)

固废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制定本制度规范公司固体废弃物安全、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固体废弃物得到及时有效、环保、安全、无害化处理。
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生产车间和相关职能部门。
3职责与分工3.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生产过程中废弃物的管理;确定各车间、部门固体废弃物存放地点、分类种类,并对其进行标识和日常分类、存放设施维护、员工培训、记录填写等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最终处理。
3.2各车间、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和定点存放。
4内容与要求4.1固体废弃物的来源4.1.1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包装物、含危废的废包装物、废棉纱、废手套、过期的废化学品、水处理污泥、天然纤维制品、木制品、设备检修时的废零件、废铁、废罐、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手套。
4.1.2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废纸、废硒鼓、废灯管、废电池。
4.1.3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剩饭菜。
4.2本公司废弃物的分类与处置见下表:联系物资回收部门或供货方,进行资源回收再利用,对物资回收部门,需确定其具备物资回收再利用的资格和能力按环境卫生局规定运至指定地点,或施工工程乙方负责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市关于生活垃圾规定处理设立危险废弃物存放区,张贴警告标识,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有危险品处置资质或环保局指定单位)进行处理4.3生产生活中应提倡节能、减污、增效,应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加强各类物资的循环使用。
4.4废弃物的暂存、收集4.4.1各车间、部门需在本单位内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固废分类暂存装置,并将产生的废弃物分类存放于标识的容器内或存放区。
一般固废由行政办公室、生技科分别对所管辖的一般固废类别设置一般固废存放处,并设置专人管理。
危险废弃物存放,由环保站设专人管理。
4.4.2各部门若有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则应填写《危险废弃物暂存交接记录》,与环保站管理员办理交接手续。
4.4.3固废分类标识为:生活垃圾、油抹布、废手套、废弃包装物、废铁等。
工程施工中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中固体废物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程建设的日益增多,固体废物的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过程中产生的不能自然降解的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固废渣和化工废物等。
固体废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对人类的健康造成了危害。
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合理的固体废物管理至关重要。
二、工程施工中固体废物的来源1. 建筑施工中的固体废物来源建筑施工是固体废物产生的主要来源之一,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砖块、混凝土、木材、金属材料、油漆桶、废弃建筑材料等。
这些废物如果不得到合理处理,将会对环境和人类造成严重的危害。
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固体废物来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固体废物产生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电缆、管道、沥青、水泥、砂石等。
这些废物如果不得到合理处理,将会影响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
3. 工业生产中的固体废物来源工业生产是固体废物产生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废渣等。
这些废物如果不得到合理处理,将会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三、工程施工中固体废物的管理1. 固体废物的分类和整理在工程施工中,首先需要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和整理。
根据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将废物进行分类,分为可回收利用的废物和需要处理的有毒有害废物。
对可回收利用的废物进行整理,进行资源化利用;对有毒有害废物进行特殊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在工程施工中,固体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是关键的环节。
要建立健全的固体废物收集和运输体系,合理规划收集点和运输线路,确保废物的及时收集和安全运输。
同时,要加强对废物运输车辆的监管和管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3. 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和利用是工程施工中固体废物管理的重要环节。
可以采取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多种方式,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和减量化。
同时,可以通过回收、再利用等方式,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
一般固废分类代码

一般固废分类代码
一般固废是指在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等活动中产生并在处理后不具有再利用价值的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按照其来源、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编码,以便于管理和处理。
以下是一般固废分类代码的相关内容:
1. 按照来源分类:
1.1 生活垃圾:010000
1.2 建筑垃圾:020000
1.3 工业固废:030000
1.4 农业固废:040000
2. 按照性质分类:
2.1 有害固废:110000
2.2 非危险废物:120000
2.3 可回收物:130000
2.4 建筑垃圾:140000
3. 按照特点分类:
3.1 剧毒固废:210000
3.2 放射性固废:220000
3.3 医疗废物:230000
3.4 爆炸性固废:240000
以上是一般固废分类代码的相关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一步细分和调整代码。
对于不同的固废分类,应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确
保固废管理和处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最新固废处理标准和规范

2015年6月整理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2)(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发[2000]120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7)《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872号);(8)《国务院批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39号);(9)《建设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加强垃圾处理科学技术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建科(1991)663号);(10)《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环境卫生与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建(1992)667号);(11)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部关于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建城(2000)120号);(12)云南省建设厅发布《关于搞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8月24日);(13)国家计委等《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2002年9月10日);(14)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5)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16)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17)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运营监管的意见》,2005年3月;(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9)《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16年1月1日前执行该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201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该标准);(2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6)《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28)《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建村函〔2014〕37号)(2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2013年度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的紧急通知》(云建村函〔2014〕196号)等。
固废库房标准

固废库房标准
固废库房(也称为固废仓库或固废存储设施)是用于存储和管理固体废物的建筑物或区域。
固废库房的标准通常会根据国
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制定和实施。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固废库房标准的一般要求:
1. 建筑要求:固废库房应建设在坚固耐用的建筑物中,确保固体废物不会逸出或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 安全要求:库房应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固体废物的安全存储,避免事故和火灾,并提供紧急事故应对措施。
3. 气味控制:库房应采取措施控制固体废物的气味扩散,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员工造成不利影响。
4. 防水要求:库房应具备防水性能,以防止雨水渗入库房,造成固体废物浸泡和环境污染。
5. 温度和湿度控制:库房应采取措施维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以避免固体废物腐烂或降解,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
6. 库容和布局:库房应根据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和特性确定合适的库容和布局,以确保安全存储和管理。
7. 进出口控制:库房应设立固定的进出口,并采取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库房,并规定固体废物进出库房的程序和要求。
8. 标识和标记:库房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和标记,包括固体废物的名称、性质、储存日期等信息,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9. 库房管理计划:库房应建立完善的管理计划,包括清理、维护、检查和记录等方面,以保证库房的正常运行和固体废物的安全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固废库房标准可能会因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按照当地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规划和设计。
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废纸的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措施

固体废物的定义和分类关键字:•产品介绍•固体废物沈阳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总工程师刘振山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把固体废物分为三大类: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由于液态废物(排入水体的废水除外)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排入大气的废物除外)的污染防治适用于《固废法》,所以有时也把这些废物称为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其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性较小,如钢渣、锅炉渣、粉煤灰、煤矸石、工业粉尘等。
通过污染源调查、环境统计、申报登记等方式可以得到工业固体废物的环境信息,沈阳市每年产生工业固体废物170多万吨,其中95%以上为粉煤灰、电石渣、炉灰渣、煤矸石、冶炼废渣和石膏渣等。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通过调查研究、城建统计等方式可以得到城市生活垃圾的各种信息。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
在一些报刊、杂志、图书、论文、文件中常见到“有毒有害废物”、“有害废物”等术语,实际上就是危险废物(HAZARDOUSWASTE)。
《固废法》实施后,不再称有害废物,而一律称危险废物。
通过污染源调查、环境统计、申报登记等方式,可以得到危险废物的环境信息,2000年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830万吨。
废纸的清洁生产与污染控制措施关键字:•再生应用•处理方法•美废•清洁生产1.加强废纸回收的分类与管理,提高回收质量与效率并减少污染排放科学合理地对废纸进行分类回收,不仅对废纸的收集、处理有直接影响,而且可达到分级处理、物尽其用的目的,从而提高效益、减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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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固废分类标准
建筑固废分类标准如下:
一、废砖、瓦
废砖、瓦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过程中,通常由混凝土、砖块、瓷砖等材料构成。
这些废弃物可通过回收再利用,生产成再生砖、瓦或其他建筑材料。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二、废混凝土
废混凝土通常由水泥、砂、石等原材料混合而成,是一种重要的建筑固废。
废混凝土可以用于生产再生混凝土,或者经过破碎、筛分后用作道路垫层、地基填料等。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三、废木材
废木材主要产生于建筑物拆除后的装修废料中,包括木制品、木条、木板等。
这些废弃物可经过加工处理,用于生产再生木材制品,如木地板、木门等。
在分类处理时,应注意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四、废玻璃
废玻璃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后的窗户、玻璃幕墙等废弃物中。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清洗、分类后重新利用,生产成新的玻璃制品。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五、废陶瓷
废陶瓷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后的卫生间、厨房等场所的瓷砖、洁具等废弃物中。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破碎、筛分后用作建筑材料,如瓷砖、地砖等。
在分类
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六、废钢铁
废钢铁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过程中的钢筋、铁管等废弃物中。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加工处理,用于生产再生钢铁制品,如钢筋、钢板等。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七、废塑料
废塑料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后的塑料制品中,如塑料门窗、管道等。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清洗、分类后重新利用,生产成新的塑料制品。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八、废橡胶
废橡胶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过程中的防水材料、管道等废弃物中。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加工处理,用于生产再生橡胶制品,如橡胶地板、橡胶管等。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九、废纸
废纸主要产生于建筑拆除过程中的书籍、文件等废弃物中。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分类、压缩后用于制作纸浆,再生产成新的纸张。
在分类处理时,应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
十、其他废弃物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建筑固废外,还包括一些其他类型的废弃物,如石膏板、矿棉板等。
这些废弃物可以经过处理后用作建筑材料或其他用途。
在分类处理时,应注意将其与其他类型的建筑固废分开存放,以便后续的回收利用。